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邱于軒挨罵垃圾議員獲賠20萬 月入32K網
應該有些人不知道
刑事跟民事是分開的
而且民事法庭 沒有義務採用刑事法庭的判決
你被告時 刑事判你無罪
如果對方使用"刑事附加民事"
對方不只不用付民事裁判費 你還有可能被民事判賠
而且價格會遠遠高於刑事
除非你對自己講的話 很有自信可以在刑、民都獲勝
如果中間帶有髒字、貶低人格的用語 就算主要內容是談公事
建議也是在刑事庭就認輸
否則你不知道 對方是否具備使用"刑事附加民事"的知識來追擊你
補個高雄點
我在八卦版也被選議員的人告過
還好當時住哈瑪星 去愛河旁那個偵查庭很近
如果是現在住楠梓 要我去那裏絕對超幹
當時我沒認輸 對方也沒有用民事追擊
因為我有自信我沒帶髒字跟貶低人格的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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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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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楠梓現在歸橋頭這邊
推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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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以原就被嗎?
噓
沒有義務採用刑事法庭的判決講得太籠統了 在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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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基本原則叫做當事人進行主義 詳細你可以估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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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證據同樣會參考 但不一定見解會相同 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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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刑附民 刑判無罪通常也會直接判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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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會問告訴人是否還要送民 如果說要 那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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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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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刑庭認輸你講的應該是地撿階段檢察官慫恿你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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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庭吧 不是法院階段 法官水準沒那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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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罪疑惟輕、無罪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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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原就被原則建議在筆錄階段就提 別等到地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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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撿水準沒那麼高 還要送高檢審後令 會各種塘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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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訴訟你要看對方目的到底是什麼 是讓你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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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主要求賠償 後者的話就叫做以刑逼民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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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是以刑逼民的情況居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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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事裁判費是依照你求償金額的比例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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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看到原文是求償1元講好聽是象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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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就是用輸了就有前科來逼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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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這樣他先繳納裁判費只要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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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以上刑期才算前科
推
民事裁判費至少要一千,費用過多也會隨之增加
噓
你真的懂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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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刑事民事都輸 恩恩爸還有辦法甩鍋嗎?請問一下 之前刑事部分檢察官--不起訴 今日 國賠民事一審被駁回 最後的浮木--上訴到二審 所以刑事民事都輸 恩恩爸還有辦法甩鍋嗎?17
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 : 回教國家應該還是適用的啦 應該不能說現代社會都不適用 : : : :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14
Re: [新聞] 才剛撤告!黑人再戰大牙「提刑事告訴」本來就該先告刑事 等刑事確定後直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在刑事確立好的步驟 在民事就不用再走一次 只是走個流程看賠多賠少的問題 還不用裁判費9
Re: [新聞] 囂張!警局前大亂鬥 警鳴3槍逮人其實我覺得原po講的蠻正確的阿(當然處理聚眾那段要不要用槍我沒遇過,不敢評論) 在警械使用條例不修法的狀況下,依照台灣的治安狀況,大部分都沒有到使用槍械的必要 尤其最常看見的就是犯嫌「單純」要逃跑,結果警察朝著輪胎開槍,這就不符合警械使用 條例的要件,很遺憾的我們偉大的署,從來也(還是說有但我自己沒仔細聽?)沒很強烈 跟大家宣達,不要對單純逃跑的犯嫌用槍,只會發生事情頒獎好棒棒,然後喊幾聲支持X
Re: [新聞] 開直播嗆吳宗憲「呷洨」 館長要賠80萬館長是在刑事法官面前說他可以捐一百萬 和刑事庭法官說好就好了你管人家加碼捐多少 現在判館長賠錢的是民事法官 : 另外經由法院認證的 沽名釣譽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為: : 故意做作,用手段謀取名聲和讚譽 用盡手段或行為做作,刻意謀取好的名聲5
Re: [新聞] 挺韓女議員遭網友霸凌罵垃圾 月收32K上班為什麼刑事不起訴 民事判賠阿 這樣民事法庭不是打臉地檢署了嗎 有專業人士可以解答一下嗎 搞得我好亂阿 比如我正當防衛打死人了- 是哦,原來美國不是國家哦,不然怎麼我查到的資料告訴我 美國則有18州仍保有通姦罪,還是你是故意漏掉不說, 好給人先進國家都沒通姦罪的錯覺? 而且台灣是刑民分開判決,刑事無罪民事要賠的判例,在廢通姦罪之前就一堆了好嗎 不要說的以前好像刑事判無罪,民事就拿不到賠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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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韓台大老師講大法庭制度,有個地方怪怪的~【司法特考】進入大法庭時代 【刑事、民事、行政 終審見解SOP】 韓台大|司法考試| 高點法律網 老師講得蠻好的 很清楚 只是有個地方怪怪- 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兩者總不能隨意相提並論吧? 且如果在完全不提到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相似者)的前提下,打著「損害賠償」的名義 為索賠請求,刑事、民事能不分開處理、論斷嗎? 除罪化這事,從數年前的「通姦」法規解釋中,可得知已經引起軒然大波,且如今後續的 辯論似乎也未能落下帷幕、還在持續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