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不太懂覺得這樣沒違憲的人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款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換言之,第一輪投票時,得票最多的一組已經當選了
你舉辦第二輪的憲法基礎在哪裡
已經當選了捏
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是我中文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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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憲法教授!你敢嘴
人家老公是前大法官你敢嘴?
反正他們現在就是在亂搞,沒管違不違憲了
人家上對下 你敢嘴?
輸了就三戰兩勝制 下次五戰三勝
人家就是想執政到全身發癢,你敢嘴?
為什麼立委不能調查!不能查你要先說
啊!早知道我就參選監察院長了!
有本事就修憲啊!
先知早就開示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了
修憲就好了 你很好笑欸
這麼簡單去修啊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款
其實也是修憲修來的呀 真的笑死
再修憲一次,不過藍綠都贊同也要900萬
同意
那次修憲是國民大會的年代了…
最好笑的地方是 這個人 只是提出想法
只有執行者 才會違憲 說說不違憲的好嗎!
不依法行政 才會違憲 懂?
這種就解讀問題,因為憲法沒有明確規
定所以只能透過憲法訴訟解決
「得票最多」到底是一次的得票最多還
是強調絕對多數,憲法增修條文無明確
規定
憲法增修對比憲法本文已經相對明確了
,過去經常要透過解釋去詮釋意涵,現
在是憲法訴訟,經言詞辯論後判決審理
憲法審查
馬戲團不演些不正常的,沒人看
綠狗現在狂捧憲法真下賤
有沒有違憲是大法官講的不是你
華國憲法的守護者 DPP!!!!
翁是要修法,又不是修憲
所以提修法不是嗎?
這屆kmt立委真是水平最差,才1個月
已經震驚到很難相信
因為藍白知道修憲難度超高,硬搞這些提
案真的是吃飽太閑,提案恢復七天假沒?
藐視國會 你 完蛋了
說到違憲那個集會遊行法是在 ?瞎了還
是又在自助餐當沒看到?
你藐視國會喔 當立委豬公都白癡膩
清大學生真可憐
他們知道沒辦法修憲就在下面的法案用
人數優勢各種亂搞,反正已經放棄執政
的希望,就可以沒有下限
就看你覺得這個討論的目的 是要解決40%
得票如何回應另外60%民意 還是覺得對方
刻意要搞鬼囉 不長進就是在講某些人 呵
呵
你是在藐視國會立委的智商嗎進去關3年拉
很好啊,搞這些違憲提案,過一陣子發
現明明60%卻怎麼都立不了法看還能怎麽
凹
就想修憲的法學博士,我是上你們都是
下
修憲就好了啊
修憲讓自己擴權 要不要來承天啟命 修憲當
皇帝算了 哈哈哈哈!
問題是現在沒有一個藍委說要修憲欸XDDD
問題是現在完全沒藍白立委說要修憲啊!
講那麼多但最根本的修憲提都沒提,是來
亂的?!
這法條 基本上就很簡陋 不懂死死抓
住這條喊違憲喊得驚天動地 有什麼大
道理?
人一白藍 智力北爛
什麼簡陋 這條法律哪點寫的不清楚
kymco9999
有當選兩個字你沒看到嗎?
哪裡來的解讀問題
第一高票就當選了
說憲法簡陋是什麼小丑發言快笑死。
法盲啊,連法律位階都不知道
憲法是爛,不是簡陋,五權憲法本來就有
亂寫有bug的地方,增修條文後就更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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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學歷也在選總統的資格裡面?剛剛看了一下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資格,內容如下 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 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 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裡面並沒有提到學歷.....20
[討論] 2000總統大選的投票率也未免太高稍微google一下(以下內容來自維基) 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即中華民國第10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中間略) 投票率截至目前仍為史上最高,達82.69%。最後由民主進步黨總統候選人陳水扁、副總統 候選人呂秀蓮當選,達成中華民國行憲以來、也是中華民國政治史上第一次政黨輪替,終 結中國國民黨在臺灣長達55年的執政。同時、本次選舉也產生中華民國首位女性副總統,1
Re: [新聞] 少數總統退散!翁曉玲修法:總統改兩輪憲法其實規定的很清楚 就是票多的嬴 票少的輸 寫這麼清楚而且沒有爭議與灰色 那你用法律去硬是要改成過半才算嬴 那就明確違憲嘛5
[討論]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不能選總統?我已經把碗放到洗碗機了 問一下垃圾法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第 三 節 候選人 1.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7
Re: [新聞] 少數總統退散!翁曉玲修法:總統改兩輪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 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 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5
[問卦] 總統選舉/罷免的憲法是不是有問題阿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 總統當選只要相對多數就好 但罷免部分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七十條第一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1
Re: [新聞] 少數總統退散!翁曉玲修法:總統改兩輪規 : 總統大選落幕,民進黨主席賴清德雖當選總統,但票數並未過半,且民進黨在立法院席次 也 : 未過半,遭質疑民意基礎不夠。國民黨新科立委翁曉鈴為此提案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法4
[討論] 連任過一次的現任總統是否可參選副總統?憲法只規定 總統最多連任一次 但如果這個總統非常受到愛戴 當選的時候就拿了破紀錄的選票 當了八年 人民還是意猶未盡 那這個現任總統 能否繼續以副總統候選人身分1
Re: [討論] 選舉的制度出了問題吧?原本的第一篇好像找不到了 所以用這篇來回 台灣的選舉制度就是相對多數 這是第三次修憲時決定的 其中第二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 、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1
Re: [討論] 為什麼正副總統要綁一起?可惜這題不能讓柯文哲說 "我後來覺得齁,中華民國的選舉很奇怪,為什麼總統副總統要一起選...(以下略一百字)" 因為中華民國副總統分開選的歷史更長久 而偉大的先總統 蔣公就曾被分開來選差點氣死 1948年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 蔣公當然大殺四方當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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