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不打算在法律圈混了?
因為他今天的標題是「看看憲法法庭在搞什麼」,拿著裁定書一段一段反駁,令肥宅深感好奇。
所以很變態的跟完他今天的直播,後面觀看人數到達六千五百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跟一樣是好奇寶寶
最後還向大法官下戰帖,要來場憲法大辯論。(於1:37:27)(應該都加上時間軸的,
但是我懶…以下整理內容有錯誤,也是出自我個人的學識不足導致的誤會,絕無惡意)
(https://www.youtube.com/live/_jIIj-HqdOI?si=FGqLtmJBGwnnMdKa&t=5848)
以下大概整理蔥哥論點(個人非法律專業的粗淺理解,可能非本人原意僅供參考):
一、推論主筆法官為自顧自唸十幾分鐘的大法官,理由為裁定書用字遣詞與當日相似。
二、尤大法官要求以書狀補充「反質詢」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但是裁定中未提及。
三、憲法訴訟法確實未規定「裁定」需紀載主筆大法官。
蔥反駁:「但是你有列出大法官同意與否名單,這個也是未規定準用的項目耶!」
並以111年憲暫裁字第一號與112年憲暫裁字第一號反駁,前兩號有標註主筆大法官。
四、當初柯說立法過程違憲,大法官不敢說立法過程違憲。
五、暫時處分不符合四要件。
(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有急迫必要性、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
五、狂噴暫時處分中利大於弊的用詞。
(心得:難道要讓衝突加深?
這個裁定出來後吳宗憲就放軟說會修法到合憲了,很明確達到緩和朝野衝突。)
六、噴「侵犯其他憲法機關職權範圍」:立法院什麼法律都會影響到行政權!現狀行政權不鳥立法院!監察院調查權不彰!
七、此裁定推翻585!許宗力當初是少數意見、主筆大法官當初的鑑定意見不贊成立法院有調查權,所以現在整盤翻!
八、噴「行政院對立法院所負之責任,乃屬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之政治責任,不是法律責任。上開規定將憲法上之政治責任規定,立法轉換為法律責任之結果」:
行政官員有負過政治責任嗎?陳時中簽約說謊沒事呀!如何追究政治責任?陳現在還是政務委員。此裁定保護行政官員唬爛的權利!
(心得:政治責任,不就是交由選票決定去留嗎?1/13國民決定將政權給DPP、立法院多數給藍白了呀?)
九、行政權獨大,立法權無法監督!只是要拿回585賦予的國會調查權。
(心得:585限制立法院的調查權僅限於立法院職務,不包含監督官員的調查權。)
「憲法有科與人民去法院作證的義務嗎?不去要罰錢耶!」
「憲法也沒賦予司法權、行政權有讓人民提供資料物件的義務呀!所以相關法律也都違憲!」
(憲法第8條不是授權經法定程序……?)
十、「沒有造成行政立法衝突、甚至憲政僵局!聽你在叭噗!」
十一、人事同意權部分:「現在送來的人事審查資料就有具結呀!」
十二、「不要有時間限制,邀請主筆大法官來場憲法大辯論!」(於1:37:27)
(https://www.youtube.com/live/_jIIj-HqdOI?si=FGqLtmJBGwnnMdKa&t=5845)
十三、美國眾議院傳喚秘勤局局長為例,反駁裁定書中提及的「破壞民主自由憲政秩序」。
心得:釋字 325 號解釋認定調查權(即為追究行政機關有無違法失職而調查一切設施之權)專屬於監察院;
經立法院院會或委員會議決,立法院得要求行政機關提供與
其審議事項有關之參考資料,必要時得經院會決議調閱文件原本。
嗯……蔥神還是繞不過ROC憲法、325和585 QQ
既然都向大法官下戰帖進行憲法大辯論了,希望當天也能夠如此辯才無礙!加油!
越來越期待8/6了!
https://images.app.goo.gl/BjGveBAB4jZpWWqY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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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光看這篇就越看頭越痛
法律人看到大概是會吐血
其實他會講這什麼"世紀大便論"就是
看準大法官不會這樣幹
還是在繞來繞去 他不能講重點嗎
他那是在作法洗腦白癡小草啦
他什麼腳色? 憲法法庭被告的角色
向來被告就是跟原告辯
我..我試著解釋看看啦!
上次直播破萬人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向來就是辯方跟訴方辯
你什麼時候看過辯方跟法官辯的?
他就是知道大法官的職權跟立場是仲
裁不是訴方 他才敢這樣講
這支就是在幫狗昌宣傳而已
說到底依然是在騙小蔥小草們
看了只能嘆氣…
實在是有夠扯
目的很明顯 去a一下就知道了
為啥花時間看
第九點 立法院職責包含預算 調查預算如何
使用有超出職權嗎?
就我一個法律門外漢來說,你這個觀點很有趣, 要不要發文問問看有沒有法律專長的願意回答? 或是等憲法法庭討論@_@ 但是審計權在監察院手上,剛剛查資料說審計權是從立法權裡面拿出來的 (論我國監察權的演變與未來發展方向,吳秀玲,2006)
憲法大辯論?8/6就可以啊 不用另外約時
間
他真的是無可救藥
看來不只要懷疑他的法律專業, 可能要
直接懷疑他是文盲了
去憲法法庭說啦,你八月不要閃
他一直在玩網路的跳針槓精那一套
賴品妤就說了,他這個人就是永遠把情緒拉到
最滿
狗娼現在唯一的解法就是政變 推翻DPP政府
成立一個黃狗娼憲法為主的國家
唉,0806他大概也搞不清楚方向。0806那
天,或許聲請方和大法官詰問的對象,都
還不是立法院代表,而是在場的學者,試
圖以法論法。
不過黃狗娼沒那個膽 只會己願他力所以他真
的在台灣法律界不用混了
直播這麼猛,麻煩8/6表現好一點,不然
真的是要被笑一輩子囉
他直播已經消風消很多了 之前在青鳥時他買
網軍來對抗外面真實的十萬人才猛
他什麼都沒講 只是放他的老態禿頭臉都能有
他8/6不要又鬧笑話就好 嘻嘻
舉例,若要建立質詢權如何如何的論點,
你會花5分鐘去和黃國昌“辯論”嗎?當然
不會讓他浪費時間繞來繞去。直接找立場
和自己相近(從書狀就可看出)的學者強
化自己論點就好了。
三萬人起跳的再線觀看數
他應該去考檢察官
而不是弄一個不倫不類的立委調查權
哥布林低能智障綠狗又要大集合了
事實就是現今立委素質低落 很多土地主人
各種罪犯
"不限時間" 狗聰的話 又臭又長又沒重點
又常常因立場而無法探究事實
讓法律人 來舔 國昌 痔瘡吧 !!!!
他還以為自己在當學者
8/6 狗聰上場? 應該也是當直播 操作
他是康乃爾法學博士,不可能會錯意
等著看怯戰昌又會把時間繞光了
真的是嘆氣 這麼有理
怎麼不敢說服十萬民眾
只敢躲在你說柯文哲是女的都會相信的直
播間
柯文哲,蔣萬安先對台北市幼兒園負起
行政責任
卡提諾法律教室上課啦
先修憲吧
國蔥要不要去看醫生啊 我覺得他病了
大便論
今天直播多少人啊?
他是不是公法課整學期沒去
youtuber 混得好好的 混什麼法律圈??
還敢嗆辯論笑死
美國是美國,台灣用美國憲法嗎?
憲 法 大 辯 論 ! 我快笑死
教主在洗草腦鞏固粉絲啦,不必跟他認真
這個蠢貨算了吧 真是白痴
你好認真做筆記
開庭前要準備好,不要開庭時被電再上網哭哭
開庭被電難免,下次要準備好,法庭很殘酷的
憲法大辯論XD
hahaha回去重讀法律系一年級
有意思,存檔
8/6的直播人數應該會超越他的直播啦~
人家沒把你這根蔥當回事啦
變鬼變怪的XD你就一網紅
他會不會在憲法法庭上跟大法官大小聲啊
大暑日 夏夕夏景
看起來比較可憐的還是綠鳥
ben 論咧 不看看上次被電的怎樣 期待8/6
被電到找老母
連跟puma辯論都不敢的咖就不要丟臉了
跟屁孩認真就輸了
不是法律人,也不想看狗昌大便輪...
沈包巾自己不敢在庭上發言的
側翼崩潰噴屎
婊子
是笨還是壞
這種人不用太在意,任期做完就沒了
加油好嗎 人家現在就算出來執業還是一
堆人搶著要 你們是不是一直龜在房間都
不出門的==
多慮了 不會有人打官司是為了要輸
樓上wwww
講得好像民進黨法律人都是假的一樣,還老
是酸國昌官司沒打過幾個,阿怎麼那麼多年
你們民進黨告過黃國昌的,毫無例外都是不
起訴?綠營法律人都是什麼爛貨啊?
真的別讓費時間看他直播
黃老師的大便論
怯戰神下戰帖xd他媽有夠好笑
這人講話有人聽得下去? 繞來繞去蒼蠅一樣
出來執業有人要 那趕快辭一辭啊lol
民眾黨就打假球啊,為什麼不在立院好
好辯完,事後才在那哭
真的很柯憐 都年過半百的老人了 還
學中二生一樣只敢在在網路同溫層討拍
嗆聲 該去心理諮商了啦國昌
滿好奇黃國昌沒當立委期間接了多少案子
23
首Po好歹也當過副教授 研究員 不是大佬等級 至少也是一號人物 今天出來 跟人說大法官裁定沒主筆 阿法條就說 解釋文才要 裁定不用 白紙黑字在那還可以硬凹6
我其實不太懂推翻585什麼了 585就明明白白說了 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 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 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7
有沒有一種可能,裁定書只是針對在判決出來前,是否需要暫停被提到憲法法庭上的法條的 實施。 所以沒有必要把前次開庭所取得的資訊全都放入裁定書? : 三、憲法訴訟法確實未規定「裁定」需紀載主筆大法官。 :1X
釋字585已經是歷史文件了 現在的大法官是可以推翻國會有調查權這個解釋 讓立委回到只有文件調閱權(要塗黑)的狀態 而現在的黃國昌也只能拿美國的制度來陰陽大法官 (有些人可能會說 人家美國是三權分立 台灣不適用32
你在講啥? 釋字585就是在限制立法院的調查權 而不是給立法院三權分立的調查權 雖然許宗力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是說 五權非三權,所以司法不能逾越權限去修憲。X
有沒有585釋字案根本就不是重點呀孩子 大法官解釋的是「憲法」 憲法賦予五院的職權範圍就清清楚楚在那 大法官照這部你國民黨自己修的憲法 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做出解釋2
我們的國昌腦濕看來九成論點都很槓,不愧是三權分立的卡提諾學派。 : 二、尤大法官要求以書狀補充「反質詢」 考慮到也有大法官直接問翁是不是主張國會優位,是不是想挑戰釋字585號 我認為相關問題的重點其實是: 一個法條有沒有違憲,九成不用大法官都看得出來,大法官只是負責寫成釋字。
爆
[爆卦] 國會改革釋憲暫時處分裁定理由摘要裁定理由全文: 裁定摘要: 內文有點長 我稍微用ChatGPT整理一下:爆
Re: [爆卦] 釋字535號:立院有調查權。法盲苗?更新 找到的一些補充 手機排版見諒,轉載自法律人版 法師大胃的文章 沒有法律背景知識單從條文自以爲是說文解字可能有所疏漏 還是看看專業人士怎麼說吧!28
[討論] 國昌一直提釋字585, 就是要騙外行人范姨說 這次國會改革是否擴權? 國昌說 根據釋字585, 他只是把原有的調查權還給國會。 到這邊, 范姨跟觀眾已經被唬的一愣一愣了。 這是蔥哥話術, 透過賣弄沒人熟悉的專有名詞, 讓人不敢追問。因為沒有小草會把釋字585拿起來讀, 所以你以為國昌懂。 國昌只揭露部46
[討論] 國昌老師,裁定真的不用標示主筆大法官剛剛有發文討論黃國昌公開質疑暫時處分裁定書沒有標示主筆大法官一事。 我稍微去查憲法法庭相關的法規。有了一些心得。 就順便使用最後一篇額度發文。 總之8
[討論] 國會擴權六大違憲懶人包我看很多小草只聽國昌 根本不知道違憲在哪 整理一下 主要參考釋字585 1. 釋字585號理由 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2
[討論] 大法官的標準明明就跟以前一樣藍白常常拿出來吹的釋字585 阿你們在吹的時候,有沒有認真看釋字585阿 釋字585是說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所以調查權是用來幹嘛7
[討論] 昨天準備程序的重點根本不在反質詢呵呵 看到一堆人在嗆黃國昌的反質詢定義 昨天的庭明明是「暫時處分」的準備程序 重點根本不在反質詢定義是什麼 而是討論聲請暫時處分是否有符合憲法訴訟法第43條暫時處分的要件6
[討論] 看看大法官整理的0710爭點憲法法庭新聞稿,簡單清楚整理了0710三小時的所有整點。(幫各位簡單分點一下) 首先,憲法法庭於113年7月10日下午2時就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1 13 憲國字第1號行政院、113年度憲國字第2號總統賴清德、113年度憲國字第3號監察院等4案2
Re: [問卦] 大法官宣判的理由合理嗎完全不合理 憲法訴訟法第43條-1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 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 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X
Re: [討論] 黃國昌如果被大法官認證違憲?問題是黃國昌就不覺得有違憲啊 因為大法官釋憲,釋字第585號: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 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 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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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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