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黃智賢世界FB 張啟楷說高虹安不能停職
黃智賢世界FB
白黨立委說高虹安不能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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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貪污助理費案,一審被判7年4個月。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張啓楷痛斥,說:"高虹安的停職根本就是「竹篙湊菜刀」。”
張啟楷說:"她並不是在新竹市長任內涉嫌貪污,內政部怎麼可以停止她的新竹市長職務?他還說: "尤其,憲法明訂保障人民的工作權,內政部的行為已經明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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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楷兄,你還好嗎?
資深媒體人張啟楷,如果聽到政客張啟楷說出這種話,會不會痛斥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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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一項: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停止其職務,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第三條之規定:
一、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但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上之圖利罪者,須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法律是這樣定的。
你要不要,敢不敢修改這一條?
要不要修改成三審定讞才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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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張啟楷的標準,那陳水扁當總統時的貪污狀況,是不是卸任以後,就不用追究?
啟楷兄竟然認為,貪汙一審有罪的人,有權繼續當方面大員,當一市之長,手上握有大權,大筆一揮可以讓土地、招標、都更等鉅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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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楷兄不但不認為,政客應該有政治責任感,自請下台。
反而要捍衛貪汙政客的大權。
啟楷兄講的工作權,可是政客的權力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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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新科立委,如果要推國會改革,張啟楷第一件要做的,應該是修法,讓政客貪汙的判刑更嚴重。
你應該立刻修改立委職權行使法,讓立委一審有罪就應該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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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張啟楷卻是想方設法,要讓貪污者受到懲戒的年限延後。
啟楷兄,你怎麼會對貪汙者這樣溫柔體貼?
你太讓我失望了。
你是一點都想不起,我們當時是用一樣的標準,批判陳水扁的。
標題直接說就是張啟楷啦
妹妹現在砲打國昌 阿伯
又打虹安
現在連啟楷都下來了
偉哉 一個黨 被妹妹打到一無是處
https://i.imgur.com/ro5RqPJ.jpeg
--
好妹妹
冥眾黨有正常的人嗎
你要求民眾堂的廢物懂法律,這是犯罪
知道嗎?
笑死 被國民妹妹慘電
妹妹又中肯了一波
白黨智力堪憂
地方大員吧 妹妹氣到打錯字
可憐阿
那個啟楷給那個國昌一樣,沒用了
民眾黨現在把政治環境搞得比過去還沒下限
妹妹是多討厭民眾黨
新政治就是挺貪污
智賢水準比TMD高不知道多少...
全党挺貪污
邏輯正確論述清楚就是推,反貪很難?
真有這種事黃國昌會比他早跳出來打
,輪得到他嗎
民眾黨整天胡說八道真的很無恥
妹妹感嘆XDDDDDDDDDDDDDDDDDD
真的沒說錯啊 小草變成跟那些扁迷一樣
想跟那個白癡說,這麼挺貪污,2年後可
以再次提名高虹貪
簡單翻譯啦,貪污這種罪就是品行有問題,
怎麼會覺得她在其他位置就不會A錢
真有這種事 黃國昌會比他早跳出來打
+1
張啟楷的論述根本好笑
黃國昌真的異常安靜XD
妹妹不說統獨都很正常ww
國蔥這種嘴臉真的謝死謝症
卸世卸眾
這個才是十年前的國昌老師 只問是非不
分藍綠都噴
可憐那
民眾黨水準
有點欣賞妹妹了
值得尊敬的統派
推妹妹
推
盜帳號~~盜帳號~~~!
給這堆菜鳥立委在幫國民黨做亂
這咖變成青鳥女神囉?
妹妹台肯
民眾堂水準超級低
妹妹不講統獨真的很正常啊
張真的是齁……過去主持人白做了
妹妹 現在對民眾黨火力全開喔
妹妹戰神 欽佩欽佩
推
妹妹怎麼了,我一直在推她的文
推邏輯清晰,勝過一些綠營kol
妹妹論述都非常精準!
妹妹不扯到中國,邏輯就超正常的
很派
笑死
爆
[討論] 民眾黨立委怒批:停職高虹安是違憲!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案一審遭判決有罪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說相信她沒有貪污意圖 民眾黨也發文諷刺司法雙標 而高虹安也依照地制法被停職 但民眾黨立委張啟楷怒批停職高虹安是違憲33
[情報] 高虹安市長依法停職(邱臣遠代理)縣市長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依「地方制度法」規 定,將依法停止職務。 因此市長高虹安今日起將離開市府 根據新聞報導,新竹市長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9
Re: [新聞] 重申內政部停掉高虹安半薪違憲 張啓楷:欸欸,我剛剛翻了一下法律 地方制度法 第78條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分別由行政院7
Re: [討論] 民眾黨立委怒批:停職高虹安是違憲!張委員主張內政部的處分不符合<地方制度法>第78條的規定。 因此宣稱內政部違憲。 可是照他的說法,內政部應該是違反<地方制度法>而非違反憲法吧? 再說,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一項第二款是這樣的:6
Re: [新聞] 宣稱「不當沒聲音的副市長」 邱臣遠:關於下面高虹安官司的流程圖,有問題想請教一下板上法律專家。 根據下面的流程圖,只要一審貪污有罪市長就會停職 可是如果仔細看地方制度法的法條 「第 78 條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分別由行政5
Re: [新聞] 高虹安一審有罪將停職 依規定邱臣遠代理請問一下這種會被立刻入監服刑嗎 還是可以等到二審判決後再決定要不要入監 有沒有法律高手可以解答一下 ※ 引述《Marcin (花火易滅 流年易逝)》之銘言: 高虹安一審有罪將停職 依規定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2
Re: [新聞] 檢調高虹安案大動作 吳子嘉:要一屍三命公務員詐領加班費等四類案件 最高檢統一見解為詐欺 2022/3/1 為解決近年各檢察機關偵辦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此類案件的 法律適用歧異,最高檢察署日前邀集檢察官、調查局、廉政署等相關單位,參考廣泛函詢 各地檢署及學者專家建言,統一法律見解為詐欺罪,而非《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2
Re: [討論] 民眾黨立委怒批:停職高虹安是違憲!是這樣的, 這個地方制度法從88年立法至今, 這次用的這個第78條從來沒有修過, 適用條件有三種, 這次行政院用適用第一項,內容是:1
Re: [新聞] 指高虹安非市長任內貪汙 白委稱「竹篙湊支持張啟楷立委的說法, 強烈支持張啟楷立委申請大法官釋憲, 並且率領民眾黨全體立委走上街頭發動高虹安停職違憲大遊行以正視聽, 拜託張啟楷立委千萬不要讓支持你們的台灣民眾失望, 一定要為高虹安市長討公道,強烈抗爭讓高虹安市長在新竹市復職。- 或 : 公室性騷擾事件 : 高虹安不但穩穩的拿下新竹市長,而且還大勝對手 : 當選過關,落選被關 : 高虹安目前只是被告而已,比照2010年郝龍斌主任祕書選前被北檢大舉搜索辦公室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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