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桃園驚悚車禍!5歲男童突開車門衝下車 遭
在沒超速的前提之下,
法官會以當下的時速算出可反應的時間,
如果反應時間短到無法避免事故,
那應注意而可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就沒事了。
之前北宜母猴自摔被大卡碾爆,
車禍鑑定無法迴避,
大卡安全下莊。
所以開車、騎車不要超速、
不要違規、注意路權,
事故發生的當下,
就能站在法律的置高點。
--
現在重點是反應時間是看到開車門還是看到人才開始算
我認為是人。 開車門不一定人會下來, 車撞到的是人而不是門。
如果開車門開始算,原PO就有過失,看到人才開始算
那原PO安全下莊
肯定是開車門就會算,不可能無責單l
大卡
超速非肇事主因 路寬超過兩公尺就會害我油門到底
正確
那駕駛看到對側窄路來車.不喊停兒童下車也是怪怪
墮落仔不要再幫病態的恐龍法官找藉口了,這種案子
你判一個有罪,後面就會出現小孩死都死了,不敲白
不敲的賤民家長,一定要勇於判倒楣車主零肇責無罪
免賠,再判嬰靈家要賠車主車損跟精神慰撫金,這些
自以為無套內射全世界都得讓他們的低能才會小心。
3秒耶
我很好奇上次山路自摔滑到對向撞法拉利的,法拉利
法拉利安全下莊。 新聞有報喔~ 家屬咬定法拉利超速,要負擔責任, 纏頌很久後,法拉利贏了。 猴子活該。
超速一點點,後來不曉得怎麼判
影片的光線環境下,加上違停車的車窗透光率,對向
行進車的駕駛,很難在開門到過動兒暴衝的時間內,
判斷該車後座有兒童且準備暴衝橫越道路,正常情況
就算開左側車門,也是向後走而不是橫越道路。
大家都同情駕駛,但現行法律對我「最有利」的狀況,
是那屁孩被別人撞死而不是被我撞死,所以如果是我遇
到,我還是會認命減速到10公里左右慢慢蠕行通過
結果10公里還是壓死人,大家網路馬後炮你
為啥不煞停,停的話再嗆為何不倒車
跟學長一樣,人家開車門最大,是這樣嗎
今天是5歲,有沒有可能1歲掉下來。10公里沒事?
我們可以實測,我等你到側邊再丟一個物體
看你煞不煞得住
這篇才是正確的,一堆人在那邊說不可能無責的別鬧了
時間沒價值 整天市區學區大腳油門的最可笑 這種咖
小趕著回家打手槍?
台灣法律只要大車撞小車 絕對賠+法院一年 更不要講
行人
問題 你很難每次都賭到 法院都會這麼體諒人的判罰阿
以上指有人受傷甚至死亡情況
阿伯「鬼切+逆向」被撞成水腦20歲未婚媽賠200萬挨告
賠200萬強制險(保險出),緩刑5個月(不用坐牢) 提告是人民的權利, 但賠償代價也會依據車禍鑑定判決。 只要駕駛站在制高點, 就算不能脫身, 代價也會小很多。 車禍鑑定未注意路況是次因, 所以代表鑑定人員判定反應時間是夠的, 只是駕駛沒注意。 同理, 只要鑑定人員算出「駕駛無法迴避」, 安全下莊機率高。
在法庭上要論證 開車門後 是否一定有人下車
想到就好笑
我有時車門沒關好,會再開門關一次, 或是熄火等人,開車門散熱, 也會開車門吃東西,怕殘渣掉在車裏。
實務現在還不是九成看車鑑會..= = 怎麼一堆鍵盤法官
鄉民都嘛看新聞幾個案例就覺得自己很厲害…
因為我們無法預知到 自己上法院 會遇到哪一種判決阿
算開車門也太嚴格,正常人也不會這樣衝出來
我覺得應該會有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類的然後不會無
責
幾年前不是有個阿羅哈客運有人在國道跳車,被撞死
,記得駕駛好像也沒事?
感謝回復 長知識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的別名 = 道義責任
這篇才是觀念正確,一堆鄉民還在那邊高潮應注意未注
意,總之就是看迴避可能性做起訴或判決
之前看新聞, 檢察官說: 超速一公里也是超速, 所以要負責任。 車子盲區多,撞擊面積大, 所以我都不超速, 除了給自己多點反應時間, 遇到事故時,讓自己脫身機率提高一些。
因為很多都不懂 會怕 所以會希望能盡量避免上法院阿
只要有死人標準就會更嚴,想100%無責是不可能的
您忘了論理和經驗法則!到底開門是人走下來的多還是
跑出來的多?走下來的當然從開門開始算時間,但跑出
來的要從他開始跑開始算時間!法律不該是憑感覺,而
是要憑論理經驗講道理的!
除非自承超速,我覺得可以拼無責!
除了反應時間,風險升高和自願風險承擔,不應全由當
事人另一方承擔!且當事人另一方沒有保證人地位,沒
有不作為甚至降低風險的義務!
死者為大這什麽思想?難怪一堆老人為所欲為!!!
謝謝您的補充。 當然是走下來為多數, 除非綁票跳車、搶張學友演唱會門票, 不然不會有人用跑的下車。 對於超乎常理的事, 本身能做的防範真的很有限…..
※ 編輯: computerqqq (223.140.229.54 臺灣), 09/08/2023 12:52:40都要2024了還在那邊有死人無責不可能,台灣法治觀念
真慘
回樓主:沒錯,在路上開車就是儘量讓自己的肇事責
任降到最低甚至為零,並把防衛駕駛能力開滿滿。在無
法迴避的情況下,只能靠保險去做最後一道防線。
正確。 責任的高低也會影響保險公司吐錢的多寡。
※ 編輯: computerqqq (223.140.229.54 臺灣), 09/08/2023 14:13:10若刑事安全下莊,那民事也同樣免賠嗎?
刑事無責,民事可能有責,法律上是可能的!
但契類無物不侵其他,不過沒有過失,大概就沒有,只
是法院跑個兩三年,律師費也會出很多!
2018大巨蛋旁,林姓休旅車撞死程姓機車,刑事無罪民
事免賠,可以去看!
人生有幾個三年!碰到就碰到了,我當初靜止被人撞,
對方為不賠,一路說他受傷,為了這件事,就跑了快一
年的法院,碰到了就碰到了!
很多人說保險,那是純民事!有刑事,您會把命交給保
險弟弟?更何況他未必會管!
防禦駕駛就會被罵龜車啊,板上一堆油蟲衝腦的只希
望可以佛擋殺佛啦,油門油門油門!
門開就要注意,放慢傷害一定較小
這什麼邏輯 開車門不是有很高的機率是人要下車嗎
開車門要下車不代表衝出來吧 你行人過馬路要闖紅燈
會不看車直衝? 建議修法啦 路邊停車只要開車門 直
行車一律停下 不停就未禮讓行人伺候 大家說好不好
你說減到10公里? 10公里就不會死人? 就不會受傷
防衛駕駛就是0公里阿 科科
要先認定看到門開著的車是否該採取防範措施
爆
Re: [新聞] 【情侶雙亡】馬自達男坦承趕時間時速80本篇說明其實很合理, 底下推文很多人糾結在被告本身既然違規,怎麼可能無過失, 但事實上刑法上的過失是以結果論, 並不單純是「你這個行為有過失」, 而是「對於這個結果來說,你是有過失的」,爆
Re: [新聞] 【情侶雙亡】馬自達男坦承趕時間時速80鍵盤分析 在討論超速跟肇責的相關性時,會把駕駛人的反應時間考慮進去。這是一般行車事故鑑定 常會使用的方法。 譬如此案,從影片截圖來看3
[抒發] 爛透的車禍鑑定四月底的時候騎車,跟人出了一場車禍 對方的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不承認初判表,只承認事故鑑定 所以他們自付三千申請了事故鑑定會 原本我在想事故鑑定的委員應該比警察專業,能夠更準確地判斷對錯 但開完會後爬了一些PTT的文,才知道不少人都被事故鑑定搞到沒錯變有錯8
Re: [討論] C300撞擊測試 feat. 重機上國道很多鄉民運氣很好 沒出過車禍的,拿了法條以為路權只有二進位 一方是1一方就是0,一方是對一方就是錯 其實這些法規法條是闡述各種情況之下,何者路權為"大" 誰該禮讓誰 大家開車有個規矩不然路上一團亂嗎?5
Re: [抒發] 爛透的車禍鑑定你要先有『路權』這個概念 無論是行人還是機動車輛,只要行走在規定的路線上路權就是最大的 超速、無照、甚至滑手機對於責任判定的影響都不大 應該只有酒駕、危險駕駛這種算例外(但是也不是肇責全吞,只是佔比較高) A超速B左轉 → B侵入到A的路線,侵犯A的路權,責任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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