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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黃牛=正常市場機制 怎麼反駁?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黃牛=正常市場機制 怎麼反駁?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15

※ 引述《renna038766 (微積分好難過)》之銘言:
: 這幾天獵人卡、杰倫票被黃牛炒到很高
: 有人就說黃牛=正常市場機制
: 供需原理 物以稀為貴 大家都學過
: 像是蛋黃區的房子人人搶著住當然貴
: 或是市場上缺蛋時 1顆蛋15元很正常
: 黃牛=正常市場機制
: 該怎麼反駁 有沒有西洽

以刑事責任的觀點來看

是罰黃牛仔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

購票網站或設備 會有設計者預期的操作方式

你用其他方式操作取得票券 就是不正方式

例如預設是讓使用者點擊 你用連點軟體

類似詐欺的概念

鐵路法
第 65 條 第 2 項
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而購買車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第 10-1 條 第 3 項
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第 24-1 條 第 3 項
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比較有爭議的是沒有限定意圖

變成用連點軟體買票自用 被抓到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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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223.1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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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ptoneta (220.128.223.151 臺灣), 10/24/2024 16:47:01

LawLawDer10/24 16:51你講的是機器人 人家在家文創法罰的黃牛

LawLawDer10/24 16:51*在講文創法

yeldnats10/24 16:51那群只想扔情緒垃圾的人不會想認真討論實定法問題,甚至

yeldnats10/24 16:51還有活在合法的世界線

shadow032610/24 16:52不只不正方式取得會罰,加價販售也會罰

所以開頭是以刑事責任的觀點 加價販售只是罰鍰 只是政策考量

LawLawDer10/24 16:52https://i.imgur.com/1AYcdKs.jpeg

圖 黃牛=正常市場機制 怎麼反駁?

罰你重看一遍

shadow032610/24 16:52你列的幾個法條,同一條的其他項都有罰加價販售的規定

LawLawDer10/24 16:56我要說的是用不正方式根本不用提到黃牛的前提

LawLawDer10/24 16:56黃牛一直以來就是買低賣高 我沒有用機器人也能買低賣

LawLawDer10/24 16:56

修法是針對大量取票販賣 擾亂秩序的黃牛 大多經由不正方式取得票券

※ 編輯: leptoneta (220.128.223.151 臺灣), 10/24/2024 16:58:09

LawLawDer10/24 16:57用機器人搶票不去當黃牛 平民自己用也有問題

LawLawDer10/24 16:57你懂我在說什麼了嗎 你看你第二行

LawLawDer10/24 16:58你混在一起了

LawLawDer10/24 17:00你把刑事責任和行政罰混在一起還在硬扯 無言

LawLawDer10/24 17:00你爽就好

我發現你都不看別人的文字耶

※ 編輯: leptoneta (220.128.223.151 臺灣), 10/24/2024 17:00:40

Dheroblood10/24 17:10不正方式 那個你要看條文 用程式算不正嗎?

Dheroblood10/24 17:11看條文就是不正

trialmoon10/24 17:48那個ID你還理他

trialmoon10/24 17:48只會讓你覺得自己是智障而已

linzero10/24 19:55這些都有限定種類票券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