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化後的公務人員身份
對法律是完全不懂
只是今天突然想到就去看了一下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二條:
「公務人員因機關裁撤、
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時,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其具有考試及格或銓敘合格之留用人員,
應由上級機關或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辦理轉任或派職,必要時先予輔導、訓練。
依前項規定轉任或派職時,除自願降低官等者外,
其官等職等應與原任職務之官等職等相當,如無適當職缺致轉任或派職同官等內低職等職務者,
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
有關調任之規定辦理。」
現在具備公務人員身份且可敘官職等的台鐵人員
如果公司化了為什麼公務人員的身份就會消失?
是因為條文內寫的「法律另有規定」嗎?
還是有什麼其它原因?
不然都努力經過考試而取得了公務人員身份
結果因為改制而被拔除身份
想想好像不合理呀
不是就跟高普考、地特一樣是鐵飯碗嗎?
還有聽說要被買年資,
比如說年資三年就發三個月薪水買斷
我是不知真實情況啦,假設真是如此
那台鐵人員的公務人員身份不就很鳥?
完全沒有保障呀?
真心不懂
希望有比較明瞭的大大可否解析一下
先謝謝了
--
福利就已經夠鳥了
台鐵公司化.公務人員身分可保留
.aspx?pcode=J0120044
郵局只有新進人員非公務員 老人公
務員身份都沒變
資位制要自己找轉調 找不到就買斷
我認為擔心公司化的多數是50歲左右
的老台鐵,因為轉也轉不走,人生也
沒有其他技能,又還不到年齡退休。
台鐵年輕人感覺反公司化的聲音還好
,不過有在做事的是哪一群人大家應
該可以體會。
假如同新聞會以郵局模式,那你資位身份不
變,未來就沒有鐵路特考了,要考要快!
其實 國營化公務員結算轉民間 薪水才高勒
只差別在後面進去的人
中華民國是第一次有國營事業公司化?
電信局改為中華電信還是交通部辦的
20年前做的話 有一半都要退休了 遲早的事
沒技能可以下來賣票,不要老是推年輕
人上第一線
電信局目前好像是民營化
聽過兩種版本:一是買斷年資;二是雙軌制,可
保留資位或清算年資。
世曦跟中華工程更早吧
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會消滅,問題在於
年資怎麼處理。
所以有能力的人 還是會自己找單位跑掉
沒能力的人還是跑不掉 然後你台鐵公司
由於沒有公家機關這種光環 想要找到人
營運人員身份在公司化中是沒差嗎?
才就要付出更高的薪資 有沒有比較好 我
是不知道啦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
jep03/show?expno=764
大法官都釋憲了........有這麼不會找資料
嗎
港務公司工會沒聽過這些毛病
釋字第764號
台鐵是不是冗員太多,很怕公司化?
電信局改中華電信是公司化
中華郵政今年錄取16xx人,臺鐵羨慕嗎
?
是阿 你看台鐵員工 每個反應都大到不行
大概就知道方向對了
安啦 一堆鐵道迷等著排隊考進台鐵
鐵道迷考進來做個幾年就脫粉了
要改就趕快改一改,都執政多久了
推s大,某人還會說台鐵員工其實更希望
改革,但他們的希望又是另一種想法
台鐵人員:我們很辛苦啦 血汗台鐵啦
人力不夠啦 一個人要顧一堆啦
還是三班制有問題啦 但在我們眼中根本
比外面民間企業好太多了
台鐵要改革是要朝民間企業的方向改
減少人力 降低成本 同時增加營收
台鐵員工想改革當然是先加薪再說啊 要不
然誰想改
建議公投新議題“行政院公司化”你共好無
好阿?
行政院好好的阿 誰叫出事的是你台鐵
怪誰
台鐵上級就是行政院阿?所以包商出事台鐵
有責,台鐵出事行政院無責?所以國家現
在是依照網友喜好在做決策嗎?真看不懂?
好了啦 認命吧w 在這喊破喉嚨也沒用
以為罵員工就可以達到臺鐵公司化
看酸民喊破喉嚨都沒人理比較好笑
我支持公司化(可以搜我留言),希望可以
公司化讓我認命,拜托!
假如要考進來的網友要快,可能要沒特考了
不要隨便否定別人的辛苦與努力!假如那麼
好混,那些高官會放任員工擺爛嗎?
是捨不得,臺鐵當提款機太好用了。還有
臺灣就不喜歡親兄弟明算帳,我講一條:
汽燃費隨油徵收。
主管機關一樣是交通部
哈哈,我就是破喉嚨,誰喊我啊?
支持公司化 但公司化應該要加薪補人年資
照算這樣嗎w
睡吧 夢裏什麼都有
是阿,至少我有台鐵再次偉大的夢,你呢?
看一下郵局吧 是誰在作夢? XD
期待公司化後台鐵就會準點 員工服務態度會
變更好的 怕不是夢還沒醒...
其實整個國家都可以公司化呀。
國家公司化是南韓嗎 政府都財閥的傀儡
竟然不認識新加坡
最怕公司化的就是台鐵員工啦
我記得當初北捷2000年前後確認公司地位,
一堆人調回北市府的...
https://reurl.cc/a5jeR4 新加坡?臺灣
辦不到。
公司化不影響公務員身份
現在中華郵政仍為公營企業
採用雙軌制 中華電信為民營化企業 公務員
需結清年資
臺鐵員工怕公司化,所以就阻擋了公司化
?這是什麼magic!
口嫌體正直啦 不然怎麼會在這幾串屁這麼多
水桶深蹲救台鐵
原來我這麼厲害,這裡嫌幾句就能擋公司
化。
那我就擋到我65歲吧。
公務人員的定義有好幾種,台鐵是什麼
這法條有說了,要銓審合格。但鐵特
不須銓審。
所稱的考試及格跟銓審合格都是任用法
跟台鐵無關
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之從業人員
。
樓上說的沒錯。
所以原PO法條算是查錯?因為郵局公司化
依然有人保有資位制公務人員身分。
他那邊走的是另外一條,而且法令另有
規定
原來如此。
原PO沒有查錯,台鐵資位人員就算不是
保障法第3條的適用對象,至少也是第1
02條第3款的準用對象。組改時自然要
遵守保障法相關規定。
喔喔,了解了解。
肯定還很有得吵,靜靜地看下去
另外台鐵在88年改隸交通部以前是全局
資位人員都由銓敘部銓敘審定的,後來
才變成只送銓敘部辦高員級以上銓審。
「鐵特人員沒有銓審所以不是公務人員
」的論點過於武斷。
88年就有在提鐵道和營運分離
鐵道維持國有政府支出,營運民營化
民營化會變成大站企業賺錢,小站政府補貼
發生事故時鐵道和營運會互相推責任
以日本鐵路事業法定義的車路分離概念
還是會回到90年代台鐵大砍支線一樣
現在已經有某種程度的車路分離了,結
果是台鐵營運端每天幹譙鐵道局蓋的爛
東西。
現在營建分離,還不到車路分離
車路分離的話是運機跟電工分開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交通事業人員就是在
講台鐵
有沒有銓敘跟公務人員沒什麼太大關係
但台鐵也有接建設,像成追線雙軌、田中
支線等等
鐵路能走就走,某cp王報到,一堆鐵路跳來
的
你可以看一下同為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
的電信局歷史 85改制公司化 94釋股
高於50趴民營化 到這兩年最後一批仍
可領公務人員月退的滿65退休
差別在於民營化基準日那天你的年資
有沒有達到標準(20還25忘了) 有的話
公務人員那份月退是有保留的
那如果年資沒有到標準呢?只能被買斷?
種花最大族群的70年代轉正的差工很多都
沒有達到公保年限,只能一刀切清算,目
前過最好的都是前幾年兩份都滿年資而且
股票拿好拿滿的。
種花前幾年的優退本來就是要清掉這堆差
工,可是因為一刀切的關係,導致這堆人
加上差工時代的勞保年資說不定都湊不滿
,優退又沒有特別好,所以反而造成一堆
有家累的老人必須留下來。
說真的,目前中華電信民營化待遇真的是首
選,假如是我年資被買斷都甘願!
那就放手豪賭阿 但願賭就要服輸哦
賭場開不開又不是員工說了算
當年中華電是市場龍頭,假如政府要做球讓
台鐵有優勢,譬如高鐵、客運票價調漲2-3倍
,台鐵優勢一有,直接歐印阿!
all in了啦!財富自由就不遠了
但是員工心裡不想賭場開
種花以前電信局時代號稱全台35000大
軍,現在25年後只剩20000有找。
當年的金雞母公務員,現在的科技新貴
,公司沒有裁員,只是環境變了,你
跟不上自然就被淘汰而已‥‥
種花少掉的員額其實沒有不見,只是變
成各種子公司與外包廠商人員,直屬人
員是變少了,但是實際需用人有變少嗎
?未必,不過跑去子公司和外包廠商的
人力待遇變差倒是真的。
怎麼覺得台灣越來越學日本那套社員
分兩種的樣態了
可能種花的新興IT專標案業務感受不
到,每天都在開缺找競業跳槽,但傳
統CT面對被侵蝕及整併倒是感受蠻深
的,誰都不想變第二個國際局吧!
員工心裡不想開,然後賭場就不開了。哇
靠!超能力,上面那個你想要什麼?我來
幫你想…
我有說賭場不開嗎?過度解讀別人最會
的確是沒有,抱歉。
不過說員工不想開,這也太武斷了吧。
武不武斷其實大家心知肚明,您說是吧
員工好了啦,快把車修好
公文上可以使用“心知肚明”嗎?您說呢?
支持老古董修不好就快汰換,大家都開心
員工想不想開賭場跟公文有什麼關係呢
?
民眾只想要票價便宜準點乾淨又安全無負
債我去的每一站都是直達站而且有新車停
的臺鐵。
大家心知肚明。
不然回到那一句,員工不想開賭場,然後
呢?
臺鐵這個制度誰來都會變一樣,即使樓上
這些精英們來也是一樣啦。月薪三到五萬
考績最多乙等,又不用8小時做好做滿。
你們來也不會變好,在外面罵裝不知道最
簡單了。
就像有遊民覺得趕走就沒事了一樣。有犯
人槍斃掉就沒事了一樣。
.
再加油一點,把我罵到無言。臺鐵就好像
沒事了。
怎麼可能…
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 能力範圍內能做
就做 管不到就放掉 不要惹禍上身就好
領多少錢有多少權自己最清楚 上頭不當
一回事操那些心也沒用
就跟郵局一樣並行制阿
臺鐵不少理直氣壯的爛咖…學做人勝過做事
沒加薪,怎麼改都是放屁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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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台鐵轉任交通行政機關-- 使用二類人員轉任辦法和公務人員任用法的差別,在於適用轉任機關範圍、年資提敘效果 、再轉任非交通機關需否重行辦理銓敘審定等三方面。 -- 正文文長,簡易決策懶人包如下:12
Re: [心得] 7年5乙,我的食蟻獸公職人生唉 其實我想說啦 法規已經明文的東西 沒有人要相信 唉 然後相信一些 "我覺得 我認為 應該是如此"的話 各位辦業務時也是這樣嗎? 各位是靠印象派在做事作處分 然後再被上級機關訴願會和行政法院撤銷打臉嗎? 以下只就升官等任用部分進行討論 先來看法條11
[人事] 專技轉任 相關問題1. 專技轉任入職的是不是錢比考試進去的少? 我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第五條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領有執照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得轉任薦任官等職務,並以薦任第六職等任用。 前項轉任人員,無薦任官等職務可資任用時,得先以委任第五職等任用。4
[情報] 立院三讀 適度鬆綁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標題:立院三讀 適度鬆綁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 內文: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適度鬆綁專技 人員轉任公務人員限制,並增訂各機關得置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及各類公職專技人員職 務的法源依據。3
[問缺]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缺想請益板上先進以下職缺如何, 主要想徵詢方向有以下幾點: 1.是否有宿舍? 2.是否需要值班、輪班、常態加班? 3.機關風氣如何?擔心離島人治較嚴重是否有檢疫執法困難?3
Re: [請益] 降等(薦8降至薦6)如何解釋不會當跳板?我推文寫薦八降調薦六,表一差約四千元, 很抱歉我又錯了,更正如下: 一、「同官等內降職等」 1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以原職等任用(公任18) 原po薦八降調薦六以薦八任用2
[請益] 關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第9條請問各位前輩: 旨揭之條文*公務人員之考績,除機關首長由上級機關長官考績外,其餘人員應以同官等 為考績之比較範圍*適用上是否是指如同1職務可跨官等,例如法院書記官可跨委任.薦任. 簡任(官長),如為1.2等書記官即一起考績評比的意思?如是,未派主管者吃鴨的機率不就 提升了?剛好看到條文,覺得疑惑,如獲解答,不勝感激!2
[問缺] 彰化縣政府新聞處徵才機關: 彰化縣政府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系: 新聞傳播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訓練合格)及格,具新聞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