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只有我覺得判決不附理由很怪嗎?
欸欸欸乳頭啦~
不管ptt還是dcard還是其他論壇
只要被有管轄權的單位經審判後
直接發生禁言或禁止使用的效力
但相關信件內容只援引判斷違規行為的依據
但對行為人如何的行為導致如何的違規卻隻字未提
讓行為人死得不明不白
且不知標準在哪
恐怕下一次又會犯一樣的錯又重新入獄
且上訴審程序按照以往經驗
除非是明顯重大的瑕疵
否則想要翻案難如登天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如何違規
無法為自己為有效的辯護
更何況整個審判系統又無迴避制度
難道只有我覺得這對被告不公平嗎
難道沒人覺得代表正義的天秤已失去其公信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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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98.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WomenTalk/E.AMGxdmjkAHIE※ 編輯: KAWABONGGA (114.136.198.169 臺灣), 09/30/2024 19:20:37
噓
法盲
理由呢?我在討論論壇檢舉制度以及板主權限,你丟一句語焉不詳,跟我主題無關的話幹啥 ?
※ 編輯: KAWABONGGA (114.136.198.169 臺灣), 09/30/2024 19:49:21→
這種討論區我是不會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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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 pneumoNBA板板主選舉參選文件 1.參選人基本資料:(可至主選單:(U)ser->(I)nfo查詢) 擔任板主:國家體育場/運動小組長 登入次數:3097 有效文章:40429
Re: [新聞] 恢復民眾檢舉罰單爆量...傳高雄限制警員這到底是啥鬼理論? 民眾有檢舉交通違規的權利,但是警察有審核的權限, 有違規就開單,沒違規就跟檢舉人解釋不開單的理由! 就像民眾有訴訟的權利,你可以到派出所報案提告或是到地檢署去按鈴申告, 但是有沒有成立犯罪是檢察官的權限,8
Re: [板務] 板主行為與自由心證的板規感謝討論, 以下回應代表NBA板主群立場 因群組長將n板暫時停職, 此部分n板未參與討論. 詳見p板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WhP_rPX (NBA) [ptt.cc] [公告] 有關檢舉板以及任期制 │7
Re: [新聞] 台南殺警案「二審開庭」 雙方激辯凶手復簡單說明一下 刑事訴訟法第346條 原審之代理人或辯護人,得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但不得與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 所以很多人會罵說被告自己都認罪不上訴了 憑什麼律師還堅持上訴?2
Re: [新聞] 檢舉狂人再現!空拍機也出動 77職業駕駛我覺得違規就是違規,沒什麼好說的,相信鄉民想法都跟我一樣,違規就是違規,錯就是錯 就像超商補貨司機每次都直接停在馬路直接下貨推推車進超商補貨,難道你就不能去停好停車場或是找白線可停車的地方再一趟趟用推車來回慢慢補貨嗎,我相信你這麼做的話一定不會有罰單 還有像是駕駛在餐廳前面紅線臨停10秒,讓老人或是小孩先下車這種再開去停車場的,紅線就是紅線,錯就是錯,難道你們不能全家乖乖開去停車場在全部用走的過來嗎?我相信這樣一定不會有罰單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違規就是違規,支持檢舉達人 --1
Re: [問題] 我這樣檢舉會違反比例原則嗎?只看新聞內容果然容易有沒注意到的地方,去看了一下判決(桃園地院109交459) 法院主要是以道交條例第85條之1第2項第1款規定的意旨及釋字604解釋理由書內容去認定間 隔未達6分鐘或6公里的違規部分不符合禁止連續舉發裁罰之立法意旨,所以撤掉這15件違規 。1
[討論] 關於板主被檢舉而自己判決,想說個觀念...昨天才知道有一位板主之前被檢舉 然後那位板主自己水桶自己 有些板友會說這是很負責的行為而予以肯定 但在此提供另一個觀點給大家參考 就是現代的法制當中都有所謂的"迴避制度"X
Re: [問卦] 板主是anonymous吧!不是anonymous是板主 是板主也可以用anonymous檢舉 如果有看到anonymous檢舉 板主不到數十秒就推文判違規 就有可能是板主用anonymous檢舉1
[板務] 能否請板主說明何謂惡意違規板主上任後,新違規不優先處理。 說要程序正義,依照違規時間處理。 說除非惡意違規否則不優先處理。 我看近期板主優先處理的新違規,根本也沒啥惡意違規。 能否告知怎樣的違規屬於惡意違規需要優先處理。-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宣判] wn7158 檢舉 marra 案 時間: Wed Mar 11 22:26:47 2020 【裁判字號】 D0070 【裁判日期】 民10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