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不打算在法律圈混了?
※ 引述《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之銘言:
: 釋字585已經是歷史文件了
你在講啥?
釋字585就是在限制立法院的調查權
而不是給立法院三權分立的調查權
雖然許宗力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是說
五權非三權,所以司法不能逾越權限去修憲。
但是這跟釋字585
有限的立法調查權(即去掉其他機關的調查權)
其實沒差太多(其實根本沒有差)
真正有衝突的是監察院調查權
釋字585並沒有剝奪
反而認為立法院不能侵犯監察院調查權
這說明什麼?
說明立法院調查權跟監察院調查權有衝突
而585的解釋是維持監察院調查權
那不就是否定立法院原來要求的調查權了嗎?
這不就是維持五權分立原則嗎?
大家看法都沒有變
立法院要想有調查權
就是修憲
否則就是維持五權分立
釋585都寫得這麼明白了
還有人可以理解成
585說的是立法院有完整的調查權
立法院有完整的調查權 那是三權分立
這要經過修憲啦!
: 現在的大法官是可以推翻國會有調查權這個解釋
: 讓立委回到只有文件調閱權(要塗黑)的狀態
: 而現在的黃國昌也只能拿美國的制度來陰陽大法官
: (有些人可能會說 人家美國是三權分立 台灣不適用
: 可是韓國也是有盲腸院 但韓國國會監督權 調查權 自律權 一應俱全)
: 大法官如果真的做出 國會只有文件調閱權 這種解釋
: 那立委還能怎麼修法 修法方向真的很難想
: 而且這樣立法出一拳 憲法法庭踢一腳的 難道就不叫憲政危機了嗎?
: 但好險的是 很快的有7位大法官要卸任了
: 立法委員可以問 新的大法官被提名人 同意國會有調查權嗎?
: 不同意國會有調查權就刷掉
: 那麼國會有調查權穩了吧?
: 但別忘了
: 現在的大法官是覺得審查時可以隱匿或做虛偽陳述的
: 所以大法官被提名人在被審查時 虛以委蛇
: 事後賴皮 反悔 也拿他們沒轍
: 看到這裡 相信大家都知道這局誰贏定了吧
: 畢竟說謊 有憲法背書 無敵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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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跟「事項」限制,我看你也是半
桶水響叮噹
也就是立法院有調查權,沒超出「對象」
跟「事項」即可
藍白智障真的是最垃圾的那種 拿585當浮木
打抓起來把頭顱砍掉之後又換個方式繼續凹
立法院調查的「對象」同時也可以是監察
院調查的「對象」
浮不起來了啦 滾去化糞池裡溺斃吧
哈哈哈哈!
所謂對象跟事項其實就是有沒有超出立法
院本來的立法職權,立法院本來的職權本
來就有,所以所謂部分調查權增加了什麼
?
不會因為監察院能調查這個「對象」立法
院就不能「調查」只要立法院不超出「對
象」跟「事項」範圍
立法院的「對象」跟「事項」不能超出立
法院的職權,然後調查權現在在監察院手
上,請問你所謂「部份調查權」指的是什
麼? 不就是原來立法院就有的立法職權嗎
?
你確定本來就有嗎?資料都拿不到耶,笑
死人了
Rimi偷換概念啊,立法院如果只是要原
有的立法聽證,會被批評挑戰585嗎?
而且要資料只是「調閱」權還不是「調查
」權
你當時法條寫嚴格一點那就不會有事啊
,誰不知道你們藍白煉銅垃圾舉著聽證
大旗想搞批鬥的事情?
就是因為你們修的法條有擴權濫用的可
能,說個故事,你知道為何中介法1450
也不太支持?因為一個沒搞好就是政府
完全言論管控了
調查範圍是既有的,幹嘛寫笑死人,是你
自己硬扯不能逾越監察院
不是啊,先生。 監察院的文件跟立法院的
職權有什麼關係? 既然沒有關係,有什麼
理由調閱?
調查立法院可以調查的「對象」跟「事項
」 不要扣帽子可以調查監察院所有的一切
舉聽證大旗搞擴權之實,法條當時限縮
好不就沒事了?可惜煉銅垃圾有一點優
勢就歐硬再歐硬,賠死活該
立法院的職權是立法、預算、戒嚴、大赦
、宣戰、媾和、條約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
職能。 並沒有偵查、起訴、審判、定罪啊
!
你連立法院基本的職權範圍都不知道嗎?
起訴是刑法 不懂不要裝懂 刑法修正條文
不是一起修了嗎?
連起訴是刑法都不知道的人 講話還有公信
力嗎?
「並沒有」三個字看到了嗎? 既然沒有,
那要調閱什麼?
是調查不是調閱 又在亂講
經濟系的 不會法律就不要裝懂
調查權裡面就有文件調閱權啊! 文件調閱
權也是調查權的一種。
調閱根本不用修啊 調閱沒人說不存在 就
是連調閱都不給資料 才要聽證不是 連起
因都不懂 你...
你要資料一定要給也違憲了好嗎
雞昌都說了他要的調查權包括民眾
誰告訴你調查權=要資料就一定要給
要資料 刑法也有規定 第三人有義務
就像上次媽寶一樣要營業秘密能給嗎
你哪時辦刑事案件
對啊 立法院要在職權範圍內行使才是合
然後要經過法官才可以強制給
憲的,說了半天他一個字都看不懂啊!
拿刑法規定來說?他是立法院
立委沒有這樣大~要啥資料就要給啥資料
只不過那是刑事案件 所以才要聽證 聽證
不給就交給司法機關偵辦
要看要的是啥東西
所以立院用刑法來傳喚人民?
重點是那不是立法院的職權範圍啊! 你立
法院去幹監察院本來要幹的事情就是違憲
啦!
所以你就是違憲~你更本不該碰司法機關
偵辦的東西
為什麼立委能用刑法傳喚啊?
聽證會~在立法院來說~是要聽證立法的東西
說了一大堆你就是連權利都不知道
立法院可以調查,但是只能在立法院的職
權範圍內。 超過就是違憲啦!
還說初聽正是要交給司法機關偵辦的
所以才要修法啊 我的天啊 你們連為什麼
修法都不知道 還在討論 講給鬼聽
要不要乾脆讓立委來釋憲算了?
我的天阿~你現在就是違憲阿~所以先去修
憲阿
你不修憲在修啥法都沒用
你知不知道你在說啥阿
你修出一部違憲法幹嘛
修法這樣修的?真他媽好笑
顯示你這當立委的很落七嗎立法者不懂遵法
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你們連修法目的都不懂
就在講
那不是修法可以解決的,請修憲。 說了半
天你還在那邊說修法就可以,修法不行啦
!
修法不能違憲否則就是無效!
你真的沒有討論的必要
任何法律修出來都不能違憲
然後最好笑的事你們憲在砲專業的大法官
笑死 先亂修然後發現漏洞一堆 還跟五權
體制牴觸 然後再理所當然的說這就是為
什麼要修法的原因XD
你看不懂585可以去多看看別人怎麼說,
看了怪可憐的
然後相信最不中立的有案底的立委可以好好
調查
585黃國昌的解釋可是沒有人趕挺的
連藍色都不敢像黃國昌這樣解釋
去看看別人是看黃國昌嗎?
某人是低能吧,黨產條例不是也經過
釋憲挑戰
rimi最懂了 那你怎不代替國蔥或給建
言挑戰釋字585
出一隻槓精誒 立法院的調查權是屬於輔助
性質且要合於立法院的職權 麻煩看一下憲
法63條好嗎
怎麼你們覺得擴權案就能繞過憲法
到底誰給你們立委調閱資料可以不受限制得
不要看到585前面寫立院有調查權就高潮到
後半部不看好嗎
觀念阿
就連司法也不能不受限制了~還要法官批准
一群最不中立的~立場偏到死~還給他們不
受限制
「對象」跟「事項」故意混淆視聽的人 水
準堪憂
對像跟事項都會受到限制
就像之前海訓金門撞船翻覆
雞昌要的對象是包括普通民眾 這沒超
出嗎
他還要連軍人都可以我沒記錯的話
跟政府做生意的 不能調查 那我們送錢給
他 沒人能調查?
他只要合乎招標規定就可以了
笑死他可沒有說只跟政府做生意的人
誰告訴你跟政府做生意的一定要調查祖宗
18代
對象 跟 事項 你自己去翻翻解釋 不是你
以為
現在是你以為
5566品質
說出修法就可以改變的~不鳥憲法的
課本裡面就有 去翻翻看啦
還有你學到黃一半嗎解釋不出來叫人回去
看影片
別跟我說你沒念過法律
解釋不出來就可以走了
有唸過法律的~說修法可以不理憲法
然後權利分制也不懂
說聽正在調查可以送司法機關案件
對象 事項 我就一直說一直說
你一直說有啥用~你自己都解釋不好了
黃一半嗎
除了自己信之外有啥用
對象 事項
我建議你去自願當他們的訴訟代表
你覺得要查弊 現階段不是去監察院要馬地
檢署 不爽麻煩去修憲廢掉監察院 不是在那
碰到蔥粉扯585回一句就好
邊修芭樂
為啥585出來後真調會要解散END
如果585認為有完整那真調會解散三小
憲法第171條 任何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藍
白不去修憲 怎樣修法都沒有用
沒人能調查?雜草不知道有司法院這個機關
?凹到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了笑死
還在那邊跳針對象事項,解釋文後面那
幾句就打死了還在跳針
煉銅草整天跳針
智障槓精 浪費我時間 56帳號真的廢物
一堆
解釋文內你最愛跳針的對象事項後面接
的一段尾跟二段看兩遍你就不會來這丟
人現眼了啦
一個585 各自表述
沒各自表述啊 蔡大法官就電過蔥了
585就跟你說立院有調查權可是不能侵犯
別的憲政機關權力,智障蔥粉就只會說
你看585說有調查權,真的是的有夠弱智
卡提諾法學派的畜牲敢在那吵也是夠好
笑的
就說立院調查權不能侵犯到別的院會的權力
到底是哪裡看不懂 五權憲法很難理解嗎
又在自慰了
這原po文字解讀都有問題 跟他討論浪費時
間
戰國廁的下作噓噓大軍又上工了嗎?
蔥哥以為自己網路聲量可以帶風向,結果
現在又要推修憲,藍綠連廢考監都會縮
了,拉G
違憲組合拳
585都看不懂的通通去問你們憲法老師啦
還是你們憲法跟藍國昌學的,笑死人
你讀的憲法好想跟大家不一樣
這群白痴整天洗 早安了沒 一群智障
槓槓槓不停 反正等大法官判決
遵守先修憲再修法的原則就沒有這些問題了
,直接硬幹被判違憲有什麼奇怪的
藍白粉到時候不要裝死嘿
真浪費時間,網軍故意反駁討論衝流量
修法不能超出憲法,煉銅草連國小公民都知道
的事情都不懂,還煉銅,人渣敗類耶
這合理多了
噗哧,擴張調查權違憲,所以修立委職權
法,卡提諾學派的法學觀念就是這麼獨特
立法院的調查權就局限在為了立法所做的調
查行為
綠色性騒支持者想法總是轉來轉去 很符合
性騒預備犯特徵 反正只是生理需求
修了又違憲等於不用修 都給智障傻鳥陪
綠共畜牲演戲就飽了笑死
繞不過憲法被打臉不是剛好而已哈哈
上街展現民意啦
小草看不懂啦
我就問 藍白為什麼不肯修憲?
立法院的調查僅限於為立法而調查而已。
而不是打著揭弊而調查,這本身就違憲,
要揭弊去當檢查官啦。一堆智障草被智障
蔥帶著跑,打著接弊旗號純粹就是想羞辱
政敵而已。最後還不是要藉由司法機關調
查才算數。網紅900蔥整天要流量嘴砲罷
了
是限定在立法院職權,立法只是其中之
一,還有預算決算案也適用於調查範圍
黃國昌就是個槓精,從他回應大法官的問
題就知道他只想訴諸民粹支持,修的法違
憲肯定都是執政黨在打壓,從根本迴避掉
為什麼這個法會違憲
然後你各位被騙那麼多年
快點幫民進黨眾政客找回初衷 廢監察院
國會改革
阿就修憲啊 假老二白藍教還在違憲 憲
法有給立院修憲的權力 沒用的60席可
以提啊 笑死
偷換概念就是小草的水準嗎
其實政黑哥布林說謊成性也不是一天
兩天
法律就是在比誰更會玩文字遊戲
歷史文件,好熟悉的名詞
一堆低能智障綠狗看不懂585又再鬼扯
推
某樓扯到刑法是要說立法院有檢察官的職
權嗎?公三小喔?
立法院立這法就是沒有明確訂定調查範圍
,卻有罰則,就是惡搞
新修的45條有說限於相關議題與職權相關
之事項 哪沒有限定範圍
修得好不好可以討論 但明明就有訂範圍
一群法盲草急著出來教育別人
某樓是不是法盲啊?原來修法可以牴
觸憲法?國小有畢業嗎?
23
首Po好歹也當過副教授 研究員 不是大佬等級 至少也是一號人物 今天出來 跟人說大法官裁定沒主筆 阿法條就說 解釋文才要 裁定不用 白紙黑字在那還可以硬凹43
因為他今天的標題是「看看憲法法庭在搞什麼」,拿著裁定書一段一段反駁,令肥宅深感好奇。 所以很變態的跟完他今天的直播,後面觀看人數到達六千五百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跟一樣是好奇寶寶 最後還向大法官下戰帖,要來場憲法大辯論。(於1:37:27)(應該都加上時間軸的, 但是我懶…以下整理內容有錯誤,也是出自我個人的學識不足導致的誤會,絕無惡意) ()6
我其實不太懂推翻585什麼了 585就明明白白說了 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 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 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7
有沒有一種可能,裁定書只是針對在判決出來前,是否需要暫停被提到憲法法庭上的法條的 實施。 所以沒有必要把前次開庭所取得的資訊全都放入裁定書? : 三、憲法訴訟法確實未規定「裁定」需紀載主筆大法官。 :1X
釋字585已經是歷史文件了 現在的大法官是可以推翻國會有調查權這個解釋 讓立委回到只有文件調閱權(要塗黑)的狀態 而現在的黃國昌也只能拿美國的制度來陰陽大法官 (有些人可能會說 人家美國是三權分立 台灣不適用X
有沒有585釋字案根本就不是重點呀孩子 大法官解釋的是「憲法」 憲法賦予五院的職權範圍就清清楚楚在那 大法官照這部你國民黨自己修的憲法 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做出解釋2
我們的國昌腦濕看來九成論點都很槓,不愧是三權分立的卡提諾學派。 : 二、尤大法官要求以書狀補充「反質詢」 考慮到也有大法官直接問翁是不是主張國會優位,是不是想挑戰釋字585號 我認為相關問題的重點其實是: 一個法條有沒有違憲,九成不用大法官都看得出來,大法官只是負責寫成釋字。
25
Re: [討論] 范琪斐:說實在puma的邏輯是比較容易我聽一開始puma在那邊嘴砲就看不下去了 我們來拿同樣的第一題來看: 這次國會改革是否為憲政改革? 黃國昌的回答:當然不是憲政改革,按照釋字585的解釋,立法院跟監察院的調查權並無 相關,這次修法是延伸大法官的詮釋,讓立法院本來就有的調查權正常化8
[討論] 為啥調查權專屬於監察院啊?一樣出自斐姨訪撲馬 他開頭就說調查權屬監察院 所以立法院修調查權時侵犯監察院違憲 可是釋字585不是早就說立法院有調查權? 所以撲馬的意思是大法官釋憲違憲??7
[討論] 違憲的法律為什麼藍白要提出硬過?釋字 585 號指出立法院有調查權,民間和行政官員若有不實陳述最多處行政法的「罰鍰 」,上升至《刑法》層次明顯已違憲。大法官許毓秀就提出,調查權是政治鬥爭,人民有 不表意自由、沒有義務配合政黨做政治宣傳。 釋字 585 號而言,調查權還是由監察院行使,亦即監察院已經把他綁住了,會影響到國 會現在要強化國會監督能力,會踩到監察院的界線。8
Re: [新聞] 李俊俋:三權比五權分立好 歡迎立法院提實在不想一再的打臉這些人 釋憲585有沒有全部看完 先承認立法有其輔助性調查權 然後又提到立院調查權和監察院調查並行不悖2
[討論] 大法官的標準明明就跟以前一樣藍白常常拿出來吹的釋字585 阿你們在吹的時候,有沒有認真看釋字585阿 釋字585是說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所以調查權是用來幹嘛4
[討論] 發現小草好騙的原因剛看到 嚇死 范姐yt留言又一堆蔥粉 很多還打一大篇長文 感覺就是 又贏了 我們小草最理性6
Re: [新聞] 黃國昌提國會改革四主張 柯建銘批鬼規 : 定國會有聽證權?反觀是國會有調查權, 哀,大麻柯,你是不是忘記釋憲第585號的內容了? 沒關係你忘了我貼給你看: 其中幾個最關鍵的話我幫你框起來3
Re: [新聞] 李俊俋:三權比五權分立好 歡迎立法院提明 : ,國會調查權是行使職權時的輔助性權力,且調查對象、範圍也有所限制,這次立法院 職 : 權行使法完全沒有顧慮到這問題,嚴重破壞權力分立原則。 李俊邑你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4
Re: [討論] 如果釋字585是國會調查權的浮木其實很好懂啦 大法官寫的585 「立院有調查權,但是有各種限制。 不只不能侵越其他機關的行政特權, 也不能侵犯其他行政機關的核心職掌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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