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上國道爭路權首日!逾300輛大型重機上路
※ 引述《ArtoriaSaber (呆毛吃飯王)》之銘言:
: 什麼叫必要時?比方說高乘載。
: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6141&KWD1=
: 發文單位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不是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 道路主管機關是交通部,非內政部。
其實你搞錯兩個東西
首先這條法律並不是針對大重機,而是針對所有車輛,包含但不限於大重機
而道路方面也不是針對高速公路,而是包含但不限於高速公路
其次也不限於高乘載,包含特殊勤務、車禍、天災等,基於安全或是需求,
警方即可片面以命令的方式禁止通行,比如總統上國道紅斑馬閘道攔車
會有那麼大的權限主要是針對等待交通部發布公告緩不濟急
: 第 2-1 條
: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在公告開放其行駛之高速公路路段及時
: 段,不受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之限制。但另有禁止其進入或行駛
: 規定者,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應公告之,
: 開放或禁止只能由公路主管機關公告。
: 正確名稱為國道公路警察局,若其發布命令全部禁止,可能我們是警察國家。但我們不是警
: 察國家,其命令已經牴觸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條例第2-1條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3條
: 第6項。命令牴觸法律無效,你的理論實際上不存在。
事實上並不牴觸
前文的是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
問題禁止你的是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九條第三項
為維護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安全與暢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於
必要時,得發布命令,指定時段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特定匝道或路段之車道、路肩,禁
止、限制或開放車輛通行。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的母法是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而第五條的原文是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公路或警察機關於必要時,得就下列事項發布命令:
一、指定某線道路或某線道路區段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通行,或禁止穿越道路,或禁止
停車及臨時停車。
公路"或"警察機關,也就是並沒有強制一定要公路主管機關才可以,警察機關也是可以
而如果你一定要求必須公路主管機關命令,高公局已經公告命令了
你的看法是我有路權所以各級機關不得以命令來干預路權的行使否則就是違法
但實際上是有路權不代表可以否定正當法源依據的命令行使,有路權也必須按照公路或
警察機關的命令執行
當然你只聚焦在大重機,但是一旦有路權不讓你走就是違法無效,那別忘了四輪和學長
也有路權,它們也可以喊有路權所以可以任意進出市區或是明文禁止行駛的路段,比如
甲類大客車去行使巴陵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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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完整的說明
這篇真懂
突然安靜了
那可以請高工局說明一下不開放的理由是什麼嗎
實務上不需要說明,只要四個字 安全考量 就可以了 比如總統車隊警察攔截其他車輛,我們會去暗殺總統嗎?不會,那麼為什麼 要攔阻我們禁止我們合理合法使用路權?就是四個字 安全考量
樓上 民意跟地方政府不同意 安全考量 謹慎評估 萬用語打死
其實就是找個理由搪塞你罷了,怎麼打臉都沒在臭幹
你,擺明就是沒要講道理的意思。除了大重以為,哪
條憲法允許的權利需要經過別人同意的?隔壁要生幾
個孩子是不是也來做里民民調?「嘔 我覺得會吵 不
同意」「不好意思,你隔壁不讓你生,明年再做一次
問卷說不定就可以了」
認真回你,以生孩子來說,如果有人按照你的說法去禁止,打到憲法法庭都是對方輸 但是大重機不同,他沒有"必須"
你各位有沒有注意到交通部從來沒有說過檢核標準要多少
才能試辦/上路 每次考試都說你不及格 但從來沒有跟你說
你要考幾分才及格 所以囉 重機國道議題本來就是打假球
至始至終都沒有打算讓機車出現在高速公路上
我覺得有些人樂觀得可愛認為2025收費重新招標之後就可以
上
事實上交通部的講法很萬用,因為問題出在於交通部根本就沒有為了 大重機合法上國道訂出相對應的法律標準 你們可以去翻閱各個法條,會看到比如上國道要綑綁好繩索,要系安全帶等等 大重機上國道有甚麼要求? 前面有人回大貨車危險所以要被限制,但是交通部不也說大重機危險?普遍民意 也是說大重機危險,那請問大貨車路權被限制各位說他危險所以正當,那麼大重 機又為何不可以因為危險兩個字被限制路權?
※ 編輯: mshuang (36.228.93.87 臺灣), 07/09/2022 15:42:21你的"危險"的來源是感覺?
喔對啦看到你上一篇對我的回應 ㄏㄏ
“聯結車「酒駕又闖紅燈」撞死直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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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時」 什麼叫必要時?比方說高乘載。 發文單位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不是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道路主管機關是交通部,非內政部。1
: : ※ 引述《ArtoriaSaber (呆毛吃飯王)》之銘言: : : 什麼叫必要時?比方說高乘載。 : : : : 發文單位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不是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10
預防性執法? : 許敦淵強調,目前機車禁止行駛國道,違規將罰3千到6千元,國道現場沒有合於法規的空 : 間讓機車駛離,因此會當場拖吊移除和排除;目前陸續在網路上接獲網友分享和線上民眾 : 通報,確實有大型重機進入國道,攔停件數還在彙整,若沒有攔獲,也會調監視影像蒐證 : 和舉發。2X
第一個因為沒公告依法不能行駛 第二個有路權不代表能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公路或警察機關於必要時,得就下列事項發布命令: 一、指定某線道路或某線道路區段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通行,或禁止穿越道路,或禁止57
高公局這次的行動明顯已有畏懼之色 大家仔細想想,為什麼不是讓警察在國道上執法 照以往的方式,不惜癱瘓國道外側做攔查、拖吊 而是在匝道佈兵、不讓二輪上去? 因為高公局不希望被民眾發現4X
你確定嗎?你這句話有證據嗎? 我是沒讀太多書,也不敢斷定 不過剛剛從論文系統查的研究論文資料,共2份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高架段及橋下平面路段之事故特性比較 /民109.06 市區高架道路及其地面道路之車輛事故特性比較 /民110.11X
哀,所以律師不是說了去釋憲要贏很困難嗎 這邊是在回你,路權和命令,你不是說路權最大?怎麼找出一堆命令和規定 可以片面限制路權? : 根本不是甚麼"交通部緩不濟急"。 : 以上的例子,主管機關跟權限都不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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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不開放!大型重機不忍了 「高速公路乖寶寶」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國內大型重型機車已突破20萬輛,大型重機車主爭取上高速公路逾10年,雖歷經兩次安全、 違規等檢核,迄今數據上仍未獲得政府同意開放上國道,大型重機車主醞釀發起7月1日起至 4日上高速公路爭取路權,這也是繼2017年上千輛大型重機上國道抗議後,大型重機可能再5
Re: [新聞] 遲不開放!大型重機不忍了 「高速公路從推文可以看見台灣交通教育到底做得多失敗 摩托車上國道在全世界這麼多的國家都如此自然的事情 來到台灣一堆人說期待看到血流成河、為了飆車才上國道的、鑽車要不要罰? 「身為四輪駕駛看見摩托車應保留更多的安全距離,因為機車減速效率沒汽車好,同時摩托車駕駛保護較差,離較遠的距離也可以給騎士更安心的用路體驗。」 我想這是每一位有理智,受過教育的用路人會有的想法吧?3
[閒聊] 重機上國道 拖吊依法無據當然,我們都知道目前重機上國道會被開罰單+強制拖吊 一直以來警察都說,依法有據,可以拖吊 但仔細研究法律之後就會發現,似乎找不到法源依據?? 警察所說的25條是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25條1-710
Re: [閒聊] 重機上國道 拖吊依法無據幫你圖解。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才有 第 85-2 條 : 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依本條例規定應予禁止通行、禁止其行駛、禁止其駕駛者,交通勤務XX
Re: 遲不開放!大型重機不忍了 「高速公路乖寶寶」還是想跟各位說說小弟的想法,我們理性中壢選民,不以人廢言,您說是吧。 : 其實看了很多篇論戰文,拿各種數據互扁吵架,看來看去還是沒有解決問題,個人覺得 其實重機群體面臨到的問題,不是什麼跟汽車數據比誰比較好看,也不是什麼台灣政府智 障(但政府是真的很智障,這點我百分之百贊同)。 : 我覺得重機現在需要做的,其實是解決社會觀感問題,政府政策反而事小,容小弟娓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