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未來持有色色圖畫也要判刑了
※ 引述《jack8587 (Lebron James)》之銘言:
: 連結:https://reurl.cc/NGKqWq
: 原文太長,擷取其中一部份,本月10號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
: 此外,三讀條文提高拍攝、製造兒少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
: 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以招募、
: 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
: 金;若以違反本人意願方法為之,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 另對於散播兒少性影像者也要重罰,散播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
: 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交付或公然陳列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
: 萬元以下罰金。每項罪責若有營利意圖,均加重其刑至2分之1,且未遂犯也要罰。
: 三讀條文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萬元至30萬
: 元罰金;持有性交或猥褻行為的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處1萬元至10萬
: 元罰鍰,並得令其接受2小時以上10小時以下的輔導教育,其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持有人
: 與否,沒入之;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 心得:二次元再度躺槍,同人誌和未來數位表示……
我們來回顧一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易字第 3426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7 年度上易字第 45 號刑事判決
一審判決 無罪
理由:
查本件扣案之色情書籍9本,其中色情漫畫係以圖畫方式描繪
猥褻、性交行為之情節,色情小說則係以文字敘述猥褻、
性交行為之情節及對象,圖畫及文字內容中之男女均係虛
擬人物而非自然人,至上開色情小說內含之猥褻照片雖為
真實男女,惟無積極證據證明屬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
之照片,凡此均難認屬上開條例所規範之範圍,是被告所
為自無從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之罪
相繩。
二審判決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兒童色情圖片對慾望的刺激是有關聯性的,觀看之後可
能會採取實際的行動去傷害兒童。」,及104 年2 月4 日修
正公布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條文將原兒童及
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第1 項之「圖片」修正為「圖畫
、照片」可知,上開條文係基於保護兒童及少年之目的,避
免觀看兒童或少年色情圖畫、照片之人,於觀看後採取實際
的行動去傷害兒童或少年,應認該色情圖畫中之兒童或少年
縱使是虛擬人物,亦屬該條規範之對象。
所以不是未來會判刑 是現在就會判刑ㄛ
另外本本列表如下
┌──┬─────────┬──┐
│編號│書名 │數量│
├──┼─────────┼──┤
│ 1 │我被學生上了 │1 本│
├──┼─────────┼──┤
│ 2 │專櫃小姐作戰計劃 │1 本│
├──┼─────────┼──┤
│ 3 │電梯之狼 │1 本│
├──┼─────────┼──┤
│ 4 │激情藥劑 │1 本│
├──┼─────────┼──┤
│ 5 │太過淫盪的铗之穴 │1 本│
├──┼─────────┼──┤
│ 6 │正確的性教育 │1 本│
├──┼─────────┼──┤
│ 7 │快感姬遊戲 │1 本│
├──┼─────────┼──┤
│ 8 │清一色是童貞 │1 本│
├──┼─────────┼──┤
│ 9 │羞恥肉林 │1 本│
└──┴─────────┴──┘
一本正經的蘿莉本都沒有
我看R
真的有蘿莉本 大概就不會判這麼輕惹
--
所以還是得看最終審的法官態度呢
預防性雞鴨啊
就叫你低調
看檢察官啦,遇到盧小的,就是要用公定價搞你
大車本有阿 而且上面都有寫
沒有再上訴嗎?
看蘿本就會行動,看NTR本就會變牛頭人膩
二審就是標準的垃圾法官
原篇噓文的一樣當沒看見啦!
照實務上執行的標準,2次元就沒有不是兒少的
也不是法官OO啦,這種易科的多半是被撿角的上訴,法官
寫這種判決大概也不相信自己寫的,就是說案子快點結,
我罰他錢總行了吧,麥擱鬧了,就醬
檢察官也是破幹低能的還上訴
回上面的,因本法條上限非七年以上重罪,故二審定讞。
對檢方不熟 請問是判一個會有分紅獎金是不是==
所以為啥不能在動漫祭時報警查抄啊?
傻了,要就欺負落單的,去惹一整群的幹嗎
你可以報報看啊看他會不會帶攤主回去還是當沒事
這種小案件一審完還堅持上訴,這檢方是手上沒案子膩
雖然我很想知道什麼原因才會持有還被檢察官起訴
真的很賽 我可以理解那種罰六萬 叫你付錢了事的心態
所以到底是那個檢察官阿?判決書上有名字嗎?
以前沒辦法針對判決釋憲,現在如果還判這種低能判決,
高機率違憲
搞這種事情和獵巫沒什麼兩樣,是不是持有黑犬獸的美戰本
都要被判刑?
這個我猜是抄書店或成人光碟店,通常是簡易庭判的,反
正第一次就是公定價六萬塊,可能被告不認罪就走審級了
無論怎麼發瘋、從兒童身上碾過去都可教化的國家
是要吹捧什麼兒童保護法
這苦主是想出清舊書 所以上網拍成人專區賣
騙砲小學生處罰還比較輕
只要pua小學生 緩刑都行
哇,這是怎麼相關的 要這樣說台灣不就男性都會犯案
有些人看LUCY健康操就有反應是不是也是犯罪預備軍
這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Link: https://bit.ly/3IztFNz
蘿莉控末日
唉 法官不意外
連結不是二審判決嗎?
右邊有提及目前尚未定讞,在三審審理中,可能也是要看
憲法立法精神,以及歐洲美國等地區的立法執行狀況吧。
那個是有標記S才是有到最高法院,不然那個每篇都有那個說明
這件是到高等就沒了
這種有S的才是有上訴中
喔喔,剛剛沒注意到標記
嗯,那應該是我看錯或或錯意了,要不然本刑最高七年以
喔 我懂你的意思了
下,一般都是二審就定讞了,感謝提醒。
但這個沒有後續了嗎? 因為裁判書下方有提到不服上訴
的事情
不服上訴是大部分判決書都會提到的事項,但這件法院沒後續
沒有後續了,因為這個沒有上訴機制,連裁請釋憲都不行
是說看了判決書,那裡面有jc的內容,所以其實是有蘿
本的
糟糕,又看錯了,是本刑最高三年以下刑期(新法仍在)
(新法仍在本條件限制),但因一審無罪,故仍可上訴。
新制後可以申請釋憲啦,不過這種舊案件要申請記得有
時限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376條所提及上訴限制。
而且被告可能覺得付錢了事就好,不一定想繼續耗
但是第376有說第一審無罪經第二審撤銷的話可以上訴啊
思想犯
我可能得要回去重讀國中公民或高中公民第二學期了…
畢竟這在國中升高中考試,大學學測都是常考範圍= ="
應該說,一審無罪->二審撤銷 這情況下不能上訴,不覺得
這看起來很奇怪嗎?XD
而且二審法官那個對法條的解讀看起來真的超奇怪
滿認真討論的欸。很棒喔
我記得C 洽有律師看。之前還有個露西亞的粉絲有考上司法
官。紅紅象不是112法律的嗎
但老實說,這法案爭議真的要有大法官,依照憲法與本法
立法精神,以及參照各國法律與相關判決,才能落幕了吧
以後只能設定小隻馬了
露西亞..是誰
我覺得這該是好好地讓大法官去解釋一下那個要被禁止的
兒少圖畫長什麼樣子
補充很重要的一點,裁判書有提到因為漫畫有明確指出人物是
中學生,所以法官才會判有罪
哭啊 檢方跟法官都在搞 而且這些不是已出版書籍嗎
未來數位都會修掉這些詞語,才有辦法合法出版
但這是刑法有案底欸 付錢了事就社死了欸
其實上新聞的時候就已經變黑歷史了...
重點不是黑歷史 是連好工作都難找
我前兩個月面試一堆科技業 都馬會問有沒有案底前科
人家看到兒少法會敢要你嗎?
最一開始那篇沒有把圖畫部分強調出來,一堆人以為
是只針對三次元,導致推文一堆都搞不清楚狀況
「圖畫」那個就法條沒有寫得太清楚
易科罰金後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宣告就不會留
案底,可能當事人覺得這五年沒差吧
就說對檢座法官態度要好點 一堆當事人不知道在嗆幾點的
會被釘很慘
哇幹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不存在的兒少也要保護
看起來就跟網路謾罵一樣 帳號有沒有人格權 法官說的算
畫裡面是不是兒少 法官說的算
本來就法官說了算,不然低調是為了啥...
只是看到有人說漫畫在旁邊附註成年就沒事 覺得有點好笑
因為日本的確是標了就沒事 只能說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107年欸? 本本在台灣就他媽可以合法買到的東西持有就
變犯法喔 什麼腦殘
「可能採取」這種判決就是垃圾法盲,怎麼當上法官的
智障
不要告我謝謝
樓主幫刪plz,看到太氣一不小心情緒性發言
禁止色色
乾這什麼法律
說個笑話 台灣不是人治國家
乾 裡面大概就第一本有沾到未成年邊,到底憑什麼判刑?
??
二審的理由真的可以喔?「觀看之後可能會採取」,這種
臆測、假設性的真的可以當理由來判刑喔?
檢察官缺績效的話搞不好就會繼續上訴,你各位啊好自
為之
法官很多應該都還是滿古板的,就是把看本的都當犯罪
預備軍
這一審跟二審剛好就是現在正方反方的論點吧
一邊主張acg都是虛擬的,無真實受害者所以不應有罪
一邊說你只要沾到這個邊就是NG
376有修阿,所以這案還是能上上審起舞一次
看了一下判決書,那兩本漫畫有明確說出“你還是國中生吧?
”這種話,直接out了
這種法官看到漫畫出現殺人可能會判殺人罪
那看了一堆八點檔會變黑道.....
我還是比較好奇,所以像永遠娘這種蘿莉BBA到底可不
可以?
查到大麻會說說可能會吸食被判刑嗎.....
持有大麻本來就有罪...
之前法官是因為漫畫內有說角色未成年才判有罪,永遠娘照這
標準可以過
但每個法官標準不同,很難說
看到法官智障判決也會引起國民想殺法官的衝動 麻煩把自己
關進去
只有電子資料跟油墨的二次元圖像能算得出年紀其實也挺好笑
可以出版不能持有 媽的智障
爆
首Po連結: 原文太長,擷取其中一部份,本月10號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 此外,三讀條文提高拍攝、製造兒少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 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以招募、 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9
這其實存在很久了,一直都是要不要抓而已 台灣這塊就是很鬆散沒怎麼在管,要加嚴管當然可以直接全砍了也沒問題 但出版社其實也很乖會盡量低調然後想辦法在書中避免敏感稱呼,並且都會加註已成年標語 在吵相關議題的時候都會避嫌,那段時間就不會代理蘿本 二創的就更小眾,更沒人會去管10
^^^^^^^^^^^^^^^^^^^^^^^^^^^^^^^ 這一個地方也很奇怪,還沒有實際行動就能用法律懲罰嗎? 這個法官可以這樣任意聯想嗎? 以前常看到有人反對暴力射擊遊戲,最常見的說法就是玩了這種遊戲之後會去殺真人 那也頂多是說說而已,頂多是反對你玩這個遊戲45
權利也是爭取出來的啊XD Blazeleo819 那句話看起來雖然有點嘲諷意味,但講得滿中肯的 實際上,這就是為什麼「SJW」現在力量這麼強悍的主要原因 因為那些議題上,你要反對者公然站出來對抗, 總有一種「我有道理,但我要社死了」的感覺6
: ?? 為啥不行 法條文字就在那裏 解釋法條的心證權力也在法官那裏 他為什麼不能這樣判?? 只要是未成年二次元圖像創作散布持有 要不要抓你 是檢調機關說了算 抓了要不要判你有罪 則是法官說了算 我以為大家都知道這條法律耶5
等一下,白雪公主 14歲 白馬王子 31歲 意思是說,如果按照這個法律 那持有迪士尼動畫 白雪公主 這樣子都違法? 也不能網拍迪士尼動畫 白雪公主? 只要檢察官想要辦你,法官判你有罪,那你就有罪???12
阿就真的是他們在推動啊不然呢 例如日本是不禁二次元蘿莉的 但是聯合國就呼籲日本要禁 聯合國提倡限制二次元蘿莉創作,日本外務省表示遺憾 2019-09-19 16:506
我就問 這部 是不是危險了? 兒童....9
原文沒有提到,修正草案規範網路平台業者有移除和通報兒少性影像的義務, 若違法除了可以開罰外必要時能直接牆起來, 聽起來都有當初仲介法內味兒了。 如果依照前幾篇貼的「販賣二次元漫畫被判刑」的邏輯來看, 碧藍檔案、孤獨搖滾等等全員出局,就連蓮實(17歲)也在「兒少」範圍內。
爆
Re: [新聞] 楊蕙如養網軍辱大阪辦事處「爛到不行」補充今天最新出爐的判決書全文,供各位瞭解捏: 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上易字第 33 號刑事判決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蔡福明 上 訴 人36
[舊聞] 網拍賣色情漫畫觸兒少法 判刑2月心得: 在設有18禁警語的「成人專區」販售色情漫畫無罪, 但有2本是未成年內容,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因此被判刑2個月17
[情報] 統一超內線交易案判決結果1. 標題:公告本公司前經理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 之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結果 2. 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3. 網址: 4. 內文:12
Re: [閒聊] 日本畫師開始發現台灣FF是樂土了大家還是低調比較好 剛剛上班偷懶跑去查判決書 發現這兩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易字第 3426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7 年度上易字第 45 號刑事判決9
Re: [新聞] 淫男邀國中女打野砲 他喊「我要白虎」女公開資料 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1 年度侵訴字第 95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7
[情報] 釋字第790號解釋日期 109/03/20 摘要 司法院釋字第790號解釋摘要3
Re: [問卦] 在PTT上被罵幹你娘可以告嗎?(多個判決案例)先說本人支持廢除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但因為這條是現行有效的法律,法官依法審判的結果... 建議最好不要隨便嘗試,因為確實有可能會被告成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其實不少實務、學界都認為應廢除或者違憲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大法官也曾在課堂上表態認為應該要違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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