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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自薦military版版主 Ptthappy

看板Military標題[申請] 自薦military版版主 Ptthappy作者
PTTHappy
(no)
時間推噓34 推:37 噓:3 →:57

一、資格:

本人滿足國家研究院擔任板主資格

✓ 1.通過本站身份認證,登入次數 200 次以上且有效文章數 100 篇以上:

ID暱稱》PTTHappy (no) 《經濟狀況》小康 ($84020)

《登入次數》115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863 篇 (退:0)

✓ 2.退文數為 1 篇以下、在該板未受 1 年以上水桶處分。

✓ 3.未受本群組、本組裁決為永久禁止任板主職務。

✓ 4.國際軍武相關專業背景:

a.國際政略方面有所涉獵(國際關係、政治學背景)

b.義務役軍官退伍,服役時擔任過排長、連值星官、營部參謀官



二、政見(如果我是版主,我採取下述觀念)



1.釐清「軍事」(military)而不是「武器」(weapon)的概念範圍(畢竟跟發文有關)


答:我的觀點是,軍事概念縱向從窄而寬的範圍包含:戰技、戰鬥、戰術、戰略、政略、

國防政策。(至於比國防政策更外擴的一般國內政治與非國際政略類的其餘國際政治,

自然就超出軍事範圍)橫向範圍另包含參一、參二、參三、參四、政一、政二、政三、

政四、政五。(各簡稱的內容限於篇幅不贅述)



畢竟以上就是國「軍」認為屬於軍事、部隊事務範圍,因此屬於本板討論範圍,沒錯吧?

(因為曾有板友建議情報消息不算軍事範圍--我的看法是依照該情報出處的可信度是否達

到坊間通念可接受的基本條件而定是否可以發文,而不是情報本身不符合軍事概念範圍)


2.釐清「政治」與軍事「不交疊」的構成政治文的一般政治(不適合本板發表)區域:



答:克勞塞維茲說過,戰爭是政治的延伸云云。另可參考國防部的國防報告書涉及政略:

https://test.mnd.gov.tw/page0e62.html?sn=13&lang=tw



所以,「與軍事交疊」的乍看之下有政治色彩的國內或國際政略,並不是本板禁止發表

的政治領域,毋寧在吵跟上述軍事事務範圍無關時候的紅、藍、綠、白各黨支持者之間的

口水內容,更屬於政治文。換言之,板規的「大原則」雖然沒錯,但是「認知」上我建議

參考我上述或許「適用」較Ru版主所允許「非屬(其理解的)政治(概念範圍)文」而可

發表、不至於違規被水桶的範圍更寬容一些。此外若是早年被Ru版主依政治文案由而水桶

10年,且當時被罰者若未上訴經駁回(若經小組長亦不認可而駁回,則產生既判力了)

的政治文案件,如果經當事人申請重審(需仍在版上有跡可查涉案全文內容),且經

小組長與RJ版主皆一致認可當初Ru版主認定或處罰過苛,則完全符合前述全部條件時,

可例外改判。



3.執法上的相關立場:關於認定譬如一些板規上的概念,諸如歧視、謾罵...等等,由於

我有若干法律背景,適用上會留意到公平原則、比例原則、審查標準(其實這是採嚴格、

中度、低度的不同,一言難盡)等等,這方面我會向小組長與RJ版主徵詢意見,詢問是否

需要將板規加些內容,例如在處罰重刑類型上是否更加細緻化,而不是不分相關區別情況

(參閱刑法第57條)一律水桶10年、以及詢問小組長與RJ版主傾向採用哪種審查標準

(這樣,構成觸犯板規的字詞範圍情況也會因此不同,這沒有絕對答案)而一致執法

來認定某字詞、確定審查標準的寬嚴以後,那麼對於不管是構成罵紅/罵藍/罵綠/罵白、

或是還不算罵紅/還不算罵藍/還不算罵綠/還不算罵白的相關情況,能不雙標地執法。



雖然我是傾向以現行法院實務所認定「是否構成侮辱、誹謗」,作為構成板規所謂謾罵、

歧視..與否的認定標準,但是(依照小組長與RJ版主的意思)當然也可以更嚴,多寬多嚴

這本來就沒有絕對的標準。重點是,先「說清楚、講明白」然後公平執行公佈的標準。



ps.

a.雖然小組長認為再遴選1~2位新版主,但基於本板在戰爭期間進入十大熱門看板,且八卦

版有4位版主為例,其實小組長可考慮讓本板在此期間有4位版主,一次給名額到極限,

這樣本板的管板會更輕鬆(機率上,4個人比3個人更高機會保持至少有1人在線上)。



b.我知道依照群眾通常心理,戰爭結束後,蜻蜓點水者會大幅離去不再駐留本板,所以我

幾次建議此段時期定為臨時時期,版主總數可達4名(新增的僅是「臨時版主」,任期至

戰爭結束時),不過畢竟尊重小組長的判斷權。不過如果遴選我為版主之一,我在戰爭

結束、本板想必不再熱門以後,只要不論是小組長、或其他版主、或版眾認為不必要那麼

多版主時,我第一優先、自動自發辭職以免累贅。



c.我並不是冀望非當版主不可,而是我上述關於版務的芻蕘建議,如果還有點道理的話,

請小組長與RJ版主參考斟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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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8.57 (臺灣)
PTT 網址

dodo1018 03/12 18:19Good

defendor007 03/12 18:211000多次還敢選啊?

kitsunesaru 03/12 18:22

gb70179 03/12 18:25

dodo1018 03/12 18:27等入次數不是重點。希望能堅守原則。

as6633208 03/12 18:31ok

jetzake 03/12 18:32願意出來都不錯啦 不要是檢舉王就好

andyandyandy03/12 18:32其實我覺得現在政見不是重點,大家也沒有對舊制不滿

andyandyandy03/12 18:33只是板主搞了個雙標下台,人又變多,需要人執行板規

edison 03/12 18:362樓有事嗎?只要有500萬鎂,啊不,是200次就可以參加

感謝提醒,我複製其他人的範例格式時漏掉,剛剛修文補上一、資格的1.上站次數等等...

a26848400 03/12 18:38

gogoegg 03/12 18:41執行版規正常的人就可以選

g9122xj 03/12 18:49推,公正即可

Plato12 03/12 18:49推個

※ 編輯: PTTHappy (101.137.8.57 臺灣), 03/12/2022 18:56:00

PunkGrass 03/12 18:53記得要po到acad-affairs

PTTHappy 03/12 18:56感謝~

PTTHappy:轉錄至看板 Acad-Affairs

03/12 18:57

pcfox 03/12 18:57加油

Dix123 03/12 19:00原來登陸次數才是重點嗎= =

ssiou 03/12 19:00情報算是參三重要的工作,但如果討論的是國內的政治

dos01 03/12 19:00你那個推文讓前版主自爆 你要不要發表一下感言?

ssiou 03/12 19:00那就真的跟軍事無關了吧(我們又不是靠軍隊奪權)

PTTHappy 03/12 19:02是的~樓上所說的情況 按具體情節 極可能跟政治無關~

barbarian72 03/12 19:03情報是參二

PTTHappy 03/12 19:04我只是就"國內政治"概念區分出涉及軍事跟無涉軍事的

PTTHappy 03/12 19:04情況(概念上 這兩者都存在)~若無涉軍事的(其餘)國內

yycbr 03/12 19:04你政治傾向太明顯 多次見與人嘴砲戰 回政黑發展吧

PTTHappy 03/12 19:05政治 則依我正文所述原理 判定屬於政治文~反之則否~

s6525480 03/12 19:13感覺不錯

LI40 03/12 19:16某中國人講人政治傾向跟叫人回別版...? 黑人問號

Sirctal 03/12 19:16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政治傾向,但是只要他執法公正

Sirctal 03/12 19:16有何不可?

patrickleeee03/12 19:21大家不用理YY 對面來的

mmmimi11tw 03/12 19:26阿?一直在嘴砲的不就是你嗎 不然你現在在幹嘛

Brusolo 03/12 19:27推說明清晰

cftyujmnbvgh03/12 19:29我覺得政見不錯

Bonjwa 03/12 19:33這個也可以

ARCHER2234 03/12 19:34老版友了

chocopie 03/12 19:40聽起來不錯

Bonjwa 03/12 19:41有法律背景的,的確更尊重法治精神。這也是過往pt

Bonjwa 03/12 19:41t歷來爭議板皇最大的問題

Bonjwa 03/12 19:42不僅限此板

peterlee97 03/12 19:53雖然你是真的菜 但不構成不能的問題 我只有在意你是

peterlee97 03/12 19:53八卦政黑常客 其他只要不是這次過來嗨的應該都還好

diyaworld 03/12 19:59推最後一段

ssiou 03/12 20:03參二啦,靠背

PTTHappy 03/12 20:10ps.不少年輕法官也是八卦 政黑常客~跟執法是兩回事~

PTTHappy 03/12 20:14八卦/政黑本來就屬嘴砲版 在不違法情況下鬥嘴幾句

roelove 03/12 20:15政黑常客

PTTHappy 03/12 20:15不需意外~1碼歸1碼 況且那些法官當純鄉民身份時嘴

PTTHappy 03/12 20:16又不是當了版主"用版主的身份"跳下去嘴~這差異好懂~

roelove 03/12 20:16請問你要如何防止這裡變成政黑2板?

PTTHappy 03/12 20:18就依照本文所說的標準 跟其他版主協商公平執法啊

roelove 03/12 20:18「不違法」情況下鬥嘴幾句,這句話説得太好了,規矩

roelove 03/12 20:18不就板主訂的?

PTTHappy 03/12 20:19若版主不公正 則諸位向小組長申請解職不公正的版主

ja23072008 03/12 20:19願意出來嘗試是好事

PTTHappy 03/12 20:19反正你有你的想法自由~我沒意見~我又不是非當不可~

PTTHappy 03/12 20:20我說的情況與原理 能接受的人就接受~不接受我也尊重

s122274848 03/12 20:252樓 難道要認證過的資深版友才能選嗎?

lunawalker 03/12 20:25只要不雙標,管他藍的綠的還是紅的?

lunawalker 03/12 20:25不管黑貓白貓,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

lunawalker 03/12 20:26這裡只要理性討論,可不用立場批判喔

PTTHappy 03/12 20:26重點在20:15 20:16那兩行~八卦政黑常客->執法將不公

s122274848 03/12 20:26前版主不就是違反了他自定的規矩才被拔的

PTTHappy 03/12 20:27的命題 缺邏輯上相關性~所以我才說諸位可知連不少年

PTTHappy 03/12 20:28輕法官也會在這些版以鄉民身分嘴砲-他們將執法不公?

Bonjwa 03/12 20:28看不懂為噓而噓者。ptt是公器,本板是公板,有什麼

Bonjwa 03/12 20:28權力貼人標籤?就算是對岸來的,只要不違板規又有

Bonjwa 03/12 20:28何不可。

PTTHappy 03/12 20:28他們又不是以版主身份跳進去吵~以上原理大家想看看~

PTTHappy 03/12 20:29我只是指出此原理 我不必非當版主不可~不遴選我無妨

Bonjwa 03/12 20:30之前甚至有鄉民被告

Bonjwa 03/12 20:31結果是中年(現在)法官咧哈哈

PTTHappy 03/12 20:38補充:在政黑八卦這種嘴砲版+不是版主-是陽春鄉民+在

PTTHappy 03/12 20:39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鬥嘴<-這有何不可?前述綜合情況

PTTHappy 03/12 20:41下鬥嘴的人 猜:他權力在手時必然不公<-邏輯難以成立

PTTHappy 03/12 20:46我陽春鄉民時在嘴砲版鬥嘴≠我當本板版主在本板也鬥

GoodNightTW 03/12 20:53推啊,看到有人在推文審查政治立場就覺得很好笑,之

GoodNightTW 03/12 20:53前板皇立場這麼明顯也沒看這些人不舒服啊,說穿了只

GoodNightTW 03/12 20:53是因為政治立場跟你不一樣而已吧

roelove 03/12 21:50看你這麼「善辯」,就不是板主適當人選

roelove 03/12 21:53又不是沒有别人,非要一個愛與人嘴砲戰的當板主,

roelove 03/12 21:53並且相信他當板主就會公平公正,秉公處理?

roelove 03/12 21:54 https://i.imgur.com/xqWLSVF.jpg

圖https://i.imgur.com/xqWLSVF.jpg?e=1667260309&s=xELd0iRNXx1S__6czBwxVQ, 自薦military版版主 Ptthappy

roelove 03/12 21:54既然他本人都這麼說了,懇請大家成全

EvilPrada 03/12 22:04太~~長~~啦~~~~

www45678978903/12 22:16看起來有料

Bonjwa 03/12 23:29完全不認同某r論點。善辯是你定義的?或人家帶來的

Bonjwa 03/12 23:30是衝擊你認知卻無法接受的新理念?嘴砲這點更荒唐了

Bonjwa 03/12 23:31言論自由的台灣,不同意見的表達本是常態互相尊重是

Bonjwa 03/12 23:32基本,除非違反板規。況且通常板主身份者更會避免爭

Bonjwa 03/12 23:33議以免類似前板皇事件之發生,但並沒有不得發言之限

Bonjwa 03/12 23:35一個一直想先入為主貼人標籤,卻邏輯破產的論述,反

Bonjwa 03/12 23:36而是凸顯了自己想法上的偏見與欠缺成熟看待世事的心

Bonjwa 03/12 23:37態吧!我反而更支持他擔任板主,給予板主群除了愛好

Bonjwa 03/12 23:38軍武專業外,也能給予法治上公平性、合理性、比例原

Bonjwa 03/12 23:39則的管板風範。而這,正是大部分各板板主所欠缺的

annechu: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3/13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