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實價登錄)
版上前輩大家好
我有個房地合一稅的問題,google了很久,找不到明確答案,
所以上網請教。
我110年買了一間預售屋(紅單轉讓),
當初購買契約上的金額是2500萬,但因為原屋主跟建商預購的金額是2380萬,
所以當房子蓋好之後,實價登錄上的金額是2380萬。
我最近賣了那間房子,現在要報房地合一稅,
Q1請問我的原始取得成本要報實價登錄上的2380萬,還是買賣契約上的2500萬?
Q2又如果,我的原始取得成本只能報2380萬,
那買賣契約上的2500萬跟實價登錄2380萬的價差120萬,
是列在房屋土地取得成本裡面的『其他』嗎?
小弟房地產新手,兩個問題,請教前輩了。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68.243 (臺灣)
※ PTT 網址
推
答案是不一定看你當初怎麼轉
→
走正常流程就是2500,不正常就是2380
→
正常的話原始取得成本就是報2500
→
我是透過仲介買的
→
有簽合約,也有給仲介費,應該是正常流程@@
→
謝謝一樓大大指點,感恩,也祝您賺大錢。
推
合約有已付款+屋主賺的就是正常+全程金流都有匯款記錄申
→
報2500成本沒什麼問題
推
好奇多少賣掉?
→
謝謝p大,我剛才找出全程金流匯款紀錄了,謝謝您。
推
之前換約建商交屋的時候有跟我說會在實價登錄備註第
→
二次的成交價,未來要賣掉記得把當初簽約的合約保存
→
好,可以去國稅局當證明。其實建商那裡也有保存一份
→
,只是交屋後還在不在就不知道了…
22
Re: [閒聊] 阿姨膝下無子,但有幾間房子要給外甥先說結論 2016年以前取得, 繼承可延續一次免房地合一稅的房子 最佳取得方式是遺產繼承 2016年以後取得, 適用房地合一稅的房子 最佳取得方式是辦理高於公告現值的貸款, 房子跟現金分年贈與給繼承人14
Re: [請益] 避免新制房地合一稅的最後成交日?想請教一下,預售屋要出售已找好買家,但建商要7/1後才給換約,如果在7/1前找代書及新買家簽私契約進履保,證明是在7/1前就已經售出,這樣是否可以走舊制課個人綜所稅? 很多人說預售屋的買賣成交日,要以建商的換約日為準,但目前卡在建商不肯7/1前換約。 所以找代書簽私契約進履保,跟預售屋合約買賣一樣,只是權利買賣,不是真的房屋權狀移轉登記。且房地合一稅2.0的子法規還沒完整公告,預售屋買賣一定要以建商的換約日為準,在7/1前找代書簽私契約進履保,待建商可換約時雖然已過7/1,是否還可以用2.0前的舊制課稅方式? ※ 引述《missingmini (just missing)》之銘言: : 這邊想討論一下預售屋換約 vs 房地合一2.0上路的狀況10
Re: [新聞] 台灣9月恐再升息! 央行陷兩難景氣堪憂這段不同意 能加價150萬賣,誰會只加100萬? 房地合一稅的效果是阻止資本過度進入房地產 讓資金去純資本市場投機 以前沒有房地合一稅的時候,每年年底在拼簽約8
[請益] 預售換約銀行貸款是依實登嗎?請問各位 假設屋主買預售1850,想賣2100(含房地合一稅),實登也是2100 預售換約實登金額比建商契約高, 到時交屋貸款銀行是依建商契約的八成, 還是實價登錄的八成?6
[請益] 房屋契約遺失,怎報稅?最近賣掉房子 因有房地合一稅 到國稅局準備申報 才發現還要買賣私契 不知道是不是因此搬家的關係2
[請益] 預售屋共同持有售出報稅問題大家好,小弟手上有個預售屋是跟另一半共同持有(還沒結婚) 最近因為要換屋所以已經售出了, 有獲利所以要報房地合一稅 當初跟建商買入以及跟後手的買家簽約都是簽兩個人的名字 獲利的部分也是屢保會各撥一半進兩個人的帳戶1
[請益] 房地合一稅計算問題最近想要對一個大樓物件出價 已知2年前取得實價登錄為2100萬 車位300萬 期間裝修200萬有發票 想請問屋主在付房地合一稅的時候他的取得成本大約多少? 查詢資料附加成本的部分 購入房屋、土地達到可供使用狀態前所支付的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1
[請益] 請問二等親買賣,部分房屋款 贈與問題各位前輩好 , 有二等親房屋買賣 的問題想請教 有爬過版上文章 , 尚有兩問題想請教 , 請指點! 非常感謝~ ------------------------------------------------------------- 情況說明: 我有 A+B 大樓合併戶,已持有 18年 ,因換屋要出售 親人從外地搬回來要購屋,覺得我家很合適,要跟我買- 請教版上的大大們 如果購買別人轉約的預售屋 我所購買的金額將會大於本來賣家跟建商簽訂的成交價 如果我跟賣家簽訂一個買賣合約,紀錄我所購買的價格, 之後的貸款金額雖然仍是本來賣家與建商間所談定的貸款金額,但有辦法將成數多貸一點
- 原本AB是夫妻, 房地產原本在A名下,後來AB之間辦了夫妻間的贈與,由A名下轉到B名下。 據了解根據房地合一稅,如果之後B把房子賣出, 取得成本的計算,可以以A當時購屋時的合約作為證明。 以當初購屋的價格作為B的房屋成本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