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政府有機會學中國採新房抽籤制嗎?
※ 引述《H2 (超級噴火龍X)》之銘言:
: 推 Sam27: A7就中籤14萬,五年解鎖現在實價28 09/30 15:15: → Sam27: 為何不規定只能原價賣給政府回收?? 09/30 15:16: 推 jerrylin: 沒限制轉賣當然會出問題 09/30 16:52: → jerrylin: 已經想的到的問題都有辦法防堵 看做不做而已 09/30 16:53
未經許可買賣可收回
買賣限有購買資格者
主管機關有優先承購權
你們想過的條款之前都有實現過, 不過你去問問你爸媽或是當年有買賣國宅的人
有用嗎?
國民住宅條例 民國71年7月30日~民國91年12月11日
第十九條
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其承購人居住滿二年後,經該管國民住宅主管機關之
同意,得於提前清償國民住宅貸款本息後,將該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
與或交換。其承購、承典、受贈或交換人應以具有購買國民住宅之資格者為
限,並視同國民住宅配售戶。
前項國民住宅及基地之出售,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有優先承購權。原承購人及
其配偶,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及未婚之兄弟姊妹,自出售其住宅起五年內
,不得再行承購或承租國民住宅。但由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承購其住宅者不在
此限。
第二十一條
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出售後,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得收回
該住宅及基地,並得移送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一、作非法使用者。
二、積欠貸款本息達三個月,經催告仍不清償者。
三、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未經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同意者。
四、同一家庭有政府直接興建或貸款自建之國民住宅超過一戶者。
五、變更為非居住使用或出租,經通知後逾三十日未予回復或退租者。
六、承購後滿三個月經催告仍未進住者。
七、積欠管理費達六個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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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諾千金喬守信 赤膽忠心霍忠誠
單槍匹馬詹組團 我為其難杜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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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打房做法KMT都幹了,不然怎麼會讓DPP上來?地主
忍耐打房是有極限的
一堆白癡還真的以為dpp是來打房的喔
打房覺青 咕嚕咕嚕
限制轉讓只會壓低價值、增加持有者困擾,價值低到有利可圖
,就會有人利用各種管道進來買
一堆覺青以為反串會有用真的好笑,現在房板一堆多多開
始玩反串超好笑XD
連Dr.T都怕正能量過頭衝進來反串了
用人頭、鑽法拍漏洞、用債權、簽約不過戶,方法多的是
結果只會讓國宅管理混亂,無法遏止轉讓圖利
那些87爵卿到底有幾個是真地主後代啊?我阿公當佃農 小
蔣搞平均地權 才有自己的地
87%的覺青都沒有的啦,少數混在裡面騙吃喝的都大地主
少數的啦
那種鄉下的因為都論不到阿
就那幾個南部覺青啦
要打房啦,打到月球而已
不過那些老K打房的也被搞走了
早就沒救了
- 有鑑於最近鹽埕區大火 相關消防法規在高雄板上討論熱烈 關於住宅違反消防法規能不能斷水斷電呢? 我們來看看法條 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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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為什麼會認為社宅能解決居住正義?近年來,幾乎所有的媒體、社交平台等地 都把""社會住宅""當成居住正義的最佳解 攻擊政敵的起手式往往是,OO社宅政策吹牛或是執行社宅不力 但是,問題是,社會住宅又不是國民住宅 最多給你住6年到9年,加上社宅也要付租金13
Re: [新聞] 禁售令解除! A7合宜宅1坪15萬漲到30萬其實我覺得像這種合宜住宅 當初就應該規定 如果要出售只能用原價出售 然後政府有優先承購權 這樣的規定就比較沒有漏洞 有人說 當初就直接蓋成社會住宅 只租不賣不就好了 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 跟 合宜住宅本質上還是有差異 "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5
[問卦] 公投內容?拿到選舉公報,但我比較想投的是這些題目! 1.你是否同意取消替代役,完全恢復徵兵制及役期延長?(翻譯:恢復徵兵制度與役期) 2.你是否同意面對未來少子化情況,兵源不足情況下,女性併入徵兵制?(翻譯:男女平權從當兵開始) 3.你是否贊成面對高房價的問題,中央與地方政府每年必須建成一定比例的國民住宅釋出房源平抑房價,且建房地點必須平衡各縣市轄區內區域發展?(翻譯:精華區也能蓋國宅) 4.你是否同意地方政府當年度未能提供足夠保障國民住宅前,禁止標售任何項目土地予任何人?(翻譯:禁止地方政府任意炒高地價或賤賣資產)4
Re: [問卦] 恭喜一千萬房貸族獲得補助2萬元你這有點混淆視聽 適用範圍是針對17項政策性優惠房貸 算是"延續" 不是新增 * 輔助人民自購國民住宅貸款 * 輔助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貸款 * 鄉村地區住宅修繕及興建貸款5
[情報] 國民示範住宅 決定核減售價連結:1
[問卦] 為什麼會認為社宅能解決居住正義?近年來,幾乎所有的媒體、社交平台等地 都把""社會住宅""當成居住正義的最佳解 攻擊政敵的起手式往往是,OO社宅政策吹牛或是執行社宅不力 但是,問題是,社會住宅又不是國民住宅 最多給你住6年到9年,加上社宅也要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