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現任立委兼刑法學者對iWIN議題觀點
※ 引述《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之銘言:
: https://myppt.cc/ZyJNwA
: 3. 即使針對前者,但實體世界有小孩出現風險(緊急狀態),
: 跟虛擬世界沒有直接對應個體的狀況,應該是完全不同,
: 前者有個人法益的問題,後者的危害是非常間接的(甚至難以證明的)。
要客觀證明的方法,不難。就直接找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
我自己就花了一個下午把能查到的判決書都看完、分類完了。
以下簡單說明方法:
a. 搜尋關鍵字: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b. 編碼、簡述判決書犯罪事實
例如:接觸途徑、犯罪行為、判決號碼(避免你休息後重找不知道進度到哪)
c. 排除同案不同層級上訴判決,視為同一系列案件
d. 找尋統計量特徵
可用excel的countif來快速總計。
e. 與虛擬兒少的相關度。
研究限制:判決書查詢系統目前僅有106~112年的資料,即近六年資料。
如果你懷疑我以下的統計與資料,您當然自己花時間用同樣方法研究,我很歡迎。
a. 網路世界與兒少性剝削關聯性
以下為接觸途徑:
(1)網路途徑:48 (65%) 分別有:
手機遊戲 4 網路遊戲 5 網路散布影片 3 社群網站(FB,IG,X) 21
交友軟體 11 網路認識 4
(2)收容逃家/性交易:11(15%)
吸收經營性交易 9 吸收經營陪酒 1 收容逃家 1
(3)現實關係:15 (20%)
學校老師 2 親友 2 家人 2 親戚 1 現實交往 6 友人介紹 2
(4)虛擬兒少色情圖片/影片: 0
覺得0很奇怪嗎?其實一點都不奇怪,你真的覺得你能用一本A漫接觸到未成年人嗎?
接下來是行為:
現實的兒少性剝削犯的行為,其實要分辨並不難。
在判決書中你總是能發現他們以亂槍打鳥的方式,在網路、親友、甚至家人關係中
找到他們想要發洩性慾的目標,然後要裸照、猥褻影片、以及性交。
比如說在網路環境中找到對象,他們會:
A. 利益性交換:比如說騙說是內衣業務、外拍攝影師、傳播公司、或者乾脆用
錢或虛擬寶物、點數卡來換裸照或猥褻影片。
B. 慫恿拍照/拍影片:認識確認未成年後,話題聊到色情要求拍裸照或猥褻影片。
C. 交往後拍照/拍影片:以交往情趣要未成年交往對象拍攝裸照、猥褻影片。
D. 鼓勵其性交易賺外快
除了鼓勵未成年人當小姐性交易經營抽成外,兒少性剝削犯總是會要求
給予照片與影片,計64件皆有其要求,佔比例86%。
為什麼要這樣做,除了讓他們洩慾外,這些猥褻證據會當作下一步籌碼:
也就是威脅與情緒勒索,要求未成年人拍更多猥褻影片/照片與性交。
如果未成年人抗拒或要求結束關係,就會恐嚇散布出去讓其身敗名裂。
所以拍照/拍影片可說是兒少性剝削犯最主要的目的。
因為它既可以當作自身洩慾工具,又可以做為防止關係破裂的籌碼。
直到未成年人感受到極大的情感威脅與壓力,被家長發現並報警起訴為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整個兒少性剝削並不是只有未成年女性。
男性未成年人同樣也會遭遇性剝削,被要求做猥褻行為、拍裸照、影片。
杰哥不要的影片其實都是真的。你甚至可以看到有體育老師對男學生要看他自慰。
那麼有利用虛擬兒少色情圖片/遊戲/影片來慫恿未成年人拍照片影片嗎?
0。我也真的不希望有。
你知道嗎?這些判決看得越多,你越是會認為虛擬兒少色情,和現實兒少性剝削
的相關性趨近於0。也就是說這兩群人很可能是不同群人。
現實會找未成年人的,他們最終目的不是看A漫、玩色情遊戲、而是找未成年人
拍猥褻照片/影片,獲得籌碼後再威脅性交。
而購買觀看A漫、色情遊戲,他們在觀看中就已經滿足性慾,也不會找現實未成年人。
甚至他們還會覺得很噁心,就像你看完大量的兒少性剝削判決書後,
你見識到那個世界後,會讓你心理覺得非常的不適,很難繼續看下去的感覺一樣。
看完後其實我可以理解iwin的人說他看見深淵後的不適感。
然而,這並不代表繼續檢舉虛擬兒少色情是有用的。
因為對於現實會侵害未成年人的性剝削嫌疑犯,他們最終洩慾目的不會是
虛擬兒少色情,而是現實的孩童。真正要減少這類案件,也不會是禁止虛擬兒少色情。
而是教導、訓練孩童對裸照、色情影片說不的勇氣。
展翅協會,到某些猛檢舉虛擬兒少的檢舉人、以及受理檢舉虛擬兒少下架的iwin
這一整套從兒福到iwin的虛擬兒少色情檢舉制度,可以說是沒有用的。
完全的白做工,消耗大筆的預算在無謂的事情上。
如果這筆錢拿去做校園活動,更積極的做出讓未成年人學會判斷
不要給任何人拍裸照、性愛影片,因為那不是愛情表現,而是你自願給予對方
恐嚇威脅的籌碼。只要兒童普遍地知道這些伎倆並拒絕提供。
未成年人就可以避免至少86%兒少案例進一步惡化成性交、散布猥褻照片。
當然這些校園活動現在已經有在做。有沒有更聰明的作法,
有,例如公視他有做類似的網路交友騙炮遊戲,模擬你會碰到的情境。
這些做法有沒有用,我可以說絕對有用,而且教導未成年人判讀拒絕
這才是治本的做法。效果一定會比在網路上檢舉你認為未成年的色圖要好。
然而現在整個焦點跟預算卻用在iwin、到虛擬兒少檢舉亂象,
到衛福部進一步地設立虛擬兒少色情標準,
這一切都可以說是浪費國家預算在無用功的項目,不僅不會抓到更多現實的
兒少性剝削嫌疑犯,反而變成可以檢舉害持有色情漫畫、遊戲的人罰款,
造成不同性偏好的人社會對立,然後進一步的消費檢舉制度大量檢舉
跟現實兒少裸露無關的案件。
這真的一點用都沒有。
--
推,辛苦了
我就問這些人電腦中都沒有酪梨圖嗎?請回答
就真的沒有啊。我都花一下午的時間去翻了。 法院查扣證據全部都是現實的未成年人猥褻照片跟影片。 真的你不相信你可以自己去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找。資料都是公開的。
有統計整理給推
推,謝謝花時間做整理
確實 整理給推
推整理
整理推
等等推
這就是弔詭的地方了 明明有數據可以統計 但他們卻不知道
(or無視) 不用科學方式來客觀做決定 反而憑直覺==
辛苦了
整理推
推專業
推
整理推
沒什麼好弔詭的,他們在搞政治而不是真的想訴諸正義
推,無用功這辭用的太對了,iwin這個組織根本是疊床架屋
好文
認真整理推
推數據分析,那些磚家還在講什麼拿A漫誘拐成年人。數據
就打爆他們的臉
推整理 但有些人不會看
推整理
謝謝整理
推整理
推欸
推
推
有基礎實作統計必須得推的 花一個下午辛苦了
推整理
辛苦了
因為 可能 (ry
這篇應該要M文吧
推
如果因為「可能」犯罪就要禁,那實際已經是犯罪源頭的
社群網站為什麼不禁?
笑死,就一堆白癡義勇軍檢舉,自找麻煩
二次元對這些現實犯罪有害程度之低 數據已經證明不知
推整理
但無關案件的色圖判決書應該不會特別提及
道N年了 但就是有一群無能因為解決不了現實問題就只
實際上就是花一堆預算營造有做事的假象,其實對兒少性
剝削沒有任何幫助,白白浪費檢警資源罷了
來搞二次元假裝自己有做事
辛苦了
推
推
推 這篇直接punchline了
根本跟瘦肉精一樣,網軍風向又再帶
他們想做的就是思想管控,只是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去包裝
合理化嚴格管制二次元的行為
先推
可是你說的查扣是犯罪證據吧,電腦中的色圖跟犯案無直接
這篇應該要整篇附在給立委的陳情書中,比較有說服力
想回二樓 就算電腦裡有二次元酪梨圖 但你別忘了 那些團
關聯會寫出來嗎
這一部分最接近你問的,就是網路散布案例, 比如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7 年度易字第 51 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8 年度易字第 25 號刑事判決 這兩個案子分別是被告在網路上用P2P下載未成年人色情影片,以及在成人網站 散布未成年人色情影片, 說真的,兒少法從條例上就沒有特地限定於現實兒少,本來這刀就可以砍到 虛擬兒少色情。所以被告如果持有、散布虛擬兒少色情圖片/影片。 那檢察官應該也會視為有關連性的證據提供給法院。 但很可惜的並沒有。 至於你講的關聯性問題,有沒有可能被告有蘿莉A漫,但沒有視為關聯性證據。 有,因為你可以從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細則,就可以知道該條例其實是 保障現實未成年人身體權法益的,所以才會有未成年被害者與保護措施, 檢察官則要舉證他有拍攝被害人的猥褻證據。 但有沒有可能警方查扣時就沒有虛擬兒少,自不可能無中生有出新事證。 有可能阿,所以我只能中立地說,我不知道,至少判決書都沒有寫到證據有虛擬兒少。 然而這還是會代回一個最根本的問題:現實兒少自然人的侵害,會遠重要於 原告是否有是否有虛擬兒少色情證據。原因也很簡單:虛擬兒少人物並不存在。 檢察官要能起訴原告侵害了不存在的被告嗎?不行啊。 那麼檢察官幹嘛要浪費時間跟心力在舉證閣下也認為"無相關"的事證上,不是嗎? 因為就算退十步,被告既有虛擬兒少與現實兒少被害人的猥褻影片。 後者的侵犯法益也絕對大於前者,也足以讓被告定罪。 所以你還是會回歸到一個基本面: 你就算很討厭有蘿莉A漫又去找現實羅莉騙照騙炮的人,他對現實孩童出手的行為 與證據,就足以舉證他違反兒少法。 但是如果你進一步讓虛擬兒少也入兒少法散播持有裁罰標準, 那最後多半會讓連現實無侵害未成年人身體權的人也入罪裁罰。 兩邊的法益損害是不可相比的。
你說的是途徑 但IWIN試圖滑坡是動機
體當初的說詞可是"用二次元酪梨圖去誘騙小孩" 請問哪個
原意是說證明虛擬作為實際犯罪的動機是很困難的
推
如果真的有用A漫誘拐的案例,兒福團體怎麼不拿出來?
說真的你去看判決書,最簡單的方法就搜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像是網路認識的案子,檢察官都會盡可能舉證被告是怎麼誘騙的。 有些詳細程度還是會把line等通訊軟體通話紀錄以原本對話呈現。 這一塊我原本會猜可能真的會有「嘿你模仿這a漫動作好不好」 之類的,但是你會看到更簡單粗暴的方法,比如說我想看你內內,好想看 不給我看就不當朋友之類的。他們都直接要求沒有在拿a漫比喻的 可能直接講更有效率吧,不過我真的在裁判書上看不到啥誘騙過程 會用到虛擬兒少色情的相關性。
犯例是拿二次元酪梨圖去誘騙?
如果拿h漫去誘拐,判決書一定會寫啊
就跟那些暴力電玩會讓人變暴力的一樣啊
而實際上暴力電玩跟犯罪率那塊早就被證實動機相關度極低了
非關案件的圖片不會特別寫,搜到被害人照片就夠起訴
了,我寫你手機裡很多二次元蘿圖幹嘛
話說這樣那場座談會,展翅協會的人講的鉅細靡遺是什麼
情況?都是她自己的幻想嗎?
幾年前的新聞,「笨蛋測驗召喚獸」等日本晚間10點後的動
畫,在台灣晚間8點播放,被認為物化女性和教壞小孩,而要
求電視台下架。
推整理
辛苦了
推原po的行動力
那就是啦,你怎麼知道不是因為看二次元麻痺了進而想引誘
可見公視才真的在乎兒童權益
三次元呢
推整理
推數據 希望能讓有關人士清醒
大推,真正傷害兒少的東西這些立委和iwin根本不敢碰
推
二次元滑坡三次元有夠復古,你哪邊學的
有用的資料 感謝你的行動
推認真,已經可以夠出一篇論文題目了
推整理
黑道進駐校園推未成年進火坑的不敢碰只敢找軟的吃
這篇很棒也很實際啊!要反對限制,拿出相對應的質性實證資
料能有效提高說服力!
其實拿裁判書查詢系統裡本來就不會看到什麼二次元蘿圖之
類的 畢竟都有人真是受害了 法官當然就針對拿到的證據去
判 不會特別交代被告平常是什麼樣的人
推
與其說不想碰,不如說預防困難成效不明顯,還不如戳
二次元蘿圖,話題馬上就來了
我老人了復古了點,但有辦法證明沒直接關聯嗎?
案件應該只會針對案件事情~實際有啥東西要警察才知道~
那坡就日本40年前在滑的啊 被歧視的原點
你先拿出證明是因為二次元麻痺才去三次元下手啊 還在那
邊用"有罪推定"的概念
以媒體的嗜血性,警方有翻出二次元蘿圖早就大報特報了。
如果真的拿二次元色圖誘拐,判決書一定會講啊,cosplay
都講了
主觀大於客觀 就是噁心
怎麼有人在那有罪推定啊 你是活在哪個年代= =
照兒少團體邏輯 應該要禁的最大宗是社群網站
推認真
只要有一個加害者房間內有蘿麗色漫肯定大報特報好嗎
人家是在享受宰制莠民的快感,不是在認真處理問題
推
平常媒體就常態性歧視二次元了,犯罪相關的哪不會落井下石
當他們要你自證清白時早就無視法律了
這篇是在反論所謂拿虛擬作品引誘未成年 不是指持有或觀看
就中介法借屍還魂 言論跟思想審查黑機關的前置作業
嘿啊 檢警不會閒到起訴時附上電腦手機裡的二次元蘿圖來
證明被告是蘿莉控 都對真人下手了還需要證明嗎
鄭捷當初一張青眼白龍就被說成怎樣 更別說宮崎勤 別小看
整理推
推
那些人對二次元的惡意
推數據
防止小孩子網路視訊裸聊跟禁你論壇貼蘿圖,哪個比較
簡單?
如果對於現實兒少色情防治有良好績效,搞這一齣幹嘛
數據?科學?研究? 沒人關心 跟對岸一樣 圈錢加擴權而已
如果可能犯罪就要禁的話 先把宮廟禁掉吧 真的邏輯破洞
你各位的好日子到了 自己選的乖乖吞
算你有心 實際上就是相關性很低
確實 他們根本沒想解決問題
不是無知就是壞
推
推整理
誰跟你無知 是故意利用這個議題趁機成立黑機關
推
不是要證明人家有罪的要證明有關聯嗎,怎麼反過來要人家
證明沒有關聯了,你怎麼不說他電腦裡有call of duty要是
不能證明他沒有因此想殺人就表示他是個超危險的人
推
推
你這篇要列入精華啦,未來遇到類似議題直接打臉他
證明那個座談會有人在睜眼說瞎話 誇張
推
推 謝謝你的整理
推
雖然人家論述很滑坡 但你這篇也是謬論欸
案件裁判書….不會列那種東西
推
ㄊ
紅明顯給妳 是有一筆 士林地院110訴字47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47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0 年 04 月 14 日 裁判案由:傷害 ....我也看完了,這判決跟兒少性剝削關聯度在哪
算是努力錯方向了吧
不會列二次元蘿圖 但會列手機遊戲交友軟體社群網站 讚
順便說一下 你這樣查應該會漏就是了
推
對,這才是切中保守派核心利益可以抗辯的點
裡面有油門嗎?
數據佐證虛擬與現實並存很好,消滅緩衝沒人敢說會怎樣
留個噓當標記,要是如前面所說弄錯方向會很麻煩= =
萬一假的沒得玩跑去玩真的,弄巧成拙反而傷害兒童
再噓一個給你 高院107易字1109 你是不是沒有認真查==
我用條件搜索了,符合案號的都是地方法院,沒有高等法院。 而且都不是兒少性剝削防治,而是詐欺、傷害、偽造文書。 我不懂你問的問題點在哪裡,如果您真的要舉證我很歡迎, 但麻煩您可以丟一個可以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可查閱的案號?
推整理,能打臉那個處長的尊容也爽
推Survey
推
推
如果我像教授一樣去挑戰你的論述,你的方法最大的問題
在於只去檢驗直接連結到犯罪行為的原因,這點大家應該
都有共識觀看作品不是直接原因,畢竟只是觀看不會對他
人造成影響。甚至不只虛擬圖片,我相信用你的方法去統
計觀看真人照片影像的行為,也很難和犯行有直接連結
電腦有沒有蘿莉圖和性犯罪有啥關係?
推
正解 司法自己根本不想處理的東西不要覺得推給野雞監管機構
就會有好結果 根本虛耗
去翻看看犯罪者的電腦啊,有看過yahoo的紀錄難不成要說新聞
台害的嗎
這篇內文的 “接觸途徑” 啊
虛擬兒少色情圖片/影片跟”接觸途徑”本身就沒有關
聯性
接觸途徑寫的是你如何去接觸到三次元青少年
啊你自己都知道非屬途徑了,在非屬案件證據相關物情
況下,裁判書本來就不會列啊
實際上有沒有相關要考證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跟統計等等
的…
所以才說保守團體論述很滑坡 但這篇反對方式也是謬
論
那麼至少你我都有一個共識: a. 虛擬兒少圖片 跟 接觸未成年人並無關聯性 b. 而且我可以說在後續的騙猥褻證據要求性交過程中,也沒有虛擬兒少的出現。 因為很簡單,你都已經可以對未成年人接觸聊天了,那你直接要求或鼓勵 對方拍裸照拍猥褻影片,一直盧不是更快更有效率? 要拿「可能原告平常也會看A漫玩Hgame但和本案無關阿」 對,這很可能是事實沒錯。但為何法院關注的焦點一直都是現實兒少接觸與行為 因為這個才是得知整個犯罪過程經過的重點。 也只有法院針對著重在原告接觸、騙照騙照的過程中的舉證中。 我才可以在現在告訴你他們是怎麼做到的,而相應的防治要點要怎麼做。 而且不用我講,我相信已經有在校園做的基金會,他們也知道這些知識。 不然他們也沒有知識基礎教孩童怎麼辨別這群人,怎麼對裸照要脅說不 然後鼓勵孩童告訴家長後報警通報。 虛擬兒少色情在這一整串的重要性到底有多大? 不重要阿。所以還是回歸到我已經多篇提過的概念: 虛擬兒少色情的標準與管制,到現在的檢舉亂象,其實都完全離題了。 這其實是一群不滿能公開看到虛擬兒少色情的人,希望虛擬兒少消失不應該存在。 那麼權衡多數人道德與相對性少數的平衡制度是啥? 你終究會回歸到刑235跟釋字617的安全隔離措施到分級制度。
感謝整理
保守團體的論點,應該是觀看兒少色情創作,會培養人對
孩童產生性慾,增加潛在罪犯。這種間接關係,才是難以
證明的
觀看真人照片影像的行為 那本來就是另一種犯罪啊 幹嘛還
要跟犯行有直接連結
難以證明,易於入罪。台灣何時又變有罪推定國了?
"接觸途徑寫的是你如何去接觸到三次元青少年" 你是不是
如果判決書沒寫 全球犯罪率畫不出相關
忘了當初那些團體講什麼? "拿二次元色圖去誘騙小孩"
那那個誘拐說更迷了 哪來的
啊 上面打錯 應該是直接 “犯罪學”才對 這樣比較包
含在內
沒錯,難以證明,就不應該用侵害言論自由的方式去限制
。我認為這才是我們該有的論述
這不就是你口中的接觸途徑?
puma不就提出高院107易字1109 為什麼會沒有?
所以有符合這個接觸途徑的犯例嗎?
終於看到一篇真正有料的文章,大推
推大老整理
所以才說這篇的反駁方式也是謬論
107上易字1109是純粹的”漫畫販售”
找到了,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度上易字第 1109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24 日 裁判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 喔這篇我有看過,我後來沒列是因為...被告就轉賣未來數位的未成年本 到露天拍賣上阿。然後你在露天拍賣基本上是公開的,所以這的確有觸法問題。 至於未來數位為啥沒事,他的實體書基本上都必須要放在限制級區域。 而轉賣的人卻想放到所有人都能看跟購買的露天,這就是問題所在。 舉證上我個人實在想不到販賣虛擬兒少能跟我研究的: 利用虛擬兒少接觸、或行為誘騙拍攝未成年人猥褻照/影片,或與其性交。 這個最多可以講,他要賣給不特定的買家未成年色情漫畫。 而購買色情漫畫的買家,不見得就會進一步找現實未成年人騙照騙炮。
你要打贏對手,就要準備應付對方最難辯倒的觀點,而不
是看到對方一個薄弱的失言就自以為己方佔有優勢
虛擬兒少0是因為拿漫畫誘拐兒童的人背後有4-11罩所以不
會被抓吧
現在根本就沒有嚴重到需要額外立法 不知道挺iwin的在想什麼
士林110訴字47是傷害罪吧
他估計也沒想到根本沒其他人拿漫畫誘拐兒童,還自己把
這事講出來
明明有其他比較迫切要處理
推數據
推整理
推
超認真推
推推,送你P幣和BCH,讚~~~
希望你繼續努力用真實數據打臉那些幼態腦
推!!
先推
推考據
推
完全搞不懂某人講的反駁謬論是哪裡謬論?
辛苦了
推,量化高手…
推整理,辛苦了
我補推一個回來 是我少打 是110 侵訴字第47號
推這篇
然後我丟的都是案號啊 為啥會查不到==
那些團體信誓旦旦的說"可以拿蘿漫誘騙小孩" 結果找不到
垃圾團體不會採用 謝謝
你是一定要完整才查的到嗎 大部分都直接簡稱吧
犯例 所以反駁沒有這種事 然後你認為這樣是謬論?
對啊說謬論的能發一篇解釋一下嗎
找不到任何實際判例真的很好笑
107年度上易字第1109號判決 裁判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
削條例等 沒錯啊
因為真正的兒少性犯罪大戶黑道宮廟狼師他們動不了
推!
幫推文貼個 士林110年度侵訴字第47號 裁判書
107上易1109純粹就是漫畫的販售 不涉及”真人”案例
啦 那案我都看幾次了…
找到了,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0 年度侵訴字第 47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11 月 24 日 裁判案由: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等 我說明一下好了,我是要找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所以用最直接的方法 即直接用關鍵字找,但如果是像這種訴訟標的就不是兒少法 檢察官起訴的是刑222,而內容是一對父母對小孩畫互摸生殖器, 那我當然不會找到這則。至於為何是刑222,我想是因為是父母畫小孩色圖吧。 另外我必須說,其實司法院裁判書判決的搜索真的很不好找。 你可以把案號丟進去,絕對會跑出一堆不相干的案件。 所以我才會都把案號寫得很完整,然後確保在條件查詢中能查閱到。 不然坦白說真的很難找。
推
直接把展翅協會那群怪咖的臉啪啪啪打腫XD
推打臉 給點P幣以示尊重
Cross大 抱歉是我沒仔細看 這篇是限定要連結到真人案例
我的
推這篇
辛苦你了...
你那個侵訴字47號 不是把含屌畫成漫畫嗎...
推整理
110侵訴47那個就繪師含兒子
還是其實我漏看什麼
推
那個也不算用h漫誘拐吧
那連結我看了一下 所以哪邊有寫嫌犯靠蘿漫引誘該男孩?
推
ㄟ靠 賣漫畫那個為啥會出事啊?反而未來數位沒事?
實體和網路有所區別?
對啊 所以除非我漏看 不然其實我不太懂為什麼貼這個
繪師含兒子那個滿有名的有上新聞
嫌犯是拿犯罪過程畫成漫畫 不是拿蘿漫引誘男孩耶
再來 就算有好了(雖然沒有) 比例也低到關聯畫不出來
所以我道歉 我沒仔細看原po只針對誘拐部分做查詢 我的
回覆是多餘的
這部分是我的輕忽 沒看清原po的查證內容是 誘拐部分 我
的錯
有一種即視感 就像台灣的交通法規修法方向一樣 都靠感
覺 不理數據
因為要考慮民意 專業不是重點
所以既不理性 毫無科學 更不要談務實的爛貨才能一騙再
騙阿 搞煽動情緒就好囉
推,宅宅已經現實沒人想接近就算了,
又怎麼可能用色圖成功去勾引未成年?
這種白癡程度漫畫都不敢這樣演
就是太多感覺型無根據的修法才會一堆北七法規
有沒有可能iwin只是為了消費預算成立的組織?實質上他們
其實不怎麼關心這些問題
強者
是,會玩約砲的87%認為卡通圖是噁心的
你想8+9是去幹國中母猴還是看卡通尻尻?
宅男處男比例又有多高?想想就知道不是同一類人了
真正關心問題的喔...沒有,和iwin也扯不上邊
光是iwin那個深淵三小的發言我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類
推整理
要相信宅宅可以用h漫能約到未成年,還不如相信辣妹會來
貼宅宅,對啊
童磨:我又要哭了
第四台鋪天蓋地的仇恨社論,賭博電玩,露奶手遊和一些
推辛苦了
不專門去組合關鍵字,甚至得學外文才找得到的小本本
用H漫騙小女生絕對是反效果,這幼態腦子是浸到糞桶??
我講真的,我推別人的作品都不敢推太賣肉的,h漫更不用
講了,基本上都是我自己在看
推這篇,話說公視的那個遊戲有些“衛道人士”也覺得
那個有問題,真不清楚那些“衛道人士”在想啥
哪個對兒少傷害大還不清楚嗎?
拿h漫給人看,對我來說跟公開處刑沒兩樣
有料欸哥
這裡很多人應該也跟我一樣,都推沒那麼賣肉的,哪還會
拿什麼h漫秀
"衛道人士"腦袋很清楚,他們需要說瞎話搶麥克風演戲
推
不要說拿h漫,很多人連穿動漫T都不敢
他們的目的就不是人權或是道德,而是自我安慰,公眾的
H漫引誘小女生有效,那我穿這件上街不就建立幼女後宮?
這邏輯真的太誇張的智障了,真的是邪教才有辦法理解
想想"衛道人士"可是站在當今sjw的正反面公開迫害圖靈
推整理
推
高雄102年度侵訴字第7號有提到拿色情漫畫給未成年智能障礙
推 這要讓更多人知道
推整理
嘉義101年度侵訴字第26號有色情漫畫被當證物但沒宣告沒收
推 就沒那種案例衛服部還在幻想
但判決書沒有寫漫畫本身是什麼內容
辛苦了,謝謝整理
要自證清白就有罪推定了欸
高雄102侵訴字7
喔喔 所以其實還是會寫嘛
嘉義101侵訴字26
那...更奇葩啦 現實世界本來就什麼鳥事都有
不只比例上不對 這還十幾年前的事
不過嘉義那案 “然未用於本件犯行之用” 連沒收都沒
有
推
復古(x) 黨國思想遺毒(o)
這些團體大多是沒能力進入正規管道改變世界,所以只好
自創團體用想像力來做事,他們不在乎如何真的解決問題
只是要世界圍著他們運作,如果只是要錢還好辦更多的是
自認為是救世主的瘋子
早說那些會去侵犯兒童的哪個會拿二次元圖片去誘拐的www
真的要合於本篇查詢內容 可能要很仔細的翻 要用虛擬去
誘拐現實的未成年 應該也是少之又少
推
推 這樣看下來真的只覺得他們是為了有做事而找簡單的事情做
。
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
即使拿虛擬的來騙說模仿本子裡演的好了分...
那為什麼一定要拿二次元蘿莉的本才會成功呢?
拿一般非蘿莉的r18本不就好了?
而且假設本子真的能誘騙成功,那不是請被害人代入自己是
個成年人更加有效?
一般小孩根本很少會希望自己是個蘿莉吧?還反倒更希望自
己是個成年人
高雄的只看到黃色書刊跟黃色小說,沒看到色情漫畫
嘉義的則是證物有色情漫畫三本,但下面的證詞沒出現
光是這一點我就想不通... 為什麼會覺得用酪梨本可以誘騙
?
黃色書刊跟黃色小說 結果還是一樣沒說是蘿本啊
高雄那個漫畫在133行提到
推 認真好文
高雄的有在證稱那邊 “看完漫畫以後” 但前一句是黃
色小說
這就是兒少團體跟政府官員的素質 可悲到這種地步
所以為什麼挑二次元開刀的原因很簡單啊 真人兒少性
犯罪的案例幾乎無法事前防範 沒有成績可以讓機關看
起來像是有在做事 二次元有作品有商品 你看了畫了
說了 我們機關來審查你讓你自肅 “欸 我們預防了兒
少性犯罪 我們有做事吶”
那這樣對照上下文的話,黃色小說大概是漫畫,不過也
不是拿來引誘而是示範
推整理 本來直覺上相信虛擬兒童色情影像會起到某種「啟
蒙」和誘惑的作用 也許相關性真的很低
感覺爭那個也沒意義 跟本案沒有實質關聯性 用虛擬誘拐
未成年根本沒有必要性 甚至權勢更為顯著
然後原po說的很難找是正常的 就要反覆搜關鍵字(電腦
版)
平常沒有用過的人會不習慣
就算證詞有色情漫畫也沒說是蘿本 支持方立論完全是幻想
前幾天另一篇也一個沒貼好裁判書的
我還自己用案號跟關鍵字去篩
原po說的教育兒童辨別那些誘騙行為的危害 甚至辨識
親友和周遭人物行為是否踰矩 加強這些教育遠比動二
次元創作更重要
感謝犧牲一個假日的下午
二次元兒少危害的標準爭議也只是幌子 讓你各位二次
元愛好者學會遷就和妥協的幌子
iWin衛服部等保守派的噁心幻想,用紫喵買醬油誘惑幼女
該回到現實了,這些幼態腦,女性看到宅男根本只想跑
到底要多脫離現實才會以為第一張的圖可以成真
害我AI差點畫不出來
尤其是越小的女生越注重外貌,列管8+9猴還比較保護幼女
簡單說 現實會對未成年孩童性剝削的 並沒有顯著證據證明
他們平常就大量收集虛擬未成年圖片 反而都是真人圖片
這樣理解對吧? 其實就跟之前討論過的 喜歡二次元跟三
次元根本就是不同族群
推
推 優文
笑死 怎還有來洗地的
關於原po回覆我的 “共識跟離題” 對 這部分我認同
的確是這樣沒錯 所以之前巴哈參加座談會那個影片也
有類似主張
我會覺得努力錯方向是因為 單就這些歸類案例未提及
的”空白部分過大”,方向性錯誤是很容易被做文章來
反駁的,保守團體的論述法很多時候並不講理,而是採
取訴諸情感的”可能XX”,而且較容易吸引到大眾支持
,所以我推文也提說,我認為犯罪學相關的行為有無關
聯的統計,這部分的論述比起裁判書的統計會”較無空
白部分”
目前我認為就採取沈伯洋那篇提到的方向性吧
先以回歸業者自己處理為優先&設好標準
而107上易字1109算錯誤方向這樣
*原po你說的露天拍賣 其實不是公開的喔,你可能要再
看詳細一點,107上易字1109 那案上架露天是放在限制
級成人專區,有阻隔但依舊被起訴
不過癥結點大概在於”表明上開人物為中學生之文字”
純粹”漫畫販賣”&”有設成人專區”還出事的幾篇判
決都有提到文字表明未成年這點
推
推
推
感謝指正,那個案子其實也可以拿出來講啦
就為何在已安全隔離的限制級還會被裁罰。
判決書你可以看到檢察官通常會有一種習慣
在舉證散布時,就算實際上你不知道影片是不是自稱
未成年,但他還是會認為你已經知道認為這是未成年才
散布,對啦這不能說錯啦。就讓證據合乎構成要件手段
不過這終究還會面臨為何會有不同標準
推專業
認真給推
推midas大 之前寫的幾篇也都邏輯清晰 推薦大家也去看
專業
推整理
之前公視做的小遊戲就是在宣傳交友該注意的事情
推
整理推 要正視真正危害因素而不是無限上綱
認真整理 推 幸苦了
推推
原來有罪推定叫做“復古” 第一次聽說
推,資料統整跟分析
推個法實證研究
推理性
推
整理辛苦了,感恩
司長跟展翼與護航的那些人渣,真的該被違停害死
推
天馬行空畫靶
推
應該禁fb就可以少一半了 可是政府不敢 笑死
推
推整理
推 數據有料
法那邊不是照你想的在走= =
用鍵盤查,會跟現實脫節的
如果您更有動力去找資料的話,而不是單純的反對,會比較有建設性。 至於所謂的現實,婦女救援基金會它也有做一個長年的研究。 也就是依2015年後,至網站求助裸照外流的個案,統計年齡與被害者知悉的理由。
https://twrf.org.tw/info/title/846婦女救援基金會的資料結構不太一樣,符合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的保護對象 也就是未成年人比例並不多。顯示直到成年成年女性還是會碰到本文問題。 由於機制是被外流的個案求助於基金會,時間點上已經被外流事後知悉 所以就個案來說,的確有可能不知道為何外流者要這樣做。 在除去原因不明後,散布裸照原因依比例高低為: 1. 勒贖金錢 (11.67%) 2. 單純報復 (10.7%) 3. 要求復合 (10.7%) 4. 其他 (7.32%) 5. 勒贖裸照 (5.03%) 6. 勒贖發生性行為 (4.81%) 7. 提供下載/傳播 (4.35%) 8. 營利目的 (3.09%) 9. 炫耀心態 (2.63%) 而散布管道為: 1. 社群網站(35%) 2. 色情網站(27%) 3. 通訊軟體(25%) 總計87%,其實也跟本文統計的比例差不多。 比例上的差距我想是婦女救援基金會的個案大多數為成年女性。 也就是成年女性依舊會碰到裸照外流,而且比例上會更容易被散布到網路上。 而散布者本質就是拿裸照進一步作為脅迫要利益、更多裸照、要性交 、要求關係修復的籌碼。再來才是炫耀與提供下載傳播。 這點也跟裁判書的內容一致。很抱歉,我實在看不出來閣下所謂的"現實脫節" 是脫節在哪裡。如果您有反面的證據,當然歡迎您回文提供。
推分析
這筆那個什麼立委的發言有用多了
整理推
認真推
感謝統計
推
iWin就沒在管有沒有受害人的
整理推
零件笑死 原來是什麼拿來誘拐夢出來的的嗎
推
推 拿實務證據來講 害人家不能擴權
推
推 畢竟強姦犯只想要搞獨裁
推
推推推
推
推 用心考據
推
推
推整理
推
推整理
推整理
認真推
推
推 感謝整理這麼確切的數據 比在那邊我感覺的好多了
推這文
推
推
推整理統計說明
推
推
推
推
認真整理 推
就不知道那些自稱專家學者的業者在鬼打牆什麼
很明顯就是利益(工作)會不保才閉著眼睛說自己為了正義
推整理
我覺得查扣證據中沒有虛擬兒少的玩意至少可以說明
要嘛會對真實兒少下手的戀童癖和acg文化毫無交集
要嘛檢方普遍認為這些和案件根本沒有合理因果關係
推
推分析 有實際統計比想象有說服力
推 原本找不到一些客觀資料佐證 這篇很有說服力
有證據推
推數據
推 辛苦了
爆
首Po轉錄自現任立委暨刑法學者FB 最近收到好幾則跟iwin有關的陳情。雖然是週末,還在整理資料中,但有一些值得注意的 事。 1. 用「引起性聯想」不是一個很好的作法。有人看到馬桶都有性聯想該怎麼辦?如果覺56
方向完全正確 往現實和虛擬分開就對了 虛擬真的也要管的話 我覺得標準可以是長相跟真人的相似度 簡單來說32
我有點好奇,如果今天禁止仿真Ai蘿圖,但開放動漫風格蘿圖(Ai或人畫都可以),反彈還會 這麼大嗎? 其實我有點不明白想看真人蘿圖幹嘛?真人蘿圖看了也覺得渾身不舒服,尤其自己家也有兩 隻小蘿莉(不是我的),就更不舒服了。 應該不會有人是只看真人蘿圖不看二次元蘿圖的吧?33
原本在下面推,後來另外回一個文好了 現實虛擬是個不錯的討論點,其實可以從動漫美術常見的手法「風格化」進一步討論如何判 斷 「風格化」或是稱作「變形」,常見的做法就是誇張和省略人體,以日系動漫風為例將眼睛 放大誇張化,把鼻子和嘴巴做省略,以作品來說這是偏向虛擬的,因為現實看不到長成這樣27
看起來最該努力爭取的結果是想辦法定出一個能讓多數人接受的界線吧? 在虛擬方面怎樣會被歸類在違法兒色 然後有哪幾條線可以切 我自己會這樣分 從上到下嚴重到輕9
2022年8月22日新聞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什麼?為何引起網友、業者強力反彈?支持立法者又是怎麼看? 維護網路兒少權益:NCC聲明,近年來網路上經常流傳性私密影像,尤其衝擊到婦女兒少 權益11
看了各國立法,基本上分級有很多方向 1. 以角色年齡: 兒童、青少年 2. 以性的強烈程度 性交 > 猥褻/露點 > 性暗示 > 輕微性暗示5
這話講出來不知道有沒有違規4-11 我先做好被水桶準備了 這位好像想進國防外交委員會 這樣似乎管不太到 有人覺得一個立委而已能做什麼5
就我的理解 是社會壓力也好,或偶像包袱也行 總之你要檯面上的立法者、執法者或司法者 講出「色色可以」、「可以色色」之類的話 基本上是天方夜譚,沒可能的55
推 nekolyst: 話說這樣那場座談會,展翅協會的人講的鉅細靡遺是什麼 → nekolyst: 情況?都是她自己的幻想嗎? 以下是展翅協會的處長陳時英的原話,有鄉民整理出逐字稿了,我沒有加油添醋喔: 「國內外二十多年來有相關的學者,或者是警政調查,從很多的案件當中就爬梳出來,他們 有幾種狀況是我們提到說,雖然在這些虛擬或電腦製成影像當中,它可能不盡然真的有孩子
爆
[閒聊] 衛福部司長呼籲民眾善加利用IWIN檢舉春節將至,孩童上網機率提高,衛福部保護司表示危及兒少身心健康的網路不當內容以色 情圖文占比最高,呼籲民眾及家長如發現涉及暴力、色情的網路內容,應向「iWIN網路內 容防護機構」檢舉,(諮詢專線:02-2577-5118),iWin接獲檢舉後將要求該網站移除資 料,涉及違法案件也會交由各地方政府依法處理,以減少兒少上網接觸有害身心內容的可 能性。爆
[閒聊] 兒童福利聯盟不滿現行只委託Iwin作法前情提要: 有網友檢舉PTT上刊登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與連接網址,其中圖片涉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 制條例,遭iWIN通知移除,引發網友炸鍋,提供上千張各式圖片要iWIN「驗證」是否違法 。爆
[IWIN] 被新聞報了喔UDN: 要PTT下架兒少性剝削圖鄉民炸鍋 iWIN:違法就得移除 去年12月中PTT及網路媒體被網友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檢舉,在留言版、小 編發文刊登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與連接網址,其中圖片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iWIN指出,根據對遊戲內容圖片的判斷,確定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因此通知PTT爆
[閒聊] 衛福部將制定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的標準前情提要: 有網友檢舉PTT上刊登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與網址,其中圖片涉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 例,遭iWIN通知移除,引發網友炸鍋,提供上千張各式圖片要iWIN「驗證」是否違法。 衛福部保護司2/1日表示將於3月與專家討論,制定兒少性剝削法的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 像違法認定的通則。48
[情報] 連虛擬角色也要管!網友3天內對iWIN怒灌1連虛擬角色也要管!網友3天內對iWIN怒灌1400件申訴 保護司司長回應了 Newtalk新聞 社會 謝宜哲 綜合報導 發布 2024.02.02 | 14:1423
[討論]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討論以及政府首先看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目的: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遭受任何形式之性剝削, 保護其身心健全發展 第二條則定義了什麼是性剝削 1.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12
[閒聊] iWin新回應全文(2/3)+個人淺見2023.2.3 17:26的那篇 前面有人發過文了 但沒看到全文,所以貼過來給大家看看 後面再分享個人心得 ------全文開始------14
[討論] 黑白工房「被 iWin」事件懶人包:二次元F%BC%9A%251%24s&aoh=17067519285056&referrer=https%3A%2F%2Fwww.google.com&sh are=https%3A%2F%2Fwww.inside.com.tw%2Farticle%2F34080-csam-manga 黑白工房「被 iWin」事件懶人包:二次元兒童色情創作應該被法律管制嗎? Sisley2024/01/3111
Re: [新聞] 網售「AI虛擬兒少」露點寫真 民團:違法我看了一堆的討論還是沒看到兒少色情作品會助長顯示兒少的性剝削的根據 單純談論色情作品與性犯罪來看 其實已經有大量研究顯示兩者之間不是無關聯就是色情作品能降低性犯罪 照這樣也可以合理推論虛擬兒少色情作品的存在不會助長兒少性剝削 反過來說禁止這類作品反而有機會助長現實的兒少性剝削X
[閒聊] IWIN:PTT貼兒少性剝削圖違法就得移除節錄新聞內容 iWIN表示,大家誤解了兒少性剝削和色情,兒少性剝削在國際上不管是虛擬或真實圖片與 文字,絕對是禁止、違法。與成人可看的色情內容有標示、有分級是不同的。 她表示,不管平台是否移除內容,iWIN都依法通知警政、社政相關單位,因為兒少性 剝削防制條例涉及刑法的罪責,需要相關單位進行調查是否故意持有或散布。即使檢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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