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安安
陳律師義文您好
欣聞NET(主富)/大日/基隆市政府的合約已經被媒體披露
不知道您是否可以點評一下?
合約封面
https://i.imgur.com/n77xkz1.jpg
「有」寫地上1-4樓,而非只有一樓與地下室
以及上述的物權歸甲方(基隆市)所有 乙方只有營運權
https://i.imgur.com/oUe0RyL.jpg
https://i.imgur.com/JHfeOQQ.jpg
https://i.imgur.com/7muBniQ.jpg
所以110年(2021)的時侯三方都知道
是不是因為這份合約的市政府代表人是前市長
所以換了人就自動失效了呢?
我對法律不太懂
能請陳律師說明一下嗎?
感謝~~~~
※ 引述《evenlaw (Nothing )》之銘言:
: 各位鄉民大大午安
: 我是NET委任的陳義文律師
: 1月31日下午2:30點交時
: 我在一樓進行記者聯合說明會
: 說得非常清楚
: 在OT案 也就是單純委託經營-移轉的促參案件中
: 要新建出新的量體
: 其實是過往所未有的
: 因此在當時確實也有風波
: 最後在市府以及議會的同意下
: 才能夠有拆除一樓的雜照
: 興建地上商場的建照乃至於蓋好之後營運的使用執照
: 所以有部分方向要帶往建物是違建 要NET拆除
: 這個其實是帶錯了
: 因為這等於變相在說自己市長老闆
: 笨到把違建放進去招商
: 因此我要說明的是
: 產權的部分
: 謝國樑市長也說法院解決 法院審理
: 你、我都不是法官
: 我就不浪費時間贅言
--
真誇張,以為合約不會曝光?
啊,契約,哈哈
律師還會上來嗎 ?
還要看net跟大日的合約吧 所以法院才
說去民事法庭講
安安 這份合約NET(主富)也有蓋章喔
※ 編輯: Borges (111.71.29.89 臺灣), 02/06/2024 16:37:26等等又有人跳 晚上 黑衣人 好可怕了
這個三流律師還把反方都抹成網軍 可悲
畢竟是綠師
現在合約出來了 還要說什麼?
律師動態 有新信件未查看
有合作同意書 不代表他建的東西就屬於
大日吧
這份是後來訂的吧?
繼續跳針
NET跟大日的合約 跟市府何關?
都蓋章了還可以不代表哦?
net覺得有問題是蓋三小章
是不知道蓋章代表什麼嗎
還是說這合約是謝國樑的網軍造假出來的
我們跟法院都被網軍騙了 zephyr大是嗎
110到112負責一樓以上。。。
不然整個合約都寫1到4層樓乙方只有經營
權 歸屬仍屬甲方 然後主富也蓋同意了
我不懂你的問題到底在問啥
甲方是林佑昌欸
甲方嚴格來說是基隆市政府
甲方是基隆市政府….
說得真好欸 還是這整棟判給林右昌了 給
林右昌當別墅了你說好不好 皆大歡喜
嚴格個屁 都直接寫基隆市政府了
林右昌叫代表人…3023了還有人不會看合約
Net當初到底在想什麼…沒有請自己的法
務在場嗎?
超級好笑 不要再鬧了啦
幹有些發言我都不知道是認真的還是在搞
請到這種沒事放火的律師,不火掉,難怪從開
始NET認知就有問題,幹,幕僚都天兵嘛
笑的 是在演整人大作戰喔
NET法務真的現成的笑話
還有林智群律師記得也要去訪問一下喔https
情勒>>>法律 法律系可以收一收了
等等說太多 律師又要上來說人是網軍了
合約有這麼多頁只取片段 可以的話請全放
那篇就知道律師沒啥料了吧 第一次
聽到律師不解釋直接噴人是網軍
本來想用熱衷公益的企業形象做起手勢,
結果來了個律師
平常做公益 就想吃土地 真爽
全放30幾張圖,你有疑慮應該是你自己
去找你覺得可以反駁的頁面貼上來給大
家看。
為什麼不等法院審理後依據判決接手?
合約貼這幾張就是重點啦 不然後面
貼其他無關的條款有意義嗎
3023再一千年啦,林代表機關又不是
不知道,只是知道契約內容呵呵
這麼明白NET只是受託營運 還要看什
麼其他地方?
只看這幾頁,想問我國物權是這樣約定
的?
乙方都算不上的是要哭什麼
龜兒子躲起來了嘻嘻
你看封面不就知道這個在簽什麼了嗎?
到時候打民事官司,林前市長會需要
出庭作證嗎
所以某人是以為NET法務都不懂民法物權喔
某Y應該點名起來寄給NET法務看
上面已經很丟臉了還來這邊繼續常識
物權仍屬甲方 這六個字就結束了 還
嗎
有什麼地方可以凹?難怪法院連受理
都懶
幹合約有問題你還讓你當事人蓋章,什麼垃圾
律師自己出來自首好嗎,這還能幹律師?
人家都簽拉 物權讓與處分原來簽了還沒效
好啦 大家都不懂法 法院也不懂法好不好
法院怎麼能駁回 根本是不懂法在亂搞
光打嘴砲膩
樓上你們說對不對
退一萬步來說 就算合約有爭議 那也
是乙方大日開發 請問協力廠商是哪
根蔥?
就說啊 前面有人拿房東租客來比 Net算
這個應該懶得傳林右昌啦,除非有人要
個屁租客?
主張契約造假,那就好玩了
協力廠商根本差不多是來幫房客打掃的
而已。
好啦 你們網軍通通閉嘴 我還在等我們最
公正 最正義的G大趕來戰場 從最一開始
就堅定站在弱勢NET方的國民英雄 他肯定
很好奇只是協力廠商怎麼會出資蓋這
能找到這份合約不合理的地方 拭目以待
種永久性的地上物?
幹 早說要開掉整個法務部門 廢物
連乙方都不算 NET還出資三億蓋那一棟
是當基隆永遠都會是民進黨執政嗎?
結論就是NET被大日詐欺反過來找基隆
給投那麼多 猜猜Net為什麼絕口不提大日
市政府麻煩 可能大日老闆是NET老闆
兩個當初不知道談什麼Net才敢這樣砸錢
親朋好友吧 不然怎麼不去找罪魁禍首
Net 是沒有法務部還是外包啊 笑死
抗議 怎麼沒封存30年
主富簽的是合作同意書,應該是合約附件?
契約一攤開了 立刻變智缺律師
良心企業啊啊啊啊
林律師鬧的笑話有少過嗎 笑死
他哪是律師,標準出來當打手的
法律真的沒那麼簡單 連有律師牌的都不懂
了XD
林智群就算了,那個NET的律師就真的很糟糕
,看起來就是利用輿論來帶風向,結果帶到
自己自爆
林佑昌簽的約 你不爽說人網軍 真是來獻醜
還好沒上車,該說八又翻嗎
我會笑死
失智列車開只能久,這篇倒是沒人推。
不管啦 轉移焦點到黑衣人比較重要啦
啊喔
大絕來了嗎?
同意租約等於同意把我花錢蓋的房子給你?
這超譯合約也超譯的太過頭了吧
律師幫雇主說話天經地義吧?他該說什麼?
廢話 同意這份契約就是同意出錢幫人
蓋房子啦 你根本不是契約當事人
不同意的話當時為什麼要簽?
如果產權毫無爭議 那基隆市政府為啥不登記
只有出錢的份 沒有所有權的份
不同意還簽,你真的當這群人豬頭三膩,腦子
清醒一點好嗎
基隆市政府不登記也不關net的事情
某S到底在想甚麼 你都同意甲租給乙A地的
我接受你把產權有爭議的房子租給我(先營運
和我同意把我花錢蓋的房子送你 兩個一樣??
契約 然後你之後跑去主張A地其實是你的
更搞笑的事,提告確認所有權,還不繳裁判費
被駁回,這來搞笑的膩
合約條文關於產權移轉有可能這樣模糊規定?
一樓以上招租管理不是?
NET連上法院都不敢,這群人真的笑話
是不是故意不看優先續約這幾個字啊?
契約就沒有net的事情 舉再多例子都是
沒有這個前提誰要花幾億幫你經營?
你要不要想一下你在打什麼
如果毫無爭議 基隆市政府管不到地政局嗎?
你搞不搞笑 那兩塊地同一個 今天說是別
糞例而已
登記怎麼簡單的事情 因為規費所以無法登記
這理由大家真的信??
根本連租都不是 只是代管 還是二手代管
優先續約指的是大日關你NET屁事
人的 明天說是自己的 後天呢? 禁反言懂??
來搞笑的真的很多
推公開合約。
所有權人要不要登記是關第三人屁事
你一天說一個樣 誰能跟你做生意
你自己豬頭三要出錢幫別人蓋房子
乙方都不是的咖優先個毛
我只單純FOCUS產權爭議 和契約不足以解釋
蓋好了他要不要登記就跟你沒關係
哪有產權爭議
這篇文章內容明顯超譯產權部分內容
產權不用爭議啦 不然以後大家都去
如果全台灣買賣都跟NET學 老早就亂套拉
申請假扣都不過了
上法院連裁判費都沒錢繳,爭議什麼
沒有爭議? 那為啥不登記 基隆地政局歸誰管
國有地蓋房子蓋完來爭議房子我蓋的
國家不准拆 不是笑死人嗎
再貼一次
今天台GG跟ASML買機台要付一億刀 明天就
不要跳針了啦 登不登記不關你的事情
說其實機台是我的 ASML要給我錢??
我講的是產權有爭議 和合約並沒有對NET
你不是只單純 你是不敢面對拉
約定到產權移轉部分 很難懂??y
繼續跳針拉
契約就跟net沒關係 他不是當事人
我覺得是你跳針耶
連契約當事人是誰都不知道就不用出來
這合約就是NET律師打假處分都失敗 只能上
*更正 假處分
逆向行駛的人都覺得是別人在逆向啊
網找聲援的原因拉 繼續凹NET就繼續輸
,
樓上各位都契約超譯專家 小弟佩服
連假處分都沒過是要爭議什麼 慢慢爭
簡單說就是乙跟甲租地順便蓋房子
對NET明明就沒有約定到產權移轉 大日找NET
好啦好啦 全部人都在跳針拉 只有你鞋子
對啦 法院也是超譯專家對吧
約好以後房子是甲的 丙出錢幫乙蓋
出錢蓋 現在產權有問題 請基隆市政府也對
拿在手上的作法才對 我們穿在腳上錯了
對對對
大日提告 為啥合約可以解釋成NET要移轉??
丙說房子產權是我的 只有法盲才會講
契約相對性只看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一個乙方都不是的咖 到底想幹嘛
丙有房子產權
真的沒問題為啥基隆市拿不到登記??
廢話 net根本不是契約當事人 要講幾
所以你是甲方還是乙方?請問??
你又想幹嘛? (反問送你 不客氣)
次 一直扯契約超譯 跳針王是你?
我只說產權有爭議 不要再跳針好嗎...
所以你是丙方律師喔才這樣一直跳針
?? 我沒想幹嘛 我又沒告基隆被駁回
如果沒爭議 請回答我為啥不能登記??
產權沒爭議好嗎 不要再跳針產權
跳針王你有疑慮去找法院吵啦 你連合約
沒辦法回答的話 各位掰
乙方都不是 趕快認清自己
要不要登記就不關你的事情 你管那麼
對象誰跟誰都搞不懂在那大談產權
沒時間陪各位跳針了
多幹嘛 海巡隊住海邊喔
跳針跳完就跑 果然
你能回答為啥不能登記嗎???
這世界就是這樣 不想講道理的人最大聲
你知道你在跳針就好 早走早吃飯
所以房東找代租 代租找了保全 結果保全
不能的話 是你們不講道理 和跳針
自己加蓋兩層說大樓是他的
不是掰 怎麼還在
真的是要滾快滾
不是要走了 又開始跳針了 果然跳針王
然後房東開門給其他租客進去 保全就在
政府跟大日合約到期直接收回 要不要登
哭
登不登記 也不關一個乙方都不是的咖
記關你什麼事 你連法院判決都當假的還
可以大談產權喔 你有疑慮代替net去跟
原來現在當保全可以這樣賺大樓
連合約都看不懂 我看以後智商太低禁止投
法院吵啊 問法院為啥要駁回好不好 法律
票 省得台灣越來越墮落
王 你最懂法 法院都沒你懂合約
果然是民事合約問題 在那邊情勒
真的超可悲 沒合約跟法院判決前說網軍
有合約跟法院判決後扯合約超譯 你還不
連告行政都沒資格
太離譜了 誰公布合約
如繼續扯黑衣人跟夜襲 講多了總有人信
我是不是看到有人惱羞了
這種沒模糊地帶的法院跟合約也能屁話
還是改喊法院國民黨開的好不好 幫你們
阿 都是你們不對啦 這種語氣我國中後就
沒甚麼看過了
想還能怎麼凹 net要不要付我網軍費啊
龜兒子神隱中
太離譜了 財團市長就是不對 右昌好
棒棒
不小心推兩次 噓回來QQ
只擷取一部分內容,然後說地上物都是市
府的,這種帶風向水準輸塔綠班網軍一大
截,難怪始終只能當在野
什麼叫只擷取部分內容 物權仍屬甲
方六個字就結束了 還要扯什麼東西
所以樓上要把其他證據po上來嗎
綠師?
打臉一堆出征仔,笑死人自以為正義
只有說委託營運是在高潮什麼,有說樓上是
誰的嗎
如果產權是自己的,還需要自我降格
只當「協力廠商」嗎? 笑死
他自稱是律師你就相信?
如果他其實也是網軍呢?
第二張為什麼日期空白
說錯 第三張
合約都公佈了,是要戰什麼=_=
無聊,這只是說明NET是營運原有2樓以下
的協力廠商,又不是寫新建的建物所有權
要捐
那個g開頭的都沒回了,現在這個s是怎麼回
事,搞笑藝人嗎?
合約可以去哪裡下載合約可以去哪裡下
載?
地上1到4樓乙方只有經營權 歸屬權仍在
甲方 合約到了甲方就收回 沒關係 繼續
法院都駁回假扣押,因為主富根本連乙方都
不是,他是協力廠商,主富權益受損要去找
裝沒看到 繼續瞎掰 下一步最好開始喊法
大日,懂?
院國民黨開的 我都幫你們想好要怎麼繼
續硬凹了 合約看不懂沒關係 法院判決看
不懂也沒關係 我們通通靠情緒跟感覺來
台灣識字率我記得已經有98%以上了吧
講話 這種國有地公眾利益就是靠誰會吵
架來決定的 OK吧
直接拆掉也不要給不要臉的爽爽收租金
分享一下整份合約好嗎?不用截部分內容,若
這麼站得住腳,直接公文下去請NET配合,現
律師是不是太好考了
在搞這麼大動作弄到整個燒起來,不懂基隆
市長在想什麼
net就不配合啊 有人把你家鎖起來
還要等對方配合什麼?
好辣,鎖多少錢,麻煩跟我說一下帳號,我
幫忙付錢的可以嗎?
人家換自己家的門鎖還要你配合 笑死
LEO28你以後家裡裝修還是搬家私信問我
一直靠北那個鎖,替家鄉付一下鎖錢,省得
一下我同不同意好了
一堆雲基隆人在那邊公平正義
裡面沒提到興建工作啊
不配合就告違約啊,拜託,你搞一大堆員警去
鎖門才奇怪吧
法 文盲塔綠班,女友沒半個,韭菜當第一
好了啦leo 好丟人
還在違約 你真的很可憐 基隆市政府跟N
ET根本沒約 簽約的是大日 你連這部分都
還搞不懂就想參與討論喔 大日沒叫你net
到底吵什麼吵 合約就寫1~4樓歸屬在甲方
跟大日合約到了政府收回去 然後回自己
家換鎖 為什麼要你配合 憑什麼 換鎖的
是鎖匠 警察去保護鎖匠換鎖是要奇怪啥
你以後家裡裝修 搬家記得問我同不同意
笑死 租的是廁所變透天說是你家的東西
這合約沒講到產權吧
什麼鬼?林又昌根本沒在契約用印…
對耶 怎麼沒有市長的小章
用印是基隆市長...官印..
日期下方不是有藍色章蓋了嗎??眼睛??
Net跟大日合約不是重點吧
現在市府跟大日的合約才是重點
最大的重點你NET也有蓋章想裝死啊
以為執政黨是綠的凹的過嗎
直接把合約書放大投影在文化中心好了
什麼良心企業 超垃圾的啊
這是兩個合約吧?你怎講的好像是在一
起的樣子
我知道 律師會說你是網軍
這招之前都是用政府出資 再轉移到綠友友經
營 這次小誤會而已 沒事的
未看先猜三流律師不敢上來回
合作同意書是109/10/16
看起來像是給大日的
主約看起來是 110/01/29
不是 就是合約書的附件
感覺是大日拿到這個同意書 作為主約的履約
1293那個是公文號
能力證明 放在主約附件
大律師快出來面對啊
番羽
原來是協力廠商在爭產權 出錢就可
拿國有地永久權
感謝三流律師讓Net從良心企業變噁心企業
實際產權就沒登記在市府阿,不然有
什麼爭議
謝國樑和麻吉大哥 搞寶島金融詐騙
產權沒登記在市府 也不代表NET有產權阿
更何況那是國有地 產權更不可能給私人
扯什麼實際產權啊 白紙黑字的契約寫在
哪裡 NET契約後不用顧商譽信用的 說不
認就不認?
產權怎麼可能給NET 想害林右昌坐牢喔
謝國樑市長直接使用暴力 是大陸市長?
小心被打
是否有暗盤交易 協力廠商出那麼多錢
1.大日開發、NET、基隆市府產權爭議
2.半夜破門強制點交有無違法行政?
3.新合約直接20年有沒有其中貓膩?
目前看到三大爭議
可以看完整個討論串嗎 =_=
都已經吵好幾天還要別人答案啊
給
笑死,人?
幹嘛大家都在裝傻 就換市長才搞出來的啊
還是有綠畜在洗
市有地,不是國有地吧 不是所有的公有地
都是國家的
合約只有一部分 但是看這個情況就不
是房客當起二房東再轉租
如果當初是這樣 NET應該是知道有被
收回風險 我覺得很可能是老闆沒請教
法務合約書問題就獨自拍板
不知道有沒有完整的合約?
好像別篇有人說現任市長給微風20年
合約
NET這個才3年合約 也太短
假的合約啦 網軍一定是P圖上去的
吃相有夠難看的......
會上來跟鄉民嘴的律師代表沒招了,
本想帶風向,結果帶不起來
應該有提及終止條件和後續續約處理的
內容吧,希望有完整版
約簽了不認,參與招標輸了也不認,
有沒這麼爽阿,阿都給你玩就好了
因為原本的合約案是OT 本來就比較短 大
日的約是5年+3+2兩次優先續約 這個3年
是第二次續約的時候 至於剩下兩年因為
大日出問題所以被取消續約權 net跟政府
從頭到尾都沒有關係 那是net跟大日的糾
cool
紛 至於微風二十年的rot案 時長本來就
比較久 ROT合約台灣各地從15 20到50年
都有 有興趣可以自己查 不要都我說
反正以這份合約來看就寫了1到4樓歸屬仍
在甲方基隆政府 乙方只有經營權 大日跟
主富也都同意了 合約期間產權沒登記 合
約完怎樣都該還給基隆政府 還有疑問的
建議開始質疑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一切都
是國民黨的陰謀 法院不懂合約精神亂判
八卦仔就很可笑每年捐幾件衣服給弱勢就
哇這律師 讓子彈再飛一會
捧到跟神一樣
最終還是回歸法院啊 合約這樣寫還是
要看法院怎麼判吧
嘻嘻
既然又要講法院怎麼判,那律師就少上
來發廢文還以為自己很有說服力一樣。
要講哪邊網軍臭最濃現在就他那一篇。
啪啪啪 你把臉都打腫了!
所以市府是依照什麼法律強制闖入
你好壞 不給台階下欸
事情一發生一堆人推善心net -.-
喔喔喔
到自己家還需要什麼法律...
合約都出來了,還能硬凹,可悲啊!
條文本來就沒寫1-4樓產權是誰的喔 是看不懂
條文喔
寫仍屬 就是原本屬於的還是屬於 但是如果原
本不屬於的 並沒有特別定義 甚至與乙方使用
目的有牴觸的物權也不在範圍內 這條文本來
就有得爭
笑死人,爭是誰可以爭?乙方是誰要不
要想想?
如果與NET之間沒有契約,市府就不算強行闖
入,反而是NET無權佔有吧,市府趕人應該不
需要法院強制執行
CC,臉好腫
有趣的事當初契約附件就是委託經營1-4層
如果自認有所有權,怎麼會覺得”委託”
經營的字眼很正常呢?自己的,卻讓市政
府委託給大日,再跟大日合作經營?
自己委託給自己 ???
合約通常都有保密條款,科科 你是誰
這是市府公佈的啦,還在科…
那就上法院決戰啊,民事而已。鄉民不
是法官,法官也不是鄉民,八卦反指標
又不是一天兩天。甲方覺得有理就依法
處理。不要搞小動作喔
失智列車開起來
現在是Net律師自己覺得上法院不夠爽,
自己上來訴諸情感又帶風向鄉民是網軍
好嗎?你到底在浪幾點的。
某g消失真好笑
當初用OT標案去ROT的若換KMT早就移送了
那個綠師只會用法律去片面洗白骯髒事
64
首Po整件事從一開始就很有看點 良心企業 vs 官商勾結 有注意到的人一定會繼續追下去 新聞一開始有點被壓下來 但現在越來越精彩爆
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11
我就問怎麼燒? 簽約的是党的林佑昌時代 所有爭議的開端都是從他時代開始 二房東大日弊案也不是謝國樑時代發生 要拿合約出來講9
很多人都在討論會想出錢就是沒問題 實際上 我公司附近之前幾年前開了家火鍋店 裝潢很漂亮 花了很多錢 但是...半年就倒閉9
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11
我有幾個問題 1. 市政府收的權利金,是否含有使用目前包含建築物的估值? 2. 目前收的權利金,是否和大日得標時是以一樓及地下停車場為主的權利金為一個標準 會覺得奇怪的地方是因為NET如果有去投標,應該是知道市政府有把建物估值作為權利金 算進去2
奉勸你們這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什麼依法的 不要逆風行事 在廣大愛台分子的努力下基隆市長都已經下的封鎖網頁留言 證明了人民才是正義的一方 望諸位好自為之2
公開透明不就好了 政府、NET、大日 通通把自己簽過的所有合約攤在陽光下 看一下有ROT不簽硬要簽這種神奇二房東約長啥樣 不就好了
爆
[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剛看到新聞啦 基隆市府昨凌晨帶著40多名警力「夜襲」,以機具切開門鎖,搬走千餘萬元設備,主富公 司不滿,今委任律師(2/2)到基隆地檢署提告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 行政接管?直接強制?即時強制?法院執行? 好像都沒有欸 為啥可以直接用行政權跟警察權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36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今天風傳媒貼出市府和大日在110年的合約 詳細網址如下 裡面也提到NET已經遭到地院和行政法院多次駁回NET聲請的假處分,看來是法律上站不住腳 ,開始大肆政治抹黑16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這位朋友,你會有這樣的質疑, 是因為你沒瞭解合約簽約的關鍵 所以才會產生錯誤的認知與憤怒 .......................................... 林右昌市長當年招標用OT--利用政府現有建物經營8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作者: lesnaree2 ( ) 看板: Keelung 標題: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 時間: Tue Feb 6 16:00:14 2024 今天風傳媒貼出市府和大日在110年的合約 詳細網址如下5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基本上合約關係是這樣的 基隆市政府 OT(促參法) 大日 大日 (所謂ROT)民間契約應該是屬於附條件租賃契約的概念 NET NET的契約當然不能對抗 機關基隆市政府 因為他的契約相對人是大日 現在的NET主張就是回到法律物權的效力 認為二樓以上改建是NET出資的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看文章內容基隆市政府對的是大日開發 大日開發再把地上商場轉租給NET,至於地上商場為何是NET出錢改裝不得而知 也不知NET跟大日開發是怎簽合約簽幾年,但應該也簽不少年才會花錢改裝 現在就大日開發合約已到,基隆市政府對的就是大日開發 而NET爭議點在於跟大日開發之間的合約問題,而非跟基隆市政府- 林右昌前市長當時是以ROT模式跟大日公司簽約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 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 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請注意:是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
爆
Re: [新聞] 獨家》新任勞動部長洪申翰出任 王義川遞49
[問卦] 各位滿意了吧 下去一個 換一個沒畢業的65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28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X
[問卦] 只有我覺得社會對謝宜容太過分了嗎??36
[問卦] 真的有外星人嗎?我非常存疑18
[問卦] 霸凌me too是不是開始了?15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44
[問卦] 靠北 搭訕現在變性騷喔?16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20
Re: [問卦] 喬丹時代的籃球看起來很爽吧16
[問卦] 台電一天虧十億誰要負責?9
[問卦] 這部長選的不錯吧?14
Re: [新聞] 搶救王義川成功了!吳崢:恭喜川哥!打46
[問卦] 華堡 Q Burger 拉亞漢堡 呷尚寶你會選擇47
[問卦] 為啥台南Josh還蠻容易吸仇恨的10
[問卦] 台大大氣其實不好念吧?9
[問卦] 為什麼在美台灣人要欺負華人同胞9
[問卦] 注音到底有幾種版本8
[問卦] 下一個會出大包是什麼?52
[問卦] 全女性公司是不是就不會有霸凌了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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