[心情] 房東不還我押金並藉故扣除
9/21更新
經過一晚 房東仍然覺得他扣我們錢是應該的
因此我決定詳細說明房東荒謬至極的部分
1.履行合約期間欲更動租金
房東在租約期間來信 告訴我們他發現自己的租金低於該社區行情價
我們的月租金是13000
房東貼給我們一個租屋網同社區他樓層19500的物件
要求我們補齊差額
2.約滿退租後 承諾兩個月內退還押金 卻未履行
房東口頭說明他會結掉我們承租期間的水電瓦斯費用
再從押金中扣除 並予以退還
但房東兩個月內未曾主動聯絡 我們聯繫後也未有回音
直至昨晚透過電話約見面談
房東才說
(1)他認為承租期間水電瓦斯都是從他的銀行帳戶直接扣款
(2)他的證明不在手邊無法提出
直到我們提出轉帳證明後
房東轉而告訴我們:窗簾少了一個
於是我們又提出入住時拍攝的照片 當時該窗戶已無窗簾
接著房東又在家中找出一道雙面膠痕 說是我們弄得
但該痕跡我們入住時已有(不過沒有拍照證明)
我們詢問房東為何兩個月內不曾主動聯繫退款
房東說他事忙 並質疑我們也未與他聯繫
但直到我們請他當面點開電子信箱 才發現房東根本未讀我們寄出的信件
3.房東要拿與新房客的合約和我們談扣除押金的事宜
房東說 這是內政部最新的規定 看這張最準
但我們堅持這並非當時我們簽署的合約內容
於是房東說明他要收取清潔費等費用
待計算後返還押金
4.房東堅持扣除清潔費用與修繕費用
已事過兩個月
房東當下未對環境有任何不滿
且今日來信說明清潔費用的收取
是因為帶新房客來看 房客不滿意 於是才有清潔費用
請問與我這位兩個月前退租舊房客何干?
事已至此 我將寄出存證信函並提告
請各位萬分小心隘口六街二樓面坤山水漾側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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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竹北隘口六街租了一間二樓的樓中樓,約滿退租,房東兩個月後仍未退還押金,聯絡也沒有回音。
聯絡上了以後,卻又以各種藉口扣款,例如認為承租期間水費、電費是由他支出,但合約早已清楚載明由承租人支付,我手上也有付款紀錄。
並在租客遷出兩個月後才開始嫌棄當初環境清潔不完全,並要求我方支付打掃費用三千。甚至要我們賠償燈具損壞費用,但燈具損耗卻與我們無關。
對談期間房東甚至拿了與新房客的租約要與我們談退還押金的事。
誠摯拜託各位留心該房東,該物件最近可租亦可售,洽詢時務必留意自身權益,以免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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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
寄存證信函,載明違反合約,於退租時侵佔訂金?
591有看到物件...
推 惡質房東= =
有合約跟匯款紀錄就沒什麼好怕了
比較麻煩的是清潔費什麼的 哪有人這麼晚才扣 都已經
兩個月前 超誇張 覺得髒何不當下講我可以回去重掃啊
反正就賭你不敢走法律程序呀
很多無良房東都來這一套啊,我遇到的是故意找別人來
點收,擺明要扣押金不聽解釋,一問三不知,挑軟柿子
欺負善良人,政府也只公布範本,一般人也就算了
退租當天就應該要求現場拿回押金 該扣那款就當天結
房東根本不準備押金,怎麼退?最佳解是訂租約時法院
公證,但不論房東或房客都嫌麻煩吧,這情況房客多處
於弱勢地位
已經準備走法院程序 就算最後付出的成本大於押金我
也是要跟他拼命
跟他說你要報警 我之前也是這樣 遇到歇斯底里的代理
人一直找理由凹我們
內政部公告新版的租約已經有比較好了,總歸還是要
落實法治,以下引用"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契約書範
本,前項押金,除有第十一條第四項、第十三條第三項
第十四條第四項及第十八條第二項得抵充之情形外,
出租人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返還租賃
住宅時,返還押金或抵充本契約所生債務後之賸餘押金
天啊那他剛剛還拿(跟別人簽的)內政部最新租賃合約給
我看 他在想什麼
賭不懂法律的看到條約就怕吧(?
第11條三損害賠償,第11四得由押金抵充;第13二未能
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的賠償。第13三違約抵充;第14一
通常會拿這條,瞎掰屋況或清潔費來扣,第14四,費用
抵充。第18一遺留物,處理費用抵充;一般人並不以
租賃為常業,而相對於房東為弱勢,對法條不熟悉,通
常對契約訂定也不會細看,更別說租完要退才遇到房東
耍賤招,難免會碰一次虧,學一次乖;我真心覺得政府
不能光以契約雙方自主,或個別方對法律不熟悉來睜眼
閉眼,只希望未來有一天,可以有真正公平的一天
https://reurl.cc/4mo4O3 新竹市政府有免費法服諮詢
加油
大樓名稱?在哪個網站看到?
大樓感覺應該是紐約紐約
直接檢舉他逃漏稅就好啦
提高垃圾房東
告==
直接公布地址,順便告他逃漏稅
請問是幾樓
高調
竹北市議員連郁婷處有提供法律諮詢,可求助
前陣子才去諮詢告垃圾房仲,已經送出訴訟等待中,這
種人就告下去,囂張個鬼
垃圾房東很多,明明修繕費是房東要負責的
請公布房東姓名和地址讓我們警惕一下
支持告
扯,幫高調!
垃圾代理人
求樓中樓就紐約紐約吧?
請公佈房東姓名跟地址!
我建議你在591上不管是租還是賣屋 都用一篇跟他一
樣的然後寫你 發生 的事 把房子用臭了就想賣掉
絕對不要跟這種爛人和解
垃圾房東,吉下去
直接報警,威脅爆料蘋果,說她是張淑晶
加油
吉
受害有承租事實直接講沒關係,再來國稅局檢舉逃漏稅
再加民事訴訟
加油
慘
加油
42
[閒聊] 中和租屋血淚史搬家退了部分押金,我所退租的房子即便有天然瓦斯洗澡, 但是熱水器無法長時間持續點火, 有可能洗到一半沒有熱水。 對下一位房客來說存在著當面驗屋過關,長時間入住才會爆發的問題, 因此基於良心還是po文揭發真實屋況與房東交涉情形。 房屋地點:中和區福祥路42
[閒聊] 韓國傳貰的方式為何在台灣不普遍?傳貰是指房客支付房屋總價的5到8成給房東作為押金,簽訂2年以上長期租約,租賃期間 不需再支付房租,租約到期後可取回全額押金,房東則以押金存入銀行的利息或投資收益 取代房租。 這種方式 房客實際上沒有出到錢15
[請益] 交屋前夕,原租客提前解約的違約金問題想請問版上的網友一些"類法律"問題 我買了一間投資房,裡面有四間出租中(這也是當時賣方訴求高投報的廣告案) 裡面租客的租約日期都不同,其中兩間已經在交屋前,提前跟我換約 而代書給出的交屋日是從今(6/2)起算的一周後 A.第三間屬於不定期契約:13
Re: [問卦] 房東說叫我去外面問問市價你要扯合理不合理 別人好好的房子一間交給你 為什麼不自己搞定還給房東? : 1.冰箱 : 根據房東說法,轉軸固定座破裂導致冰箱失其效用(無法冷凍)10
Re: [新聞] 失控的韓國房屋新政我大概查了一下韓國常見租賃住宅的租屋制度(但我用的台灣的法律名詞來 解釋): 一、月租制:每個月付租金,但「押金」(即「押租金」)比台灣高很多, 台灣法律規定是租賃住宅的「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註一)。 二、全租制(台灣沒有這種租賃制度):以前承租人(房客)提供約房屋市9
Re: [新聞] 租金也推實價登錄?花敬群:2類對象可先其實這個方案很難實際執行 首先要怎麼確定實登的真實性 要有租約跟付款記錄吧 沒有的話便利商店買本租約寫爽的就行 這還沒涉及到做假金流3
Re: [問卦] 房東說叫我去外面問問市價我也覺得非常不合理! 冰箱部分請房東先舉證證明他交付給你的就是無裂痕的冰箱! 如果一開始就有裂痕,你也不知道,房東也不知道,不就算你倒楣? 所以還是要請房東先提出他交付給你冰箱是無裂痕的再來討論後問題 : 2.油漆4
Re: [問題] 租屋燈泡壞掉是算誰的~~店面承租我不確定,有盈利性質 但套房或是住家倒是有一點心得分享 有法界高手再幫忙補充 是說數年前跟朋友租了一間家庭式的 大門門鎖壞掉,鑰匙卡死在裡面4
Re: [請益] 房客沒繳租如何請他儘速搬離小弟的租約學銀行房貸某條 租金延遲給付,且未在7日內補繳 以承租人提前解除契約論,並依的契約的幾條違約處理辦法 承租人於租約到期未續約也未搬離,租金計算為契約價雙倍計算 承租人於租約到期為續約,逾30日未搬離,承租人同意出租人開門換鎖,並將屋內承租人2
Re: [問卦] 房東堅持要帶人家來看怎麼辦?看了原原文下面的推文 一直有人說「那條說要配合房東看屋的條約」違法 其實 並沒有違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