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范雲那一串算失智列車嗎
如題
隔壁版昨天吵很兇
主因就是找到一張去年范雲的修法對照
https://i.imgur.com/CPfC5HA.jpg
修成客觀上…..後續省略自己看上面圖片
聲稱原本只有性交不行
修成那一串東西變成什麼都不行
跟這次iwin結合在一起扼殺了創作空間
可是稍微google一下猥褻的定義
「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釋字617參照407)
看來看去范雲也只是把這段抄上去
把猥褻代換成大法官對猥褻的定義
解釋操作起來根本沒有差別一模一樣
硬要說就是看起來稍微好懂一點而已
用這個去燒人算失智列車嗎
--
反正煉銅白狗只想帶風向
問題是修這個不是朝野都同意嗎?
失智列車板整天撞山翻車,你怎麼會覺得那邊
的人懂法律?
就網軍扎草人啊,今天特明顯XD
他們不敢面對33對兒色更嚴格的事實
去年修這個不用朝野都同意阿,去年完
全過半要修民進黨自己就能跑
如果反對 在野黨怎麼會不出來吵 事實就
是朝野共識是修嚴
就一群去脈絡化狂洗 不知道在幹嘛
奇美博物館裸體雕像是猥褻物品,應該直
接拆除
四個黨都有提修正草案 最後朝野協商合
併後一致通過 也就是100%同意 嘻嘻
重點是這條是朝野協商拍手通過,連投票
都沒有!
這系列早就撞到變碰碰車了, 你覺得他
當時事情沒有鬧大,在野自然不會特別
去阻擋這種事,但是要說朝野有共識就.
..您認為是就是囉
們有在管嗎? 反正裝死無視繼續挑針紮
稻草人就好
朝野協商簽字還不算有共識, 你覺得你
是皇帝說不算就不算嗎?XD
是不是有北七不知道朝野協商通過代表什
麼意思,還說是就是咧,告訴你,就是共
識!
人家是坐車撞山,你是直接拿頭往牆壁撞
!
你貼的是407的
我想說反正617有特別拿出來參照就寫617 比較近期代表同樣的解釋還有在續用 但你都寫了我改一下
重點是這個朝野都同意修法,八卦還在那
邊搧風點火
趕快準備3月開會怎麼辦吧
617有較明確定義
避孕器的浮木
後面的補充說明拿掉就變擴大解釋了
吧
去年民進黨就是不需要管朝野協商,他
要過的條例就沒有不能過的這點有問題
嗎?那這件事在沒有發酵前可以跟我說
說看朝野有什麼不通過的理由嗎?但是
民進黨是完全執政的吧,然後現在要來
拖在野的說你們也都有份喔,這不是一
種很不負責的方式嗎?
朝野同意就代表執政黨沒有任何責任
當時就是在野黨沒有任何人反對阿 是在
跳針什麼
平常會關注立法院每天過多少法案跟條
例的民眾是會有多少?當然是發現問題
才會開始找源頭阿
問題是這樣做有幫助嗎?你沒發現聲援的
民代幾乎沒有嗎?
事實就是在野沒反對 甚至支持更嚴
現在要做的事去找民代看能不能在子法的
部分排除二次元或是訂出標準
有黨團不同意就會保留到院會表決
我只是覺得這樣推責任很難看而已,希
望能有好結果吧
沒事,西洽繼續點火,看看會不會把一
堆女權衛道家長逼出來挺iwin就好笑了
理性的洽民想的是如何解決 不理性的忙
著貼標籤 分化人群 製造敵人
隔壁只想帶風向啦!
反正我也懶得再去跟那些鷹派辯論,自
己作繭自縛夕賀,就讓暴風雨來的更大
吧
沒事沒事 都有人被講到自願支持iwin了
不就被你們逼的,媽的,我支持爸爸媽
媽爺爺奶奶啦
爽了沒?呵呵
冲塔……冲死爸爸媽媽呦,蘿莉宅加油
這件事就是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們修錯法做錯
事 扼殺台灣的二次元創作自由 民進黨立委
們自己應該要出來亡羊補牢
早就說了 他們吵這議題是民粹導向罵DPP
你坐在車上問其他人有沒有上車 會不會太
好笑
立委真輕鬆
猥褻行爲跟猥褻圖畫不一樣喔 實務上標
準也不同
有人是不是搞不清楚什麼叫朝野共識
爆
[爆卦] 范雲修條文 讓iWIN能無限膨脹毀滅動漫當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原本的111年1月三黨還是「性交猥褻行為的圖畫」 原本的法條就算衛福部判定納入虛擬人物 會被封殺的也會被限縮在有性交場面的色情動漫30
[板務]推文 萊豬比懶叫更好吃^Q^ 高雄板水桶乙案在高雄板之板友abc55322之猥褻水桶案 原文: → abc55322 : 萊豬比懶叫更好吃^Q^ 11/12 10:05 判決:違反 1-8 規定 處 水桶 1 年。 1-8 禁止 買賣/徵求/交換/借用 猥褻之影像、圖畫、聲音等37
Re: [新聞] 宅男於動漫祭合唱幼女神曲 台大男聽到歌詞吐了即使是二次元創作,現在也是有管制 實際上也有人提議去管制化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第235條,「虛擬產物」應被排除在外 而這文中的內容也能解釋千本幼女的問題33
Re: [閒聊] 衛福部將制定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的標準推 AxelGod: 客觀引起人性慾 02/01 17:43 → AxelGod: 這司長要不要聽聽自己說什麼 02/01 17:43 → AxelGod: 判定標準 這麼瞎 02/01 17:43 其實是大法官說的 釋字617號26
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不相關的段落恕刪 ※ 引述《IokUdiefirst (武漢肺炎)》之銘言 : 與ACG最為相關,也是iwin引起爭議的在於的點在於解釋範圍 : 行政院版本較為溫和,解釋明確寫「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 : 補上「客觀上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X
Re: [爆卦] 范雲修條文 讓iWIN能無限膨脹毀滅動漫為什麼我聞到假訊息帶風向的味道? ※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當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原本的111年1月三黨還是「性交猥褻行為的圖畫」 :4
Re: [新聞] 陳建州怒嗆媒體:要毀掉選手 單純自慰啊,重點好像不是這樣 球員又不是自己給自己看的 這影片若不是給自己看的,是給別人看的 叫不雅片難道不行嗎?而且這種影片到底哪裡雅 被設計拍這種影片,被對方設局索賄,就是桃色詐騙啊7
[問卦] 猥褻是不確定法律概念?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七號解釋文 「一切在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 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 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 社會風化之物品,就是猥褻」1
Re: [閒聊] 衛福部將制定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的標準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所稱猥褻之資訊、物品,其中「猥褻」雖屬評價性之不確定法律 概念,然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 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 Ok 意思是滿足三要件才是猥褻對吧 好 今天蘿莉H本 滿足第二要件跟第三要件- 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之言論及出版自由,旨在確保意見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 充分資訊及實現自我之機會。性言論之表現與性資訊之流通,不問是否出於營利之目的, 亦應受上開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保障。惟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保障並非絕對,應 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之準則,國家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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