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僱用契約書,約聘?
小的在某家公司服務已數年
最近公司發了這張文件請所有員工填寫
https://i.imgur.com/JqEnOck.jpg
關於第二項,僱用日期,公司說起始日就寫到職日
但到期日卻要空白
我覺得並不合理,是不是哪天公司要解僱我,就可以自行填上到期日、不給予資遣費呢?
我打勞動部電話諮詢
勞動部人員說: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
因為我的工作性質是業務人員,服務客戶有延續性,並非季節性或臨時性的工作
故,簽訂此僱用契約書,其實是無效的
到時若僱主要解僱我,還是要發給資遣費。
請問,我能相信嗎?該簽嗎?
不簽的話,怕被公司當成麻煩人物,工作上也會受影響
可是我覺得還是要保障自身權益
如果簽了,日後真的有糾紛,我還是受到保障的嗎?
請問有什麼方法比較好?
想到可以在到期日那邊加上一條槓劃掉
請問大家有沒有經驗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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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年資多久了?被盯上了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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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你就變定期契約了 然後資遣費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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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問HR,有沒有不定期合約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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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在日期上寫(此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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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問 若是一年一簽 但實際為不定期契約 這樣也算不定期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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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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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條有寫契約終止也要依法辦理,到期日還沒到的確是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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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是我的話會一式兩份證明到期日此時是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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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甲方只有高於基本工資的義務,其他都是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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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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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個形式而已吧,反正要有萬一簽了無效的還是無效。
推
這種問題應該問律師比較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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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被資遣了怎麼辦QQ你簽的是定期契約嗎? 那可能要先確定公司是否有符合簽訂定期契約的條件喔! 勞動基準法第九條,關於「定期契約」的規定: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 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