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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銀行員37天結4次貪婚假 僱主不准竟挨勞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Re: [新聞] 銀行員37天結4次貪婚假 僱主不准竟挨勞作者
bota
(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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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員37天結4次婚離3次 銀行不准假挨罰!北市勞動局:不合理但合法

黃姍姍講的其實沒錯喔
勞動法還是在民事法的大架構下
民法148條: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直接駁回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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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來看: 如果勞動局是對的, 台北市訴願會怎麼會撤銷原處分???
顯然勞動局是錯的

勞工行政有考民法總則跟刑法總則, 竟然不知道民法148條(民事的帝王條款)
??? 當初做出裁罰決定的那些主管應該都要拔(能力太差)


ps: 黃姍姍唯一一點錯的是, 罵勞動局那些人是法匠,

其實這點罵錯了,... 法匠的意思應該是: 法律見解很奇特, 但能據
理說出一番道理 --- 比如說, 以前業務過失致死還在的時候,

大部分的人都覺得: 只要工作期間開公司車撞死人就成立;
少部分的人限縮解釋, 職務要是司機才算, 不是司機都只是普通過失致死

-------> 這種才算法匠 (跟你就法論法辯法律見解)



勞動局這些人不是喔, 他是連民法148條都不知道, 這種要怎麼當法匠???

沒有資格當法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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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59.8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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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rson41404/18 12:21有的都是一級主管指示的啊....

※ 編輯: bota (219.84.59.84 臺灣), 04/18/2021 12:31:59

maniaque04/18 12:41機關有個法制人員編制

soulout04/18 12:45大公主要剁腳惹

ceres120904/18 13:54多數見解不一定是對的,不需要說少數見解是法匠

snake7971504/18 13:58九職等靠啥爬上去的?

pinhanpaul04/18 14:02專精才能叫匠人

fcz97304/18 15:44勞工行政什麼時候考民刑總了?

ezmantalk04/18 15:451.看一下勞基法的行政管轄 處分是以台北市政府開出的

ezmantalk04/18 15:45訴願是找勞動部訴願委員會訴願的

ezmantalk04/18 15:452.勞工行政只考勞工法令沒有考民刑總則哦

ezmantalk04/18 15:46黃副市長的話是在打臉自已 台北市勞動局是被台北市授權

ezmantalk04/18 15:47就勞工行政事項處理,所以處分書上都是台北市政府

proletariat04/18 15:50北市府110.02.02.府訴三字第1106100210號訴願決定書

proletariat04/18 15:51原處分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proletariat04/18 15:53https://imgur.com/MTthAZg

KnuckleBall04/18 17:02勞動局可能也寧願做字面的依法行政真的有事再給行政

KnuckleBall04/18 17:02法院打臉就好,這也符合權力分立下行政機關的用法邏

KnuckleBall04/18 17:02輯,畢竟解釋法律的最終判斷還是在法院手上。這是避

KnuckleBall04/18 17:02免行政機關自己解釋被法院打臉結果依新見解很難做事

KnuckleBall04/18 17:02的策略

fcz97304/18 17:26這就是我第一篇的邏輯啊,你LP大敢行使裁量認定勞工權利濫

fcz97304/18 17:26用不准假合理所以不罰,很好啊,但問題就是主管 上級機關

fcz97304/18 17:26法院挺不挺你只能搏杯,搏錯下場可是比依法開罰還慘

proletariat04/18 17:37勞動局不罰銀行檢舉人有公法上請求權向行政法院起訴?

proletariat04/18 17:38連提起訴願的請求權基礎都沒有

ezmantalk04/18 18:46哦 我忘了是直轄市 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