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看來放生藐視國會罪了
弱弱的問一下
所以現在藐視國會罪
到底是刑事罰還是行政罰
搞得我好亂啊
我記得是行政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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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關的是刑法吧?行政罰是發20萬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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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啦 和美國一樣送司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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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講也不對 按照范雲的說法藐視國會罪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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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和立法院職權法的修法
推
跟美國一樣個大頭啦,美國又不處罰質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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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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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整天誤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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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國會"罪"指的是刑法141-1 這條刑罰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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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國會指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這部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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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表決就能成立的行政罰鍰 可以罰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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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連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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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問可不可以罰一般人 藍白會故意拿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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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去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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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秀法條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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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條第5項是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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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條第9項,「虛偽陳述」,依刑法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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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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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涉嫌藐視國會罪官員移送地檢署偵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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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由法院審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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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移送司法機關感覺好像立法院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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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爽就移送你進法院,但事實上,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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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發現涉及刑事案件也是可以將主動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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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白話就是說,行政
→
機關認為你涉及不法也是可以主動叫你移
→
送地檢署的。
推
還在罰一般人喔 立院職權行使法45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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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得設調閱委員會,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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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閱專案小組,要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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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美國法哪裡不一樣塔綠班請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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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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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議案涉及事項"一般會涉及特定議案嗎
推
為什麼不會? 不然現在憑什麼查超思日本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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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憑什麼說要查王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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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就送檢調走司法不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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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在講的是"不能"你們藍白在想的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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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差別
推
刑罰是法官判的 行政罰是行政機關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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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立法院判的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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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說要查憨三喔 檢調早開始在查了啦
推
廢話,本來就是給檢調查阿 乾你國會屁事?
→
說你國會要查人民 還在那邊凹
3
首Po下面是完整的質詢影片: 他能做的就是混淆概念,還有阻止對方回答, 發現答詢的官員都回答在關節上,要破防了, 只好回頭找韓國瑜請求幫忙。13
蔥: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一說何來? 鄭:主觀認定不合理 範圍太大 蔥:最後裁量在檢察官起訴與否跟法官判決ㄟ 況且起訴門檻是依據證據而不是懷疑 鄭:會讓官員心生恐懼造成寒蟬效應 (迴避了最後裁量還是在司法權 不能說謊所以心生恐懼噗噗)1
我大概說一下, 你們怎麼槓我都是尊重。 因為影片裡面你能看到的就是黃國昌阻止對方回答, 然後對方講第一句,黃國昌就開始曲解再轉方向, 同時再用價值性質語句來做點評。67
看到這種發文真的很無言,都幾個月了,還有人搞不懂藐視國會在罰甚麼 : 蔥: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一說何來? : 鄭:主觀認定不合理 範圍太大 : 蔥:最後裁量在檢察官起訴與否跟法官判決ㄟ 況且起訴門檻是依據證據而不是懷疑 : 鄭:會讓官員心生恐懼造成寒蟬效應(不能說謊所以心生恐懼噗噗)6
打臉黃國昌造謠啦。 去google 一下“美國藐視國會罪構成要件”,大約會跳出5篇以上專業投書,內容各異, 有空可以看看。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 美國藐視國會罪成立要件不包含虛偽陳述。3
一圖流 小鳥為了抹黑 真的無所不用其極 這個是剛剛去立法院文書截圖的X
黃國昌第一句是疑問句 沒有對錯的問題 第二句講「最後裁量在檢察官起訴與否跟法官判決ㄟ 況且起訴門檻是依據證據而不是懷 疑」 他有講錯嗎?X
: 不確定法律概念在公法中到處可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就是屬於公法無疑 「藐視」兩字是屬不確定法律概念沒錯 但你要說這樣就違憲還太早了點X
你才亂亂講,笑死XD : : 蔥: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一說何來? : : 鄭:主觀認定不合理 範圍太大 : : 蔥:最後裁量在檢察官起訴與否跟法官判決ㄟ 況且起訴門檻是依據證據而不是懷疑 : : 鄭:會讓官員心生恐懼造成寒蟬效應(不能說謊所以心生恐懼噗噗)20
引用文章那篇的j大回擊 主要是在反駁更前篇n大所加的註解 n大的錯誤在於他自己加的評論 很多都不是事實 可以看清楚J大的說明
爆
[問卦] 法律人:藐視國會罪沒必要安安 裡面台大法律的人說藐視國會罪根本沒有甚麼要保護的東西 只是立委看人不爽而已 照他這邏輯爆
Re: [新聞] 黃國昌稱立院作證99.9%的人不受影響 網我不知道蠢鳥們到底是在蠢幾點的 現在刑法140有侮辱公務員罪 集會遊行法30條有侮辱、誹謗公署及公務員罪 你有沒有擔心過罵政府、罵官員, 會不會被抓去關? 「重點不是會不會 是他能不能」不是嗎?7
Re: [新聞] 藐視國會須檢察官起訴?王定宇轟黃國昌^^^^^^^^^^^^^^^^,是或不是且 : 關於必須由法官判決的部分,是追加罪,但黃國昌講成好像全部都是要由法院判定。 : 對此,王定宇譙黃國昌根本是「邪惡讀書人」,問A答B是騙人,玩這種「明暗二手是詐騙」 藐視國會罪怎判斷 法務部:國會決定後擬移送地檢署6
[討論] 國民黨的藐視國會罪可以要你提供手機耶我們偉大的國民黨,讓黃國昌臣服的百年大黨, 提出來的藐視國會罪, 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提供檔案資料,也就是要你拿手機出來,你不拿就吃罰款, 隔天不拿再罰,罰到你破產, 這法條訂的真的不錯,罰死塔綠班,罰到陳菊破產。5
Re: [黑特] 藐視國會根本沒說能罰平民阿其實我覺得大家不用太多費唇舌 他們開這標題文章的目的就只有一個 就是「把藐視國會罪獨立出來,然後說『這條』沒有罰平民」 其他聽證權什麼的都不包含在裡面 所以去抗議的支持者都是眼殘看不懂X
Re: [討論] 藐視國會罪誰來審判你是錯的 我解釋給你聽 「藐視國會罪」指的是「阻礙國會行使職權」 他不是一種態度,而是一種明確的行為 在這次立法院擴權之前,藐視國會罪確實只及於官員3
Re: [新聞] 修法出包!藐視國會罪「罰鍰恐3倍」 只不過啦 我的確是不懂 國會法案訂的應該是罰鍰是行政罰不是刑罰的罰金 當初刑法的確是有把罰金改成統一認定成新台幣 那既然要改當初為什麼只改刑法不改其他行政法跟民法1
[討論] 基隆市議會沒有藐視議會罰鍰現在國會立法院都要推藐視國會罪 還要綠營立委一起支持這個提案 不知道如果藐視國會罪通過之後 地方縣市議會、直轄市議會也提案推藐視議會的行政罰(自治條例) 官員說謊最高可罰10萬元,因為地方制度法沒辦法訂刑責所以頂多罰10萬,算很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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