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一層的那些秘書收發們...
我送了一件 依分層負責表需要副首長決行的公文
照流程應該都是主秘先看過 再陳核副首長
如果副首長認為要陳核首長 我是沒意見
(本機關有2個副首長 1個主秘)
故事1
文剛送上去 主秘室的收發就打電話來:
「甲副首長這幾天不在 請你們把公文拿回去」
我:請問要修改什麼嗎?不然我們拿回來要做什麼?
主秘室收發:我不管,反正甲副首長不在請你們拿回去。
(最後我沒有去拿 主秘室退回來 而且主秘根本還沒看過)
我OS: 我就問,拿回來到底要我們做什麼?甲副首長的代理人就是隔壁的乙副首長
你們兩個官做這麼大,這麼一點溝通協調的能力都沒有嗎?
既然你們沒有,那為什麼我要有?
故事2
甲副首長的秘書打電話來:
「這件公文為什麼是甲副首長要批?你們拿回去釐清」
然後我家長官跟這位秘書解釋了半天 晚上傳line囑咐我們隔天一早送回去
送回去半小時後 這位秘書又打電話來:
「甲副首長今天不進辦公室 你們先拿回去」
(我同事傻傻的照辦) 1個小時後這位秘書又要我們送回副首長辦公室
到了中午 這位秘書又打來 說甲副首長回辦公室了 要我趕快過去
當時我正在外面排隊買便當 同事傳line給我 我急急忙忙衝回去
站在甲副首長辦公室外面恭候
結果這位秘書敲門 說○○單位的人來跑文
這位副首長把頭伸出來 說:
「拜託,讓我休息一下好嗎?」
我OS: 拜託,是你的秘書中午把我叫回來,然後搞得好像是我在打擾副首長安寧一樣...
感想:一層的長官們一定是體恤我們業務單位辛苦
才把這些廢物放在身邊當祕書 以免荼毒我們更多...
--
呵呵呵一層收發秘書這種坐久了都會膨脹,很正常
人家權力核心捏
我沒聽過這種的,你是在哪個單位?太誇張
將軍傳令兵都會以為大家都很聽他的話
別人有關係的就可以做這種 你不聽他的話小心他跟首長告狀
狗仗人勢而已
為什麼首長請假公文要拿回去....無法理解這種思維
公務生態就是這樣啊 真希望趕快退休
狗仗人勢,形容的很精準
感覺是中央機關,我之前就在中央幹過,裡面有些秘書仗勢欺
人很靠勢~
我都直接嗆回去欸,讓收發的囂張還有王法?
這個秘書根本想搞你吧 = = 買個飲料請他喝看看...
不是主子不批,是你們沒送文,不想擔延誤責任的意思。
要刪文記得私信我
很多這種秘書都是皇親國戚,真的別惹到他們。
第一個主秘簽完名送到副首長室就好了吧 長官不在不就是
放著等長官回來看就好……
通常都是跟首長很久的人,惹不起。
盡量跟他們混熟有急件才好處理 打不過就只好加入他們
倒沒被擋過這種東西,以前接些案子,卡了單位最高長官會被叫去
鄉下地方吧?
有時是那個秘書的問題,但有時是上面在互鬥
拿回去責任就不在秘書室了 好簡單
笑死 秘書當成副座
似有既視感
一層收發的秘書都是有背景的,那位置有夠爽,又是非正職
心態膨脹 自以為天子門生
81
[閒談] 各位稱呼長官的時候會用「座」嗎?發現機關文化喜歡用尊稱稱呼長官 副首長 副座 秘書 秘座 科長 科座 好奇其他單位會有這種狗腿文化嗎?71
Re: [閒聊] 對副長官稱呼去“副”是中國限定嗎?會去副字確實是中國特有文化,在台灣真的很少遇到, 但你有一點說錯了,在中國即使正首長在副首通常也不會冠“副”, 而是在前面冠“姓”,比如說恭迎院長、王院長、張院長蒞臨,前面沒冠姓的才是正的, 所以才會看到對岸一間公司一堆x總,其實都是副總, 至於台灣多數直接呼職稱,部長、副部長、副處長等,5
[問卦] 當主管的人都在想什麼?大家好 在公家機關當首長副首長處長 在大公司當總經理副總等級的人 這些社會上地位極高的人 每天上班都是在想什麼?5
Re: [請益] 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嗯嗯,這位熱血青年 建議你應該要在公務生活跟私人時間有個界線 薪水不到三萬把你當鐵人用 怕你哪天付出與收穫(薪水、陞遷)不成正比 日後容易造成心理陰影2
Re: [新聞] 體育署長懸缺逾200天 藍委:政府真的重視機關首長本來就廢物或橡皮圖章阿 上面要你做啥你就做啥 其他的都是按照過去的決定或標案進行 自己去看一下 2016奧運到2021奧運時 共經歷幾任署長2
Re: [新聞] 拍頭羞辱、退20次公文整下屬 北市府爆只是公務人員的考績 真的就是幾乎都是靠單位主管喜好決定呀 基本上公務人員規定只有75%可以拿甲 一個100人員額的機關 就是75人可以拿甲 (當然人事政風主計是另外算的 不過這裡就省略吧)- 作者: wakka (◎﹏◎) 看板: PublicServan 標題: R: [問卦] 到底公家機關主計人員是都怎樣? 時間: Tue Aug 3 16:17:20 2021 曾聽過A、B業務單位之間因業務分工有爭議,主計室主任因為跟A業務主管交情很好(常 常一起吃午餐的好姊妹交情),主計室主任就跑去跟機關副首長說把業務分給B單位,但
- 題目:今天假如甲是機關首長,甲的兒子乙要來甲機關招聘約聘人員,但依據利益衝突迴 避法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甲跟乙是二親等內之關係人,照理來說,甲的兒子應該無法至 甲機關任職,但甲依第六條主動申請迴避,並依第10條規定,請職務代理人丙代理!但丙 代理人卻是機關副首長,請問丙同意甲的兒子進入機關任職,是否仍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 相關問題以及任用法26條!
- 聽說縣市首長辦公室好像都有一群隨首長進退的機要秘書?這些機要秘書會分散在各局處 ,成為各局處與首長的溝通管道之一, 其實各局處首長跟李先生接觸這個規定很好,可以避嫌,以免不必要的議論,以後有什麼 問題就跟機要秘書群聯繫就好了啦。 李先生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