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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土地共同持有人死亡繼承問題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土地共同持有人死亡繼承問題作者
crypt
(MegaD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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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最近大家族中有一塊共同持有的土地欲出售

但其中一房持有人重病 再撐不了多久 但他子女眾多 大概率會有遺產繼承糾紛

想請問 假若未來此房過世後 他的持份(不到五分之一)出現了繼承的問題

此土地買賣進度是否就卡住無法進行?

另土地仲介要地主們先簽一個預告登記? 想請問此效力為何??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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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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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x76305/12 10:37不怕,死了直接用土地法34-1賣下去

jasonmoon05/12 10:42土地法34-1 多數決賣掉

flamer05/12 10:42真的想賣沒有什麼不行的吧 有大招變價分割不是嗎

flamer05/12 10:44噢原來是只有他那邊會有意見 那他持有不夠多 不用鳥他 XD

qwqmmmm05/12 10:52撇除他的部分 其餘的人可以多數決的話,可以不用管

qwqmmmm05/12 10:52他那塊直接處

qwqmmmm05/12 10:52

pykao05/12 10:53用33-1賣 但是仲介費用他不用出 畢竟他是被強迫賣的

pykao05/12 10:5334-1

qwqmmmm05/12 10:54預告登記就是怕你們再賣給其他人,你們今天做完預

qwqmmmm05/12 10:54告登記之後,若

qwqmmmm05/12 10:54要處分這塊地時,需要檢附預告登記請求權人之同意

qwqmmmm05/12 10:54書(土登146)

sdhpipt05/12 11:031/5還好 可以賣出去

summerair1105/12 11:10重病那個先加速處理買賣登記程序,先把他的部分做完

summerair1105/12 11:10才是最省事的

typhoonghi05/12 11:18半瓶水 才以為34-1多數決一定能解決

cloud345505/12 11:18別把土地法34-1當天條,對方不賣要當釘子戶,你就知道

cloud345505/12 11:19跑起法院來有多麻煩有多煩人,卡個你三四年錢還下不來

cloud345505/12 11:20仲介費對方要不要出也不一定,內政部解釋不用出,但法

cloud345505/12 11:21院判決有要出、不用出的兩種判決都有

typhoonghi05/12 11:22預估登記 對繼承人也有效力

qwqmmmm05/12 11:23好恐怖 …

zxx76305/12 13:09@cloud3455 有實際案例嗎?我手上經手的都是無痛賣出?如

zxx76305/12 13:09果有什麼難處希望分享

cloud345505/12 13:18我自己就案例啊,合計持有4分之3的持分的人都要賣,持

cloud345505/12 13:19有4分之1的人,拿著什麼老人家捨不得回憶的理由說不賣

cloud345505/12 13:20一塊30坪大的地,分割下來也是廢地一塊,你要賣,他就

cloud345505/12 13:21每件都去法院提民事,每個程序都反對,民事開庭要先調

cloud345505/12 13:22解,搞一搞一個程序下來沒有一兩年解決不了,地解決了

cloud345505/12 13:23好了,換共用通路上建築線的問題,再繼續,接下來八成

cloud345505/12 13:24就是一些鑑界的費用出不出的民事庭了,他也不是要贏,

cloud345505/12 13:25就是要噁心你,不出仲介費存證信函等其他所有必要費用

cloud345505/12 13:26至於我碰到仲介代書等的,只能說廢材,只想叫軟的一方

cloud345505/12 13:27吞下去,所有費用全想叫4分之3的一方吞下去,只想省事

zxx76305/12 13:29這種東西其實事先規劃好,一次快速到位其實就可以解決,

zxx76305/12 13:29反正就是多數決,你不理我就寄存。你不拿錢我就提存,我

zxx76305/12 13:29覺得這跟代辦採取的方法比較有關聯。

locusVI05/12 13:30親身體驗過,拉粽子

cloud345505/12 13:32早提存了,但法律程序就是要跑,先確定繼承,再來分割

cloud345505/12 13:34他就每個程序每件事都反對,法院民事開庭也拖很久的

cloud345505/12 13:37四月初排調解,到現在也沒下一庭的消息,到現在已經三

qwqmmmm05/12 13:37學習了 c大這個經驗真猛

cloud345505/12 13:38年多了,還沒結束呢,對方說等錢下來,他就要提不出代

cloud345505/12 13:39書費,存證信函,鑑界等費用的民事訴訟

zxx76305/12 13:40感謝c大分享,這真的是很少見的,為了搞破壞所以搞破壞的

zxx76305/12 13:40

cloud345505/12 13:40反正我也找好判例,到時叫民事法官一起併案審理,叫他

cloud345505/12 13:41出仲介費,大家來互相傷害呀

summerair1105/12 14:46所以我才說趁人還沒死先處理掉他的部分XD要搞是真的

summerair1105/12 14:46很能搞

cobrabaton05/12 19:43先申報增值稅,申報就代表買賣成立了

bi12305/12 21:49正想回法條講的簡單,硬是不賣一堆招可以搞,c大辛苦了

cobrabaton05/13 21:00真的不賣要搞你 其實也是能搞回去的只是要不要而已

cobrabaton05/13 21:01既然法條都有權利,刑法也有教你怎麼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