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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第四十七條全文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第四十七條全文作者
rdadi
(不專業技術員)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3

當然同意啊
吃香喝辣那麼多年

謝任後又有禮遇待過的那麼爽

我們一介小民
貧富差距大

抗議你們不打房
還要被笑不努力

我是一定舉雙手雙腳贊成一併通過啦

如果哪天立院要來質詢我
也歡迎啦

不過我就真的沒那個坎

只要不是司法追殺
被立院質詢

真的完全配合
沒問題der~!!!




※ 引述《proprome (月光寶盒)》之銘言:
: 我把今晚剛過的法條 一字不漏貼上來
: 第四十七條
: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
: 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
: 但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
: ,
: 並提供複本。
: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於必要時,得詢問相關人員,命其出席為證言,: 但應於指定期日五日前,通知相關人員於指定地點接受詢問。
: 被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之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調閱期間: ,應指派專人將調閱資料送達立法院指定場所,以供參閱,由立法院指派專人負責保管。: ============================================================================: 總之,只要立法委員組個 XX調查委員會,
: 例如取名叫 清廉調查委員會
: 就可以調查任何 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
: 而且司法單位提供複本資料 給立法委員
: 我就問 台灣有什麼人不是這個範圍以內?
: 國民黨爽的話 清廉調查委員會 可以叫蔡英文天天來立法院玩
: 更不用說電視名嘴,敢批評藍白的話,就叫你名嘴來立法院提出佐證
: 這有太多漏洞可以鑽,根本超級霸王條款
: 是不是限縮人民言論自由? 網路意見領袖們,以後你敢批評藍白?
: 更不用說還有叫人民交出機密的可能,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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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6.3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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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52111089 05/21 23:57會質詢你昨天看了什麼片 番號多少

我想一下 我昨天看的沒有記番號 這樣有算藐視嗎? 我可是很真誠的回答

※ 編輯: rdadi (61.70.16.32 臺灣), 05/21/2024 23:59:27 ※ 編輯: rdadi (61.70.16.32 臺灣), 05/22/2024 00:02:01

deatheo 05/22 00:04你沒有提供,我懷疑你刻意隱瞞,藐視

叫法院開搜索票 來我家翻看看有沒有我看片紀錄 Ok的~!!

※ 編輯: rdadi (61.70.16.32 臺灣), 05/22/2024 00:05:53

bob1039b 05/22 00:05沒有提供實際番號 先記上一點

c41231717 05/22 03:46叫你把所有ppt貼文念一遍

Ok! 沒問題 反正就質詢到下質詢台 應該不用一小時 要唸什麼都ok 到時立院報到 要給車馬費就ok

※ 編輯: rdadi (61.70.16.32 臺灣), 05/22/2024 07:26:47 ※ 編輯: rdadi (61.70.16.32 臺灣), 05/22/2024 07: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