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NET登報要求為「強盜行為」道歉 謝國樑:
看了這律師的說法 + 一堆網紅律師的說法
真的有點無言
我們來反面思考 NET的目標 或是 這大律師要跟我們說的目標
要怎樣實施? 或是真的實施了有什麼後果
背景條件 或 謝市府上任前已經確定的事情
1. 大日涉賄 被剝奪續約權
2. 外面天橋要連通這邊三樓 跟中央拿了錢不可能不執行
那 NET目標
1. 擁有2~4樓建物的產權
意味著 NET使用市府土地、沒有招標、沒有付土地費用 經營商場
這個林市府涉嫌圖利罪 NET以後也有不法利益問題
2. NET繼續經營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樣讓在投標失敗後 怎麼樣讓市府指定特定廠商經營
延長合約? NET又沒有跟市府簽過
延長大日的合約? 早就被剝奪權利了
招標只招停車場部分? 那也跟NET沒關係啊 NET也不能繼續營業
除了唯一一條路 跟法院申請假處分
BUT 被法院駁回了三次
代表 法院認定NET主張沒有急迫性、不可回復性
3. 合併1.2要求 起碼產權官司結束前不能動?
那 天橋要不要建?
停車場要不要改建?
同時 所有店面是不是要關? 沒有理由產權未登記有爭議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可以轉租 同時一樓自己店面已經確實由大日點交回市府了
那是不是自己店面也要關?
這位大律師之不知道? 當然知道啦 不然怎麼會申請假處分3+1次?(一次行政法庭)
現在就湊了一堆側翼想洗謝國樑的臉
問題是深究下去婊的都是林右昌阿
就說換鎖一事好了
被直接侵門踏戶的是誰? NET主張的強盜是盜了誰?
是3~4樓的商家 丸龜、王品、馬辣、湯姆熊、hama哪個不是有頭有臉的大企業
他們的法務是吃素的? 早就跟微風換新約了 (又不是NET 那麼扯的合約都簽得下去)
要追究謝市府入侵的法律責任 這官司不是跟產權案併案 就是等那邊先確定才會判
因為產權才是最關鍵的
市府產權官司贏了 就頂多賠鎖頭的錢
市府產權官司輸了 入侵事件就是補刀鞭屍的罪
然後 謝市府入侵雖然有罪 丟臉
但是簽了一個荒謬合約讓產權丟掉的林右昌市府 面對的就是"瀆職""圖利"等重罪
天橋也是林右昌最驕傲的政績 國門改造計畫一環
林 長袖善舞 國防部、港務局、台鐵等中央單位全部配合 出錢出力出地
結果在最後一步的天橋 踢到自己埋下去的地雷
這些側翼 到底有多討厭林右昌?
--
人家誰管你謝國樑林右昌 他對上的就是基隆市政府
國樑來打球
很理直氣壯今天就不要軟,直接派警察繼續佔領
不管市長是誰都是基隆市政府阿,會在意這個的才真的是看顏色
吧
誰先理直氣壯就不要嘴什麼釋出善意
想帶風向吼?你先不用急,再過一陣子就有好戲
我是等著看NET被法院打臉 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好戲
等法院很難嗎 市府在急什麼
~~~~~~~~~~~~~~~~~~~~~~~~~~~~~~~~~~~~~~~~~~~~~~~~~~~~~~~~~~~~~~~~~~~~~~~~~~ 說要讓微風賺錢是事實 但是微風是真的ROT合約 要花三億改建這邊停車場 外面公共建設要連通這邊 就說了 照NET的論點"產權不明" 或許可以讓所有東西都停下 (停車場營運、改建 + 天橋 +商場) 但是不可能讓NET繼續營業賺錢 市府在急什麼? 那天點交停車場不能營運 信三爆滿 公共工程不是更符個市民利益? 說更白的 謝市府等著兩年後選舉 剪綵天橋+停車場阿
Net可是代表台灣人民抗議欸
前市府簽這種約也沒人檢討
網軍也是蠻強的
林會有事洨礙還會心軟不打死他?多久了還要帶風向 笑死
網蛆好了啦
無法理權限的濫用警力破門還想洗白 笑死
~~~~~~~~~~~~~~~~~~~~~~~~~~~~~~~~~~~~~~~~~~~~~~~~~~~~~~~~~~~~~~~~~~~~~~~~~~~~ 小愛爸有出來說 是在幫前市府擦屁股歐 您順便也解釋一下 林市府官員這句 "有ROT精神的OT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5181就說了 門鎖的財損記著 產權官司贏了 救賠你鎖頭錢 產權官司輸了 入侵一事就是補刀鞭屍 打臉一個謝國樑 換 一個圖利瀆職的林右昌
※ 編輯: assxass (123.192.65.148 臺灣), 02/18/2024 00:56:47就問基隆市政府現在是誰當家 這麼扯的爭議不先理清楚就
招標?惹得那麼多輿論然後置之不理?
~~~~~~~~~~~~~~~~~~~~~~~~~~~~~~~~~~~~~~~~~~~~~~~~~~~~~~~~~~~~~~~~~~~~~~~~~~~~~ 不招標 你要讓停車場停下來? 大日和約就到了 誰叫大日要賄賂林市府官員? 不招標 你要市府指定特定商家營運 大家一起犯圖利罪? 就算只招標停車場 NET就沒跟市府簽約阿 樓上經營也不關你的事
※ 編輯: assxass (123.192.65.148 臺灣), 02/18/2024 01:06:45不招標 2/1 停車場 商場算誰的 難不成通通關門不營
業
比較在意換鎖出動警力的合理和必要性啊,半夜出動兩個就
夠了吧,20個是怕現場有槍戰嗎?這期間報警都沒警察耶
net就是想玉石俱焚吧,其實正常人都知道那種ot條件不可能
蓋這麼大棟,也不可能是一些基層員工擅自下的決定,絕對有
政治水分在裡面,綠怕打到林,謝怕自己下不了莊,藍綠的共
同利益就是大事化小
基隆賤民沒有資格知道真相就是整件事的真相,net什麼的坦
白說已經不重要
只有我覺得綠色執政簽出這種約很正常嗎
換個念頭,如果這案件這樣好打民進黨 去年大選怎麼可
能沒有拿出來批鬥。為何現在說要和解?
假設結果最後是NET標到那有什麼好打的... 問題就是現在才
浮現的阿 以前頂多只有說便宜行事容易出問題
2016年的新聞 市議員秦鉦、呂美玲、韓良圻、張耿輝、張芳
麗等藍營議員強調,並不是反對建設,而是質疑該促參案是
否公開、公平、合法,招標初期以OT模式辦理招標,招標文
件也標明是「營運移轉」案,最後卻以ROT模式簽約,讓得標
廠商得以進行改建、令人質疑是否有瀆職、圖利之嫌,建議
全案移送檢調、監察院調查清楚。
NET覺得有爭議的話投標前就該說了
好了啦
擦屁股?笑死是把屁股割裝人工肛門但產生排斥卡住吧 少
在那偷換概念啦 林若有問題早就被白藍弄了還要用強盜式
的破門來證明?這邏輯是白爛力量黨的佔狗廁吧!
~~~~~~~~~~~~~~~~~~~~~~~~~~~~~~~~~~~~~~~~~~~~~~~~~~~~~~~~~~~~~~~~~~~~~~~~~~~~~ 還是那一句 拜託你解釋一下 林市府官員正式在議會上的發言 "這是有ROT精神的OT案"
在小小基隆版洗風向的意義是什麼?是說臉書基隆人踹供
的社團也被炎上護航太明顯了
Net 是不是跟大日前朝有密約或是什麼暗事 才那麼跳腳
偷換什麼概念 被抓的不是前朝跟大日貪污嗎
有貪污證據的話趕快去檢舉,在這小小基隆板po這似事而非
的廢話沒有用
相信net,gogoro 到底給了沒
刑法法人怎會入罪?
一堆人不覺得有爭議啊,就一堆人一直在洗有爭議
反正現在風氣就是誰掌握媒體誰就是對的
柯粉就一群王八蛋 各個地方版到處洗 幾乎都同一群
其實前版主的話我贊同,但同樣的道理請對net律師和綠
煤說,覺得違法就去告啊,在網路上po廢話有什麼用
怎可能沒有爭議呢,光OT怎麼變ROT就不清不楚,如果這招可以
劫富濟貧替公部門多蓋幾個房子林右昌不開班授課造福全國嗎
蛤?沒看新聞嗎?主富律師提告市府新聞那麽大還回這種
話是在搞笑喔?
一邊po一邊告不是嗎?
這篇很有道理 smena桑的推文也很有力
推原PO的A大與推文的S大;DPP很明顯怕打到自己人
除了名嘴之流的張之豪再吵,其他人DPP的都恬恬
國門廣場已經招標動工,也拿的中央經費,你不繼續執行
以後別想再跟中央政府申請經費
是阿,告就好啦,再那一直回味net情懷,何必呢?
既然告了,幹嘛訴諸媒體,等法院裁判不就好了,前版主
邏輯,一個讚
就是要弄臭阿 你不知道媒體的力量多大嗎? 而且主富看
來言出必行,在這洗板帶風向的只會出張嘴不是嗎?看來
邏輯真的有點錯亂
『基隆市政府』整篇毫無邏輯眼裡只有顏色可悲
看NET律師在八卦版發文的內容 大概是法律戰輸定了
只能訴諸輿論 看有沒有人可以幫他們舉白布條 目前
看起來沒有 難過
假處分三次都輸掉的律師,那邊訴諸輿論,這簡直可笑
正確來說是輸兩次 第三次自討沒趣撤回
是說外面廣場連通停車場建築這個不是前市長任內就在動工
的嗎?
~~~~~~~~~~~~~~~~~~~~~~~~~~~~~~~~~~~~~~~~~~~~~~~~~~~~~~~~~~~~~~~~~~~~~~~~~~~~~ 是的 這是外面 國門改造計畫的最後一環
NET有問題是一定的啊,但基隆市政府如果沒有2~4樓的產權,怎
麼做招商這個動作? 簽呈拿出來會比較清楚。
最佳解是不是2~4樓打掉? 然後追究過去幾年的租金等等的...
然後微風就經營一樓,這樣看起來應該就完全合法了,對吧??
~~~~~~~~~~~~~~~~~~~~~~~~~~~~~~~~~~~~~~~~~~~~~~~~~~~~~~~~~~~~~~~~~~~~~~~~~~~~~~ 打掉的風險成本太高了 今天NET花錢蓋了建物 產權官司正在打 由公布的合約來看 "非常"有可能會輸 這狀況下 建的錢 + 拆的錢 + 無法完整T回市府賠償重蓋的錢 + 賠償其他人合約的錢 NET要拆嗎?
最佳解怎會是打掉,net打掉是net要賠大日好嗎?然後大
日要賠基隆市府,所以說打掉的,大概忘了三方都有合約
啊
2~4樓是基隆市政府出錢蓋的嗎? 有權狀嗎? 這我真的不知道。
~~~~~~~~~~~~~~~~~~~~~~~~~~~~~~~~~~~~~~~~~~~~~~~~~~~~~~~~~~~~~~~~~~~~~~~~~~ 如果你認為 市府沒有權狀不能招商給別人 別忘了NET自己也沒有權狀 然後租給別人
不是出錢蓋的 但是有出土地 不然幹嘛T回來 NET如果
覺得自己是冤大頭 幹嘛在110年的新合約蓋章
2-4樓照約定要移轉給政府 時間早超過 所以政府主張
已經是自己的財產
但沒有移轉就算是net的嗎? net也沒有登記 變成產權
不明地帶
如果net打掉這棟 按照合約來說 是把該時點要移轉的政
府財產擅自處分 net是有可能要賠的
除非net有辦法打贏官司 但看起來希望很渺茫
NET贏官司的機率 差不多是台灣足球踢贏阿根廷的機
率 都被假處分駁回2+1次了 你覺得法院會怎麼認為呢
我沒說NET租人是對的啊 :)
這個就是最好笑的地方 我可以先打人但基隆市府不可
以揍我
可以啊,但動用警察權??
動用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在說好了 即便動用不合理 那是很大的問題嗎?
先想想第一點再想想第二點
今天覺得警察不合理 黑衣人有問題 從頭到尾都是觀感
先說說哪裡不合規定再說吧
合不合理,你都包牌了,那.... 就這樣吧.... :)
綠圾族群好愛講包牌 自己穿著包大人還整天指別人
還一堆人跳針民事行為不能叫警察 那股東會的警察是
怎麼來的
動用警察有沒有問題說一百次了 怎不叫林右昌出來講 警
察內政部管的啊 內政部長是誰 林右昌啊 他來說合不合理
最有說服力了吧 怎麼都不講話?
明明net正確法律動作,應該是提告大日,因為大日的不
正關係,害net後續無法續約,net應該向大日求償啊,不
懂為何一堆人就是顏色理盲
什麼叫包牌? 你有沒有看懂別人意思啊
如果警察有問題,部長一定出來砲死市長。
結果部長超冷靜,此時警政署又好像管不到地方一樣?
如果當初點交失敗,就會落入東岸荒廢,微風告市府。
然後輿論又多微風派出來加入砲打市府行列!
變成八國聯軍都在圍剿市府。結果市府沒走這條劇本...
氣噗噗要求道歉!登報道歉大法官都說違憲了!
NET自知法院勝算,所以狂開記者會求助。
我也覺得NET挺可憐的!大日跟前市長都不用說明?
如果國有地就這樣變net的,那我一定幹爆dpp
我不喜歡林,現在更後悔投謝,事前談都不談,直接暴力解
決,事後一堆場面話,基隆人都知道東岸以前就是廢墟,NET
改建讓東岸變成基隆的門面之一,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林真的至少出來解釋一下明明當初ROT出去現在就天下太平了
他為什麼要搞這招,結果兩邊的工作人員拼命洗無關緊要的小
東西刷KPI卻沒人在乎基隆人為什麼不值得政府踏踏實實的辦
事
看林右昌跟民進黨正規軍都不敢回應就知道水很深了
只能用側翼帶風向而已
所以可以不透過法院直接出動警力破門換鎖?我以為這是
在對岸才會發生的事情
啊啊啊林佑昌為啥不先搞好產權,讓我低價租給前女友30
年還搞得那麼麻煩RRRRR
當初rot出去就沒有大日的事了,更別說現在給微風,蓋這麼
大棟沒有30年不會簽
但只能說謝絕對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不適任政治人物,演這
齣破門劇讓net找到捏他鬧上全國媒體根本找自己麻煩,還是
他也想玉石俱焚不惜自己黑掉也要吸引人們關注前朝的密約
謝的問題是吃相太醜 處理8年釘子戶的方式居然是讓前女友
家就地合法30年XD
沒30年不簽 NET才幾年?白爛力量當藍蛆數學好差
一直用一般人不熟的ro rot來黑龍繞桌轉移焦點?笑死 除
了濫權破門還有跟得標商黑幕勒?評估營收至少216億元,
投資金額不到營收2%,還要硬給30年?對老婆都沒那麼好
吧
ROT/OT沒很難懂啊,想不想花時間而已
還在問NET才幾年 真的有夠丟臉
公開投標的事情 有證據早點告一告 屁話一大堆 講得好像
微風投到才30年 其他家廠商投到只有5年10年一樣 參與投
標的廠商一共四家 怎麼就主富在該該叫
連ot跟rot都搞不懂也能大談老半天 就只是看顏色在護航
跟亂噴而已
某樓完美示範罵林也要鬥臭謝,下次好上位,反正林卸任。
爆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4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這件事勸鄉民先別上車,要先知道幾個前情提要。 1、東岸當初是標給大日開發公司,NET當初是透過大日這個二房東來經營東岸商場, 之後大日這個二房東在別的停車場弄出弊案,買通市府一個臨時人員得到別的投標公司文件 (2022檢調前往大日扣押的文件中有),這才導致二房東大日失去續約優先權。23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看到這種留言真的是可笑 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27
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1.新聞網址︰ =mmpage&fbclid=IwAR2hcoaFEgntE7Ffig5ae8x22PQx4c1SmMOh4GsmQUpnRgFJlhiuEmqQSw0 2.新聞來源︰ 鏡周刊24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支持NET的人從頭到尾的論點就是 1.NET是良心企業 (良心企業跟霸佔國有地的邏輯性是?) 2.謝國樑20年前的前女友是微風千金 (變前男女朋友的人,變怨偶居多吧,不互相銃康就不錯了,怎變成利益迴避要點?)5
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基隆市政府根本就沒有登記產權 對於沒有產權的東西直接指揮警方強制換鎖? 網軍洗來洗去只會一句合約上寫了基隆市府有產權 請問合約是基隆市府可以獨自認定的東西? 基隆市府跟民間單位有合約糾紛都是獨自認定合約然後強制執行?13
Re: [新聞] 基隆東岸廣場移交微風 NET律師持大聲公NET是向大日承租沒錯吧 現在大日退租改成微風向市府承租 那NET改成向微風承租不就好了 反正從頭到尾房東都不是基隆市府 微風可以營運20年分2年給NET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5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基本上合約關係是這樣的 基隆市政府 OT(促參法) 大日 大日 (所謂ROT)民間契約應該是屬於附條件租賃契約的概念 NET NET的契約當然不能對抗 機關基隆市政府 因為他的契約相對人是大日 現在的NET主張就是回到法律物權的效力 認為二樓以上改建是NET出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