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返台爽用健保」掰了!停復保制度今起廢
裁判字號:
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9 號判決
案 名:
全民健保停保復保案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聲請人因全民健康保險事件,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簡字第 44
號行政訴訟確定判決所適用之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第 1 項
第 2 款及第 3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有牴觸憲法疑義,聲請解釋
憲法
憲法法庭判決 111 年憲判字第 19 號
聲 請 人 李一佩
壹、原因案件事實及聲請人陳述要旨【1】
一、原因案件事實【2】
聲請人長期旅居國外,因保留戶籍,乃於中華民國 91 年
11 月間委託其父以 88 年 7 月 15 日修正公布之全民健
康保險法(下稱全民健保法)第 8 條規定之第 6 類第 2
目被保險人身分,追溯至 91 年 2 月 1 日加保於戶籍所
在地區公所,並依 90 年 1 月 30 日修正發布之全民健保
法施行細則第 36 條第 2 款規定辦理出國停保。因聲請人
每年短暫返國省親期間均未依法辦理復保及停保,衛生福利
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乃於 104 年 8 月逕依
101 年 10 月 30 日修正發布、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
即現行)之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第 1 項第 2 款
規定(下稱系爭規定一)及第 3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
(下稱系爭規定二),以聲請人最近一次返國即 104 年 2
月 11 日復保、同年月 21 日出國停保,函告聲請人應補繳
當月之保險費新臺幣(下同)749 元。聲請人嗣於 105 年
2 月 7 日再次入境後仍未辦理復保,健保署乃於同年 5
月逕依系爭規定二為聲請人辦理復保,並依系爭規定一函告
聲請人補繳 105 年 2 月及 3 月保險費各 749 元。聲
請人不服上開兩次補繳保險費之處分,經提起審議、訴願均
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簡
字第 44 號行政訴訟判決以無理由駁回;聲請人不服提起上
訴,復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簡上字第 48 號裁定
以上訴不合法駁回。是本件聲請,應以上開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行政訴訟判決為確定終局判決,合先敘明。
參、形成主文之法律上意見
「…查國人如因工作、留學等各種不同原因長期旅居國外,制
度上允許其得以辦理停保(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第 37 條規
定參照),其短暫返國時應否強制其辦理復保,如應復保,
又何時可復而辦理停保,因亦涉及強制納保問題,而不免一
樣影響人民受憲法第 22 條保障管理自身健康風險之自主決
定權,以及憲法第 15 條保障之財產權。且因長期旅居國外
者人數至鉅(註),致其短暫返國期間繳納保險費暨使用全
民健保醫療資源之相關問題,亦影響全民健保制度之公平性
,與其整體財務之健全發展,均屬攸關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
,故依前揭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所揭示之層級化法律
保留意旨,整體而言,有關長期旅居國外人民之停保、復保
等保險權利義務關係重要事項,應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亦即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為依據,其具體內容並
應符合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及第 7 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
…綜觀全民健保法未有隻言片語提及全民健
保是否得停保及復保等相關事項,即使從寬認定就該事項有
默示之授權,亦無從依全民健保法第 1 條立法目的以及法
律整體之觀察,推知任何可供主管機關訂定命令時得以遵循
之方針指示或概念框架,遑論讓人民可以預見,是主管機關
逕以系爭規定一及二創設母法所無之停保及復保制度,顯係
逾越立法者制定全民健保法所形塑之制度內涵,違反法律保
留原則。」
小結:
李一佩小姐認為像她這樣旅居國外的國民,回國就被追新臺幣1498元的健保費不公平,大法官說:確實是不公平---對其他人不公平!全民健保法既然沒有規定能夠停復保,那施行細則就不該逾越母法授權訂定停復保的規定,所以以後沒有停保了,不論你有沒有旅居國外都要繼續保,不然就不要想用健保,國庫每年進帳多23億,感謝李小姐的爭取!
--
謝謝李小姐
奇怪不是會馬掉中間的字嗎?
感謝李阿姨小螺絲釘幫台灣爭取到23億
就雕民不想付錢7788的,自以為= =
這下大家都要繳,就沒有爭議了
同年月 21 日出國停保?!
謝謝李一佩小姐
沒差吧以後沒憲法法庭了
跑去國外爽賺,然後健保繳一到1000也在那7
788
移民了還當乞丐...
這垃圾制度早就該改了 讓這些人軟土深掘
謝謝李小姐的爭取
謝謝李小姐爭取!
遇過在賴群裡罵:你們台灣人齁XXOO
104/2/11回國復保、104/2/21出國立即停保,
殊不知他親友都還在台灣 而且生病還搭機回
這10天就是返台探親順便洗牙、看看病之類啊
台看診
抓得很精準,多一天都不給你
謝謝 爽
感謝李小姐的貢獻雖然只是1498元,造福大眾
藍白移民仔gg
感覺可以留名維基百科的程度,歷史偉人
我去山上閉關 也可以停復保阿 幹
謝謝
就是怕美國人兒子跟阿孫不繳健保費
李小姐這個功績 該預約忠烈祠了吧?
寒暑假就回台灣整修 這種歐美日一堆
出國了還回來幹嘛
外國看病很貴~~~的
千古罪人 哈哈
都有錢出國了沒錢繳健保費?
這比要立委修法還有效率
謝謝大法官吧
一律都繳也不會被汙名化 雙贏
李小姐紅了!
歷史罪人
應該要追溯20年才對= =
怕的畫出國不要停保啊
回國探親還要幫鬼島窮鬼攤健保費
謝謝李姐姐~
謝謝李一佩小姐 如果住中壢就更好了
笑死 大家一起謝謝李小姐
醫護人員都快餓死了 連這種錢都要貪小便宜
謝謝李小姐讓健保多了每年23億!
李小姐要紅了
健保之母
感謝李一佩小姐 一千塊打官司 高級反串
健保得以延後破產續命都是李小姐促成的
林默娘都辦不到的事她辦到了
台灣人感謝李小姐對於健保的貢獻www
原來是這樣啊,感謝讓國庫增加不少XD
台女就是這麼優質,呵呵
笑死 國外台獨蟾蜍仔更多 還想抹藍白?
感謝李小姐對台灣健保的貢獻
就乖乖拿國外護照入境就好
每次回來刷台灣護照都要低消6個月
一佩姐讚啦 黑暗騎士
現在就都拿國外護照就好 以後不投票了
1498就鬧到上法院 三小
李小姐不是弄到法院這麼簡單,她是提
起審議、訴願、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上
訴二審、再聲請釋憲,真正是「窮盡救
濟途徑」
從她的釋憲聲請書看來一定有請律師,
光律師費就起碼八九萬起跳
這個小姐 功德無量
半年前停保後入境台灣就拿國外護照 還
能抽5000
謝謝李小姐
特別回來就醫的
應該加收醫療費用
就醫寧願自費也不想每月繳健保 不用以
為每個國外回來的都喜歡去醫院排隊
因爲自費還是比國外便宜
照李小姐邏輯,我需要用再繳就好,聰明吧
哈哈 李一呸
難得覺得判得好
因爲自費還是比國外便宜+1
謝謝
早該這樣了 一堆黃安
那也不要強制加保啊,也有人根本不用
搞不好本人就律師鴨
一般人才懶的搞
謝謝李小姐
不然94開公司的 報公司帳= =
用公司律師 免費
謝謝你李一佩
李一佩,為了1498元 XD
太佛心了
好想看看黃安的反應喔 最好死在國外
判的好 這樣還算便宜了
住文山區有旅外 感覺就是個有錢人
感謝
謝謝李小姐~
李小姐救了健保 謝謝你
謝謝李小姐
支持李小姐身故後入忠烈祠
謝謝大公無私的李小姐
蔡賴顧立雄的家人們 有停保嗎?
感謝李小姐幫助台灣
笑死,李台女一次搞爆所有旅外
大陸看病比台灣貴 不然黃安幹嘛回台灣治
療, 健保費其實是小錢拉
感謝李小姐
為這一點錢寧可告到憲法法庭
國外上流人士真的很閒
健保感謝妳
謝謝李小姐
笑死,德政
笑死
笑死不到1500也不要付,那都不要用
感謝李小姐
感謝李小姐的堅持
絕對是藍白仔,有黨証才不會這樣呢
謝謝李小姐
功德無量
91年停保 105年繳兩期就要釋憲 國家感謝你
說不定她支持要繳健保費才堅持打到釋憲啊
謝謝李一佩小姐
某樓少在那邊偷渡沒憲法法庭
難得有正常的大法官 健保不是自助餐
推大法官
謝謝李小姐
嬯女... 旅居國外一樣是 嬯女日常..
她也不痛不癢啊 頂多心裡不愉快
綠圾旅美蠢鳥要集結囉......
李一佩,我的英雄
謝謝李姐姐
所以說大法官很重要
救健保的是大法官 不是李
謝謝 真的
謝謝李小姐XDDD
在國外待到健保費高於當地治療費,就會
不屑回台了
謝謝李一佩小姐,真是丟臉新聞
感謝李一佩反串提告,打擊黃安們
我他媽感謝你啊!李一呸!
好啊!這些佔便宜的滾啦
謝謝李小姐的爭取!
這名字應該是外省人
謝謝李小姐 很感動
謝謝李小姐爭取!
ePay
謝謝他,讓全民都很公平唷!!
謝謝他花萬把塊請律師打訴狀也不繳幾千塊
健保,然後現在人人平等,水喔
謝謝李老妹的貢獻
李小姐出來打球~
冤有頭債有主
為健保續命 居然是大家想都沒想過的點
這些人大多平常喊抗中 然後躲在國外
該感謝憲法法庭還有正常法官有邏輯
八卦版:綠共大法官都亂判!
1498ww
不想繳保費還想用健保 去轟幹啦
感謝李小姐 送啦
UCCU
戶籍在戶政事務所ㄇ
感謝李小姐的義舉!
對那些人 拿錢給政府 就是要他命
都是李一佩害的!
這些有錢人真的都吃飽太閒
感謝
1498 笑死 吃相難看
條文最好針對旅外綠色跟小綠們
X
不是呀 這邊平常把大法官當狗罵 現在作出讓大家滿意的判決 不只謝謝李小姐也要謝謝大法官吧 不然依藍白仔邏輯6
說真的那些有錢人完全不需要魯蛇替他們擔心 通常能去國外定居然後節日回來過年過節的 通常不是非富即貴 人家沒缺那點健保錢 只是台灣人窮酸習慣 越有錢的人越計較 這個真的不意外1
謝謝李小姐的仗義執言 還有她積極的行動 當然也要謝謝大法官 我覺得可以在台灣立李小姐銅像 紀念她的義舉,讓台灣健保進帳23億3
除了上述案件外,「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一一二年度簡再字第十三號」也該同時受 到參考: 辯論終結日:一一二年十二月廿八日 判決公佈日:一一三年一月廿四日 再審原告(李一佩)主張:2
笑死,以前是故意圖利黨國大老,開後門,還說這是在聯絡感情 現在依然笑死,健保不是只靠保費運作,還包含稅金 所以享用健保就應該繳稅,到國外也要繳稅,要長臂管轄,否則就沒有健保 頂多是稅金優惠,少繳一點而已 把國家支出跟健康有關的比例算出來,推算出該繳多少稅X
可能有人不知道 分享一下這就是李小姐條款 當初很多人走這個漏洞後來被健保局拒絕後 她不爽告上憲法法庭 主張健保局要她付1498元的健保費是不合法的(對,實際上打官司的標的金額只有1498元),8
唉不是 這次最無辜影響最嚴重的是有居留證的外國人吧 剛打去健保署問 只要有居留證也一樣要繳 台灣國籍只要遷出戶籍即可 然後恢復戶籍入境當天就能辦到 這根本就換另一個方式停复保而已5
講到這篇新聞 最近與一位老醫師的姊姊聊天 長期旅居美國 一年會回來台灣兩次 見見她的兄弟姐妹 每次待兩三個月不等 本以為她也是雙重國籍 每年返台只是要用健保看病 看兄弟姐妹只是個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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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附上釋字 807 內容,供各位參考: 解釋爭點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限制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 等之意旨? 解釋文9
Re: [閒聊] 終於打到釋憲了因為火花羅大哥FB所貼的圖片有點看不清楚,也方便本板日後查詢有個方便性, 查出不受理決議文,供板友有需要的時候參考 案 號:109年度憲二字第457號 聲 請 人:許哲睿、謝東翰、張毓志6
[問卦] 那些用健保的舔共藝人算不算乳滑阿?最近繳完健保費覺得貴鬆鬆的時候,估狗了一下全民健保辦了多久 來源: 維基百科 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簡稱為「全民健保」或「健保」,是一種強制性保險的福利政策,法 源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所實施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1] 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中華民國於1995年3月1日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醫療保健3
[問卦] 健保為何要允許停復保?如題 全面健康保險 顧名思義就是普及全民 我想在台灣的應該沒人會不繳 大家也以此為傲4
[課業] 111年憲判字第8號整理重點看到昨天剛出爐111年憲判字第8號整理的高普/司律考試重點,感覺不錯,跟大家分享, 節錄如下: ★【判決重點】 作者是用樹樹狀圖來表達,滿好懂的,原文可以下載 ★【考法】4
[課業] 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如題 高普考 法學知識第9條 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 d 選項- 反串要先講清楚欸 「職場霸凌」既然沒有被當作法定罪行來看待,自然不生「除罪化」與否的問題,且大法 官也不可能就沒有明文的法律為釋憲啊... 這些言論,根本是慣老闆才會有的 正常人不該存在這種態度,也不可能會搞這類夫唱婦隨的亂詞...
X
Re: [問卦] 旅外國人:我都先停保健保,回國再復賀!!! 感謝旅外國人 為了不到幾千元復保後產生的保費聲請釋憲 大法官說停復保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相關規定兩年後失效
爆
Re: [新聞] 釋出3,753億元 財政部:嚴重衝擊中央財政爆
[問卦] 醫生太棒了吧==爆
[問卦] 鏡週刊遭threads愛台網友出征爆
[爆卦] 麥當勞重北一S50前員工遭性侵自殺爆
Re: [新聞] 建中校友宴竟吃「香鮑佐蘿莉」!他痛批:64
[問卦] 認真文 聽說明天保證會起訴了!爆
[問卦] Threads:我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還要上街55
[問卦] 晨晨:蹦闆很囂張,我要替我爸報仇52
[問卦] 小火鍋霸主是???爆
Re: [問卦] 長大後發現父母原來是89/O麻會怎樣?88
[問卦] 以前學過的科目哪一個最廢?爆
[問卦] 耶誕城那麼狂的嗎?52
[問卦] 志祺77要跟誰打拳上流量才會高50
[問卦] 有什麼工作是簡單 穩定 還能偷閒的?44
[問卦] 人生的意義到底是什麼爆
[爆卦] 愛河46
[問卦] 為什麼一定要出國考察42
[問卦] 住家裡但有工作,算啃老嗎= =...?44
[問卦] 館長那時候怎麼會答應跟吃屎哥打拳阿41
[問卦] 安卓市場只剩三星手機能打了?爆
Re: [新聞] 柯文哲辭職信全文遭曝光 收信人周榆修「還沒收到」:大爆
[問卦] 兩兆風電算失敗收場嗎?65
[問卦] 值得買的樂高組合☺1X
Re: [新聞] 釋出3,753億元 財政部:嚴重衝擊中央財政20
Re: [問卦] 罷免連署需要身分證 你真的OK??34
[問卦] 三惡法講的快亡國但怎麼燒不起來?30
[問卦] 陳沂VS雞排妹又贏了,贏第幾ROUND了?30
[問卦] 讀莊敬高職一律當作8+9可以嗎24
[問卦] 李珠珢這個肚子也太棒24
[問卦] 30歲拿不出五萬塊算很可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