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行人等紅燈時,未讓行人的問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28994021200/videos/864135654754030/
http://i.imgur.com/54qJmWb.jpg
報廢公社的這篇討論,
一開始大部分人都說開過去沒違規,
但原PO翻法條一一打臉,
並明確表示,
曾因行人站斑馬線上等紅燈,
車子開過去被後車檢舉,
未讓行人罰$6000 + 駕照記3點,
最後兩邊的人各說各話。
很多行人會站在斑馬線邊緣等紅燈,
尤其中午、上下班尖峰時刻或是商圈,
一定都會遇到。
所以想討論駕車時的正確做法?
遇行人站「斑馬線」等「行人號誌」紅燈。
一、直接開過去(被後車檢舉極可能成案)
二、停下來等他(要是後車沒拍到行人,會被檢舉驟停,自己行車記錄器可能洗掉無從申訴)
三、開車窗大聲叫他退後(對方多半會不爽,可能被砸車)
如果是,
「車輛號誌」綠燈,「無」行人號誌的狀況呢?
會有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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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2021211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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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也是6000喔?
有爭議我會轉彎xDDdd
就法條寫得太籠統 台灣法規通病
曾有人被罰?有證據嗎?
討論串裡面有說法條,看字面解釋是會被罰,而且類似
狀況被罰也有上新聞,覺得行車紀錄器最好還是保留一
個月,起碼比較有機會申訴,現在6000起跳+記點很可
怕的
台灣真的很可悲
如果不是部長說過,否則直接過無誤
綠燈,我會直接過,這個罰錢,有點北爛
愛硬闖被檢舉剛好
到路口本來就要停車在開
支持政府大規模科技執法未禮讓行人
行人視同闖紅燈,斑馬線護體只是不能撞他
,車子從他旁邊過沒問題吧
有問題啊 法條寫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 不停讓行
人要罰錢 但沒有寫綠燈可以不讓啊
覺得最理想還是把法規訂死,不分人車都要遵守號誌
,並且違規者全責,不要有心證空間各打五十大板。
這個就是考慮執法素質,之前台南有個反社會警察開
這種單就是智障
法律保留某部分彈性給執法者是必要的,但台灣的執
法人員素質太低
譬如之前紐西蘭警察的例子就知道,只要警察自由心
證他是有危害交通的,是可以執法的
物理法則下判斷,會有碰撞可能性就煞停等一下
反正最多差十多秒,撞到就不是這點成本解決。
有黨證關係就沒關係,看你自己想怎樣就怎樣
機車第一次罰1200,一年內再犯才罰6000
另外這個案例如果行人號誌紅燈+沒有過路口的意圖是
不會開罰
不過還是要看個別承辦人的認定。
把罰單跟繳款單附上來再討論吧
根本不用選,直接開過去,除非他已經走出來了我才
會讓
所以拿掉心證,滾動式修法將各種狀況納入法規定義
,才是對國民最好的做法,有漏洞就再修,不然我們
幹嘛每個月花20萬×113席養立委?
車子綠燈過後 行人闖紅燈走出來 被後車檢舉未禮讓
這種烏龍單同時打行政訴訟、找民代關切和公審承辦
,想不到你輸的可能性,鬧大說不定就促成修法了。
檢舉魔人太多,導致整天為這事商腦精。一律讓
啊不就檢舉魔人跟沒素質的警察太多 才會一堆這鳥事
第134條有定義行人應遵守項目。行人違反,車子被抓6
000,真的又要浪費時間申訴
本來就應該停讓,日本已經示範很多次了。
行人未依規定也罰6000 大家都公平
會怕就停啊
這個爭議在七月就吵過了
綠燈停讓?我帶一台gopro站路口,一天檢舉100~200
台,全台玩個一輪看妳爽不爽
沒這麼容易舉發。
就開過去啊 除非會撞到 都綠燈還停讓 日本也沒這樣
無號誌斑馬線已經畫的亂七八糟 現在綠燈要停讓 台灣
的禮讓行人還真世界第一
可以依照自己的標準去檢舉幾張,就知道什麼狀況了。
反正很常碰到不停讓的不是?
行人紅燈站路邊還要停讓?
行人站在斑馬線上就是無敵 你就是要讓
鬼島法律^^
那個斑馬線要畫特別區塊,站上去就是讓,不要人大家
猜對方心思
根本四輪地獄 連綠燈也要讓 有病
物流車違停大家都很暖心,停讓行人怒氣就來囉。
直行車綠燈怎麼可能被罰?罰單先拿出來吧
之前就被罰上新聞了啊
1006264-260405
這個就是綠等過後行人走出來結果被開單的新聞呀
要行人安全就是兩邊都重罰,一罰下去,大家都乖乖的
白癡政府
這種最討厭的是他站在線上也不是要過馬路 只是在等
車或叫車
用站在線上來定義行人本來就很有問題 連走都還沒走
也叫行人?
魯蛇的時間沒這麼值錢 撞到人在靈堂下跪道歉然後沒
錢賠? 犯賤嗎
路口減速慢行 是常識 尤其國小市區人多的地方
本來到路口就會減速慢行 現在是矯枉過正到看到站在
線上不動的人就不能開過去 不然依法可罰
就算可以申訴我為什麼要浪費時間去申訴?
很多行人喜歡這樣站在路口攔計程車
所以經過任何路口最好都是全停再開嗎?
開單的就是低能警
這種狀況也可以變問題就代表法規真的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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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台灣駕駛違規成性、卻又限縮檢舉是智障嗎一堆斑馬線不讓行人先行還撞傷撞死人的 台北以外的路邊違停、人行道違停一堆,行人根本沒地方可以走路 但不守法的台灣駕駛被檢舉、開單後,思考的不是改善自己的駕駛行為, 而是罵檢舉人不通人情、然後民粹到政府把檢舉樣態限縮到很小的範圍 就連非路口的紅線、人行道上的違停都沒辦法檢舉了24
[閒聊] 行人綠燈先亮,有幫助嗎?聽說我們市府要抄台南,先讓行人號誌的綠燈先亮,車輛的號誌綠燈再亮,說這樣有助於減少事故的發生!講難聽一點就是減少“路殺”事件 我個人是覺得啦!行人綠燈先亮,讓行人先走確實會比較有助於讓駕駛意識到,前方有路人 不過在台中生活這些日子,很多機車、汽車的駕駛根本憑感覺,號誌根本參考,感覺快綠燈或是紅燈號誌還剩兩秒就先衝了 我舉秋紅谷那台灣大道的例子,行人要過那邊的馬路,是要看車子的臉色,就算走在斑馬線,號誌是綠燈,根本也沒在讓的! 更別提版友提到的鄭功進還有劉士州這種議員,罰單開太多也在靠北,新聞大家隨便查都有,我就不附上了12
Re: [新聞] 駕駛人別僥倖! 不禮讓行人 今天起汽車認真問, 沒有號誌或任何標示的路口 行人還在人行道上站著沒有動 沒有踩到斑馬線或是走在路面上7
[閒聊] 台灣人怎麼那麼愛行人號誌分離說實在的 要讓行人也不是最近才有的規定 一直以來都是要讓行人 只是最近罰則變高而已 但現在只要有汽車因為讓行人先過馬路 導致多等一個紅燈或是多等個十秒鐘 就會抱怨這是爛政策 而且還不少人都說每個路口都要學日本和台灣一些大路口行人號誌分離7
[問題] 玻璃工藝博物館前的交通問題主要是今天經過那個路段,又看到了蠻誇張的交通問題 如上圖,可以看到這時候號誌轉綠燈,車輛可以左轉右轉 同時左邊的行人號誌也是綠燈,所以行人可以過馬路 但通常有95%的機率,只要這裡沒有交管 汽機車絕對會超快速左轉不理會行人4
Re: [新聞] 「停讓行人」新制6/30正式上路 靠近斑我是覺得啦,要這樣搞就乾脆全台灣大路口都設行人專用號誌,人車分流才不會阻礙交通 。 然後啊,最近開車我常看到行人站在斑馬線上等綠燈,但他看起來沒有在動。以後是不是 有人踩到斑馬線我就要停在路上不能過綠燈? 我算守法也樂意讓行人,但我最近有時真的不知道怎麼開車X
[問卦] 請問如果路人不讓過是不是無解我準備開車從巷口出去 巷口是一個紅綠燈,有行人通行號誌 斑馬線也只有五、六根枕木 但不管行人號誌是紅燈還是綠燈 行人都完全沒有要停的意思1
[討論] 其實行人跟車輛過馬路要分流才對吧這個概念從偉大的新北市得到的啟發 每天早上過馬路 發現板橋火車站的附近馬路號誌 對行人相當友善 像紅燈 就東南西北道路全部紅燈 讓行人爽爽的過馬路 還能走對角線1
Re: [問卦] 你開車騎車 真的有讓行人嗎?我還是都會讓啦 只是讓法略有不同 畢竟撞到人還是很麻煩的 如下 1.行人沒有行走於斑馬線上 或斑馬線有號誌管制 但行人的燈是紅燈的狀態 降速至40公里並判斷行人走到哪 來決定從行人前方或後方穿過 (預留安全距離4公尺)- 先說結論,沒有用。 有在讓行人的駕駛都會知道,真正讓行人的主戰場在無號誌路口, 出門一趟你會在大路口右轉幾次,十次?二十次? 但是第一哩路和最後一哩路通常都有一堆無號誌路口,那才是最常需要停讓行人的地方。 行人觸碰號誌也是在懲罰守法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