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試用期是否違法,試用期沒過要給資遣費
小弟前陣子跟主管討論試用期的議題,
主管說科技業的試用期並不完全合法,
這點讓我很訝異,
我目前經歷過的所有工作都有試用期,
試用期究竟是不是對勞資雙方的保障呢?
板上有沒有法學專家可以科普一下?
這是我找到的一些資訊:
https://laws010.com/blog/labor-dispute/probation/probation-01
節錄一些內容
(一) 試用期違法嗎?
試用期(英文:Probation)是許多公司用來考核與確認新進員工是否能勝任工作,同時也讓員工了解職務屬性、工作環境的評量區間。
試用期在目前企業中仍舊很普遍,但你知道嗎?勞基法早在20年前就修法把試用期刪掉了!
既然法律上已經沒有試用期相關的規範,那這樣保留試用期的公司算違法嗎?
其實不會!雖然勞基法沒有特別規定,但根據契約自由原則,以及勞委會86台勞資二字第035588號函認定「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的試用期是允許的」,也就是勞動部認為,有沒有試用期、試用期多久,都可以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
(二)試用期資遣費怎麼算?
由於民國94年7月1日後的勞工都是採新制計算,這邊以新制的規範為主。
依照年資,資遣費計算標準如下:
年資每滿1年,就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年資未滿1年,依比例計算(以實際工作日數分月、日換成年之比例計算)。
年資未滿3個月,一樣是依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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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就潛規則,大家用的很開心,拿上檯面上不行
看來台達人資不專業到還拿試用期來講
重點是資方不要有非自願的紀錄吧
試用期資遣一樣要給錢
你逼人家填自願就是違法
檯面下雙方合意沒問題 檯面上 試用期沒過依然是走
資遣流程
試用期一直都合法
哪來拿上檯面不行,真上法院資遣費都未必要給勒
自己一知半解拜託不要出來誤導
檯面下你要人走該給的要給啊 這個是把人關房間不給
你打電話逼你簽字離職 剝皮店美容詐騙也沒那麼扯
資遣是有規定可以把人強制關在房間限制自由嗎?
只要非自願就必須給資遣 只上1天也要給 法盲真可憐
檯面上也可以啊,「勞基法修法是刪除試用期相關規
定」,並不是規定不得試用期
試用期資方愛怎麼訂都無所謂 原則是不能違反勞基法
但資遣一樣是新制計算
整天談法論法,張嘴就是法盲,結果根本不管實際法院
怎麼判的,還只上一天也要給資遣費,到底是誰可憐啦
真的因為試用期解僱無資遣費上法院,現行裁出來都是
不給居多啦,講一堆自以為是的廢話
我都不知道到底誰教的,反正真的有倒霉鬼聽了上法院
,也是他倒楣,關你屁事是吧
想請問如果走解僱不一定給資遣費,為什麼台達會希
望當事人走自願離職
試用期也要 pip啦 別被騙了
所以要他有考核結果?
還是一句不爽的就能讓你走
Pujos 抱歉我更正一些說明,試用期是有考核的 考核
結果不合格且雙方已知 就可以讓人離開
台達這件事,公司帶去小房間簽自願,這不是合法的
流程,也謝謝你的提醒
勞資合約不得牴觸勞動基準法
看勞動部長敢不敢上新聞說明,一槌定音
一樣要走非自願離職啦,法律就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
勞基法沒試用期這回事
Pujos 造謠造很爽,試用期哪裏合法,勞基法沒試用
期
我同事 試用期被pip才能fire 所以要預告
試用期就看公司有沒有規定 但叫人走還是算資遣
試用期是契約並非法條,有人搞不清楚狀況還說人法
盲
62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作為一個有實際在hiring的小主管,來講一下資方的看法 先不討論這個法條跟勞基法的搭配,單純討論試用期在這法條前後的玩法 在沒有試用期法條時,試用期契約內容須由雇主與勞工共同約定 且任何試用期員工都視同正式員工,代表你跟公司約定的條例不得抵觸勞基法 什麼幾天未達標就要無資遣走人、什麼規定沒達到就砍薪砍假,通通都是違法可以檢舉5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這種講法就是標準的昧於實務,把黑的講成白。 現行法沒有所謂試用期這回事,即使雇主自己規定了試用期,在現行法下勞工的薪資和其 他權益都跟所謂正式員工沒有不同。你可以說有些雇主怎樣怎樣,但那就是違法。 好,現在你國民黨提了個試用期法制化,然後允許雇主在此期間只給80%的薪水,因為不 算正職所以試用期不過也不適用解雇勞工的嚴格條件。其他的還多著,年資計算,年休累X
Re: [問題] 試用期多久才正常勞動基準法中沒有明定試用期這東西,但有判例與案例形成了慣例與規則如下分享: 可不可以有試用期:可以,合理範圍內試用期是勞動局也尊重的。 試用期是雙向的,公司試用勞工,勞工也試用公司。怎樣叫做合理? 人:公司有告知勞工,會有試用期,且雙方皆同意。 事:公司應提出試用期的明確指標,比如考試分數、學習成果、工作達標率。X
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先確定目前「試用期約款」是不是合法的? 按勞動部給出的回答 既然現行勞基法沒有規定不可以約定試用期 那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勞資雙方就自由約定4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先幫大家把基礎法規複習一下 1.勞基法目前沒有關於試用期的明文規定(以前有但是刪掉了) 2.目前的相關執行多依據函釋勞委會86台勞資二字第035588號函認定「勞資雙方依工作特 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的試用期是允許的」 也就是說試用期有沒有,多長,薪資多少,會不會延長,需不需要考核勞資雙方講好就可X
[討論] 我直接挑戰啦,現行試用期違甚麼法?剛剛寫一篇罵國民黨表面功夫的 沒想到被綠粉噓硬要吵現在試用期違法三小的 好啊 那我們就直接來講到現行勞基法試用期到底違不違法? 下面是立法院的資訊X
Re: [新聞] 試用期薪資不低於8成「是保障員工」首先我先講我是沒遇過試用期的人,因為我知道會有綠營智障白痴無腦畜生講他沒遇過試用 期所以世上不會有試用期這回事 但,你沒遇國不代表沒有,就像你沒被人殺過不代表世上沒有殺人犯 接著我就回原po : 平日法定加班費率1.34跟1.671
Re: [問題] 試用期? 警告信? 這些都違反勞基法吧???試用期,企業可以用約聘3個月的契約 如果到職時有簽名 3個月後考核沒過就是拜拜 過了就是再簽一份正式員工的契約 很多公司都這樣- 22 : : 低,過試用期馬上可以踢走。 : : 笑噴,這就是某些人講的撥亂反正,一朝回到馬時代。 : : 如果說人的命很賤,那都是自己找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 終於教訓了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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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別的我不提,但別跟八卦版某群人一樣蠢到以為試用期違法 現行只是試用期沒有明文入勞基法 但基於民法契約自由所以勞資雙方一樣可以合意約定試用期 合法的試用期期間的待遇要等同同職位的非試用期員工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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