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死刑是合理的
在自然的狀況下(在道德和法律之前),任何人在遭遇到他人生命的威脅時,一定都希望保住自己的生命,哪怕是讓威脅他生命的人死去。因為求生是人類的本能。
這個自衛的權利是在法律和道德之前就存在的。
那些在生命受到威脅時,無法行使自衛權的人,是因為他們被施暴者算計,以致於在武器不平等的不公平情況下,無從行使他們的自衛權而被殺害。
國家、憲法,當然要保障人民的生命權,但是,請問:在殺人犯殺人的當下,國家、憲法保障了受害者的生命權了嗎?
國家、憲法,在殺人犯殺人的當時,無法保障受害者的生命權,卻在殺人犯殺了人之後,努力保障了殺人者的生命權,這樣合理嗎?
殺人者在殺人時,有為被害者主張生命權嗎?
殺人者在殺了人之後卻主張自己的生命權,這樣合理嗎?
憲法如果是全民的總意志產物,那麼,憲法所規定的事項應該由全民共同遵守,一個違反憲法對生命權保障規定而殘殺他人的人,是否有權利要求法律來保障自己的生命權?
法律如果無法保障受害人的生命權在先,事後保障殺人者的生命權在後,複又責怪被害者家屬復仇的心理不文明,這不啻是自命清高,慷他人之凱的偽善者。
人,原本只是自然狀態下的個體,經過合意而離開自然的狀態接受多數統治、接受法律系統的管制,因此,作為司法的機關,不能忽視人民自然的權利,而自任權威,恣意而為。
死刑,不過只是在回復被害人天然自衛的權利,懲罰不遵守合意所訂的法律的人而已,國家的法律應該要這樣才是實現正義。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
------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
不談立場。就談你的論述過程,非常有問題
你試圖從第一段的自衛權,直接推導到第
作業寫得真爛 扣KPI
二段的死刑,這兩者根本沒有關係,前者是
為了彰顯死刑的正面意義,建議藍白修法
,圖利與貪污罪最重可判死刑,相信會一
致贊成
人民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後者是生命財產
已經徹底喪失後的懲戒,前者的存在不能證
立後者也是必須的
然後第三段你又說國家有義務保障生命權,
推導出死刑應該存在。但生命權必然是以生
存為前提,而死刑是針對人已經逝去、生命
完全喪失後所設的制裁,所謂保護死者的生
命權,更是一個根本不成立的偽命題
"在自然的狀況下" 就是弱肉強食 動點腦
法律本來是人訂出來的規範 不是"自然"
看到第一句 整篇就不用看了
最後,你試圖從生前無法自我防衛,推導出
國家應該在死後幫他行使防衛權這點,也是
存在邏輯缺陷。法律上允許的正當防衛,也
僅僅是侵害發生時的防衛,事後防衛,依然
是不被允許的
今天有個國中生殺人的 殺人的該償
命 叫唆的是不是也該關個無期
死刑 當然是合理的
要我說的話 只是刑罰之深淺
你殺人 不用償命
被害人被殺了 好哦死了
有沒有想過被害人死前遭受的恐懼
死刑有很多種慘忍的辦法 你試一下吧
廢死黨綱表示
1
你開頭就有問題了啦 權利這種東西在法律和道德之前怎麼會存在 而且你應該要說的是權力吧? 在原始自然狀態考慮的事情就是能不能做到和想不想做 沒有法律和道德作為價值判斷的基準3
其實主要應該是落在討論 國家是否有資格剝奪人類生命? 持反對立場的人會說 沒有人有資格去剝奪他人生命 當然國家也不例外X
其實這都只是前端的、最基礎的討論而以,真正應該討論的事後端的問題 假設國家有剝奪生命的權力,即使死刑沒有復原可能性 那接下來應該討論的,是: 1.死刑想要達成甚麼目的 2.死刑是否真的能夠、必要、且合乎利益衡量的範圍內,達成這個目的1
就民調來看 如果有無假釋無期徒刑存在 那支持廢死的人會大幅提高 包含我 原因是我們這種人
爆
[爆卦] 死刑未違憲司法院全文連結: - 如題 我國憲法法庭於113年9月20日宣示判決,10
Re: [爆卦] 死刑未違憲單就死刑部分未違憲根本就沒有爭議 憲法完全沒有生命權的保障 根據釋字443層級化法律保留理論 屬於憲法保留層級的只有憲法第8條的提審制度 生命權則是在絕對法律保留層級3
[問卦] 死刑違憲,那有期、無期徒刑、罰金呢餓死抬頭,阿肥碼農阿肥 a.k.a 邏輯大師啦! 是這樣的,大法官最近釋憲因為憲法保障生命權,所以死刑剝奪生命權是違憲的。那問題 來了,憲法也保障了人身自由權還有財產權耶!那有期、無期徒刑、易科罰金是不是也違 憲了啊? 以後警察抓到殺人犯只能摸摸殺人犯的頭,說以後不能在殺了喔!這樣阿肥邏輯解釋憲法5
[討論] 死刑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哪一條??所謂的釋憲 不就是看現行的法律 哪一條與最高位階的中華民國憲法有所扞格 而中華民國憲法哪一條有說不可以死刑?? 最多就是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1
[問卦] 台灣是不是該廢除軍隊了?as title 詹森林大法官說 憲法保障生命權 不得有任何例外 軍隊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殺害敵人2
Re: [新聞] 「殺人還敢談生命權」96.7%被害家屬贊成原文43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看完今天廢死方的辯論4
[問卦] 國家保障生命權的,那可以打仗嗎?各位晚安 國家保障生命權 所以不能有死刑 那戰爭會帶來更多死亡 是不是也要提一下釋憲4
Re: [問卦] 屁精可以結婚,林北不能選擇安樂死?關於安樂死議題 本木村快速說一下 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 以及生命權 問題來了1
Re: [新聞] 大法官宣告「販毒判死刑、無期徒刑」違刑 : 或無期徒刑,若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不過,此規定於昨( 11 ) : 日遭憲法法庭認定牴觸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判定違憲,要求相關機關必須在 2 年1
Re: [問卦] 明天死刑宣判違憲要示威抗議嗎?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死刑根本就不違憲, 殺人者,妨礙他人生命權的自由、製造緊急危難、破壞社會秩序、
爆
Re: [新聞] 台灣隊奪冠!館長諷台人「只買棍不買球」68
[討論] 中國人是不是不知道台灣赴日免簽?49
Re: [新聞] 台灣隊奪冠!館長諷台人「只買棍不買球」28
[討論] 為什麼財劃法的討論不夠多啊?24
[討論] 賴清德邀請民眾黨參加英雄遊行 = =20
[黑特] 采盟關fb昨天亂78糟黃巾之亂是誰的鍋?16
[討論] 塔綠班繼續自爽,反正財劃法過了也沒棒球16
Re: [新聞] 台灣隊奪冠!館長諷台人「只買棍不買球」X
[討論] 台灣是民進黨的嗎?11
[討論] 小草再也無法真心替台灣開心了8
[討論] 傳 缺德想改500元紙鈔印刷紀念12強賽事11
[黑特] 館長就是低端精障的KOL7
[討論] 鏡總寫陳啟昱跟勞動部塔綠班就不討論了7
[討論] 藍白畜請冷靜!10
Re: [新聞] 林昱珉機場被問「日本有賣檳榔嗎」秒變7
[討論] 柯文哲可以印在那種金額鈔票上?10
Re: [新聞] 台灣隊奪冠!館長諷台人「只買棍不買球」8
Re: [新聞] 林昱珉機場被問「日本有賣檳榔嗎」秒變5
[討論] 沒有台北人的台北隊7
[討論] 柯文哲棒賽第一名?X
[討論] 為何綠狗看到中華隊獲勝會森七七?4
[討論] 綠粉愛國旗和國旗歌嗎?4
[討論] 鏡檢今天沒京華城案的進度報告?9
[討論] 聽到台灣隊會牙起來的都是哪種人?4
Re: [新聞] 台灣隊奪冠!館長諷台人「只買棍不買球」4
[討論] 獨裁跟共產是兩回事吧?5
[舊聞] 中職/館長開球被抗議 生氣抓狂:不會再4
Re: [討論] 傳 缺德想改500元紙鈔印刷紀念12強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