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覺得藐視國會罪的修法很可怕
大家晚安,我是還在國外跟論文掙扎的人。
這兩天社群上出現蠻多對最近立法院職權跟藐視國會修法的討論,讓我也去找了增修草案看一下,越看越覺得蠻可怕的,因為人在國外,也不知道這件事在台灣有沒有被民眾好好重視,但是其實每個人都有可能被定罪?
看起來最有可能過的是國民黨的版本,畢竟是國會多數,如果過了之後,官員、平民包含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全部都有被調查跟質詢的義務,而且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如果拒絕可以被連續罰款一萬到三十萬。(草案47、48條)
48條還規定有藐視國會之虞經由立法院決議,會移送檢查機關,我的疑惑是立法院決議的意思不就是投票?
也就是說隨便一個人可能被找來質詢調查,然後委員覺得你藐視國會,投票說你有罪,你就要被移送檢調......?
然後刑法修正草案說,藐視國會平民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官員一年。但是現在修法沒有限定被調查的內容,所以如果立委問昨天十點你在哪裡,如果不小心記錯了,也是虛偽陳述、藐視國會...重點是這個涉及全臺灣人包含個人、公司、政府機關....?
我覺得這個修法曖昧不明的很可怕,人力、心力可以的話,希望大家可以多關心。
趁論文休息時間,上來發發心情文,也希望在台灣的大家都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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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不去?舌戰群魯、獼猴罵操,保
證立痿豬公被教訓的點頭稱是
主要是修理執政的,太多反質詢,藐視
國會
不管質詢還是反質詢辣,不敢答辯就
學古印度佛教辯論輸的割舌頭
行政權反質詢又說謊,作為民意最高
機關制衡也是必要,將來換執政黨也
是很好用的
不過應該不會照案通過,有民眾黨在
希望可以修好一點,我覺得構成要件跟解釋空間都模糊的很莫名其妙
有機會離開鬼島就別回來
你的未來你的論文才是最重要的
心無雜念去完成你最初出門的目標
謝謝,一直走在完成目標的路上,快到一個段落了
低端政治仔退散
不懂政治跟低端的關聯?
別說你出國是為弄個國外學歷來從政
沒有啦,志向是當個關心社會的一般人
美國英國就有的東西 怕就不要待在
這些民主國家就好
不過英美法是因為沒有常規質詢,所以衍生國會調查權,伴隨藐視國會罪, 美國是議長有舉證義務,證明該人藐視國會,經過議會同意才可移送檢調, 台灣這方面規範不清不楚的QQ
最近的案子就是蕭美琴返國酒品查驗
的公文,外交部說謊被財政部打臉
有被打臉嗎?不就外交人員入境流程?
確實
ㄛ那你不要回來 學賴桑小孩留在國
我出來就是想回臺灣貢獻所長,希望臺灣不要在我回去的時候變得很烏煙瘴氣
外
ptt低端才不管政治 管他們去死
半路出家關心政治奇文
一直都有關心,只是最近寫論文,沒去看法條,一看覺得很多詭異的地方
平民需要去國會接受質詢?
根據他們草案的定義,議案跟「重大案事件」相關的人都可以被找, 可是也沒說什麼叫重大案件,所以大家都有可能吧?
你是怕被找喔
對啊,蠻怕的
民眾黨那8個廢物一定不敢投票,所以
法案一定過
很關心啊 強力支持 操你媽過去官員
過太爽
那就請立委把法條訂得清楚,官員就官員,不要牽拖老百姓啦, 要不要跟你們區立委說一下,把構成要件定好一點
滾回波蘭
謝謝關心,我在這裡活得還行,哈
※ 編輯: linoftear (89.69.211.253 波蘭), 04/23/2024 06:18:18這法案整個就是模糊,重點是只要是
國會多數,隨便就可抓人去關。
當個關心社會的一般人?浪費父母的錢
在台灣更能深入地關心在地問題
台灣不缺打高空/提願景/喊口號人
缺的是能腳踏實地/放下身段做事的人
不會真的被猜中
看看未來能否從政
忘記加 ?? ,要補加一下
看看我ID的上線次數,我都多老了,父母怎麼可能贊助我金錢跟資源,還好有獎學金不然就要吃土了,我也希望有爸媽贊助,哈。 我覺得台灣人蠻腳踏實地的阿,一路打拼,反倒是沒甚麼人談理想。 到底為什麼這麼關心我的回國職業從政與否?不過還是謝謝你啦,人生到現在沒有成為政治公眾人物的想法,不過如果以後真的有了,你大概是啟發者,我會再回來感謝你的。 倒是為啥一定要從政才能關心政治阿?
※ 編輯: linoftear (89.69.211.253 波蘭), 04/23/2024 07:18:10移送檢調怎麼了嗎?不就是行政調查
?立委又沒有定罪權、判刑權
移送檢調不怎麼了嗎?要承受心理壓力、要被偵訊還可能上偵查庭,可能還要自己找律師?如果是說謊的官員就算了,如果是一般百姓被找去聽證質詢然後被說是藐視國會,不就欲哭無淚。 不過很大一部分取決於用的人,好好監督他們把法條訂好一點吧...
沒在查id記錄的
況且上站記錄不代表年紀
國外生活苦,不打工可能活不下去
打工加課業的時間外你的私人時間少
然而你有限的私人卻熱心於遠方政治
外加很多候選人公報上都列國外學歷
自然就推論會不會你也是要走同套路
喔喔,台灣出國唸書的人不多,但也不是少數,你的推論不無道理,不過我覺得關心社會議題跟距離遠近沒有關係啦,我在波蘭也關心波蘭社會議題。 然後感謝我的獎學金,雖然辛苦,但還不用打工,才有比較多的時間寫論文,有時間就看點台灣新聞。
※ 編輯: linoftear (89.69.211.253 波蘭), 04/23/2024 07:43:52好啦,最近被常上新聞的puma所影響
引發過度的不當連想
向你說對不起
喔
欸,addbear22我懶得再編輯文章了,
這樣回你,不用跟我對不起啦,我覺
得大家出發點都是關心,就這種議題
不就是要大家越討論越能排除爭議嗎
,我覺得都是好事啦
送檢調跟進廚房一樣喔,站著說話不
腰疼。
那社維法你怎麼沒反?這對小老百姓
影響更大吧!
我覺得官員在國會殿堂說謊無責更可
怕
藍白現在又挺濫權了,真的雙標一直
爽
不然站在台上放空等吃飯等下班比較
好?
政府跟官員就喜歡常態性說謊呀,配
合媒體洗得不亦樂乎,難怪志潔大欸
呼籲要保留說謊的權利
現在故意說謊要判刑誰還敢說謊,這
樣黨也會很不方便
對貪官來說很可怕
爽 台灣官員ㄐㄧㄡㄕˋㄍㄨㄛˋㄊ
ㄞˋㄕㄨㄤˇ
過太爽了
咆嘯獸一直雙標一直爽
在國外管這麼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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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傅崑其談藐視國會,刑責一年我韓粉 今天尾漢哥節目 國民黨總召傅崑其 針對民進黨官員在被質詢的時候,總是大小聲和反質詢 他回應,要修法,藐視國會的官員,經國會過半同意後,交由法院裁處。預計刑責會修法到一年1
[轉錄] 立法委員 馬文君FB:備詢說謊最重判刑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立法委員 馬文君FB 3.轉錄內容︰6
[黑特] 藐視國會罪擴及一般人民私人企業團體?!立法院要怎麼質詢調查政府官員我沒意見,但一般民眾、私人企業團體,若不配合立法院 調查可能會被安上藐視國會罪?! 這樣真的合理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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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增訂「藐視立法院罪」之評析近日屢屢發生總統府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刻意迴避至立法院就其該管業務備詢,有鑑於 此,立法委員為落實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之憲政原則,確保委員質詢權之行使,遂提出立法 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九條之一增訂草案,欲使藐視立法院之情事準用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 四十條第二項「侮辱公署罪」。 民主國原則即民意政治與責任政治,立法委員受人民之付託,有權監督行政部門,行政官4
Re: [新聞] 藍促「國會調查權」修法 林志潔:使不肖林志潔教授,你這主張根本因噎廢食 美國前總統川普的私人律師,雖並非 政府官員,但仍因在國會作偽證遭判 刑2個月,而美國聯邦眾議院2021年 傳喚某名媒體高層時,該名媒體高層2
[討論] 立委遲到 應該關幾年比較好?之前一直在討論的藐視國會罪 目前草案版本是關三年 立委開會遲到或早退 除了藐視內閣官員 應該也算是藐視議長跟國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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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初審 柯建銘:藍白毀憲亂政擴權? 585號解釋怎麼說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1
[問卦] 一般民眾企業會被藐視國會罪處罰嗎?今天看到草案內容,要配合立法院調查的不只是政府官員單位,連私法人也被列入其中。 要監督官員我沒有意見,但是民間企業團體若因為隱私或商業機密不願意提出資料給立法 院,或不願意回答問題,也會被扣上藐視國會的罪名,被罰1-30萬、判刑坐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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