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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生活市集 三星A51 退貨被刁難

看板MobileComm標題Re: [討論] 生活市集 三星A51 退貨被刁難作者
mainsa
(科科)
時間推噓20 推:22 噓:2 →:69

去查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J0170001&FLNO=19&ty=L

消保法第19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
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
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
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
為解除。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法條說的不是無條件退貨 是無條件解除契約

退貨和解除契約是不一樣的兩件事 你可以無條件解除契約

可以不附理由 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這是在指解除契約這件事

但解除契約的條件這裡沒有寫到 所以要看民法259條

剛好這全國法規資料庫很貼心 他還幫你把相關法條列出來



民法259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
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
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其中網購明顯相關的是二和六

廠商如果退錢退的慢了 還要另外給你利息

但是應返還之物如果有毀損滅失 要償還其價額

一般的商品主要就是包裝的部分 通常頂多商品價值的1~5% 這種通常都小錢

但是3C產品有不可逆的特性 比如說開機使用後就完全無法當新品賣

假設要當整新品或福利品出售 可能要以市價9折8折甚至更低價出售

那完全就屬於毀損滅失的範圍 因為那個價值從使用者開機那一瞬間就消失了

廠商是可以依法要求償還這部分的價額的


網購七天鑑賞期或猶豫期一直都不是試用期

也沒有什麼無條件退貨這種霸王條款

不然這麼說好了 如果我今天買了一支手機 然後把螢幕摔破了

可以在七天內無條件退貨嗎? 用膝蓋想也知道不行

既然這樣子不行的話 開機測試這種明顯會減損價值的行為一樣也是不行

當然 我說的不行不是說不能退 因為法條就說可以解除契約

所謂的不能退是指不能退原價

因為商品經一手導致價值折損 那解除契約後 當然也拿不回原本的買價


※ 引述《Gavatzky (My Prince)》之銘言:
: 1.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特種買賣(通訊與訪問交易)規定:
: 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 法律就訂在那邊,消費者網購7天內本來就可以無條件退貨,而且不用承擔任何費用
: 消保會那邊也回覆了,
: 如果業者無法承擔退貨造成的損失,就不應在網路上販售。
: 就算今天消費者買商品了,顏色不喜歡,拍照不好看,充電太慢,
: 用了不喜歡就是可以退。
: 業者額外加的一些條文
: 例如:
: 七天鑑賞期非試用期,
: 商品拆封後退貨必須承擔20%整新費用
: 商品上網註冊後不接受退換貨,
: 商品售出後一律不接受退貨,
: 贈品拆封後不接受退換貨,
: 退貨必須負擔運費手續費,
: 一堆有的沒的規定,
: 這些規定本來就是業者自己加的,
: 跟中華民國法律牴觸根本無效。
: 只是大家覺得跑調解委員會太麻煩就摸摸鼻子,
: 買了就算了吧,
: 到最後就變成業者訂的規定最大,消費者只能吃悶虧,
: 當然也有些例外是不能退貨,
: 那最後也只能由消保官來認定,
: 支持原PO,走法律程序!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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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04.13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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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f2200 11/02 15:11說真的「消保法第19條」這是塑膠。

xbearboy 11/02 15:12問題廠商要求還原費用就必須列舉了,以福利機出售

xbearboy 11/02 15:12的價錢是廠商定義這就有爭論空間

mainsa 11/02 15:14有爭論空間可以去跟廠商打官司或開調解庭啊 笑死

kof2200 11/02 15:14找出近三年內民事訴訟且金額在三萬以內之有用這判

kof2200 11/02 15:14例判消費者有贏的判例。

mainsa 11/02 15:14經爭取如果能壓在1~2成的範圍內我覺得就算合理了

kof2200 11/02 15:15拿得出來你就可以說服法官,然後你就贏了。

xbearboy 11/02 15:15民事金額本來就是開高給對方砍的

kof2200 11/02 15:16認清現實「消費者保護法」是塑膠製的。

derek371511 11/02 15:20一個沒問題的產品拆封使用後硬要退貨 是要消費者保

derek371511 11/02 15:20護法保護你什麼

master0101 11/02 15:21只能說 拆封能無條件退貨 都是佛心公司 但不能當

tony870414 11/02 15:21上一篇回覆根本搞笑 這篇終於正常了

master0101 11/02 15:21正常 廠商索取部分費用 才是剛好符合法律 至於這個

derek371511 11/02 15:22哪有什麼佛心公司 還不都是其他消費者吸收

master0101 11/02 15:22費用該是多少 就要雙方討論出都能接受的數字 但絕對

kof2200 11/02 15:23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master0101 11/02 15:23不是沒無條件退貨 就是不合法

kof2200 11/02 15:23美國的話?說退就退,二話不說。

derek371511 11/02 15:30美國的退貨制度是廠商自己的政策 跟法律有什麼關係?

derek371511 11/02 15:31有標明final sale的產品你可以拿去退看看

jasn4560 11/02 15:31去costco買 就可以享有美國的保障了

ludashi 11/02 15:46所以原po要能回復原狀,才能無條件退貨這樣嗎

benedict76 11/02 16:18說真的硬體瑕疵退回去沒話說,明明手機沒問題還退這

benedict76 11/02 16:19樣廠商新機二手價差要找誰討?

flypenguin 11/02 16:37法規跟通路都跟不上時代啊…

flypenguin 11/02 16:37早期郵購是因為很多東西看到包裝就知道不符期待了。

flypenguin 11/02 16:38現在 3C 產品不連網路就一堆功能鎖住不能試,

flypenguin 11/02 16:38偏偏連上網路就即時註冊無法還原。

derek371511 11/02 16:46有什麼功能是查不到資料也不能問廠商 一定要自己上

derek371511 11/02 16:46網才能測式的?

derek371511 11/02 16:47*試

flypenguin 11/02 17:32原 po 就有需要加日本卡的需求,請問去哪查?

nikitony200111/02 17:37如果開機就死機 自認倒楣?

flypenguin 11/02 17:51不能開機倒是好處理,外觀包回去就能退了。

flypenguin 11/02 17:54軟體方面不可逆,才是這類退貨爭議的問題核心。

liaoeddie 11/02 18:03要在日本上班會看不懂日文嗎?去日本網頁找會找不到

liaoeddie 11/02 18:03嗎?おサイフケータイ看不懂也沒辦法

ruanidiot 11/02 18:17flypenguin 直接去門市問啊= = 是要查什麼 再不然

ruanidiot 11/02 18:17網路客服隨便都有 很難?現在的人只會Ptt發文問問

ruanidiot 11/02 18:17題 找別人給的資訊 不懂得自己去找專業的人詢問?

flypenguin 11/02 18:23= = 你要找到有日本卡+台灣機的案例,很好問?

flypenguin 11/02 18:23我要加美國卡,原廠客服也只能叫我去門市借展示機試

flypenguin 11/02 18:23根本不敢給確定答案。

derek371511 11/02 18:27PO那個又不是手機的問題 當然是問GP或SP客服阿

derek371511 11/02 18:28難道你連門號都沒有 結果怪手機不能通話去退貨?

tommy123310 11/02 18:29啊你不會去借膩

flypenguin 11/02 18:33然後 xz2 xz2p xz3 只有 xz3 能正常使用美國卡,

flypenguin 11/02 18:33不就還好我有厚著臉皮去找門市人員幫忙…

flypenguin 11/02 18:38前兩支是能加卡不能刷,陪我試的店員也找不出原因

hangten777 11/02 20:09正解,很多法條是要互相參照的,不能只看某一段

hangten777 11/02 20:11爭議點只有回復原狀到底要折多少才合理,只能調解

hangten777 11/02 20:11所以網購才推PC家,PC家不要真的太誇張都叫廠商吞

neomaster 11/02 20:35問做過wallmart生意的 消費者退貨最後是誰承擔 wall

neomaster 11/02 20:35mart 還是產品供應商?

ruanidiot 11/02 21:40我不認為去門市當面試當面問有什麼好厚臉皮的

ruanidiot 11/02 21:40門市人員都怕是要怎麼跟大眾打交道

ruanidiot 11/02 21:40有問題就是要解決再購買很正常吧

KHalan 11/02 21:46門市專門旗艦店的存在,就是讓你去試用跟問問題的

KHalan 11/02 21:46,哪需要厚臉皮?有些誇張喔

KHalan 11/02 21:50不然展示機存在的目的是什麼?我之前也是去專賣店直

KHalan 11/02 21:50接下載我要的app,當場測試看看能不能符合我的期待

KHalan 11/02 21:50,結果無法順利執行,我就知道這支不行,很簡單就

KHalan 11/02 21:50能解決,還是有案主這種想去跟廠商耗時間的,我也

KHalan 11/02 21:50無法理解

mainsa 11/02 21:53網路時代很多人臉皮薄到不敢跟真人說話啊 對他們來

mainsa 11/02 21:53說跟真人交流比在網路上亂噴人難多了 所以敢在網路

mainsa 11/02 21:54上當澳客 卻連走進店家問問題都不敢啊 網路時代的一

mainsa 11/02 21:54大弊病 不過說起來 我買衣服都只買uq和net也是因為

mainsa 11/02 21:55這兩間的店員完全不會跟客人搭話 其他賣衣服的店家

mainsa 11/02 21:55光會跟我搭話我就不想去了 也是稍微能理解那些完全

mainsa 11/02 21:55不敢跟真人交流的人

KHalan 11/02 22:01與人溝通就是一種基礎「能力」,我可以理解不想講

KHalan 11/02 22:01話的感覺,但是攸關自己的荷包,還是展現一些智慧

KHalan 11/02 22:01去面對總是Z>B

APC 11/02 22:19推文好多法官喔!我大批踢踢真是人才濟濟~

flypenguin 11/02 23:24要請人把機子從展示區拆下來,然後櫃台用刷卡機測試

flypenguin 11/02 23:24這不需要臉皮厚一點? 網路嘴人真的很簡單。

flypenguin 11/02 23:26測試方法是隨便結個帳又退貨搞三次…

flypenguin 11/02 23:28有店員願意配合我還覺得人太好。

manialove 11/02 23:42店員人真的很好..

ctes940008 11/03 02:13其實這些都有但書,非商品本身瑕疵是不能退的。

master0101 11/03 09:49當場試需要厚臉皮 網路買回來不能用 人家不給退

master0101 11/03 09:49還要原價退 就不用厚臉皮?

KHalan 11/03 10:46一隻手機好幾萬,如果有特別在意的功能要測試,就

KHalan 11/03 10:46打個電話,客氣的詢問店員能否幫忙測試,不行就再

KHalan 11/03 10:46問下一家,在店內測試特殊的信用卡,聽起來不會不

KHalan 11/03 10:46合理,我相信願意幫忙的躧h於拒絕的

chenweichih 11/04 06:45這篇正解 那篇原po口氣好差 好像講道理的消費者都

chenweichih 11/04 06:45是又笨又奴一樣 真無言

chenweichih 11/04 06:46雖然我覺得收40趴也很扯

markhbad54 11/28 15:57推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