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中鋼員工較有理?還是新住戶比較有理??
今早看到一個新聞,沒想到有管委會的大樓也能有爭議吵成這樣。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0924/WRB3WECZGNEBFKD5KSLXL2AQFM/
中鋼集團旗下子公司中欣開發,在高市前鎮首場自建住宅大樓案「欣灣時代」,因以豪宅規模下殺亞洲欣灣區最低價,創開案3天完銷的新紀錄,震撼房市,但入住未滿2年,但當年以員購價承購的中鋼員工,卻和新住戶鬧不合,雙方不僅在住戶群組大吵,還鬧上高市府要求主持公道。
他們爭吵的事由就是在於前棟住戶把後棟住戶「當成小偷強盜或次等居民」,不僅前、後棟分開管理,後棟甚至不能使用前棟的電梯、地下室及頂樓,導致後棟住戶要從前棟大門進出時,只能頂著日曬雨淋,經過沒有遮蔽的中庭,進入前棟大樓才到大門。
中鋼員工戶主張,「這代表共有部分是全部住戶共同可使用,所以包含目前爭吵的地下室到1樓梯廳應該要開放。」
可是花錢較多的前棟住戶卻認為:應該分棟分層管理。
大家覺得誰比較有理呢??
其實是我的話,既然別棟是別人的地方,他們不要給進就不要進,很簡單,沒啥好希罕。
至於下雨天或大太陽天,有很多方式可以解決,可以撐傘或者找有遮蔽的地方走。
要是氣不過,就自己多爭氣努力賺錢,自己將來買更好的房子,為了爭那個實在沒必要
不然被別人酸沒錢也想住豪宅,被人想成想貪小便宜,其實也蠻沒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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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棟沒大門嗎?
看新聞好像是有側門.
實價一坪差8萬 層次不一樣感覺也不能說不合理
後棟的法律上較站得住腳吧?
除非當初合約有 不然前棟穩輸吧... 如果照價格看 低
樓層不是也不能通過嗎XD
公設大家都有出錢,禁止小坪數使用,怎麼看都不合理吧?所
以才說均值的戶型、差異不要太大,比較沒有紛爭
看別棟的公設有沒有包含在當初的計價內阿
出門為什麼要走地下室到前棟再搭電梯到1F最後再出大門?
公殺毀,如果是公設當初我有付錢理應就能使用,什麼叫
別人的地方沒啥好稀罕
看新聞前棟也沒禁止後棟住戶穿越前棟啊?
大樓分棟管理不是理所當然嗎?住過的大樓都是分棟管理啊
,有些還分層,不然所有人都有權限到你家門口晃一晃不是
很阿雜
頂樓要看看有沒有娛樂性公設,如果只有曬被區的話,分棟
也很正常啊
本來就要分棟管理
看起來比較值得討論的是後棟可不可以在下雨天時,走地下
室然後由前棟的電梯上一樓吧
通融一下好像很合理,可是住前棟的人當然不想要自家電梯
一堆人可以自由進出
最差也要申請制,如果是想要住戶自己家的卡就可以刷卡進
出,還是早點洗洗睡吧
分梯使用很合理
前梯後梯的小公電理當分開吧,誰要幫別棟負擔這舉動的
電費?
只是不能搭其他棟的電梯就覺得自己是次等居民,玻璃心?
頂樓只有簡單花園跟曬被區 主要是能看到海景...XD
還好這是在房版 大家都看得懂 沒被新聞帶風向
這一看就像是後棟有人把資料給新聞曝光的
新聞提到的公設是梯間跟頂樓 不是我們熟悉的那些公設
沒事跑去別人棟幹嘛?? 門禁管理弄假的嗎????
分層分棟管合理,沒特別公設在頂樓,頂樓也不想開放,誰不
想住家出入越單純越好
兩個問題 一個是下雨地面濕滑問題 一個是頂樓看海問題
濕滑問題好解決吧? 弄遮雨棚(難看)就解了 超過管委會
權則的金額就區權會投票
頂樓看海問題 你不會自己去買一個可以看海的棟別嗎?
就是後棟有人要方便、電梯直上大廳、甚至到頂樓才會吵成一
團
現在笑死 還兩邊進入法律攻防戰 吵到市府 ... 小孩子膩?
哈哈哈 人總是會找到架吵的 這叫做不斷革命論
看有沒有付錢啊
「公共」設施啊
實話說 前棟的電梯與屋突是前棟的小公 後棟沒有出錢買
"公共"也是前棟的人公共的
這很明顯就是管委會投票輸了賴皮在那邊鬧新聞 可憐阿
分棟分層管理都很常見
不是只有高雄這棟有這種情況 台北的新大樓也會 例如某和平
東路上歌手住頂樓賣不好那一棟
這個要研究公寓大廈條例
不是什麼事都可以靠表決通過的
分這麼細,一樓不繳管理費說不用電梯。頂樓不修洩壓閥。中
間樓層最棒、兩個都不修、運動。
前棟也買一間不就好了
分棟應該,分大門就比較扯
久了之後後棟應該會輸,前棟會有人也買後棟,出租或給小孩
住,立場當然還是偏前棟
看新聞是沒有分大門
是我看錯了
分棟管理本來就正常 不知道要靠杯啥
現在連一般大樓都分棟分層管理了 沒住過大樓??
看公設是大公還是小公吧
中鋼員工購買合約裡就有明示分管
是後棟住戶假裝看不見 反正能凹到算賺到沒有也不虧
跟中鋼買好處是 永遠找的到人負責
雖然是分棟管理,但大樓如果地下室連通的也還是共有部
分吧
這要看動線,以那棟的規劃來講,前棟擋掉後棟的動線,比
較站不住腳
共有部份是無法分管的,除非區權會協議通過責任區分
前棟看起來比較沒水準,後棟贏面大
前棟傻傻的 花兩千五去買別人員工宿舍
分棟管理所以不能從地下室搭其他棟電梯,那後面穿越中庭
會臨到雨還蠻正常的啊
電梯電費算小公 從地下室到一樓的電梯費用是有爭議的
進到電梯就是別棟了
新聞明顯想帶風向,跟前棟花的錢比較多有什麼關係?我
們這棟的電梯幹嘛分別人用,莫名其妙,就算價格一樣也
是一樣要分
要怪就怪自己當初不買前棟吧
前棟輸定了阿
但我記得如果是法定緊急避難電梯就不得分層管制
就跟股票員工認購一樣,難道低價認購就不能領紀念品
或股利股息,就算同樣是前棟住戶,每戶買的價錢都一
樣?使用公設部分,用買房價錢來區分使用權力90%以上
一定輸
這問題改成問後棟的住戶,是不是可以接受電梯不管制,所
有人都可以搭後棟電梯到他家門口晃一晃
如果不願意,那逼迫前棟開放前棟專屬電梯給後棟住戶搭是
講爽的嗎
電梯可以設定只開放公共區域的地下室跟1樓呀
可以跟著住戶一起搭上去其他樓層呀
開放就等於全開放了
我不確定其他人怎麼想,但如果是我家,我一定堅決反對
後棟一定同意啊 反正也沒有人會去後棟 XD
話說 新莊副都心一堆社區是一棟事務所一棟住宅的 如果這
訴訟獲勝 這些社區分棟管理也可以開告了
區權會表決輸人,就想吵給外人看。這種有特定族群組
成住戶的住宅最好還是遠離,買了房子還要被某公司員工
欺負,住都住不開心
後棟是二房小坪數為主?
很多社區都是分棟管理欸
潤泰文樺也是分棟管理 B棟大廳 A C棟經過中庭要淋雨日曬
人的天性就是會互鬥 沒有中鋼員工團體 社區一樣會分裂成
設定到公設就可以了
很多小團體 鬥贏了之後原團體又會再分裂互鬥
同電梯有什麼問題?
這就叫不斷革命論啊 會一直革命下去
開放頂樓但是不開放電梯?天才XD
有什麼問題? 這樣前棟電梯早上會被大量後棟住戶占用啊 XD
早上?
佔用?
然後本來是地下車道的地方 會有大量行人走來走去
後棟的人不想淋雨 所以會坐電梯到地下室->前棟地下室 然
後坐電梯到前棟一樓大廳出社區 這樣前棟高樓沒影響? XD
應該看電梯電費怎麼分吧...
現行房屋權狀登記 前棟的電梯屬於前棟的小公
但是電費或保養費就不一定會分拆給不同動了
以前住的社區也是分棟管理
要由別棟的地下室上一樓只能爬樓梯 不能搭電梯
分棟管理很常見吧,不過前棟應該也不是只有一梯吧,可以
設定一個公設專用梯讓後棟的只能到公設層
公設只有在一樓 根本不用搭電梯...
沒事上人家頂樓是什麼心態 不是本棟住戶也能上頂樓還叫有
管理嗎
頂樓是公設,是大家的
不然前棟出錢買後棟的公設
頂樓根本不佔公設面積好嘛 XD
公三小,公設就是大家可以用啊
但是是共有阿 XD
不算公設也是共有
外牆也是共有 你怎麼不攀牆?
這問題是關聯到公設持分去攤的管理費
真的要封掉不給同社區的用,先喬好公設坪數的管理費,要
怎麼分
有人跳針了XD可撥
法律都有規定啦,在這邊吵沒用
就計算利潤中心吧 前棟電梯要花多少保養費多少電費 後棟
a棟封b棟,b棟沒封a棟,代表兩邊可以使用的公設權利是不
同的,那費用應該也不是單純的,大家合在一起照坪數比例
攤,對吧?
要花多少保養費多少電費 其實很好算
就不想等電梯咩...不是錢的問題
由於前棟大坪數多 我推測算下去前棟電梯耗電說不定少一些
不好算,因為費用是依量制價,你也可以都不要找同一家保
養
算出來反而後棟管理費要加錢就好笑了
雙拼戶不想過一層2+10戶的生活
保養費應該都是算幾梯的 除非要修東西
買30萬的嗆25萬的 看在北部人眼裡 就是遊民嗆乞丐
看合約怎麼寫 分棟分層本來就是常態
電梯要如何使用才能省電
看藤本及售屋MD,若有共同持分的公共設施,沒理由被限制
自動收費系統商機來臨
不會加錢的啦,公設費是共同的(笑
不從源頭把公設計費權利範圍定死,吵這些小學生層級問題
都是站不住腳的
公公偏頭痛啊
覺得分棟分層分電梯都很合理
TVBS報導中欣開發說契約有"分管契約" 後棟覺得有問題就告嘛
新房子告不會贏的,這種私領域的約定,還有白紙黑字
覺得新聞刻意想帶風向 根本不是價格問題亂引導
再説大樓分棟分梯管理很正常,那些中鋼員工就仗著自己住在
公司蓋的社區裡才敢吵
要是在外面的社區,反對分棟分層管理只會被其他住戶噓
就跟地主戶多的社區一樣,最好不要買
我估計新北某重劃區以後會有很多人上網抱怨社區地主戶
那邊以前全是違建破爛房,違規家庭工廠,素質堪憂
笑死,水準低落,只有滿滿的幸福光榮感
台語:吃公公用公公
要看當初買的公設怎麼分。 高級的社區分層分棟很正常,
不同棟公設比常常不一樣,因為公設也是分開算的。 管理費
是照權狀收,所以沒買的公設自然也沒交到管理費,沒有使
用權也是很合理。
分棟很正常der 不要佳郎告告
看新聞有分管契約耶...這樣還能吵?
下等賤民走後面的概念嗎?
香麟凰G也是分棟管理呀
聽朋友說每一棟樓的頂樓、交誼廳、健身房等公設都各
棟分開,有好有壞
TVBS採訪建商,建商有拿出分館契約。後棟住戶都找記
者採訪了怎麼不拿出契約?所以誰說謊?
高雄人滿滿光榮感你懂什麼
呃,契約內容如果不合法也是沒用XDDD
即使分管契約沒有登記,但後棟住戶簽約時知情(契約上
列出)。分管契約就是成立。
反正就去告,法院會判,現在講也是多的
中鋼有出來說明了,當初合約就是決定分棟管理,不用吵了
所以不要買大小價格差太多的社區
當然是新住戶
分棟管理很正常啊 還有人可以賴皮喔XD
後棟真的不要臉耶
到底是不合法在哪裡 還請知道的人教育一下 感謝 ...
分棟分層分電
據說青埔有個案子有一棟是水利會的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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