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新竹某國小前面
※ 引述《Atima ()》之銘言:
: ※ 引述《NekomataOkay (u)》之銘言:
: : https://youtu.be/N_Z2Ow0M1UA
: https://youtu.be/FH7fimDo2UA?t=38
內文恕刪,只留影片。
: 推 AudiA4Avant : 路邊這樣停,導護應該要往外面站比較安全 04/12 14:43: 推 snailking : 另一個角度一幀一幀看,導護出去前車子已經快到路口 04/12 14:46: 推 royli : 導護被路邊停車擋住了,但的確已經紅燈了 04/12 15:00: 推 jimmy12332 : 小朋友跟導護都被路邊的車子擋住了 呵呵 04/12 15:08
: 推 lightmei : 指揮人員為主阿,所以現在怪導護,闖紅燈的只是日 04/12 15:58: → lightmei : 常不能嘴? 04/12 15:58: 推 Primk : 1駕駛問題最大 2導護也有問題 老人懶得站出去 04/12 16:19: → Primk : 駕駛看到紅燈 理應就要減速 還是學區門口 04/12 16:19: → Primk : 但是那個 導護 應該是第二個要罵的 那什麼指揮阿 04/12 16:20: 推 benyoyoyo : 明明就紅燈一下子了,導護已經往外走出去,還衝著 04/12 16:45: → benyoyoyo : 過去要跟行人搶快,這種方式是小孩子祖先保佑,不 04/12 16:45: → TradePau : 導護撞到好像沒保險 04/12 16:53: 推 Hua0722 : 在那多方檢討的哪裡有困難,學區懂?還扯什麼導護 04/12 17:55: → Hua0722 : 老人? 04/12 17:55: 推 ru04hj4 : 導護老師被撞團保還不賠 04/12 18:40: 推 miki50407 : 導護根本沒用處 確認狀況再放行是基本吧 04/12 19:06: 推 Primk : 非常同意 102樓 駕駛問題以外 這個導護也失職 04/12 21:10: 推 miki50407 : 我帶啥風向 駕駛絕對錯第一 但導護就是輔助孩童的 04/12 22:43: 推 IanLi : 有人能怪到導護去也是奇觀,別忘了就是有導護被撞過 04/12 22:53: 推 JAS70394 : 看到有人檢討導護真是令人傻眼,志工無給職還要扛這 04/12 23:23: → JAS70394 : 麼重的責任,也沒有法律保障的權益,出了事情還要被 04/12 23:23: → JAS70394 : 究責,難道未來沒人敢再協助導護能讓整個環境更好嗎 04/12 23:24: → JAS70394 : ? 04/12 23:24: 推 sazabijiang : 怎麼沒有人出來檢討導護沒有指揮交通的權利.. 04/13 00:02
此文只論導護部分,所以只留下和導護有關之推文。
先說法源,其實很少,印象中只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1款:
「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
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
其實這規定很有趣,法條的解釋是導護
可以「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
不可以「指揮交通」
簡單說,這兩者最大的差異是指揮交通的權限可以超越燈號,所以導護攔阻
人車時不可以不依燈號進行。
回到此案來看,導護此案是否違法了呢?
看起來並沒有,因為該車行駛方向之號誌確實已經變為紅燈,所以此時
攔阻該車是合法的,並不會因為學生行走方向仍然是紅燈就變成非法「指揮
交通」。
其次是導護讓學生闖紅燈是否違法呢?其實法條並沒有明確規定,若警
方確要開罰是可以的,但實務上這種情況警察最多只會勸導而已。
再來是此導護的執勤技巧,真得說確實有待改進,看影片就知道實際的
成效不佳,推文中有些網友已經提及了,主要因為該路段於該時段有開放臨
停,確實會擋住視線,造成不只來車看不見導護且導護也看不見來車,所以
建議改成至馬路對面並面對來車方向進行導護為宜,也更能保護自己及學生
的安全。
最後是關於新竹警方的運作,我一直覺得見警率偏低,或許是習慣了台
北市會大量派出警察或義交去維持交通,所以看到新竹市警察放著讓民眾自
己找出路會覺得很奇怪,最常見的問題就是上下班尖鋒時間路口無法淨空而
卡死,真建議校方還是要向警方申請有交通指揮權的人(如義交)來協助上下
學時段的交通指揮。
--
好可憐的台灣交通
新竹交通從頭爛到尾,吐槽點太多已經放飛了
開放臨停是指黃線,路口紅線處一樣不可以臨停
兩個違規湊在一起就會形成事故
您提到的這個又是另一個問題。 這個路段的標示是很久之前的版本,所以很多駕駛是認為黃線本來就可以 臨停,所以開放臨停的是紅線。而在過校門口的那個開放臨停的標示也看 起來就是在說那段紅線,不過前面的那個則看起來是在說黃線。 也因此近年新的標示都會清楚寫明開放的區域是紅線還是黃線、內容是停 車還是臨停。
新竹鴿子只會站在路口看戲好嗎?你還真以為他出來
就會指揮?
新竹警察車禍的時候會出現啦
台灣只要出了台北見警率就超低了,所以不要怪什麼
南部人不守交通規則,是因為沒人管阿!
養生館蒐證中沒空
1.學校導護可以指揮交通 保全那種不行 2.學校有號
誌控制的鑰匙 可以控制紅燈的時間 怎麼使用看學校
新竹鴿就人行立牌而已 四輪大爺才不鳥
你要不要把法條再多看幾次 根本解釋錯誤XD
導護有沒設置在斑馬線和紅綠燈上的 我家附近一個小
學就這樣
後來學校的保全可以 反正政府就懶得管 都給你
高雄有國中老師導護被闖紅燈撞昏迷團保還拒賠
目前看到資訊,若有最新的資訊,再請網友提出
各學校都有數個路口需要指揮,上下學也是交通繁忙
時,警力根本無法負荷...要避免視線被擋,避免三寶
駕駛,路口淨空區加大,與或多設減速丘...
裝攝影機很難嗎 想不想而已
差點忘記 限縮檢舉 所以民眾也不能拍照 呵呵
記得 學校周邊 紅線全部設雞抓釘
高市導護問題紛爭不斷 市議會辦公聽會求解套秘方
別只看到 超速 闖紅燈 就忘記 違停了 ~一起用最讚
反正就政府凹老師家長愛心
很多人都知道不屌這些導護志工也沒有罰責
小時候當交通隊還會拿旗子吹哨拉封鎖線…導護應該
也要有一套標準流程才對
以前印象 導護流程 先檔車 確認路況 再放人通行
個人認為,導護在紅燈亮起時,先確認路況,再行攔阻
再確認行人號誌燈轉為綠燈時,再引導學生過馬路
導護限制這麼多,有時間就直接接小朋友下課了,在
那邊當導護真的自討苦吃
保護自己也保護學生
對耶,導護也有問題。問題累積多了就出狀況了
如果是老師當導護 那是學校輪流排的 送出校門就好..
沒有老師自願增加工作量 但直接放人 家長會有意見吧
另就是一些學校志工 通常會穿背心 協助引導學生離開
視線被擋 就應該慢行 這不是理由
以前是兩個學生擋行人,兩個拉封鎖線,一個導護指揮
吹哨...現在是一人導護,要完成所有動作 XD. 曾看
過汽機車衝過封鎖線,拉線同學被拉跌倒,若發生在
現在,大概會被家長罵死了...
現在不會給學生當交通隊 連掃廁所都不用
已經明文禁止學生協助導護啦
記得以前國小五六年級就要拿竿子穿背心協助導護 qq
之前最討厭拿這桿子,在那邊吹哨子搖旗的多帥
拿竿子超累阿,收隊時拿來打鬧玩還會被老師罵XD
新竹是超落後地方
新竹除了園區就沒什麼特色
F級的道路服務品質
新竹金山街違停都放推了
園區交通繁忙時,警察也是少見,還是園區是駐警隊的
事
國中就有被抓去拿桿子 被流氓嗆
流氓 嗆擋三小 印象深刻
以我長大以後也變跟流氓一樣
園區不關新竹的事
之前偶爾會看到有警察巡邏路口,大概警力不足?
進入學區沒看到學校牌子?學區減速不是本來就有規定?
南部確實只有人形立牌
這沒什麼討論的吧
闖紅燈就闖紅燈哪來這麼多理由
學區附近全面科技執法 區域違停超速誇對線違規迴轉
金額直接x10 通常開車騎車不懂得尊重人的 收入社經
差正常 撇除那種敗家富二代
拿杆子的超帥 可是要早起 原來現在被禁止囉
終於有正常討論了 志工導護不用指揮交通 只需要確
認車子停下來讓學生通過而已 那麼多人是在跳針什麼
駕駛該檢討還是要檢討
四輪族不要整天飆車就沒事情了
檢討學校的確沒啥意思 你去檢舉他們保證馬上改到符
合法規 公務人員最怕事 反正慢慢來他們又沒差
學校前增設科技執法 投入設備的錢應該很快就回收了
不過我們的政府很怕得罪人(選)民(票) 只能幻想而已~
可憐的小學生
闖紅燈就是該死沒什麼好說的 鬼島交通老是在檢討被
害者 難怪交通永遠不會進步
換成騎車就是看對面紅燈衝出去 台灣人日常
不要再浪費時間檢討導護因為根本不是問題重點
新竹新科國中讓學生糾察隊當導護
那你要去檢討學生嗎
在美國這種 reckless driving 早就被拖下車當場禁
止其駕駛了
所以在新竹這種交通混亂的地方, 警察勤務也繁重
那不如開放民眾針對危險駕駛者可優先制止其駕駛
汽車就垃圾闖紅燈啊!剩下的都多的
39
[分享] 政策提點子-教師退出校外導護工作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中 有老師提出教師退出校外導護工作 目前已進入附議階段 內容如下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19
Re: [新聞] 沈慧虹交通魂上身 行動派市長vs.導護志工有練過交通指揮的 林慧虹 五星旗副市長 您在 淡江 跟 交大 所學的交通專業就是指揮交通是吧 不好意思 您平常在路上指揮交通是依據什麼法律跟身份 在指揮交通阿 你以為你有練過就可以指揮交通 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當塑膠喔13
Re: [分享] 政策提點子-教師退出校外導護工作對案子支持,但關於老師無權力指揮這件事有點不同看法,目前導護也沒有指揮交通的權力,而是阻攔車輛使學生安全通過。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 十一、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 也就是說法律給予導護人員攔阻人車通行不違法的權力,提供參考。 --7
[問題] 中央路巨城停車場入口斑馬線如圖,想問一下大家,有人覺得中央路巨城停車場入口很危險嗎?從陽信銀行要往巨城方 向的行人,平日是怎麼過斑馬線的啊?帶孩子走幾次,每次都覺得無比危險,右轉往停車 場的機車、汽車幾乎都直接開過去,沒有要停一下的意思,行人要過的時候視線應該也被 陽信銀行的柱子擋住,到底過這個斑馬線有什麼訣竅嗎?8
Re: [轉錄] 沈慧虹FB:交通魂上身!那個 林惠虹阿 你在淡江交通管理系 跟 交大交通運輸研究所 學的專業就是指揮交通喔 = = 那個指揮交通的事情壓 十一、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4
Re: [轉錄] 沈慧虹FB:交通魂上身!演過頭了 交通部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法案修訂內容其中包括:除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其餘人員不得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 交通爛到需要市民下車指揮交通 前副市長如果是個正常人 應該感到丟臉才對吧 怎麼還能沾沾自喜1
Re: [新聞] 高雄教師站導護遭撞 學校公布捐款專戶盼第 7-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 第 8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