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衛福部新聞稿
也沒什麼好劃的重點了啦
就一個 衛服部可以以"衛服部人員個人的主觀認定"讓人入罪
哇喔
刑法法學基礎上面都有
"刑事案件原則上以處罰故意犯為主,不處罰無明文的罪刑"
今天你一個是否傷害到現實人物的東西你無法舉證跟提出可靠的數據表示連結
只說
"類幼童的圖畫會引起對三次元兒童的性幻想、引發對三次元幼童權益的損害"
"主觀標準+主觀認定" 可以直接入罪
萬歲萬歲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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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2.166.1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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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的看了會勃起想幹人 去檢討勃起的啊 檢討讀者?
推
能控制的東西越來越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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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標準的處罰思想犯,箝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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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門今天是沒人去還是都當死人了? 這種也能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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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專制政權才會去管制創作自由
推
一開始就知道會這樣了,不意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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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代表均肯認應兼顧創作自由與兒少權益保護 <<都在這
推
完全不意外 他們就是要這個我說了算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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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麼部,意見就是這句啦,懂了嗎
推
嘻嘻 自己選擇的好日子才剛開始就受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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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做法真的跟對面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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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有頭債有主 這筆就算執政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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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這句就會變成更簡單的四個字:合先敘明
推
中國人:難道不好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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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二點開始就是在講會繼續管制思想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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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哪來的臉說自己順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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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貼在sns讓世界看看台灣多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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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晚一點發聲明說和開會時聽到的不一樣
推
這個能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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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一般法庭就過不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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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 鬼島司法跟行政完全不意外
能阿,問題是你走流程要走三年以上 等你打贏行政訴訟跟官司 這時候衛服部跟你說 OK 好 你的貼文/同人本/同人遊戲能上架/發文了 有用嗎 這個標準就是全部先有罪認定 通殺
※ 編輯: FiTO (211.22.166.1 臺灣), 03/21/2024 16:57:04→
沒錯,虐童保母都是看動漫學壞才去虐童的
7X
首Po二次元創作自由與兒少權益並重 衛福部將調整現行處理流程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建檔日期:113-03-21 更新時間:113-03-21 針對日前引發鄉民熱議的二次元創作是否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下稱本條例) 規範,衛生福利部於今(21)日邀集動漫界(ACG)、網路平台、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及部會 代表召開會議,就適法性、認定標準及處理方式進行多方意見交流,初步結論如下:31
只看這點的話 不就跟之前的狀況沒有改變嗎 現在AI什麼風格畫不出來 就算繪師畫的要死要活的 只要衛福布一句 看不出是AI還是手繪的4
給iWIN提個意見: 積極導入AI巡查國內網域網站>自動舉報>屏蔽刪除 系統 這樣人工米蟲可以養的少一點 這樣就跟中共差不多了 如果接著可以有執法人員到你家敲門6
我覺得這點改變已經算是好事 之後巴哈派一個代表 PTT派一個代表 dacrd派一個代表 來加入審查小組 然後衛服部和一些兒福機構也派代表 這也不用甚麼成立甚麼辦公室 就線上審查檢舉就好了 我覺得如果能搞到連我們自己人都覺得太超過7
重點: 虛擬沒有被排除 : 三、認定標準應更具體: : 本條例有關「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 : 規定,應涉兒童、少年之性交或猥褻行為,同時依故事情節、脈絡、創作目的或製品用途 : 等綜合判斷,至於實務執行相關個案認定,擬由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下稱iWIN)近期召7
復考量現行科技發展迅速,經AI繪圖所成之作品,雖屬虛擬卻與真人難以分辨,爰 虛擬兒少性影像納入規範有其必要。 翻譯: 因為有ai所以我們還是要硬幹ㄛ 這就非常滑坡且曲解法益9
是說這新聞稿越看越奇怪 這個第三點仔細看了下之後 就會發現完全就是偷換觀念了 因為從一開始創作就不該被衛福部來管制 管他有沒有兒少色都一樣40
看起來這種會議都是走個形式而已,結果早就決定好了 跟這些官員談道理講邏輯舉數據根本一點屁用都沒有,網路罵的再大聲也沒用 我覺得大家不如花時間去爬這些單位官員的經歷,看能不能挖出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多送幾個下台,才可以擋住他們立惡法擴張權力的決心 --7
太好了至少狂戰士要激進不可能,至少事態不會越演越烈 : 二、法律規範有其必要: : 考量現行刑法第235條訂有散布猥褻物品罪,且未排除虛擬圖畫之適用,另兒童及少 : 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稱兒少法)第46條對於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網路內容亦訂有自律 : 規範,復考量現行科技發展迅速,經AI繪圖所成之作品,雖屬虛擬卻與真人難以分辨,爰
爆
[爆卦] 范雲修條文 讓iWIN能無限膨脹毀滅動漫當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原本的111年1月三黨還是「性交猥褻行為的圖畫」 原本的法條就算衛福部判定納入虛擬人物 會被封殺的也會被限縮在有性交場面的色情動漫33
[稱讚] 喵喵打者小豪雙安2樓22P 四爺三壘安打3樓24P 炸祖200安3*13=39P 本篇禁酸,什麼算酸由我主觀認定(?) 皇帝萬歲不是酸,但200安盛世算(對我就任性)16
[閒聊] 虛擬兒少定義算是一種包牌怎樣都我贏嗎兒童:12歲未滿 少年:12歲以上18歲未滿 三次元真實人物: 客觀認定 (出生證明、身份證明)14
Re: [IWIN] IWIN本身就只是一道防波堤,沒什麼因為二次元創作沒有受害者 : → z2wen: 你今天加速派搞到創作自由的模糊界線被明確的樣態出來,達 03/08 09:04 : → z2wen: 成限制與緊縮,反而怪iwin標準詭異,是不是搞錯什麼? 03/08 09:04 限制與緊縮是展翅那些兒少犯罪預備軍及衛福部一開始就想做的 如果這些人打從一開始就知道二次元創作不會造成三次元兒少的危害5
Re: [新聞] 你不高興就走嘛!趙少康:就算高虹安強迫真的是偷換概念的黨。 「主觀犯意」其實是個刑法用詞,意思是: 當事人「知道做了A行為會產生B結果」,而且希望那個結果發生, 那原則上就有主觀犯意。 比較常舉的例子是偷騎人家的機車/腳踏車,當事人腦中如果是「8
Re: [閒聊] 衛福部:兒少安全絕對優先於創作自由直接用文式圖來說明吧。 我們假設目前有三種人來滿足其性慾: (a)純看虛擬兒少色情 (b)看虛擬兒少也去找現實孩童性交 (c)不看片直接找孩童性交 那麼會侵害到兒童少年身體權的是那些人?就是圖中深紅色的部分,即(b),(c)8
Re: [閒聊] ACG粉們有可能上街抗爭嗎?這件事要上街的訴求才不是像你這樣說的 要訴求的話,可以有兩種題目: 1.反對毫無科學根據就主觀認定看二次元色圖就"可能"去對三次元兒少犯罪 因為這就跟有罪推定類似概念,沒有證據就指認對方將來"可能"會去犯罪(也就是潛在犯) 而對方卻必須要拿出證據證明"將來"不會去犯罪7
Re: [閒聊] 衛福部司長:虛擬兒少本來就是主觀認定虛擬兒少怎麼會是主觀認定.... 虛擬: 這完全是客觀事實 兒少: 雖然各國法規不同 但聯合國定規範時就是18歲以下的自然人 好 那什麼是虛擬兒少? 答案是根本不存在啊 動漫角色怎麼會是自然人4
Re: [問卦] 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也太低了刑度不是亂定的,想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就要先對刑法的構造有所了解 刑法,是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刑法典上所有的犯罪類型,都有處罰故意犯,但並非 全都處罰過失犯,只有在刑法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過失行為才會處罰 故意犯和過失犯相比,當然,是故意犯比較嚴重,所以故意犯的刑度會比較高 而刑法典有一種特殊型態,叫做「加重結果犯」,意思是行為人進行某「故意」犯罪,但其2
[討論] 自己的虛擬形象會win,自拍用濾鏡也會所謂的vtuber就是自己的虛擬形象, 以衛服部和iwin他們的標準來看, 只要角色「看起來像青少年或兒少」,即使是動漫創作、遊戲等,就不能有性相 關的姿勢、動作、或是劇情暗示,更不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 、聽聞。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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