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北市殘障車位產權?
印象中第一手必須要有身障停車證或大牌才能買
第二手由於無註記,地政不懂都可以合法轉移
但是依法沒停車證的不可停或佔用
即便是私人產權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及第5項規定,未依法停放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者,將處以新台幣1200元罰鍰。
原本屬於可民眾檢舉項目,被限縮了
過去可以民眾檢舉鄰居
現在必須要報警,由警察到場取締
可以私人停車場未經許可,除非有搜索票載明範圍,否則大樓可以不給進入
但不給進去開罰有無違反,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就不知了,變成罰大樓另一條
這也就是為何民營收費停車場要設身障車位,且表示是會罰
能不能買自己判斷
※ 引述《Mylife5566 (這就是人生)》之銘言:
: 小弟住在台北市社區,而社區有規劃殘障車位,因為收到資訊很混亂,所以
: 特別上來詢問前輩:
: 一派說,殘障車位屬於管委會產權,所以身體不方便的社區人員皆可使用。
: 問題來了,這意思是只要我有殘障貼紙在車上,我就可以長時間停放,畢竟
: 產權屬於管委會,算是公設吧。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6481460
: 另外一派說,這是住戶產權,但因為法規,所以社區的不方便人士可以使用。
: 問題來了,這意思是只要我有殘障貼紙在車上,我就可以長時間停放? 那產權所
: 有人車停哪?
: 再麻煩各位解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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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鬼打牆 最怕遇到鬼打牆鄰居一直嚕
私人建物適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嗎? 我怎麼印象有同事
在停車場被撞 警察直接甩鍋說私人建物不涉及道路違規
只能提民事求償
私人領域被撞沒錯 但身障車位是法規的法定項目,明定罰則 你沒有設也不能繳怠金了事(高記事件) 你不設拿不到建照使照 只是可以罰沒幾個懂+無法民眾檢舉
無障礙車位
沒設那也應該是罰建商 不是罰使用者 使用者沒證照理也
可以罰 但吊車也不能開進你家拖吊啊
私人大樓停車位算哪門子的「道路」
私人產權別當惡鄰居硬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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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小弟住在台北市社區,而社區有規劃殘障車位,因為收到資訊很混亂,所以 特別上來詢問前輩: 一派說,殘障車位屬於管委會產權,所以身體不方便的社區人員皆可使用。 問題來了,這意思是只要我有殘障貼紙在車上,我就可以長時間停放,畢竟 產權屬於管委會,算是公設吧。7
我住的社區市近五年新大樓,所以結論是: 這是無障礙車位,屬於某位購買的住戶 但是有需要的人,仍然可以使用? 那這位住戶車停哪? 謝謝 --2
內政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1552號 主旨:關於臺北市政府函詢無障礙停車位得否選配銷售疑義1案,請查照。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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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私人停車場只剩一格殘障位,怎麼辦?前幾天去停車場,外面顯示剩下一個位子,柵欄也打開讓我進去 結果繞了一圈只剩下一格殘障停車格 不停出去要浪費半小時停車費,還浪費時間 停了可能被檢舉開單,也造成他人不便 私人停車場只剩下一個殘障位,你會怎麼辦?54
[問卦] 不開放檢舉的這10項 哪項最便民?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第31條第6項)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第31條之1第2項)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第31條之1第3項)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第50條第2、3款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12
[問題]台南市身障車位管理[後續]之民眾通報市前情提要: 因為之前發了兩篇文談台南市政府身障車位管理,參照 #1cO5Y2GL (Tainan) [ptt.cc] [問題]台南市停車場身障管理是不是放生狀態? #1cPdrqJq (Tainan) [ptt.cc] [問題]新營區區公所身障車格管理 所以這一陣子,我又花了點時間觀察各公共停車場身障(含婦幼)車位被佔用的情形。6
[討論] 陳俊翰會同意放寬身障車位使用嗎?民進黨口口聲聲說, 會落實陳俊翰的理念和報負。 那我就問了,變相放寬身障車位使用, 會是陳俊翰的理念嗎? 一堆低能綠狗一直說不會,還是算違規5
Re: [問卦] 檢舉魔人洗洗睡了日常影響最大的應該是55條第1項跟56條第1項違規停車的部份 這兩條法規在這次修法以後只有幾個項目可以檢舉 人行道、行穿線臨停/停車(機車跟停在騎樓的除外) 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4
[請益] 殘障車位規範問題請益最近小弟跟老婆看了一間新成屋還算滿意,但卡到車位一些問題,就沒有繼續談下去,後來 自己做了一些功課有些問題想請各位30cm、e奶大大們指教。 當初看的這個案子附的車位是殘障車位,車位上有明顯的標示及殘障車位立牌在旁,但是又 塗上了車位編號表示為私人車位。 當時的房仲表示這個車位是政府規定的法定車位,只要產權是我的就可以停,但我回去查了3
Re: [新聞] 政院拍板!違停、臨停等十種交通微罪這簡直莫名其妙 你說職業駕駛怎樣怎樣 那我問你,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是怎樣 計程車司機需要停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膩 你這個不給檢舉根本跟開放停車差不多了1
[討論] 陳俊翰如果還在世會說什麼?交通部準備修法說交通微罪不開放給民眾檢舉, 其中一條和身心障礙者有關, 就是以後民眾無法檢舉違規佔用身心障礙專用車位。 簡單說, 就是變相開放私人停車場的身障車格違規使用,1
[討論] 占用身障或婦幼車位(私人商場)先說結論 可以檢舉並開罰 不用出來洗風向說私人機構很難罰或罰不到 只要它不是道路旁邊或公園內的身障車格 不管是公務機關或私人購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