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調解委員在幹嘛?
小弟在某地方法院擔任調解委員超過10年
簡單說明一下調解委員運作情形
首先法院調解委員有別於地方區鄉鎮公所調解
公所調解委員有許多所謂"地方仕紳"(先說明並無貶意)
可能在地方有一定聲望或擔任過某些職務
所以公所會聘請他們擔任爭端的調解
但不一定具有該方面專業 重的是鄉里間的息事寧人
法院的調解委員多是具有某方面的專業人士
其中仍以律師為大宗(畢竟所有爭端最後都不脫法律裁判)
其他則是會計師 技師 建築師 工程師 教授等在某一方領域具有素養專業之人
其來源來自於學界、各專業公會、協會等之推薦 並非無智識學問之人
而推薦後法院也會審酌其是否適合後才會聘任 一年一聘
案件進入法院 法院會依照案件類型指派調解委員
比如我專長是工程 9成被指派案件都是工程糾紛
但有時案件太多或是某委員請假
也會調解到其他不同類型案子 但大多數都是符合專長的
而法院也常常辦理各種講習邀請調解委員參加
以熟悉各種案件及增進調解成功之技巧
而法院的強制調解有沒有效果 我是持正面看法
當然你可以不來 或是來了也可以表明並無調解意願
那就是後續由法官繼續裁判
不過法院案件極多 要有耗費時日之心理準備
且輸的一方又常會上訴 費時更久
這時藉由調解委員勸諭 各退一步 雖不盡能讓雙方都滿意
至少日後就不用再跑法院
我們也是會初步形成某種心證 但盡量不予指謫錯誤
因為對錯判斷是法官責任
委員通常會提出某種方案供雙方討論思考 因為調解就不是要求全贏
不然全輸一方就無需調解 讓法官去判就好
回到車板的主題 車禍糾紛車損事小 經常伴隨人身傷害
此時牽涉到刑法過失傷害罪
看很多車板建議都是不要理他 讓他去告等等之類言論
我會建議除非獅子大開口 不然盡量和解
也曾有案例 某教授騎機車與某女士騎車互撞 都僅是小傷
但雙方都互告 都不願退讓 都覺是對方的錯
最後各判過失傷害三個月 也須賠償對方醫藥費
官司耗時兩年 各自留下傷害罪前科 雙方皆輸 實為遺憾
其實在調解庭 一方若適時釋出善意對方也可能不再像當初那麼氣憤了 調解就有可能成功
可惜常常淪為雙方互相叫罵場景 此時調解成功機率就小了
最後回到調解委員本身
上述提到委員的不同背景
除了退休人士 大部分調解委員其實本身工作都頗忙碌
願意來法院擔任調委 都是基於公益的奉獻
因為車馬費只有區區1500元 除了家事案件一個上(下)午時段只排一個案件
其他類型都是要處理好幾個案件 沒有人是為了賺這微薄車馬費
都是基於一種能幫助社會解決糾紛的心態 而奉獻自己寶貴時間
能否調解成功對於委員跟本無任何影響 但既然來了就希望能對雙方都有幫助
尤其大部分的人民眾可能都是第一次踏入法院 都還有畏懼之心 面對後續訴訟其實很徬徨
所以能看到原本爭執雙方能握手言和 這就達成了擔任調解委員初衷
希望板友不幸有天遇到糾紛 能坐下來好好談
願意談 就有機會 (當然我也常遇到不講道理的 那真的就沒辦法 只能讓法官處理了)
以上說明 希望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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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無責是不是無敵
推
推 長知識
長知識,公所的調解的確很像在喊價
推
跟版主ㄧ樣的職務
遇過調解時對方帶X長來,委員立馬起身問安= =
從此我再也不信這有什麼公信力
推
同一樓,我也好奇這件事,最近停紅燈被撞了兩次,
媽的不幸一點機車有受傷的話,我是一點都不想和解。
推,辛苦了
推
感謝分享。原來法院調解跟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組成
是完全不同的。常看到有人看調解委員沒有,原來都
是鄉鎮區公所委員搞出來的。
我想知道都是「對方全責」了,那還要調解什麼?既
然是對方全責,為何還要負「道義」上的責任?道義
責任和法律責任哪個重要?
還好原po是法院調解委員,要是遇到公所等級的齁..
過失傷害絕大多數都是易科罰金,哪來前科
易科罰金=沒有前科?可見台灣公民教育多失敗
某樓調解就是把事情早日解決 你既然覺得我沒錯幹嘛
要出 那就去法院阿 原po不就有例子了
國中公民課本就有講易科罰金的概念了 某樓加油點
那只是把有期徒刑轉成罰錢 不是沒記錄
呵,我碰到一個台大法律的律師,一個退除役官兵,絕
對沒有專業!!!
人家就講了,調解不是讓某一方全贏,你堅持要全贏就
直接上法院
法官都亂給詐欺犯按罪名了,公訴檢座也裝死,說委員
有專業?我個人的體驗是半次都沒有!
連我輔佐人都有看完卷了,法官和檢座都不見得有看了
,沒看過卷的委員說有專業?那當閱卷權是假的?
委員給人構病就是很多卷都不看就在那喬!來龍去脈都
不知道要喬什麽?
訴訟外解決紛爭機制一堆,仲裁和ADR
有學問也要看卷啊,人家法院都要集中爭點!很多委員
都討論他想討論的,不討論兩造想討論的,有專業有何
用?
最後不是有做事就是好事!法律上有無因管理,管不好
是要負賠償責任的!
委員來還有車馬費,難道當事人來聽別人練孝話,不用
出錢不用請假?
推 好文
雙方喬一個中間價 基本錯的賠 看對的能不能接受
車馬費也太低........
但有些調結委員,一來就整天喊和解,要你快點簽卻
不想管對方損失大小
推 這也是一種社會貢獻
我覺得教授機車事故的例子,如果兩個都有錯,兩個
判一判很正常,但有些腦袋不正常的法官,會把明明
沒錯的人硬弄個應能未注意,道德入法,有失專業。
推
結論去法院快一點調解就是九成老鼠屎配上一點點正
常人
推
推
罰金就有前科 國中公民課有教
推
推這篇
這種一年一聘很多都酬庸,反正就喊喊價當和事佬,
也一定有人不服會讓法官判,這種調解缺又無責,算是
低調爽
法院調解委員很看人啦
之前去法院調解,委員一句話不說也不給方案意見就
看兩造吵,然後說一句那就是沒共識等開庭,這樣要
調解委員幹嘛
鄉鎮公所起碼還會當和事佬,法院的如果不給方案意
見那調解先行的意義在哪
車馬費是一場1500還是一天1500?
當然啦 你無責 說要給他紅包聽到就會很不爽
你把他想成本來要賠你十萬 要等半年後判決 改賠你
八萬 等等就去領錢先給一萬 七萬下個月給你 是不是
聽起來好多了
你不要 我也沒差 反正調解不成委員又沒算kpi
遇到認識調解委員的先輸一半 通常就在地的
我們這邊都里長或是樁腳,超爛的
之前遇到某里長來就對出險員罵三字經
還好那時姨丈也是調解委員,就請他關心一下
法院的跟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 當然差很多
本來就是,一堆憤世忌俗的鄉民湊熱鬧搗亂的
推專業
82
首Po前陣子發生車禍,大概的情況就是我開車綠燈直行,對方機車騎士闖紅燈,因為剛起步車 速不快我有煞住,而他為了閃避我自撞分隔島。 車禍鑑定出來對方全責,這種狀況應該讓他自己去申請強制險就好了吧?因為老公平常很 忙,所以我就自己去參加調解,但調解委員的態度真的讓我覺得很誇張。 我已經表明鑑定出來是對方全責,所以我這裡不會出險跟進行賠償,但調解委員一直問我5
調解委員唯一作用, 就是減輕法院檢察官法官的工作負擔。 所以,目標很明確, 想辦法讓想告的人不要告, 只要不告,案子就能不往法院送。13
想到幾年前也在澎湖發生車禍,當時雙方都是騎乘機車直行,對方閃紅燈我閃黃燈,我被攔 腰撞上,對方70多歲老太太無照,當時一切按照基本程序處理完。 幾週後收到初判,毫不意外我方應注意未注意,對方未停讓,跟對方約了時間我又飛一趟澎 湖調解,現場有兩位調解委員,開始後對方老太太直指我速度很快等鯛類言論,本來我背包 裡就已經準備好紅包,真的聽不下去,我直接請對方去告,結果其中一位調解委員似乎是也12
調節委員是在喬事的 是非對錯只是喬事情的參考背景 本身並不是那麼重要 只要雙方沒有跑到法院 協調成功就搞定 小事情大家喬一喬 各自塗牛屎回家5
我記得我還在當菜理賠的時候 跟客戶一起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當我開口準備說明本案情況以及說明法律上的雙方的權利義務 跟我方的主張的時候 結果調解委員會制止了我 嗆了我一句 要談法律就去法院談 我們這裡是來解決問題的4
台灣的老太太真很多這德性。 我弟之前碰到個逆向的老太婆撞上來,但碰到很瞎的調解委員們。 完全沒有看過事前的報告,還一直站在老太太那,魯洨說人家年紀大,給人家 點錢怎樣之類的。 直到我弟講出對方逆向,委員們才惦惦 ,他也才要到修車的錢。4
噓 td200672 : 過失傷害絕大多數都是易科罰金,哪來前科 07/05 09:10 雖然我的案例跟車板沒啥關係 我最近剛好因為執勤公務被打 告了對方 目前刑事走完了 對方傷害判三個月處易科罰金 但! 本案起訴書檢察官寫明對方有公共危險前科 判兩個月 處易科罰金11
之前小弟任職的銀行發生因行員調動所生的勞資爭議 (簡單來說,行員是夫妻為了防弊不能在同一個單位,其中一個會被調動到其他分行,但是 被調動的行員不願意被調動,又認為被調動太遠明明有其他離他家比較近的分行云云) 先定了一次調解 HR要求法務派員陪同協助32
調解委員會就搓湯圓的阿 反正錢也不是他們出 一直叫你和解 兩年前遇到一個碰瓷案件 沒撞到他 但他堅稱我輾到他腳 當下我趕時間 懶得跟他報警 釋出善意給他兩千塊壓壓驚 他說要五千 我直接一把火起來 說那不然報警 警察到現場問他要不要救護車 他說不用 但是後來又說他要去驗傷 旁邊商家都出來跟警察講我根本沒撞到他34
蛤,可是我看判決書不是寫你未禮讓行人也認罪了嗎,怎摸跟你講的有點出入,而且下肢也有挫傷還是大醫院開的診斷書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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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西區區公所調解委員推薦近日在嘉義西區的華廈內與鄰居發生了民事上損害賠償的案件。 警察看過了監視錄影器之後,因為屬民事案件,所以警察局是不受理的,但警察先生人很 好,也主動打電話給對方來協調,但協調破局,還在協調當中罵人白癡,故今天在西區區 公所上做調解的線上申請。 那調解過程中,可以選擇一位調解委員進行調解,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這方面的經驗,或是3
Re: [綠記] 不推忠孝路益X機車行其實我不太確定這邊的「開調解會」是哪邊開... 我也不太確定 裡頭的 「地方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是不是就是一般的「調解委員會」 : 推 dustmoon: 公務員就能少一事是一事 幫你qq 09/18 22:02 : 推 lovekangin: 調解委員不是公務員啦 不過他們為了衝調解成功率 09/19 01:033
Re: [問卦] 調解是什麼爛制度啊,是不是想搓湯圓??思考上很容易把一群人中素質較低的幾個 ,或是素質最低的一個,當成這群人的平均標準 當然也是有拿著初判表或鑑定書分析責任比,一張一張算錢的調解委員, 只是比較少遇到而已 鄉鎮市調解委員選任上的問題 主要還是在行政首長把調解委員當成給予名位的一部分,當成酬庸的一部分- 看樣子很多人去過調解委員會 然後調解不成直上法院 這代表什麼意思呢? 自己的權利 自己一定要拿到手 別讓權益睡著了
- 調解本來就是搓湯圓 以前剛出社會的時候 當產險的理賠員 常要跑客戶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 參與開會 基本上 委員只會問兩個問題 問肇事者 能賠多少 問被害人 要拿多少 然後 兩者的答案除以二 當成調解方案 我拿法院的對責任分配見解 跟 主張對方索賠資料不全 告訴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