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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婚前] 頭期由我貸款,男友希望登記共同持有

看板marriage標題Re: [婚前] 頭期由我貸款,男友希望登記共同持有作者
s26492755
(BBX)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4

如果年紀相當我會建議選3

但你大比較多歲應該比較想結婚

選3萬一對方情緒勒索的話......

首先必須說收入比不上房子漲幅是建立在地段 物件 屋齡 等一些因素上

你男友有真的了解房市嗎

現在不是無腦買就一定漲喔

看房 買房 養房都是學問

不過那是後話

現階段如果真要買房

用繼承的房屋貸款出來當頭期

這部分未來可以舉證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裡

買自己的名字

等到男友有足夠金錢跟你對房子付出的金額一樣時

這時候應該已是夫妻

用贈與改成雙方共同持有

夫妻免贈與 只要好像契稅還什麼的 不多錢

萬一日後怎麼了 至少房子你的

同時也解了男友想要「共同打拼」的願望

上面大方向應該沒錯 細節看有沒有律師補充下 畢竟我個人絕對是買自己名字沒去特別研究

PS 我老婆小我七歲 我買房也是買自己名字自己全扛 我老婆也不在意
反而我後來投資套房我媽問我要不要買我老婆的名字
到底誰是你親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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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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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26492755 (36.226.46.149 臺灣), 09/08/2020 03:25:27

hhand 09/08 06:49

detaulin 09/08 10:44我買房登記老婆名下耶!我們一人出一半貸款

makio 09/08 12:33我和老公也是一人一半,婚前買,登記在我名下。並

makio 09/08 12:33不是說大家都要這樣才好,但我想說的是,原原po妳和

makio 09/08 12:33男友的信任度夠嗎?他是一直在計算妳,這樣的婚姻妳

makio 09/08 12:33要不要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