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仲詐騙竹科買家 吸金7000萬還賭債!重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本案被害人高達20人,被害所得更達7091萬68元,龐大犯罪所得均遭被黃男用於賭博、清: 償賭債,耗用殆盡,難以彌補被害人之損害,雖被告2人犯後始終坦承犯行,黃男亦僅賠: 償部分損失,考量黃男整體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及對其施以矯正之必要性,判處: 14年徒刑。李男則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3年1個月。
傻傻的,要詐騙怎麼會去騙房地產交易?
7091萬 判 14+3年欸。不覺得CP值很低嗎?做其他的詐騙不香嗎?
房地產是經濟火車頭、立國之根本、全台灣多數財富的擔保品。
「考量黃男整體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及對其施以矯正之必要性」
這句話乍看好像沒什麼特別的,
但騙個七千萬,還償還了部分損失的罪責程度 ,怎麼會判到十七年?
十七年大概殺兩個人的刑度捏。
細品就知道,
不法之罪責程度=顛覆國家經濟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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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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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經濟火車頭之運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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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一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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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 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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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凸顯非常多新竹人極度焦慮買不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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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多人 李宗瑞也是 你騙一個大額的和騙一堆人小額刑期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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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高級投客成立店頭,掃房包棟不是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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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鄰居倒會近1億 才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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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判17年其實滿搞笑的, 殺人無前科頂多七年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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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人 一個14一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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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的公式是 罪A.clip()+罪B.clip()+罪C.c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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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罪幹的多了 總刑期很有可能比一個大罪還要久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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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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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台灣變成詐騙、犯罪島是法律太輕?如題 台灣現在是亞洲甚至世界知名的詐騙島 犯罪例如:暴力、毒品也是很有名 不過這些犯罪的共同點是罪都很輕 通常都關不了多久,因為法律人跟立法者都不挺21
Re: [新聞] 緬北2千詐騙犯送大陸!傳「靜宜女大生」我發現 中國會按照犯案程度來量刑(騙五十萬關到死,持有超過50g毒品死刑) 美國也會分1、2、3級的殺人罪,刑度也不同 而台灣沒有程度的區別,刑度都一樣 這樣看來,台灣法制484很落後? 詐騙就是詐騙,不管騙多少,刑度都是兩年以下15
[問卦] 為啥還不修法 詐騙擄人囚禁 加重刑責?欸 現在已經不是貪小便宜被詐騙的問題了耶 把人騙出來 然後囚禁 帳戶搶去當詐騙帳戶 不從?7
Re: [問卦] 明明是綁架怎麼一堆新聞都說是詐騙集團發生的行為: 把人綁走囚禁限制行動,待受害者帳戶使用完畢後,再決定如何處置 關起來的部分是妨害自由,如果後續把人放走就單純妨害自由罪的問題。 另一個是集團打算榨乾豬仔價值,跟家屬要求付錢才放人,才會變成結夥擄人勒贖罪,最高 死刑,勒贖期間被害人死亡就變成加重罪責。6
[問卦] 詐騙會變成經濟火車頭嗎欸欸欸欸 炒房地產這種垃圾行業 都能當經濟火車頭了 那依照台灣詐騙蓬勃的勢頭 會不會有一天4
[討論] 台版柬埔寨 控制人的邏輯是啥?看了幾篇這種新聞 都是說 把人關起來 直到被關者的帳戶 變成警示帳戶 才會放人 這邏輯我就看不懂了 放人之後 被關的人 一樣會去報案抓你4
[問卦] 我窮,我詐騙應該沒違法吧? 我過的這麼苦 應該能被社會大眾接受吧? 畢竟我這麽窮QQ 難怪我的詐騙先輩們都能輕鬆度過各種罪責3
[問卦] 詐騙販毒刑期用不法所得換算有搞頭嗎?如題啊 大家都知道在台灣詐騙販毒都關不久 CP值超高 如果改用 不法所得/每月最低薪資 這樣是不是比較合理1
[問卦] 毒品跟房地產誰才是台灣的經濟火車頭如題 台灣兩大賺錢產業 政府認證經濟火車頭房地產 國際認證經濟火車頭毒品轉運站 新加坡靠著轉運站從鼻屎小破港能躍升成亞洲轉運站1
Re: [新聞] 基隆無良建商!77戶竟超賣700戶 法院那是因為實務有所謂的「多數犯罪責任遞減原則」, 文義上的解釋是,犯罪行為人用類似方法為相同犯罪時, 如果用累加的,會超過他行為的不法內涵, 而違反罪責原則(意思就是行為人雖然犯很多相同罪, 但責任不應該有那麼大),再加上人的生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