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遇到垃圾車擋路該原地等還是跨雙黃線行駛
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交字第116號
本件是車主在後面等,結果被開違規臨時停車,判決撤銷
「...至於被告機關訴訟代理人以原告於該處停車達3分鐘以
上,已經不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9款之臨時停車
,以及垃圾車執行公務的情況下,原告縱使駕駛系爭汽車稍
微逆向繞開前方垃圾車行駛,也不會構成逆向行駛之違規行
為云云反駁原告之主張...」
至少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說此時應該要逆向而不是原地等候
但其他縣市就自求多福囉,畢竟行政機關見解不互相拘束
法院見解也不互相拘束,更不用提行政機關常常在不承認自己
以前說過的話的,就看有沒有勇者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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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案例供參
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交字第843號
本件是車主前面還有兩台車停等垃圾車
車主跨越虛黃線超三車被開「在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時超車」
法院判決申訴駁回
能不能超 該不該超 還要先看看你是不是第一台 切勿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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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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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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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就檢舉過,因為該車路口轉彎後就直接開進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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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車道,連同垃圾車是連續超車3台,為所欲為的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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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垃圾車很多一次都三台出動的!!!
推
環保局說的輕鬆,有沒有派人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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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就幾百,撞到,保證環保局會說,我收很快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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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會死,他自己要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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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灣保險要保足,和您的駕駛能力毫無關係!
推
這環保局的說辭,和每次撞到我的全責三寶說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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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會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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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一下,交通局..
噓
垃圾政府
推
這跟排路肩下交流道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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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1500萬藍寶堅尼被銷毀變8千元廢鐵…他: : 1500萬藍寶堅尼被銷毀變8千元廢鐵…他批交通部未監督「立法烏龍」討國賠 : : 2020年06月5日 16:53 :14
Re: [問題] 高雄市政府是不是真的拿無牌車沒辦法?謝謝高雄版,文章稍微有點長,給對無牌車/註銷車、交通問題有興趣的朋友 關於廢棄車的問題,規定在道交條例§82-1,這條規定法院認為是12條4項 的特別規定所以要優先適用。(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731號判決) (前提必須是廢棄車,後面會講認定標準) 以上這個見解,其實正常的情況應該是人民被處罰之後,向行政機關/法院,申訴/起訴14
[討論] 網路賣酒相關爭議判決彙整相信酒版的各位前輩多數會都認為網路禁賣酒是不合時宜的法條,但是現在法規明擺在那裡 ,主管機關近期應該也不會突然佛心大開提修法,剛好今日太太晚班小弟閒閒,斗膽為各位 提供一些見解跟法院判決(訴願決定就不用了,行政機關大多不會打臉自己的),讓大家更有 所是從一點。我本人是站在反對禁止的立場,應該能有其他的驗證方式可以防止而非全面禁 止,這部分或許有違比例原則XD11
Re: [新聞] 上尉軍醫欲提前退伍 確定須賠1043萬紀醫師提到為何媒體會知道初算金額是3067萬,這個其實不是秘密,之前判決書就有說金額3,067萬9,125元了,月薪約20萬判決書也有寫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108年度訴字第1692號 原告起訴主張及聲明,跟駁回理由寫得很詳盡6
Re: [新聞] 撞爛1688萬超跑判賠「8萬8」 車主怒轟:支援判決書 裁判字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0 年度簡字第 11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1X
Re: [新聞] 小貨車飆速154公里被罰8千 原廠打臉:原文判決請搜尋 高雄地院行政訴訟判決109年度交字第239號。 各位安好,在下是國道警察,看到這篇有點意思就回覆一下,但因為不是發生在國道(快速道路屬於縣市管轄),所以沒有要幫哪一方護航的意思! 看完新聞內容就去看了一下判決原文,不看還好,看完真的覺得警察是最無辜的。 :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男子開小貨車行經台61線嘉義布袋段,被警方測得他飆速 : 154公里開罰8000元,黃男不服,認為當時車上載滿貨物,加上台61線風速很大,不可能4
Re: [發問] 告發闖紅燈被申訴目前行政法院對於交通裁決案件的見解基本上多採用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33號」判決 判決意旨節錄如下: 依行政訴訟法第133 條前段規定行政法院於撤銷訴訟,或於其他訴訟,為維護 公益者,固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以期發現真實,然職權調查證據有其限度,仍不免X
Re: [問題] 這則新聞的駕駛檢舉被撤銷?裁判書在此 ========================================================= 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交字第 514 號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09 年 12 月 21 日 裁判案由:交通裁決- 【111年行政法必考實務見解解析(12) – 在刑罰判決確定前,行政機關得否先行裁處「 行政罰」? 】 今年高考以下這題,還滿有趣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111年新修法與重要實務見解一定是考試重點! 我會在【行政法】 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行政法」這些近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讀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