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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出錢的人就有資格為所欲為?

看板marriage標題Re: [閒聊] 出錢的人就有資格為所欲為?作者
jfw616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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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錢的人就有資格為所欲為?


不是

某個人說過一句話
沒有人需要為了他的認同而道歉

這只是每個人的認同不一樣而已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鄉民回覆

一派贊同
一派不贊同

但那不重要
因為鄉民是看戲的

最重要的是你另一半怎麼想就好
如果你的另一半是這樣想的

那古人說過一句話
門當戶對
簡單的四個字
意義深遠

而這件事情討論的點是在於隱私

然後事情的順序是
結婚後
住父母的房子
住父母有給錢的房子

如果是門當戶對
比較很難有這樣的爭議
因為比較有對等的條件

例如
你爸媽給的起
我爸媽也給的起

你爸媽給不起
我爸媽也給不起

你爸媽能出一點頭期款
那既然要吵
那我也叫我爸媽丟頭期款出來
都對等了吵這個沒意義

我舉我一個例子
我有一張卡給我老婆吃飯加油
有一天她就刷了一筆很大筆的
我看到我就非常生氣

我老婆就…….自己拿錢付掉了
自然我生氣的理由也沒了

門不當戶不對
例如有錢的富二代娶普通月入三萬家庭的小孩
這無解

當然也未必無解
就叫富二代跟你一起去過月入三萬的生活

但吵架時
不外乎就是男方哪裡肯離開溫室圈跟你去過苦日子
所以只是鬼打牆

另一個解就是離婚而已
不然要是有錢為所欲為
等下打老婆都可以說天經地義
不要懷疑
我爸媽那個年代打老婆還真的是天經地義的年代

隱私這種東西在台灣其實還算是很模糊的概念

另一個例子
月入10幾萬娶月入5萬
這還勉強有得解
就大家一起過5萬月收入的日子
畢竟10萬跟5萬差距不大

不過錢使人迷失自我
不少人有了點錢就自我起來
對外人或許不會
但是對自己人就驕傲自大

這是一點一滴累積下來的






※ 引述《Ilovecats (~貓~)》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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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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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kin 06/11 08:38 確實 有料

qpipiwa 06/11 08:48沒錯,重點是另一半怎麼想。

tina1234 06/11 09:26為什麼預設婚姻中被家暴、收入低、經濟弱勢的都是女

tina1234 06/11 09:26方?

剛好有爭議的文章 都是女性而已 沒有預設

mncr 06/11 09:44難道以後婚配最保險的辦法是雙方資產列出來,5%級距

mncr 06/11 09:44內的互相配對,其他一見鍾情、日久生情的伴侶論及婚

mncr 06/11 09:44嫁時不管有沒有發現雙方家庭差異,結論是誰叫你沒看

mncr 06/11 09:44清楚/誰叫你心軟硬著頭皮結婚活該,好悲傷耶

人你選的 會發生這種事情本來就很悲傷了

vmgcjo 06/11 09:51那就要有骨氣一點 不要接受別人的資源 很難嗎...

vmgcjo 06/11 09:52今天重點是 靠自己最實在 靠別人當然要巴結一點

vmgcjo 06/11 09:53當然也可以靠別人 然後又靠夭一堆的人 就不要臉阿

vmgcjo 06/11 09:53人不要臉 就天下無敵 也沒差囉

這就是有趣的地方 如果以我說的案例 不要拿, 婚前跟對方說 我們一起去過三萬的日子 你覺得會怎樣? 沒事的時候 說真的 一堆人會好話說盡 有事的時候就翻臉不認人 婚姻不就是這樣 婚前男歡女愛什麼都可以 婚後變臉的一堆 當然 這是很悲傷殘忍的事情 所以我們只能說 如果你自認自己是窮人 真的要嫁比你有錢的人 真的要好好思考 遇到這樣的另一半怎麼辦 如果還有娘家這後援 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 既然你覺得住你房子就不能擁有隱私 那就回我娘家住不就得了 反正鬧到這地步了 婚姻也差不多結束了

sazabijiang 06/11 10:08老婆刷大筆 其實可以先溝通 不用馬上生氣啦

當下看到就覺得生氣 所以略帶生氣的語氣去跟她溝通

willike 06/11 16:58結論是雙方經濟能力相等真的很重要

pighong 06/11 17:49社會現實就是出錢的最大,如果出錢讓你享受資源還

pighong 06/11 17:49讓你有絕對自主,那你真的要非常感激這個人

出錢的最大 我爸曾經告訴我 不要做的最大 你不要這個婚姻了 那還需要在乎出錢的最大了嗎? 上面都說了 不要接受資源不就好了 問題是婚姻關係中 一個不接受 一個要接受 如何解? 如果夫妻同心都不接受 那自然也沒有爭吵的意義 有後援的話 女方回娘家住 男方要一起回去嗎? 就像我說的例子 女方叫男方一起去過3萬5萬的生活 如果你是月入10幾萬的人 你會想去過回這種生活嗎?

endorphin42406/11 18:54對你,人要看見現實是怎麼運作,而不是腦補一切都

endorphin42406/11 18:54很美好

mark0204 06/11 19:58

bndan 06/12 11:46出錢當王一回事 但最可怕的是"無視"物質貢獻 這在主

bndan 06/12 11:47流文化真的吹的太偏離現實了...

winbot 06/12 12:31夫接受妻不接受那就離婚阿

同意 確實離婚就好 婚姻版很多事情 本來就是離婚就解決的事情 離婚大家就是各自過各自的生活 你多有錢都是你家的事情 你爸媽要買幾棟房子也是你爸媽的事情 離婚就能解決的事情 鄉民給太多意見了

※ 編輯: jfw616 (60.54.94.176 馬來西亞), 06/12/2022 14: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