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央行隱藏手段「別想搬錢」 科目四、增貸
這樣說吧
個人貸款就兩種貸款
掛一的購屋、房屋修繕
掛四的理財週轉金
差異在於「借款用途」
購屋就是購屋、修繕就是修繕、理財周轉就是理財周轉
所以購屋貸款的資金,就是匯給賣方、建商或履保
他不會匯到借款人的帳戶
倘若匯給借款人,那無法塗銷掉前順位抵押權怎麼辦??
除非借款人已經用自有資金全款買下再來申請購屋貸款
這種情況叫「歸墊」,就可以撥給借款人
所以像建商的建築融資
他也是先以自有資金支付建築相關開銷
後續再憑發票向銀行要求動撥貸款
銀行檢視單據無誤後,撥給建商
而掛四的理財週轉金之所以不能拿去做頭期款
是因為,如果把資金拿去買房子,這個用途應該是「購屋貸款」
而購屋貸款就已經有對應的科目用途與規範了
「理財週轉金」的實際用途,並沒有「購屋」這個選項
所以借款人就是不能將取得的資金拿去買房
因此週轉金撥款後,銀行都會跟你要資金流向
如果你拿去匯給建商、履保
那鐵定要求收回貸款
因為「資金流向與借款用途不符」
借款人不能說不
因為對保時寫的聲明書、承諾書
都已經聲明借款用途是為了理財周轉而不是購屋
也承諾資金流向與借款用途不符時,可以視同到期提前清償了
借款人如果抗拒不肯還
那如果搞到法拍的地步,就是必輸的死局
因為都已經聲明了,也承諾了,簽名也是借款人簽的
相關規定,可看【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
Q6:借款人申辦購置住宅貸款,另以其他擔保品申辦貸款且資金實質流向購置該住宅者,是否應受本規定限制?
答:是。
1. 金融機構以增提擔保品方式額外增加貸款金額,即屬本規定「另以其他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之情形。
2.(略)
3. 為確實掌握借款人資金流向,金融機構應於同意申貸時,請借款人切結並按申貸用途使用貸款資金,以及切結不實之不利違約效果。金融機構應事後查核,落實借款人切結事項。
另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全文】第20條之1:
落實貸後管理機制:
1. 訂定追蹤專案計畫執行進度,並強化落實覆審作業。
2. 略
3. 控管放款資金撥貸作業,並確實審查交易文件之合理性或真實及資金流向。
至於怎樣個「事後查核」法,就看各家規定
然而講是這樣講
實際上追蹤資金流向真的是窒礙難行
錢就已經撥出去了
後面你要怎麼化整為零、怎麼買賣怎麼洗,很難判斷也很難追蹤
對行員來說,事情堆積如山
他內心只希望第一層資金流向可以給稽核交差,之後就可以把卷扔倉庫結案了
他根本沒有誘因去長年追蹤週轉金貸款的金流在若干年後到底有沒有流到不動產
他不在乎、不想做也不願做
所以以你講的情境,把週轉金拿去買ETF,多年後再賣掉拿去買房
Q1,可不可以這樣做?
A: 標準答案「不行」
Q2,那做了會怎樣?
A: 因借款用途與資金流向不符,必須收回資金
但實務上
所謂的違規,要被抓到才算數,不被抓到,那也沒差
你只要做好「被要求收回貸款」的覺悟、確保到時候真的拿得出錢還貸款就行了
※ 引述《gb98 (System of A Down)》之銘言:
: 不好意思, 借本文問一個假設性問題
: 如果我有一棟已經增值的房子
: 接下來把增值的部分增貸出來然後歐印台股ETF或是其他穩定的標的
: 然後N年後(不是立刻), 把ETF全數賣出
: 再把ETF變現的部分拿去買房不貸款
: 不抵押, 無貸款, 錢直接匯到建商戶頭
: 這樣是可以的嗎?
: 我覺得貸款銀行不可能一筆借出的錢查N年吧?
: 謝謝
: ※ 引述《mfcke (待退)》之銘言:
: : 剛好我要擴充金流部位
: : 這週錢才剛下來 絕對有參考力
: : 掛四 找A銀行貸款
: : 每家目前對金流追蹤方式不同
: : 有一下幾種
: : 1.最EZ 叫你匯出去(本人匯本人)
: : 2.匯出去(本人匯本人) 之後買股票 債券 定存都可以 附上證明 結束
: : 3.匯出去(非本人) 這比較麻煩 要證明對方跟 房地產無關 不是詐騙 贈與問題等等: : 簡單來說 不希望你匯給其他帳戶 減少人家行政麻煩 懂? 稽徵你要成本的
: : 至於什麼你放在帳上 但是提出30萬現金 說要去現金買勞力士之類 絕對可以 沒問題: : 但是你當然不能每天買一隻啊 幹 是槓精智障? 學店垃圾? 這也要教? 建議喝左手那罐: : 簡單結論來說 大額匯出做金融投資 小額現金作日常支付 蜜月 精品開支 絕對可以: : =====================================================================
: : 以下作一些廣告
: : 有銀行 現在台幣定存3% 質押2.5% 質押95% 自己問自己找 有點自學能力 別當廢物 懂?
: : 有美金定存4.8~5% 質押利率2.5~2.7% 質押80~90%
: : 證券質押 就是成數60% 利率我看是2.5~3.5%
: : 以上
: : 不要來信問我哪家銀行 除非你拿一桶好市多 ON高蛋白 未開封 巧克力口味來我家樓下
: : 不然就拿出寫論文能力 好好找資訊
: : 至於你沒念過碩士 那干我屁事 自己爛 看我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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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
解釋的非常清楚
推
空空變少真的太好了 推推
請問假設年收入超過頭期款 然後曾經有貸週轉金 還需要自
證頭期款來源嗎?
回樓上, 要阿.... 我才被查了祖宗三代, 但也真的只會查一
層, 而且跟貸款銀行有關係, 有的查到你起賭爛, 有的又不
查, 我只能說千萬不要找國泰
每一筆頭期, 就算只有幾千塊, 他都要查是哪裡匯來的
我連訂金刷卡的 信用卡帳單都被查
阿不就好險我信用卡是電子帳單, 不然我要去哪裡生
網銀就可以查信用卡帳單了
專業推。
倒是窒礙難行有兩個解法。
一個是放著不太管,之前多是這樣。
第二個是寧願錯殺也不想錯放,
央行在刁的現在第二個的案例會變多。
很多時候就順勢而為,
若之前就是靠掛四在加大房地產投資槓桿的,
風向不對做調節很正常。
若還一直想鑽漏洞那被抓搞到周轉出問題那叫活該。
其實嚴格執行就要或不要而已 你看現在外匯怎麼執行
之後就比照辦理而已
外匯超過五十萬全部都要有invoice才給你做
一般來說還是嚴格控管新放款比較簡單 已經放出去好幾年
的應該是聯徵有新貸款才有可能叫你補金流資料
專業推,但真的要查就是窒礙難行,銀行又不是地檢署
解釋得好清楚,最近銀行蠻積極問要不要增貸
看來有累積自己的資產才是學理財的開始
專業
所以銀行只能叫你自己補資料 不給貸款不需要理由
要追回那工程比較大
解釋得有夠清楚 論述能力好強
厲害 ,我跳著看也能看到重點
感覺你這篇又會戳到空空當糾察隊的心
60
假設說名下已有兩間無貸款 又買了第三間預售屋 身上現金不夠 那拿原本的兩間去做掛四 然後去股票洗一圈29
真要查也不是不行 就在過戶/登記時叫你補上資金來源證明即可 你說你是股票賺的,那你得證明你資金來源是股票"賺的",過戶時對帳單一起拿出來證明這1000萬的確是股市賺的. 自證資金來源我碰過兩次,一次是把錢從大陸搬出來 之前很多謠言說,錢在大陸會拿不出來,其實並不會!你只要能證明資金來源,有合法繳稅就匯的出來.7
如果借了信貸 再贈與給小孩當頭期款 小孩再去買房 這樣有沒有問題? 信貸的錢 能不能拿去贈與? 受贈的人 拿錢當自備款去買房 再去貸青安 可不可行? 畢竟受贈人又不知道 贈與者的資金來源38
洨小行員一早趁著老婆孩子還沒起床 隨便瞎發夢來回應 以下言論純屬虛構,杜撰, 100%虛偽不實,唬爛,沒有任何參考依據 一個爸爸借了信貸200萬給兒子買車24
剛好我要擴充金流部位 這週錢才剛下來 絕對有參考力 掛四 找A銀行貸款 每家目前對金流追蹤方式不同 有一下幾種38
以下純屬發夢,不實陳述,虛構造假 沒有任何參考依據,唬爛 先回這個新聞標題 不管你是要跳科目三還是貸款科目四 這個資金流向查核早就行之多年23
不好意思, 借本文問一個假設性問題 如果我有一棟已經增值的房子 接下來把增值的部分增貸出來然後歐印台股ETF或是其他穩定的標的 然後N年後(不是立刻), 把ETF全數賣出 再把ETF變現的部分拿去買房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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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轉增貸買房末日!央行信用管制「這2招」我發現網友亂寫,新聞就亂抄XDDD 自己上央行網站看看阿 自然人買房管制的是第二戶 Q14:自然人申辦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可否辦理轉貸或增貸?(112.6.16修正) 答:22
Re: [情報] 央行限縮30年房貸之說明安安, 央行主要限制的是購屋貸款, 不是你有幾間房 換句話說你持有十間沒貸款的房屋也不會受影響 另外假如你把原本沒貸款的房子拿去貸款, 叫做週轉金貸款, 也不受影響 只有你買房時找銀行貸款才叫購屋貸款, 資金用途(1)6
Re: [閒聊] 預售屋貸款請小心借標題問一下,如果我有房屋增貸掛4的週轉金,現在購屋要新申請一筆房貸,針對這個 之前的掛4週轉金。如果是投資股票的用途, 是不是提供房貸銀行,股票市值「大於」借款週轉金餘額的證明就可以? 還是還會去看說那時候買的股票之類的? 謝謝5
[請益] 請問第二間轉增貸政府六月中後公布特定地區第二間限貸的政策 我目前第二戶剛好趕在五月底完成房貸手續 之後想辦理轉增貸 本以為受到三年內不得轉增貸限制 上中央銀行網站看到以下這個問與答5
Re: [新聞] 房子增貸偷渡「金龍海嘯」銀行查金流要用其他房子增貸補限制的額度,這央行QA就有寫了,限制你第二戶五成就是五成,不能 用其他擔保品增貸後流過來。 借款人申辦購置住宅貸款,另以其他擔保品申辦貸款且資金實質流向購置該住宅者,是否 應受本規定限制? 答:是。4
Re: [請益] 第三間以後的限貸 可用現金先買在增貸嗎應該是這一個吧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 四、自然人第3戶以上購屋貸款 Q11:自然人申辦第3戶以上購屋貸款,可否於貸款後,以增貸或轉貸方式,要求金融機構 提高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