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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房地合一2.0問題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房地合一2.0問題作者
KaseifuMita
(You raise me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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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稅務的問題這邊可不可以問
(若不行我自刪)

請問

1.繼承的房子一律以繼承流程完成的時間點作為取得的時間點對嗎?所以七月以後繼承的房子全都適用房地合一2.0是嗎?(即使是家裡30幾年的老房子)

2.繼承的房子取得成本稅捐機關一律認定為零是嗎?所以稅金就是售價乘0.45(未滿兩年),然後要先繳,必須等到重購後申請退稅,再等稅捐機關程序跑完錢才會還我是嗎?

3.這類的詳細問題是不是可以去問國稅局,而且以他們的見解為準?地政士或代書可以問嗎?

新手不懂還請各位先進多多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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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210.15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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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seifuMita (42.76.210.152 臺灣), 09/27/2021 16:54:43

lonsterno09/27 17:12繼承不課房地合一稅 買賣所生之不動產交易才課

femilee21409/27 17:13若被繼承人取得房子是在民國105前,可用舊制,繼承後

femilee21409/27 17:13,房子的成本用公告現值

femilee21409/27 17:15若要賣才有課所得稅的問題

IBIZA09/27 22:01繼承取得房屋成本是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

KaseifuMita09/27 23:11謝謝樓上前輩們指點,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