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閒聊] 中途越來越極端的那些原因
借串講一下個資和寵登轉讓的部份。
寵物轉讓合約應是能約束雙方的民事契約,收容所認養
切結書則是申請人對行政機關,認養人承諾一定義務時,
收容所另依法規處分;拿收容所切結書來當轉讓合約容
易有糾紛。相關爭議請參考舊文(#1UTUpGLw)。
比起你列舉的認養切結書,其實由主管機關提供,真正
能直接拿來用的是轉讓切結書。甲把貓送給乙,辦理轉
讓手續,乙承諾遵守動保相關法規,這才是最基本的寵
物轉讓協議內容,要添加任何條款都得仔細去平衡雙方
權利和義務。
https://i.imgur.com/Vhs4htz.png
https://i.imgur.com/mWKjidz.png
▲轉讓切結書,請比較兩者差異
一定要追蹤的話,談清楚期限、頻率和方式等事項,另
外簽合約(不推薦用切結書格式),可參考「萬狀通」
的版本(#1USV3s-E)。
既然是簽合約,雙方就有必要去核對彼此身份,大家都
是成年人了,應該要能謹慎審核契約,跟其他買賣租賃
雇傭行為一樣。不用留身份證影本沒關係,留資料會怕,
也可以在合約中增加條款防範騷擾,保護個資。另外要
注意,留個資和聯絡變更通知是雙務,雙方都要遵守。
所以,我不覺得寵登要迴避什麼,這跟結婚去戶政單位
登記類似啊,如果不相信合約相對人,那怎麼能授與或
收受呢?
此外,查詢寵登平台是一個篩選送養人與認養人的方法,
透過飼主資料查詢,我們可以知道對方名下寵物數量,
過去有無違反動保法紀錄。
https://i.imgur.com/IzmVrqn.png
送養認養前通過這個步驟,我們可以直接避開案例1(罰
十萬應該是依§22I的無證買賣)、案例2和案例4(如果
先前每次認養都有辦理轉讓登記)。案例3如果有人檢舉
無證寄養,應該也會成案,留下紀錄。
也就是說,我們其實已經有比較有效的方法來處理這些
個案,而不需要用越來越嚴格的條件,去找配合的認養
人,也可以減少無謂的爭論。
※ 引述《a1324321 (香港加油)》之銘言:
: 標題: [心得/閒聊] 中途越來越極端的那些原因
: 時間: Wed May 3 22:00:49 2023
:
: 近期有中途幾隻貓咪
: 加上最近在FB這些社團看到的幾件事
: 想想也就能理解中途條件越來越嚴苛的原因了
: (理解但不一定全部認同)
:
: 我就挑幾件 FB 貓咪相關社團的po文
: 太多了簡單講 細節FB社團 都有
:
: 案件1 高雄某黑心中途事蹟
: 這個人在FB 黑心認養人/中途 社團上很有名
: 1-1.送養時索取6000-20000不等的捐款
: 真的有人匯款 18,xxx 只能說有錢人的愛心真的比較大。
: 1-2.收養人當場錢帶不夠帶3000被索要6000
: 後面還派一個同夥 隨收養人去領錢
: 1-3.到處搜刮幼奶貓 還沒滿月就急著送養換錢
: 1-4.這個人不用簽認養書 給他錢你就拿到貓了
: 1-5.謊稱有幫幼貓打疫苗 做檢查 實際上沒有
: 貓你付錢帶回去了可能是有隱藏疾病的
: 1-6.收刮到一隻美短 還想跟政府申請不用絕育
: 1-7.被收養人告了之後才跟收養人說要退錢
: 因為被收養人提告詐欺
:
: 這個人在FB上很有名 動保法開罰10萬
: 目前FB又換了新身份 熱心中途持續盯著他看
:
: 案件2 茶茶
: 熱水燙貓的人 現在又化名出來認養貓了
:
: 案件3 黑心動物安置所
: 收費短期安置21隻貓,45天死了九隻,還有一隻交代不出下落,飼主接走的送至醫院檢查,全數得了冠狀病毒住院中
:
: 案件4 認養人一直換名 到處認養貓咪
: 鎖定的對象是救援貓咪 沒有送養經驗
: 急著想把貓送給別人養的的人
: 貓的下場已知4隻莫名死亡
:
: 這些例子可以大概了解為什麼中途越來越嚴苛了
: 大家都很怕自己苦心照顧幾個月的貓
: 被自己親手送入虎口
:
: 因此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讓領養難度增加
: 簡單粗暴的方法真的也讓很多貓咪錯過了很多
: 好的認養人
:
[snip]
:
: 條件方面-如果你確定要養
: 你只會跟我在動物醫院見面一次
: 打晶片登記
: 注射疫苗
: 簽高雄壽山收容所的同意書
: 每個月讓我視訊看貓,一次10秒鐘就好
: 直到絕育(可公費)後
: 用於該貓身上的醫療,飼料支出(有開收據)
:
: 不知道這樣大家認為合理不合理呢?
:
: 壽山收容所同意書這邊
: 感謝推文幫縮網址 https://reurl.cc/3O2YGV
:
:
: → snowcorra: =而且那些人要求的資料一堆都不對等 又是私人 誰要給你 05/03 23:23: → snowcorra: 那麼多隱私資料? 05/03 23:23: → snowcorra: 反正政府沒訂定公定標準之前 這話題就不會止歇 05/03 23:24[snip]
:
: 不然其實你說的公定標準
: 難道市立動物收容所的標準不夠公定嗎?
:
: 當然有些同意書要個資的我也不贊成
: 寵物登記的過程要求中途離場也很合理
(縮文縮到手痠,你們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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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x and violence was never really my cup of tea;
I was always more into sax and violins.
--
對啊
對啊對啊對啊對啊
好奇寵登那些虐貓或是不當飼養案例是怎麼被發現的
人力不足,大部分應該是檢舉後才會調查、開罰。然後,因為不信任主管機關, 還會出現中途不希望通報個案被開罰(貓被沒入)的事情。
說到轉讓,我很好奇為什麼飼主沒辦法(含不可抗力的
突發狀況)繼續養寵物時必須送回原中途而不能自己評
估自己身邊的人送養?這是基於什麼理由或想防止什麼
嗎?
合約要求「必須送回」的不多,大部分會要求「共同」找到新認養人。 在早期的收容所認養切結書(2001)中,相關條款是為了防止棄養(亂丟)。被 修改成私人認養切結書時(2002),我覺得送養人除了擔心棄養(與害怕認養人 亂送養)外,最主要還是擔心認養人把送貓收容所(當時無罰則),所以要求共 同找到新認養人——「找到新的認養家庭」才是重點。 加上沒禁自行轉讓會變成合約漏洞,認養人轉手就不需要被追蹤,相關條款還可 以懲罰認養人遺失貓謊稱已轉送(三重簡易庭104年度重小字第2313號民事判決) 所以禁轉讓條款被強化,被保留,才給人代養的感覺。 後來,開始有人注意到過份限制貓的所有權不好,也出現隨追蹤期限,設禁自行 轉讓期限的條款,例如板上Arquera大提供的範本(2013)是以「三年」為限, 萬狀通的版本(2020)則引導雙方設定一個期限。 2015年,動保法增訂了黑名單條款,申請過不擬續養的飼主被禁止飼養應寵登動 物,因應停止定期安樂死,多數收容所開始收不擬續養規費,要求先公告轉讓, 我覺得不想養就丟收容所的狀況,跟二十年相比,有所改善。
https://i.imgur.com/SHXS7rD.png
▲常見的禁轉條款和收容所切結書比較。萬狀通的版本較長,請下載回來用。 所以,禁自行轉讓條款到底是要防棄養、防走失、防送收容所還是防迴避追蹤? 對於你的問題,我想每位中途會有不同答案——(認養人)自己跟中途講。
有些弄丟貓會說送給朋友,然後都要不到照片跟聯絡方式
如果送給身邊人建議是重新簽約,讓中途沒異議就好了
除非是像rgnuj122你這樣理性、可溝通的中途(大家快來領養,樓上clyanal也很 棒),不然讓中途沒異議其實很難,不少人視轉讓為棄養,如果新認養人又不希 望被審核被追蹤,那幾乎無解。
推這篇 這樣很可以讓人接受
盡量找客觀條件,雙方都比較容易接受
"有些"中途覺得那是我的貓,要我同意才算
有些應該是希望新的認養人符合原中途的標準,比如本來會家
訪看防護的、會確認同住家人都同意飼養的,會想對新認養人
確認一次,當然也有想再拿合約約束新認養人的。
我會建議中途如果放不了手,追蹤跟禁止自行轉讓設一個期限比較好,每隻貓都 跟到最後太辛苦了。更重要的是保留接受退養的能力,不要期待有一份完美合約 可以約束認養人,歷史久遠的結婚書約都沒辦法讓人永結同心了。
我覺得到會虐貓或不當飼養在案的都是超嚴重的那種了
會到開罰一定相對嚴重,所以這只是多一個判斷的工具。不過因為它涵蓋的面向 比較廣,認養人也可以查送養人的紀錄,所以我覺得可以補上民間黑名單的不足。 我自己要送養的話,大概會有三到五的程序。步驟二和三,步驟四和五可以合併, 任一方有疑慮就停止。 ┌──┬────┬─────────────────────────┐ │ │ 地點 │ 程序 │ ├──┼────┼─────────────────────────┤ │ 1 │ 網路 │ 透過問卷、通訊軟體初步瞭解,討論認養流程 │ ├──┼────┼─────────────────────────┤ │ 2 │公共場所│ 面談,熟悉彼此,溝通照護觀念,商量合約架構 │ ├──┼────┼─────────────────────────┤ │ 3 │ 貓舊家 │ 賞貓,敲定合約細節 │ ├──┼────┼─────────────────────────┤ │ 4 │ 貓新家 │ 家訪,簽合約,交付貓 │ ├──┼────┼─────────────────────────┤ │ 5 │ 登記站 │ 寵登轉讓 │ └──┴────┴─────────────────────────┘ 在最早的問卷就可以詢問認養人家貓口、養貓經驗、有無違反動保法紀錄;面談 時,雙方核對身份,再用系統查詢飼主資料,先把相對嚴重的個案過濾掉。 所以,我覺得原PO舉了最嚴重的案例,來支持慎選認養人風氣,卻用很簡略的流 程來處理認養有一點矛盾。
很多中途根本不是送養是寄養,一大堆規矩限制領養人
,明明後續飼養時間金錢都不是中途在負擔,好意思==
我打一堆字,你不好好討論,只發牢騷,好意思==
實用
前人爭取來的,大家拿來用啊
感謝分享
不客氣
推合理格式 轉讓原來比較有效力長知識了
贈與契約是不要式契約,雙方合意,基於契約自由原則,不違公序良俗及強制或 禁止規定,送養領養簽訂的契約大多有法律效力。
※ 編輯: wimwenders (114.44.67.199 臺灣), 05/06/2023 03:37:07超推最後一段!也推前面,好不容易改善的系統跟法規,越
多人在用就越可能再進步~
感謝,大家都來用啊。主管機關也要好好維護,確實上傳資料。
超棒的,這篇給了很多修正的空間!!
先謝謝你提出問題討論
問再一下你的看法嗎?我中途的這3個月時間沒打晶片做寵
登,讓認養人接走貓咪的時候才第一次打晶片做寵登,這個
時候我該用什麼樣的契約會比較好呢?
用怎麼樣的契約要看你跟認養人討論。我自己目前只推薦用萬狀通的協議書,其 他切結書、協議書皮的切結書都不建議繼續用了。 這邊分享一下土法煉鋼使用「萬狀通」協議書的方法。 我會先編輯一個中途版本,以爭議的追蹤條款來說,依你的情況,用紅色字標記 中途不接受的,綠色標記中途希望的,藍色標記中途可以接受的。彩色列印出來 後,再用鉛筆寫上可以修改的項目。
https://i.imgur.com/pdClIxR.png
面談時,帶個暗記墊板(紅色透明壓克力板)和暗記筆(綠色彩色筆),先讓領 養人用暗記墊板選擇希望的條款。
https://i.imgur.com/GhaDXLs.png
雙方再就沒有共識的條款溝通,把約定的項目用黑筆寫下,把不要的條款用綠色 暗記筆劃掉。最好在看貓時就達成共識。
https://i.imgur.com/zMk8hjy.png
之後再用暗記墊板,將達成協議的條款重新編輯成協議書電子檔。雙方在接貓前, 可以有一段冷靜期,仔細審視合約。
https://i.imgur.com/c6gKeDw.png
送貓時,把認養協議書列印出來,完成簽約。
https://i.imgur.com/UsuwNFd.png
要追蹤一定先在認養文中告知,才不會浪費彼此時間,也可以準備一份中途版本 協議書電子檔和說明附在認養文中。 對我來說,協議書應該是我們和貓的學習檔案,應該被珍惜。
推 已經有好的平台了 應該要多加利用
大家都來用啊
推這篇和推你的程序
感謝
※ 編輯: wimwenders (114.44.44.192 臺灣), 05/07/2023 00:43:04這篇盲點就在於被登記成不良飼養人的名單是不是根本就
那些長期追蹤的中途發現的。才讓中途覺得追蹤有其必要
推 整理的很認真 也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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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近期有中途幾隻貓咪 加上最近在FB這些社團看到的幾件事 想想也就能理解中途條件越來越嚴苛的原因了 (理解但不一定全部認同) 我就挑幾件 FB 貓咪相關社團的po文35
以一個中途的角度來看這討論串,其實就是互相不信任的兩群人爭論,永遠都達不到共識 ~ 我認為送養認養這件事是建立在信任感上,今天用一張薄薄的契約建立的信任基礎本來就 不夠堅定...所以才會產生出這麼多的爭議~ 不管是送養方還是認養方都有不好的案例產生,目前的狀況就是大家都以惡意的案例來攻23
沒有什麼互不信任啦 問題就出在中途身上 中途就是不信任認養人阿 為什麼不信任 因為一堆中途沒有能力了解新主人長什麼樣子 只好用最笨也是最愚蠢的方式 立一堆笑死人規定的協議書來規範 那就活該被大家貼上網嘲笑嘛X
不懂大家養個貓那麼累是為什麼 有個很好用的論壇叫xx微積,我自己先後兩隻貓就這來的,且我都是指定我要領養什麼貓 兩隻都徵兩個月內就徵到了,雖然幼貓機率會較少(兩隻都一歲大左右領到)但都沒有什麼愛媽覺得你不夠格養的問題(還看過所有個資都給了但還是不給你養的愛媽,是在騙個資?),因為都是原主不能或不想養釋出的 總之真的想養,多花些時間等,緣分到自然自己想要的貓就會來,領養代替購買12
編輯到一半文章好像壞掉,我完全無法再編輯也無法回覆推文惹QQ 這邊對後面回應的版友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跪) 重述我發文目的: 社群的不良中途形形色色,但還是有很多中途溫暖又好溝通。跟我即便遭遇過的退養、貓 走失、救援受虐貓這些等等的爛事後我還是選擇相信仍有很多把貓咪當家人的領養人在等24
我一直覺得認養是一件「比較」的事情。 中途們似乎搞不清楚一個事實:流浪貓平均壽命2~3年。 所以,只要能讓貓生存超過這個壽命,就已經是極大改善了這生物的整段生命了。 由此推論的話:大賣場飼料、濕食、貓砂品牌、養貓坪數等,真的是那麼重要的問題? 在不虐貓的前提下,只要有人類飼養,就好過在外流浪。16
沒想到這篇討論還在, 剛好看到某個中途最近想要推行的計畫 簡單來說就是要把虎井嶼改造成貓島, 說是要用商業的方式讓貓咪過更好的生活,32
因為我養的九年貓貓最近過世了 (我有帶去看醫生,花了四萬多塊) 我有點想要養新貓來彌補我的創傷 我有嘗試看很多中途的條件 其實真的很嚴格3
其實很簡單 直接限制性別就好了吧 目前看到會虐貓的案例 大部份都是男性 只要限制認養人是女性 就能減少很多風險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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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有送養經驗的人請幫幫我大家好,由於env大目前還是無法po文,所以這次還是由我代po喔,以下內容轉貼自粉絲 團() 最近Ptt Cat版又因為認養切結書的問題起爭議,小編特地寫一下關於愛心切結書中常見 的問題點:12
[問題] 認養同意書的法律效力在無虐待寵物的前提下,跟中途領養了貓咪 有人有真的因為違反認養切結書(例如懶得回報、不給家訪)被告且依切結書內容賠償的嗎? 我有看過一些有上法院且有罰責的案例,都是有明確的虐待寵物事實或是遺失, 而且罰責也跟切結書八竿子打不著。 那反過來說,如果中途告你違約,上法院時你拿出一隻完好無缺的貓咪6
Re: [問卦] 為什麼要領養代替購買現在都是購買代替領養 為什麼呢? 你跟中途領養大部分都要簽有的沒的切結書 貓狗都差不多 網路上隨便找了一份 大家可以看看內容1
Re: [認養] 北市信義區/大賓士一隻推文中有板友建議PO出切結書 非常感謝提醒~~我們採用的切結書很公版(就是網路上搜尋可找到的) 並無任何不合理的索賠金額、任何形式違約金 可以安心簽署 因為我相信重點是與認養人好好溝通去了解對方 不是讓形式凌駕於目的之上 好好篩選認養人比"簽切結書"這件事本身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