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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的承辦是不是涼了?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討論]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的承辦是不是涼了?作者
NewYorkLin
(紐約林先生)
時間推噓 2 推:10 噓:8 →:42

有關大直建案損鄰一案
依據陳怡君議員FB(網址如附)
https://bit.ly/3P9ljxQ

7月6日承辦人發文回復非屬施工損害
建築工程得繼續施工
都發局不予列管

結果現在一整排住戶都撤離了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的承辦是不是涼了?
大概要被懲處年底考績吃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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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00.4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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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Coal09/09 00:31粗飽的言論DUCK不必

BlackCoal09/09 00:31看到這種文章,知道為何全台灣土木職系永遠缺人了嗎?

BlackCoal09/09 00:33現在技術職系考績乙能嚇誰?主管還得擔心不得不打乙之

BlackCoal09/09 00:33後,承辦心情不好擺爛甚至離職後,工作誰要來做

ksxo09/09 00:55原本就很掙扎這種雞肋工作要不要逃 現在不用掙扎了

Noobungas09/09 07:35有其它人背書嗎?

jennywalk09/09 07:447月6日跟現在隔多久?

jennywalk09/09 07:44你知道建築工程全開工狀態,2個月能拼多少進度嗎?

j6ru04jo309/09 08:02考績乙算甚麼懲處,沒山的本來就萬年乙

harry070200009/09 08:05乙小事啦,沒被抓去土城都可以接受。

ezmantalk09/09 08:25北市府給的解釋是陳情4-5月時還沒往下挖 這點能不能證

ezmantalk09/09 08:25實其實不難 只是北市府只要證明住戶的陳情不是事實就

ezmantalk09/09 08:25完了?事出必有因,也許不是住戶想的那個因,也不能只

ezmantalk09/09 08:25跟住戶說:不是你想的那樣就對了,至於是怎樣?我又沒

ezmantalk09/09 08:25說 真覺得這公文不會很難脫身 但其實結論中間少很多東

ezmantalk09/09 08:25怪怪的…

trainer22209/09 09:02行政技術分立,涉及龐大利益、專業簽證的部分,卻要薪

trainer22209/09 09:02水僅幾萬元的公務員負責?

trainer22209/09 09:04而且每個承辦負責案件又不只一件,這件可能僅是在幾

trainer22209/09 09:04百個案件的其中一件而已

horse281909/09 09:28這當初有找專業技師什麼的去背書嗎 承辦有這麼專業?

segio09/09 10:40倒數第二段就寫的很清楚了.承.監造及專任工程人員勘過了.

segio09/09 10:40至少廠商的專任工程人員(技師)算是吧...

segio09/09 10:41最後一段也寫了.會追究相關技師人等責任..

segio09/09 10:42有技師牌的公務員誰還待在公家機關這樣擔心受怕...

za75502909/09 10:48想到要面對接踵而來的輿論和民代壓力…慘

segio09/09 10:52所以說這種爛缺誰愛待誰待去..這也考驗長官統御能力...

wengcony11509/09 11:26承辦本身應該不會怎樣,只是最近上班煩到靠北,長官

wengcony11509/09 11:26民代一直還要資料

da228609/09 11:27再不重視公務員權益,等跑光了,看誰來做

Jefferay09/09 11:43八成便宜行事護航廠商

octopuso1c09/09 12:03承辦有找專技人員勘過,是要負什麼責任= =

octopuso1c09/09 12:04承辦人如果這麼專業,就不會只做行政承辦了

Xavierk09/09 12:08你也要承辦人 當初有沒請承商提供施工圖說

Xavierk09/09 12:09沒有的話,事後會被各種針對

segio09/09 12:51請照的時候有審照去擔..各做各的事情有啥好針對?

segio09/09 12:51再說圖說上都要有建築師畫押.到底誰的問題比較大?

segio09/09 12:52怎麼這個社會突然專業人士都消失了.只剩下苦逼的公務員擔?

shomin556609/09 15:09才乙 是非公職來亂嗎

akeji09/09 15:47公務體系常發生的弔詭:查無不法,但結果就是無法。

GIFT198809/09 15:59拿4-6萬 薪水叫你扛10年以上刑責

ken32763909/09 16:16這種建管業務建築法有明定了,要追責任去找建築師及起

ken32763909/09 16:16造人,頂多承辦人要把本案以前卷宗資料拉出來準備好,

ken32763909/09 16:16會煩死

colin9014909/09 17:10新規定本來就是把責任轉嫁到簽判斷書的專任工程人員

Dheroblood09/09 18:53乙就乙阿 我永遠記得長官找我過去說你看你考績表我打

Dheroblood09/09 18:53你B 結果上面寫C

xoyster09/09 18:58就標題引戰咩 唉

jack052009/09 20:54你是沒看新聞喔,處長都說當時是還沒開挖的階段

cvv0001009/10 00:15本來就是要讓土木職系跑光。

fastfu09/10 11:47考績吃乙根本沒什麼,怕的是你還有刑責

fluid00709/10 14:48是沒吃過很多鴨子嗎?大驚小怪的。會不會上法院才是重

fluid00709/10 14:48點。

GIFT198809/10 15:50住戶一定會告刑事 有得跑法院了

jcll09/10 16:53重點是怎麼會發這種沒給自己留後路的文....

jcll09/10 16:54就算要護航 也不會護到陷自己於風險之中 至少要保留彈性吧

kinuhata09/10 18:53你是不是以為乙很嚴重啊笑死

LouisWOLF09/10 21:45北市都發局下面有建管處,都發局不會涼

gokratio09/11 09:24其實很多都約僱免洗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