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 引述《shield739 (波莉)》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1. 權責相當性-
: 版主為常任職位,選任有一定法定程序及門檻(姑且不討論版主選任門檻的適當與否-私: 以為有改善空間,惟非本次組務提出之議題,故暫不討論。),且觀本版數任版主,其日: 常言行均受組務、版友公評監督,尚具權責相符的性質。
: 然研擬中之陪審團成員(下稱陪審員)係由不特定多數版友中隨機抽選,做成判決或性質: 類似判決之意見時無需檢附理由、無需與版主討論,做成判決或類似判決之意見後即卸下: 其職責回歸普通版友身分,似無約束其行為之機制,恐淪於有權無責之職位而遭恣意使用: ,造成有異議之判決數量不減反增。
: 2. 受判決人程序利益-
: 承上,因陪審員本質為隨機抽選,受判決人如有不服,申覆時陪審員是否亦需就其判決中: 同意或不同意見進行答辯?判決後可能經過一段時間,亦無法保證陪審員上站次數、頻率: 如同版主一般頻繁,如此,恐怕有造成受判決人在程序上反而相較於版主單獨判決,處於: 一更為不利益之地位。
: 3. 訴訟成本-
: 更有甚者,如引入陪審制,水桶案件需先抽選陪審員,抽選後對該陪審員站內信通知,陪: 審員若不同意參與則需重新抽選。陪審員如同意,應也須花費額外時間審閱版規及檢舉事: 證(不能合理期待所有版友對版規皆熟稔)。
: 如此一來,自檢舉案件成立到做出判決,所需花費之時間恐遠大於版主單獨判決,本版檢: 舉案件有一定數量,如此衍生之作業成本,以及給版主、乃至組務造成之行政上負擔,值: 得三思。
: 退萬步言,縱使上述制度能順利運行,陪審員人選之遴選,如單單以發文次數為標準,是: 否容易造成洗文帳號容易中選之不平等;如採平等抽選,是否會有抽選中之版友時常不在: 站上而造成實務上作業困難之疑慮?此等問題亦需納入考量。
: 其餘仍有其他版友提出之諸多關於平等性、公正性之疑慮,於此恕不一一贅述。
: 故此,個人以一位活躍版友之身分,建議不推行陪審制,還望 組務明察。
以當事人的身分回答一些問題好了,就請各位參考就好
我們先假設確定要使用陪審團制度,那麼會發生什麼事情
1. 陪審團要如何篩選 要怎麼篩選 由誰篩選?
2.陪審團可以參與的層級是什麼,若與板主群的意見不一致
是否有權影響判決,或是僅能當做判決參考?
3.假設能實際影響判決
陪審團若是認為需要對某特定板友施行某懲處
但板主群評估後認為不能因特定立場或意識形態不同而懲處
那麼應該以何者的立場為基準
4.現行板規比較會需要用到陪審團的地方
應該只有板規2-3,也就是針對模糊地帶的特殊判決
這一條板規根據內容 是需要由多位板主進行共同評估的
也就是說 個人認為原則上陪審團這一個制度
可以由設立共三位板主來取代
當初規畫是把這個當做一個解決的機制
當共同審議後 其中兩位板主若是懲處意見不一致的話
可以由第三位來進行評估
避免讓其中一位板主獨攬權利
理論上此舉應該能避免絕大多數的紛爭
且板主身分為公開且經過篩選
若遭其中一位板主懲處後仍可以找其他兩位進行申訴溝通
-
先在此肯定板務群對於本板申訴案件所付出的努力
個人認為目前關於懲處和申訴方面的問題
比較麻煩的是部分違規事項非常明確的板友
會藉由不停的向板務群申訴的方式來達到解除懲處
個人認為板務在處理申訴案方面可以適度的進行調整
針對申訴人提供一些不具有效力的證據
或是犯意明確的案件進行駁回
縱觀過往懲處事實
原則上95%以上的懲處案件事實都相當明確
被懲處後甚至還有板規五或站內信可以進行自我救濟
即使不明確,面對一些比較模糊地帶的懲處
絕大多數都會使用板規2-3先行進行告誡
至於需要用到陪審團這個制度的機會
個人覺得應該不高,且容易引起更多爭議
以上 一些淺見
--
真要搞陪審團喔 一個水桶要多久才能捅下去 在那之前
他還能亂多久==
我個人是不建議設立那種東西的
版主制度從一般使用者的角度來看並沒啥大問題
實在看不出來有需要特別改動之處
犯規就是版規處置 有什麼好陪審的 也有救濟申訴可用
更別提那些亂版被桶然後跑去申訴的帳號
真的怕犯規 先看過版規在說話好嗎
應該也不會因為被陪審團判了就不會跑去申訴
最終板務後台的工作量也不會因此減低
最多就像一樓說的,變成讓判決時間拖延更久而已
推
犯規就是犯規 沒什麼好陪審
因某些立場的板友在此板無法有效的洗文所以才會有此
任何制度都不會改變申訴問題,若板主的處置公正且
合理自然沒有問題。若否,則應由小組長來調整,而
非引入莫名其妙的陪審團制度。板主心證問題可由複
數板主合議來最小化個人立場問題
提議??
所以我說本來整件事組務大大立意良善,但能否請組
務大大們檢討現行作法,減輕版主受上述反覆申訴騷
擾之負擔,而不是為了解決問題引入定義未明確的”
類”陪審團制度,從而衍生更多未知數讓原本有意亂
版的id 有更多操弄/騷擾空間,m版主所提三位版主審
議制可以在不大幅更動制度下解決版規模糊地帶判決
問題,我是贊成的,總之能選出新版主才是當務之急
從組務版那邊就看到有某些立場極端鮮明的人可能就
不斷透過申訴手段甚至其他判決之類扯進去不斷試圖
要求改變判決或是透過這方法對付版務就是,就算今
天搞個陪審團我不覺的這類人會因此吞下去啦,鐵定
不斷申訴然後達到符合申訴者判決而已
多這個東西只會變想玩弄制度的人利用而已
申訴制度也要調整。現實上訴還有律師費,網路0成本
版主成天應付小組長那邊的申辯就飽了。
所以不要期待陪審團能改善什麼,不會吞的還是不會
吞,一樣繼續申訴到被組務駁回為止。
其實陪審團不是不可以,但要弄就弄整套的,誰是起
訴人(版務管理者)?誰是法官(版主)?陪審團是
不參與提問跟發問獨立團體,所以陪審團之中也必須
選出一個主席,來進行陪審團的討論推定是否罪行(
水桶)成立,小小一個專版而以,需要用到那麼複雜
?有需要這麼大費周章?這個系列討論的其實比較想
像「參審制」而不是「陪審制」,但參審制的參審員
的法律專業要足夠(有門檻),這個就可以簡化,由
版主當起訴人,另選三個參審員(可公開甄選)去判
定水桶與否,而這三名參審員是不必參與平日的版務
的管理!
推,板主辛苦了
能空出一定時間的人趕快出來選板主還比較快
判決原本就是版主權責吧。但如果要用陪審團,個人
是認為亦可直接由版主提出(如作為參選政見之一,
先洽版友同意,視需要可多提備取,不過多位板主如
何協調人選就要再議,我暫時還沒想到。可考慮限時
覆議同意反對或棄權,逾時亦視同棄權,若棄權比例
過高可考慮與備取替換等)。不過主要問題還是在多
數決就難以避免時效性降低的問題,而在鬧板人眾多
,且站方管控鬧板人數亦有困難下,時效性的影響就
不容忽視。故個人較建議維持由板主處理就好。
搞到要勞師動眾陪審團的案子 刑期至少20年
管版搞什麼陪審團,嫌處理太快了?
想要複數人審閱就多找幾個版主共同判決不就好了
舉個最簡單的問題,很多版的版主要共同判案都找不到
版主出席了,請假的請假沒上線的沒上線,搞個陪審團
那陪審員出席人數不夠請問檢舉案要花多久才搞定一個
有目的性的 養多個帳號 混進陪審團也不難 XD
如果真要陪審,例如板規 2-6 應列入不適用陪審
現實法院中都有很多人真的是混進陪審團裡面亂或是帶
風向的,所以陪審團遴選本身就已經是個很複雜的工作
了
這一年板主真的辛苦了!
我也不贊成在板上成立陪審制度
個人覺得就是有心人士想方設法要攻陷這個地方做的事
同意樓上,望向八卦..
陪審制如果有認真去研究就不會提出來了,到最後又
是弄得四不像尾大不掉
認知作戰仔什麼不多帳號最多,容易劣幣驅逐良幣
拖時間讓議題發酵就達成目的了,犧牲幾個帳號沒差
實務上讓多位版主共同判決,絕對比網路陪審制有效率
27
首Po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您覺得可行嗎 本組檢視良久 在軍事板不論是哪一任的板主(群) 大家最常爭議的點 多為水桶 因板主的自由心證而多加罰則等等 所衍生出來的效應就是不斷地申訴檢舉板主(群) 今再次徵求新板主的當下 組務也想把這個問號 交付給大家 邀請您一起來思考19
原文恕刪。 1. 權責相當性- 版主為常任職位,選任有一定法定程序及門檻(姑且不討論版主選任門檻的適當與否-私 以為有改善空間,惟非本次組務提出之議題,故暫不討論。),且觀本版數任版主,其日 常言行均受組務、版友公評監督,尚具權責相符的性質。3
我發現我推文推太長了,直接發一篇。 我不贊成在看板管理推行陪審制,理由如下: 陪審制度不適合管版因為 1)辯論、共識決等陪審制度核心,難以在此實行; 但若無此等設計,則失去陪審帶來的正面利益;X
不同意。 板主罰則不當則申訴群組處理即可, 板面管理宜乾綱獨斷,多人判決只會越搞越亂。 若板主多於一人則多板主共識決較鄉民陪審合理。 引述《annechu (蟹蟹)》之銘言:3X
目前綜觀以上敘述 板主責任制可以維持一些無爭議板規的判決,維持板面秩序較有效率。 但建議開立匿名MilitaryPicket板,讓檢舉公開化但匿名保護檢舉人遭到報復 對於一些較偏於意識形態相關板規,板主群可以在該檢舉案下合議,如八卦政黑這樣 另外陪審制度也可參考C_ChatBM洽妹板,檢舉案下容許無關人員推文見解但禁止回文1
如果問題是自由心證 那就該減少自由心證的份量 自由心證太多就變成板皇 這個板又不是沒出過板皇 真正出現板皇,能有幾個人能抵抗?2
現在只不過是因為烏俄戰爭這個板的人才突然暴增... 等結束後...人數大概就消一大半了吧… 另外陪審團跟組務申訴業務上是不是重疊了... 既然有申訴管道..陪審團的意義是什麼? --36
<原文恕刪> 以一個04年開始使用本版的使用者,然後也擔任過本版版主,同時與站務高層 同事過的經驗。來回這篇文章不免絮絮叨叨,要請大家多包涵,畢竟還是想提 出肺腑之言,供大家參考。 <<military版是一個怎樣的看版?>>10
那麼我們知道 目前板主選舉需要額外再多選兩位出來 依照本人長期觀察看板內的生態後了解 要一次選出兩位是有點困難 於是我想了一下 提出一個方案給大家研究
爆
[六月] 置底閒聊與報價1. 安安你各位,這篇置底是我最後一篇置底囉 從七月份開始就會由hades360來負責 以下是往後三位板主各自主要的負責項目 marubom :台北板聚召集 & 承辦47
Re: [板務] 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哈摟~各位板友大家好: 既然又點名到我了,不免手癢的來回覆一下。 ※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 : 組長不是說了:18
[參選] 板主參選 finhisky參選資格條件 《ID暱稱》finhisky (finhisky) 《登入次數》5141 次 《有效文章》1336 篇 (退:0) 板主經歷?有,超過5年。9
[問卦] 陪審團制度 現實也很不靠譜嗎?如題 像十二怒漢或大逆轉裁判這些作品 陪審團制度都被說成意見很容易被左右 導致在還沒弄清案件脈絡就急著下判決 看起來就很靠不住 但是英美等先進國家還是很愛用這個制度9
[心得] 組務..?近期在組務區混了一下 事發原因是我問了一下軟銀勝率有沒有超過五成就被水桶 去SP1板溝通?SP1基本上也是搞笑 說了一堆板主只會回違反B-1就直送SP2 (題外話:因為SP1要求新格式,不會使用也被SP1桶了10天- 作者: myfancy (精品貼心小苳菇) 看板: Sub_GConsole 標題: 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erikaptt tessamaimai) 時間: Fri Nov 11 01:05:44 2022 判決文如下: 1.本案依組務板相關規定受理此申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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