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范雲王世堅欲修兒少性剝削條例加重責任
今天的新聞
因黃子佼事件
立法委員范雲、王世堅欲提案修法
提高、加重兒少性剝削條例之罰則、責任
提供資訊給大家參考
恰點一:
根據中文維基百科
黃子佼曾為以下作品配音
華特迪士尼公司動畫電影《怪獸電力公司》
「大眼仔」中文版
華特迪士尼公司動畫電影《怪獸大學》
「大眼仔」中文版
公視動畫《勇者系列》
「神秘魔族」中文版
吉卜力動畫《安雅與魔女》
「湯馬斯」中文版
華特迪士尼公司動畫影集
《怪獸職場求生記》
「大眼仔」中文版
動畫電影《諸葛四郎-英雄的英雄》
「笑鐵面」
恰點二:
根據立法院法律系統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於以前立法、修法之理由中
例如第2條
仍有素描、漫畫、繪畫等
之描述、用語
以及某些行政官員、司法實務等對於
兒少性剝削條例是否規範虛擬、二次元之見解
將來仍有可能使
二次元虛擬創作、ACG
之愛好者、創作者等
遭行政甚或刑事責任
處罰、相繩
故將此資訊分享給板友知悉、討論
以下節錄
理由
一、
第一項序文、第二款、第四款
及第二項酌作文字修正。
二、
第一項第三款修正如下:
(一)
考量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
於修正條文第三十八條皆已列為處罰樣態,
爰將其納入第一項第三款定義,
以擴大第二項之保護對象即被害人範疇。
另參考「刑法」修正條文第十條
增訂第八項性影像之定義,
係指內容有下列各款之一
之影像或電磁紀錄:
「
一、第五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行為。
二、性器或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
身體隱私部位。
三、以身體或器物接觸前款部位,
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行為。
四、其他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
性慾或羞恥之行為。
」
是以,
性影像指影像或電磁紀錄
含有以下五類內容:
(一)
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
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
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
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三)
性器或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
身體隱私部位。
(四)
以身體或器物接觸前款部位,
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行為。
(五)
其他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之行為。
(二)衡量現今各類性影像產製之
物品種類眾多,
原第三款所定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
之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
皆已為前述刑法修正條文第十條第八項
性影像所涵蓋,
為與刑法性影像定義一致,
爰參酌刑法修正條文第十條第八項規定,
將第三款之照片、影片、影帶、光碟、
電子訊號修正為性影像,
以避免臚列之種類掛一漏萬。
(三)
又考量刑法修正條文第十條第八項
所稱性影像指一定內容之影像或電磁紀錄,
並未包含
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
而衡酌九十六年七月四日修正公布之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二十八條規定
之物品包括
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片,
其立法理由揭示,
處罰持有兒童色情物品之主要理由
係兒童色情圖片對慾望之刺激具關聯性,
觀看後可能採取實際行動傷害兒童,
嗣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於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修正公布為
現行名稱及全文,
上開第二十八條規定修正移列為第三十八條,
將原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之「圖片」
修正為「圖畫、照片」,
即為保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
避免兒童及少年遭受任何形式之性剝削、
從事色情表演或作為色情之題材
而助長性差別待遇意識,
避免觀看兒童或少年色情圖畫、照片之人,
採取實際行動侵害兒童或少年,
提高犯罪之危險性,
爰原第三款之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
仍有規範必要,
避免因觀看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
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行為之
素描、漫畫、繪畫等色情圖畫,
致進一步侵害兒童或少年。
另考量實務上仍有使兒童或少年為
性交或猥褻行為之語音(如色情電話)
之情形,
為避免兒童或少年遭受此類性剝削,
爰於第三款增訂是類語音,
亦為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行為。
--
加重好啊 重點是不要管到二次元
呃...看風向,不要又改到虛擬作品
加重是一回事 虛擬和現實分清楚啊 又出現熟悉的名字
持有製造及買賣的判緩刑兩年 你修法法院還是輕判啦
加重沒問題啊 反正持有三次元是緩刑
現在的問題不就是三次元跟虛擬動漫衛福部故意混在一起講
就看范大立委要不要實現當初自己的承諾原本沒有要擴充到
虛擬動漫創作的初衷
反正如果再加重就是巴哈批踢踢至少一半的人進地方監獄蹲
了
膠哥才有辦法這樣 你們是膠哥嗎
加重有用膩還不是緩刑給機會 其他人還要兩難呢
ㄏㄏ
保護現實兒童我沒意見,不要管到虛擬作品就好,住海邊逆
到底是為什麼不提早進行性教育老是在那邊加重處罰把我也當
預備犯
等等被牽連 網路長城真理部出現了
輿論很好操控的
因為提早性教育 教會就沒有小男童可以雞姦了
嘻嘻 你怎麼知道緩刑不是沒條件的 明天姦女童仔就跳出
來說自己是看太多二次元色圖了 媽的黃家之恥
好像也有提案要加大加速封鎖境外平台啦
加重處罰還可以順便言論審查 幹嘛要提早進行性教育
^違規的
管制影像 就獵巫吧
現在只要在膠膠電腦裡面找到,甚至不用找到,只要說他
有二次元圖,就可以順理成章推你各位全部一起去蹲了。
不過膠膠當然是不用蹲啦,畢竟是身份跟你各位有差
真人的不用管呢
牆掉啊
衛福部努力保護二次元虛擬人物 三次元被拍片被虐死被強姦不管
偽浮布:OK,虛擬的加重到7年以上
真實存在的兒少盡量加啊
又要蓋長城喔 馬的垃圾
加重有屁用,遇到對的人還不是兩難緩刑
黃子佼當然有二次元的東西啊 綠色大眼仔不就二次元嗎
ㄏㄏ
三次元怎麼咻咻愈重愈好
不需要那麼麻煩啦 有沒有看到洽點一 一定是因為接觸動畫才
讓他變成這樣 二次元太可惡
三次元的一定要加重,喜歡二次元的朋友更要守規矩
要弄網路長城其實今天就有某個不能說名字的立委提議了…
我覺得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說什麼
虐兒案船過水無痕就這樣被洗掉了 真不知道是要保護哪
范雲這雙標仔,哪裡有利哪裡去
個世界的兒童
我相信王世堅 但是我不相信雙標范婦
跟各位說 管得越多 不是好事
不要管到二次元就好
有排除虛擬就支持,但我看有范婦在那叫
那她一定是把二次元扯進來,事後又裝無辜
加重處罰 不過幹三次元有背景的基督徒高官可以減免
看二次元的關到死
我找到佼佼性騷擾二次元幼女照片了 該重判了吧
范之前有說當初修法沒包括二次元啦 希望她能一起解決問題
跟橘子抽獎詐騙重罰一樣可笑
加重無所謂 記得把虛擬排除 不然越修越爛
黃子佼還是金鐘獎主持人 那金鐘獎是不是要廢掉?
說真的黃子佼除了把所有幹小女孩的名單都抖出來以外 剩下
的活命機會就只剩下把帳賴到動漫身上了XD 塞幾部裏番到電
腦裡面然後說一定是日式幼幼帶壞他的 搞不好還可以轉移注
意力
他解決問題的方法八成就是這次順便寫進去
范最好把虛擬現實一起修進去
還想移除啊
請寫清楚,你節錄的是今天他們提議要修法的,還是舊的?
反正我是不看好這修法能對動漫創作有什麼好的影響 依照現
在政府拼命想把動漫族群全部弄死的心態 立委諸公不要讓大
家都進去監獄裡面開版聚都是萬幸了
好的 針對二次元
上面那張大眼仔再配上佼的聲音 怕
所以有沒有限定真人 有限定真人重刑我就支持
ACG團體都跟她討論過了,還要將圖畫列入?
虛擬和現實分清楚就好
別搞到最後在裡面開板聚
虛擬現實一定要分開來看
看來要被這垃圾拖累了= =
直接寫信去問,通靈沒有用問他們二次元會不會寫入,順便
再寄給那些以前幫忙發聲的人
修法通過 IWIN開心
說真的一直在這邊激化只管二次元的矛盾也沒什麼用就
是了
你各位最好祈禱交交他電腦裡沒有二次元的= =
有背景的三次元才緩刑吧
真人加重沒問題,就怕修法時被偷渡
主要還是想辦法得傳達到比例原則的不妥
三次元原諒,二次元死刑
三次元可以和解 所以那個二次元沒受害者到底?
可以順便把虛擬創作與現實犯行分清楚嗎?
怎麼又有個名字出現
不要虛擬跟現實混在一起餒
三加十一殺了多少人
二次元可以找這群狗官和解
講清楚不要又擴大解釋
就是重罰二次元 給三次元機會,所以案件才會一直出來
,因為管不該管的,該抓的還兩難不想嚴懲
不知道這串有多少個各級會員
先持悲觀態度,全包的機率很高
不如問立法院有多少高級會員
自己本身有小孩,真的希望虛擬的不要禁,今天蘿莉控想要的
時候可以對著圖片發洩,你把圖片禁光光,他們只好去找真人
,不過我猜衛福部大概也不在意,畢竟虛擬的比較重要 真人就
隨便
犯婦又出來刷存在了 疫情破口始作俑者
被上綱牽連該是未來式喔
加重合理,但就是不要來弄二次元,不過官員的立場好
像反過來不敢動現實的然後踩死二次元
一定要加重阿 殘害幼童的人不可饒恕
我不信范雲修的法 會特別排除二次元
推文推了跟ACG政策無關的政治文我想應該還是吃4-11吧?
衛服部:懂了,二次元的處罰加倍
其實我覺得真的蘿莉控不會看圖發洩 會找真人下手的那都
是沒救的
還是沒排除啊
會實際行動的才是真正刑事上該處理的戀童癖
不會行動的你要是處理就是思想犯 對民主傷害很大的
中介法就是抓思想犯呢
二次元的美好就是因為它是二次元...著迷二次元近乎病態
的人最後就是對真人失去興趣/性趣 拜託真的切割開來 真
人跟虛擬就是兩回事
你覺得他們在乎對民主的傷害嗎 他們就是想抓思想犯==
這篇流刺網ㄋ
看個未成年都不行,難不成要實行嗎
taikonkimo你有沒聽過法律保留原則…
所以有一點抓思想犯嫌疑的法都得講得更清楚 不能給任何
"觀看後可能採取實際行動傷害兒童" 這句有研究支持嗎?
擴張解釋的空間 不然就連法官都會很頭痛
就不要最後苦的還是二次元
他們是誰 點名啊?不點名大家怎麼知道之後必須誰想幹這種
剝奪基本人權限制自由的事情呢?
看了就會想進一步侵害這種理由真的不改喔
現在是發現黑白臉玩到一般洽眾都懂了所以退回集體名詞跟
不點名留給別人用人海戰法嗎?這很教科書
先把三次元可緩刑去掉吧 不是說保護兒少不可退讓嗎
有某個名字 看來日子難過了
看來都是嘴巴挺挺而已,身體還是很誠實
就看犯婦又再搞什麼名堂
雞姦教的那群人會出來抗議吧,那個宗教最喜歡自己玩小
男孩小女孩
你要不要試試,不用多,挑幾個民生最相關的法條用條列規
範哪些不罰哪些試試?你想加班到明年,你同事可能不會想
…
不好意思,我想問一下某范做了什麼事讓有些人這麼討厭?
我認真不知道,因為我討厭她理由是身為叛黨還沒做多少講
過的去了會實現理想。有點好奇各位的理由讓我認識一下這
位事蹟
如果是知道法律不能這樣列然後扯說不相信范雲會列,那就
稍微內行一點了不錯,但你從哪學的好奇。
不要管到虛擬二次元 你要改成死刑我也贊成
犯婦 怕
講了就4-11
不過內行在擋現在發過言說她法條沒要規範二次元的,你是
在幹什麼?而且現在上班時間…啊!
閃躲的好,那方便到政黑發表一下意見嗎?我是有點伸手牌
沒錯,但畢竟從她跳黨之後看她事蹟我都有點火記得不多,
既然你們這麼恨,想必有個至少也是道德這種低賤理由吧?
iwin就他跟其他人搞出來的 被不爽是應該的吧
最有名的不就14
「政治」黑特看起來是能提的,而且我上次走錯板在那嗆人
垃圾又出來秀下限了
沒有洽點有道歉也沒事應該是不錯的地方= =
疫情期間害死那麼多人當沒事
說沒要規範二次元但現在被搞了也沒出來補洞 就說說
避免觀看兒童或少年色情圖畫、照片之人,
採取實際行動侵害兒童或少年,
提高犯罪之危險性,
爰原第三款之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
仍有規範必要,
避免因觀看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
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行為之
素描、漫畫、繪畫等色情圖畫,
致進一步侵害兒童或少年。
持有三次元幼女的不是活的好好的?
↑想請問這段邏輯是誰決定的?
二次元重重出拳 三次元輕輕放下
那個之前有被拿出來討論過了 就思想犯神邏輯
用滑坡解釋法律 真滴厲害
請問一下,你們是真的忘記了還是被不准想起來啊,三民自
聽說很多人不喜歡,那工商時報如何?
你應該猜得到下一條牙膏的網頁也就是立修法沿革已經放我
手邊standby了吧?難道沒有?你沒說…什麼…?
因為點名會4-11
往上拉又開到nawussica,不介意我跟你裝熟一下吧?我還沒
忘記你在軍武板講PTT十年前就在用吊路燈耶?居然一嘴謠言
竄;ID是,人真的是在意二次元完蛋的洽民嗎?
看起來只想修罰則 但沒想去動爭議條文
那已經請想暢談某雲有多混帳的激動人士一起去隔壁政黑借
個場打球紓壓,這邊留給全力攻創作自由的,不是也已經顧
到你們ID安全了嗎?
我不相信一個在兩性議題上雙標的犯婦
修法很好,但又如何?虐嬰問題有改善?跟未成年發生
性關係還不是輕放?!
拜託那些攻擊政府的,版主請處理
笑死 死忠側翼出來了
關注
呃 范雲跟14我只搜尋到陳學
雪生2020性騷擾她賠了八萬;然後是發言外送員突破十四萬
…
不是施壓,是強烈建議
光這個我就覺得她是人渣了,嘻嘻
喔靠北 直接講3+(3+3+3+2)也可以啊= =
…
兩性議題雙標是指:嚴以律人 寬以待己!
對別人罵的豬狗不如;對自己人就裝死,懂?
我幹你娘甩鍋完的垃圾攤子是不用處理了
拜託板主立刻處理那些「認為別人攻擊政府需要處理的」:
)
一般情況加重根本沒用,黃甚至一輩子都是演藝圈小咖而已,
一堆垃圾在核心圈的不痛不癢
一群鍋匠跟身上衣服各種顏色的同事合力做好鍋子,但別人
拿去做沒想過的用途,所以你要處理那批工匠…呃…
「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
這個iwin 拿來大殺四方的依據是誰寫進法的?
范婦表態iwin 私自擴張解釋非她本意
Ok,那作為現今第11屆立法委員她去質詢衛福部了嗎?
也沒有,現在還藉故修改兒少法
是不是想故技重施?
工匠看到鍋子被拿去裝屎
連斥責對方都沒有,只敢躲在一旁看
哦?范婦是忘記自己還有質詢權嗎?
非牠本意但你不問牠也覺得合理不用質詢w
犯婦裝死是天賦技能啊
我現在也覺得她不需要質詢了
反正裝死也有人幫她寫長推文護航
不用做事就能收穫稱讚,那幹嘛做事,對吧
呵呵呵呵
現實要加鹽沒問題
問題是有某些宗教狂熱官員
想要偷渡連同二次元創作一起加鹽到底~
那你覺得整部法包括第是誰完成的,我是傾向各黨派共識啦
。本來選這些人就不是要他們不跟不同黨合作,總不會只有
范雲1打贏112個(物理)所以這法過了吧XD
好像不是現任似的 有問題也不質詢擴張亂搞的衛福部
還是說你覺得委員會階段時連半個其它黨的人都進不去?
好日子來囉,這是你們應得的
對啊,所以我也沒要求她修法,只要求她質詢
連質詢都不敢,那她被罵剛好而已
不除邪教就等著被邪教社經管理
黃捷、蔡易餘都去質詢了,請問范婦現在哪一黨?
笑死 那個k是反串還是真在狀況外啊
質詢很難嗎?真的時間受限,學一下隔壁加蔥的
說一句未來會質詢也好吧
但她現在就是裝死,裝死成這樣都有人要護航,偉哉
加重持有的刑度沒問題 但不要讓二次元被扯進去
各位二次元刑罰要加重了
推文怎麼看的?裡面明明寫說持有二次元圖片也算
算了,不玩了。噴頭了的話,解釋一下從36看到40然後按照4
0指示看回第2條,所以…還是花點心力翻立法沿革比較有希
望啦真的
好奇蔡易餘有沒有找范雲聊iWIN 的問題
Ok啦,我懂的,講不贏就說不玩了,經典政黑套路
那我還能說什麼呢?
上面還真一票裝瞎子沒看到這保護的兒童是會真實受害的,
也就是根本就是衛福部超譯問題,這好像問題剛爆的時候就
被討論過衛福部超譯了。新警察?
好了啦阿k 我們回家吧
真的喔,那去找出我是政黑仔證據吧加油。一被講條文跟發
現過去沒參與到就不見的也一樣,加油啦
犯婦就是在利用這次黃某事件,藉機提修法
再暗渡陳倉『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
』這句話,司馬昭之心…!
==== 應該加重處罰的是行為,不是意圖持有吧 ====
某k連范婦想做什麼都看不出來?自己去爬文吧 沒料
痾 樓上 那句話已經在法條裡了
而且104年就在了 她不用偷渡 已經有了
「觀看兒童色情可能造成侵害兒童行為」這是不確定因果
范雲喔?那真的好日子要來了
老子不玩,是炮你法條寫成那樣跟你連之前這邊都定論超譯
都不知道,你可以繼續,越多參考言行pattern資料越好
關係的法律行為 怎麼舉證 怎麼罰 沒有侵害人權疑慮??
有很難找嗎?也還好吧
那是三次元兒童啊天兵欸= =看完整部,就發現衛福部是從36
-39中完全斷「單個詞」取義的過份了。謝謝幫大家含我多背
一次法條。
話說法條的超譯從頭到尾說實在的都衛福部跟iwin那群人在
幹的,不要護航嘴不贏就說不玩了捏
我就知道你只敢講單句XD因為推文比例拿出來看看,給你十
分鐘查個備份網站XD對了可以查到有小驚喜喔快去,不查就
等著被拿比例打了喔
根本不用修法加重,直接把“最輕”拿掉就行了
而且你好熟練啊…我剛還得先下ID跟看哪個備份網站有統計
不要再打了 我開始覺得阿k可憐了
對啊蠻可憐的,有點不會imgur,為啥上傳完全是廣告啊…
ok,你可能真的不是政黑仔,連傳圖都不太會
那可能真的不是拿小號上來晃的
放心啦,不過你最好希望你手上設備是有某個隨機編號就是
你想肉搜那你就搜吧
畢竟你這個帳號也沒在藏個人資訊的
我知道你你或許也能知道我
反正有興趣的自己查數據差不多是79/3789,這樣你也敢單圖
抹
你自己要人找你在政黑活動過的證據 ==
那就是剛剛我提的小驚喜啊XD所以出來玩~
所以你有看完法條沒?
推 runacat : Ok啦,我懂的,講不贏就說不玩了,經典政
黑套路
哈哈自己選的
但我沒叫你斷章取義
呃,樓上可以知道誰投了誰…?
所以,下一位還是下一團想到我「家」外試試?還是試著先
思考已經在堵漏洞的立法委員做事合不合理一次?
所以說,幾位花式抹人完,同時不看法條跟做事講道理的,
看到水球也不會回個抱歉的,這是你們的人品,還是員工訓
練勒…?
自己選
3+11的漏洞堵好了沒
如果范雲趁這次修法好好的把二次元分開那是好事,如果
他還記得這件事的話
不要扯到二次元。反對加重的自己閹割掉啦幹
相關單位曾經請他主持頒獎要不要也受罰
不要扯到二次元我就贊成
范之前自己都講了當初修法根本沒想要二次元,到時管她真
亡還是假忘,各位找時間去和平圍著她就對了。范身份太多
不難找的,只怕你各位永遠覺得有其它事情比較重要。
不牽連到二次元的話就沒事,但是要不牽連好像有點難
然後既然上面的抹完我後水球提醒道歉不理,連道歉想欠The
n as you wish commander。我個資明明都在網路上半夜打個
電話過來道歉也可以的。
所以,先回來問一下發文ID請問一下你長文中間夾了一個法
案討論時就被刪掉,然後搭配最終二三條提過明確就是真人
來看,明確到真的藝術類的素描等都不在這法規範中。然後
你多寫所以代表未來都有可能;
本來覺得還好,雖然有點劉備簡雍(?)故事既視感但不錯
有警覺心而已;但接著下一篇,官員回答時也沒露出一點要
管二次元的長對話後。連加上兩次「如果」,下面也有看來
偏重政治而非自由的ID整個歪掉。寫文要時間思考,所以奇
怪東西一次當可愛、兩次有點奇怪,三次我就想問你你的想
法是什麼了?方便回答一下嗎這位Lb1916?
修正。下篇是一次如果帶出的一大段喔某情況還是管得到。
亞利安星人辯證法膩?
老子不管政黨顏色,我在乎的是灰色混水摸魚。只要你三天
內有有說服力的理由證明我錯,我都會守在你文章跟你公開
道歉不該懷疑人。
第三點就一起加重啦
加重好啊,不過要分的清楚虛擬 現實
犯婦又出來跳了
還是覺得那個立法理由有夠瞎 這樣任何虛構犯罪行為
不都要禁止了,因為都可能有模仿犯出現
范老師活過來了
所以那個根本沒成功進法條啊,隨原PO跳舞幹嘛
黃子佼有acg點所以 黃子佼犯罪=二次元有罪 加速執行win
阿k大破防w 你們不要再欺負阿k了
81
[閒聊] 未來數位跟買動漫是不是可以宣告死亡?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舊條文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係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49
Re: [討論] 未來持有色色圖畫也要判刑了我們來回顧一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易字第 3426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7 年度上易字第 45 號刑事判決 一審判決 無罪 理由:31
Re: [討論] 真的有人賣A漫被判刑耶~~~~我當城主之後好像就沒在政黑發文了,只不過這個東西跟我有關, 知道的也比較多,可以J4一下 == 首先,T醫森講的這個判決有瑕疵,所以衛福部保護司和衛道團體自己都不敢拿出來講。 「及104 年2 月4 日修正公布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條文將原兒童及少年性交25
Re: [討論]黑白工房(色情抱枕製作商)被iWin了我找到兩個案例可以分享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7 年度上易字第 45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27 日 裁判案由:22
[iwin] 兒少性剝削所稱被害人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指下列行為之一者: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或其他類似行為。15
Re: [討論] 比起 iWin ,衛福部兒少法讓我們真的要和動漫說再見了立法院法律系統點「立法歷程」可以看到過去的法案。 這法從84年就有。當時叫「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84年制定用的就是「圖畫」 96年修正才改成「圖片」 104年又修正成「圖畫、照片」- 看到很多人都在怪iwin 真的很怪 行業自肅從某方面來說是一種保護 要記住 以現行《兒少法》來說 這些行為是要上法院 而且很有可能被判刑的 112年的修正理由:
-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保護的不是泛泛社會法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1條:「為防制兒 童及少年遭受任何形式之性剝削,保護其身心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條例。」本條規定,本 法的目的就是要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全發展,妥妥的人格法益。從立法目的來看,他所稱的 兒少就不包括二次元人物了。 此外,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2條規定:「(第一項)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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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嗚嗚我要被警察抓走了 對不起我王八蛋T_T仔細看了一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第2條第1項第2款以及第40條的規定 原PO的行為感覺是有可能該當的 先看一下法條: 【第2條第1項第2款】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係指下列行為之一:1
Re: [新聞] 鄭運鵬賴品妤任動漫協會永久顧問 搶逛台最近對iWin事件,上網查了懶人包是參考這篇 黑白工房「被 iWin」事件懶人包:二次元兒童色情創作應該被法律管制嗎? 2024/01/31 依照文章內容,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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