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NET記者會公開「地籍
反面思考 NET的目標 或是 這大律師要跟我們說的目標
要怎樣實施? 或是真的實施了有什麼後果
背景條件 或 謝市府上任前已經確定的事情
1. 大日涉賄 被剝奪續約權
2. 外面天橋要連通這邊三樓 跟中央拿了錢不可能不執行
那 NET目標
1. 擁有2~4樓建物的產權
意味著 NET使用市府土地、沒有招標、沒有付土地費用 經營商場
這個林市府涉嫌圖利罪 NET以後也有不法利益問題
2. NET繼續經營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樣讓在投標失敗後 怎麼樣讓市府指定特定廠商經營
延長合約? NET又沒有跟市府簽過
延長大日的合約? 早就被剝奪權利了
招標只招停車場部分? 那也跟NET沒關係啊 NET也不能繼續營業
除了唯一一條路 跟法院申請假處分
BUT 被法院駁回了三次
代表 法院認定NET主張沒有急迫性、不可回復性
3. 合併1.2要求 起碼產權官司結束前不能動?
那 天橋要不要建?
停車場要不要改建?
同時 所有店面是不是要關?
沒有理由產權未登記有爭議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可以轉租
同時一樓自己店面已經確實由大日點交回市府了
那是不是自己店面也要關?
簡單來說 NET自己的主張最有利的點產權不明 或許可以達成全部停擺
(包含公共工程、停車場、2~4樓商場)
但是不可能讓NET繼續賺錢 特別是NET自己店面在一樓 已經點交了
這位大律師之不知道? 當然知道啦 不然怎麼會申請假處分3+1次?(一次行政法庭)
現在就湊了一堆側翼想洗謝國樑的臉
問題是深究下去婊的都是林右昌阿
就說換鎖一事好了
被直接侵門踏戶的是誰? NET主張的強盜是盜了誰?
這次換的是 往34樓的鎖 權利受損的是3~4樓的商家
丸龜、王品、馬辣、湯姆熊、hama哪個不是有頭有臉的大企業
他們的法務是吃素的? 早就跟微風換新約了 (又不是NET 那麼扯的合約都簽得下去)
房東當然要強制令才能趕租戶走
但是 NET就不是租戶阿
照已公布大日跟市府的合約 NET角色叫做"協力商"(NET自己都簽了)
如果從樓上店家立場 NET可以稱 "前房仲"(已經跟微風換新約)
如果從商場角度 可以稱建商
哪有侵門踏戶強盜 是前房仲出來靠邀 真正租客沒反應的
同時現在馬照跑、舞照跳 所有店家都在營業(包含NET自己) 到底趕走了誰?
當然可以追究謝市府入侵的法律責任
這官司不是跟產權案併案 就是等那邊先確定才會判
因為產權才是最關鍵的
市府產權官司贏了 就頂多賠鎖頭的錢
市府產權官司輸了 入侵事件就是補刀鞭屍的罪
然後 謝市府入侵雖然有罪 丟臉
但是簽了一個荒謬合約讓產權丟掉的林右昌市府 面對的就是"瀆職""圖利"等重罪
天橋也是林右昌最驕傲的政績 國門改造計畫一環
林 長袖善舞 國防部、港務局、台鐵等中央單位全部配合 出錢出力出地
結果在最後一步的天橋 踢到自己埋下去的地雷
這些側翼 到底有多討厭林右昌?
或著說 如果用一個謝國樑的小罪 換 林右昌大罪 划算阿
--
能同時洗林右昌和謝國樑的臉不爽嗎? 沒
必要覺得是藍綠在鬥而只能洗一邊的臉啊
~~~~~~~~~~~~~~~~~~~~~~~~~~~~~~~~~~~~~~~~~~~~~~~~~~~~~~~~~~~~~~~~~~~~~~~ 到時候謝立功來選第二次
蛤
還是說批評謝國樑換鎖就直接失去追查林
怎麼還在只賠鎖頭的錢?
右昌市府是否貪瀆的權利了?
產權民事一案,入侵強盜動產是刑事
附帶民事賠償一案
~~~~~~~~~~~~~~~~~~~~~~~~~~~~~~~~~~~~~~~~~~~~~~~~~~~~~~~~~~~~~~~~~~~~~~~ 1.NET不是真正使用樓上的租客 2.樓上租客沒有反對 為什麼是"前房仲"反對 3.強盜了誰? 除了鎖頭之外損失了什麼財務? 4.趕走了誰? 現在連NET自己都在經營 5.動機主因都是在產權 就算先審 律師也可以主張等產權官司結束再說
※ 編輯: assxass (123.192.65.148 臺灣), 02/17/2024 23:45:16不管產權最後歸誰 謝都不能這樣搞的
好嗎
警察硬闖民宅/商辦可以只賠鎖頭喔?
那要搜索票幹嘛?
~~~~~~~~~~~~~~~~~~~~~~~~~~~~~~~~~~~~~~~~~~~~~~~~~~~~~~~~~~~~~~~~~~~~~ 可以反對 訴訟阿 就像我說的 樓上租客都沒反對了 "前"房仲反對幹嘛 你只要找"馬辣"等真正租客說話 市府就死定了
※ 編輯: assxass (123.192.65.148 臺灣), 02/17/2024 23:47:16供殺小
但你不能用租客有沒說話當判斷標準啊 台
設備跟辦公機具不是財物喔? NET喊
說千萬是一回事,實際價值要有法院
去斷定殘值,但不代表那些東西非財
物喔
主張等產權官司結束 就是不能這樣搞
啊
你拿哪條法規,哪來的執行命令去執
行…
~~~~~~~~~~~~~~~~~~~~~~~~~~~~~~~~~~~~~~~~~~~~~~~~~~~~~~~~~~~~~~~~~~~~~~ NET知不知道會被強制點交? 知道 所以才去拼命申請假處分 假處分被駁回"三次"就是 沒有強制性、沒有不可回復性 財損記在帳上 到時候官司輸了陪就是 還是一樣 產權官司才是主軸 市府產權贏了 就賠鎖頭錢 輸了入侵之罪 就是補刀 鞭屍 丟了謝國樑的臉 換 林右昌貪汙圖利
灣經商環境就是火沒燒上身都很安靜 不然
政治上有太多玩法可以玩死你個小小商人
這也是我們需要法院而不是憑常識和直覺
判案 我當初怎麼罵陳其邁市府惡搞赤鬼以
及違憲拉整棟人去隔離 我現在就怎麼罵謝
國樑市府濫權
如果說反正到時候再賠就能搞強制點交這樣跟
土財主山大王有什麼兩樣
該跑的法律流程跟訴訟就是要跑 會多
拖是一回事,但這就是法律權益
喊說租客沒意見?這很諷刺喔,搞不
好會被反打個造成租客心生畏懼被迫
簽約呢 但這也是要上法院釐清
還有就算強制點交也要經過法院的欸
你的強制執行通知呢?
~~~~~~~~~~~~~~~~~~~~~~~~~~~~~~~~~~~~~~~~~~~~~~~~~~~~~~~~~~~~~~~~~~~~~~~~~ 沒問題 就是我說的 NET主張的"產權不明"或許可以讓全部停下來 但是不可能繼續讓其營業 反倒是謝市府 你要說讓微風賺錢也好 但是微風簽的是真正的ROT 要花三億改建停車場部分 外面天橋是公共建設 這不是更符合公共利益? NET方假處分令被駁回三次 不是沒有原因的
※ 編輯: assxass (123.192.65.148 臺灣), 02/18/2024 00:01:55設備都在那裡是什麼“前”啦 這個案
例真的會讓搜索票變笑話 要那東西幹
嘛?我破案會不比你凌晨三點點交重
要?
~~~~~~~~~~~~~~~~~~~~~~~~~~~~~~~~~~~~~~~~~~~~~~~~~~~~~~~~~~~~~~~~~~~~~~~~ 照NET自己承認的合約上(大日對市府) NET是協力商歐 而且權利包括2~4樓 加上樓上租戶全部跟微風換新約 不用前房仲 要用什麼? 建商? 保全?
※ 編輯: assxass (123.192.65.148 臺灣), 02/18/2024 00:04:27你真的覺得警察沒法院背書直接闖你
門然後要你事後自己勞心勞力提救濟
打官司是合理的?
人家就在那邊 前個屁啊
~~~~~~~~~~~~~~~~~~~~~~~~~~~~~~~~~~~~~~~~~~~~~~~~~~~~~~~~~~~~~~~~~~~~~~ 恩 你真的不知道 NET店面在一樓 樓上"全部"轉租出去 而且現在這些店家都跟微風換新約了 不是"前"房仲 你要用建商 保全都可以啊
※ 編輯: assxass (123.192.65.148 臺灣), 02/18/2024 00:11:18基隆市府做的是開鎖這個事實行為
你覺得不妥可以去告 就跟趕走流浪
漢一樣 流浪漢也可以告
原po這篇引起我的疑竇 我重看整件事並重
理了思緒後覺得基市府沒啥問題 我收回原
文推文中對基市府"官商勾結的裙帶資本主
義"的錯誤指控
而這篇推文中要表達的是勿枉勿縱以及一
個都別放過
說得好,林和N當初的合約拿出來阿,嘻
嘻
真想看當初林怎麼把這黃金地段包出去
這篇說的完整,但裝睡的人叫不醒,net律師
也知道無力回天,也只能訴諸大眾同情。法
治國家,不應該濫情。
當初發出的標案就是一樓+地下停車場ot
被大日得標 要改別種標案往上蓋商場
其實應該要重新公開招標 不過這個不能
提 水很深
鬧越大,前市府越抖,包含這些簽約的人。
板上的綠粉真的沒感覺嗎
林右昌當年還志得意滿的說這是具有
ROT精神的OT案 結果現在一堆綠師說
不可以這樣 那林右昌表示...
法院沒判就帶警察上去?? 行政權侵犯司法權
又是一個來幫謝國樑跟他前女友護航的兩
千萬網軍了
你們柯韓粉解釋永遠都是錯的,我直接這
麼說!!
爆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46
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稍微看了一下今天點交的新聞 1. 為了避免爭議,市政府只點交了B1-B4 等於微風的權益受損,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必須等待司法和監察院的介入4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這件事勸鄉民先別上車,要先知道幾個前情提要。 1、東岸當初是標給大日開發公司,NET當初是透過大日這個二房東來經營東岸商場, 之後大日這個二房東在別的停車場弄出弊案,買通市府一個臨時人員得到別的投標公司文件 (2022檢調前往大日扣押的文件中有),這才導致二房東大日失去續約優先權。23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看到這種留言真的是可笑 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27
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1.新聞網址︰ =mmpage&fbclid=IwAR2hcoaFEgntE7Ffig5ae8x22PQx4c1SmMOh4GsmQUpnRgFJlhiuEmqQSw0 2.新聞來源︰ 鏡周刊13
Re: [新聞] 基隆東岸廣場移交微風 NET律師持大聲公NET是向大日承租沒錯吧 現在大日退租改成微風向市府承租 那NET改成向微風承租不就好了 反正從頭到尾房東都不是基隆市府 微風可以營運20年分2年給NET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4
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基本上OT類型的案子都會有合約到期後建物所有權轉移的條款。 (就是那個T字的意思) 「通常」轉移的條件是合約終止時, 假設這合約的確有這樣寫。 外加上新聞內容寫的5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基本上合約關係是這樣的 基隆市政府 OT(促參法) 大日 大日 (所謂ROT)民間契約應該是屬於附條件租賃契約的概念 NET NET的契約當然不能對抗 機關基隆市政府 因為他的契約相對人是大日 現在的NET主張就是回到法律物權的效力 認為二樓以上改建是NET出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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