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
好笑的是
程序合法+都委會決議 = 沒參加審議的柯文哲「顯然明知違法」羈押
欸不是現在的蔣萬安市政府公開宣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行政處分是不是合法/違法,台北地方法院呂政燁法官卻可以認定當年的柯文哲顯然明知違法,通靈了喔
※ 引述《STi2011 (りしれ供さ小)》之銘言:
: TVBS
: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法與否「由法院認定」
: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612639
: 記者 黃韋銓 報導
: 發佈時間:2024/09/09 12:46
: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09 12:46
: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案,目前仍收押禁見,對於京華城容積案,民眾黨日前搬?: 台北市都發局背書,稱都委會今年1月曾表示,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 性、適法性」。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在訪美期間回應,是否合法,要尊重法院判決與?: 定。
: 對於民眾黨說法,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昨天出面表示,都發局新聞稿僅是針對「程序」部?: 進行說明,強調該案的相關公開展覽及都委會的流程,都有依照《都市計畫法》的規定?: 理,但並未對該案的合法性進行背書。
: 人在美國出訪的蔣萬安則在美東時間8日表示,都發局年初曾回應監察院的糾正案,當時: 檢視了京華城的審核過程符合都市計畫法程序,副市長李四川也有出面做出完整說明,?: 開展覽等相關程序是符合程序,但是否合法,要尊重法院認定與判決。
: 蔣萬安重申,尊重司法調查、勿枉勿縱,若有違法當然追究責任,若無,當然要還人清?: 。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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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都沒參加,蓋三小章,蓋章=負責=明知違
窩不知道
法也要圖利,關起來最好
全台灣縣市長現在全都不知道了
所以才說柯文哲是政治犯
大家一起我不知道 要等法院判決 哈
這車我不上,明年1月坐等結果
呂就綠圾法官
所以到底要怎樣才能羈押?
市府就是不知,所以就上訴法院判決阿
任何人在審判前均是無罪
所以羈押制度根本就不應該存在
如果要用開上帝視角的角度來檢視的話
不見得所有市府案件都會參加吧
笑死,那肥燦就一起放出來阿
跟蓋章是否兩回事
要這種完全明確不能有模糊空間
準備光速升官 兩年高院 三年最高
詐騙集團最高興吧
你主管沒參加你的會議,還是會蓋章
都承認自己是垃色法官了 照黨意判 剛好而已
1樓你是以為簽呈一個會議記錄上面有蓋章
的每一個人都有參加那個會議嗎?
綠色法官哪需要通靈 搞錯了吧
swpoker 所以市政府不知違法,但柯文哲
明知違法
你要問賴進平特勒吧
swpoker 要拉肥燦救援,先把金流或賄款
找出來啦 是有多可憐
你是不是都不看法官裁決書阿?是有規
定小草不能讀書、看電視嗎?
以後縣市長都要像徐榛蔚5點起來看公文了
很可悲對吧 台灣現在就是民進黨說了算
別忘了高雄某議員開車撞死人 還害別
人妻子跳樓自殺 現在呢
1樓沒出過社會別跟他一般見識,沒什麼常
識
小草讀書犯法了嗎?
小鳥會推文不代表不是文盲
決議公文最終章是彭蓋的市長甲章啦
devil0915裁定書啦 有規定智障才能加入
民進黨是不是
很明顯蔣市長裝糊塗
突破盲腸了
林洲民說有跟柯講,這樣能算不知道嗎?
功在黨國 不演了啊 反正聽黨話跟黨
走 就是加官晉爵
綠色通靈王XDDD 可悲腦綠
每篇文前幾樓都好急啊...
所以才說綠色法官阿 司法沒啥屁用了
GYda就看你程序上是都委會共識決的事情
,你相信都委會一堆委員的審議 還是都發
局長的一句話「恐圖利」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阿
先押再說,找不到再押,繼續找
15
前任市長柯文哲:我不知道合法與否 法官:明知違法,執意為之! 收押禁見! 現任市長蔣萬安:我不知道合法與否 法官:(等等我請示完上級) 大概就是這樣爆
其實這東西 客觀來看法官和檢察官翻車是翻定了 但是綠色恐怖要多無下限 我不知道賴的底線在哪裡 只能說民進黨識相真的是自己摸摸鼻子 你都搜光人家祖宗18代還找不到東西 見好就收吧 不然真的很難看 每天透過那個1500捏造1500萬的新聞4X
這段期間 小草的浮木 就是章萬安 國蔥拿出 市府公文 小草馬上在八卦版洗 沒想到 李四川馬上出來打臉4
連北市府上上下下都沒有辦法作出是否違法的結論 綠色法官就認定醫學專業出身的柯文哲必定知道違法又執意為之 故引用圖利罪判定有罪 再用有罪推定認為柯文哲一定有收錢只是還沒查出來 故羈押之8
程序合法結果不合法?一堆專家跟審議委員還 有公務員花那麼多時間開會去審查一個違法 的東西,是不是當這些人都白癡?如果真的 違法蔣萬安可以直接說為啥還要等法院判, 不就代表還不知道會不會違法,這樣柯當時2
我去農業局申請農地農用 農業局也核准了 沈 都發局 改建 都發局 程序都對 結果我被調查局抄了 柯13
阿肥只是好奇啦,純法律面而言,我國法院審判權(民事、刑事、行政),互不干涉,也 不受其他審判權法院認定的拘束。 京華城給容積的行政處分是機關做的,有沒有違法要不要撤銷原處分應該是行政法院的權 利。 現在羈押的法院是刑事法院,刑事法院理論上只能判有沒有罪,就算認定有違法圖利,如10
客觀來說,就是柯文哲自己承認:賴清德不會放過他。 因為只要是民眾黨的案子,就會被法官判決違法。 所以民眾黨做任何事,就是圖利:明知法官會判違法,民眾黨卻還去做。 這樣就構成圖利的要件:明知違法還要做。 小草懂了嗎?1
這個情況就好像台北市是一輛客運 這輛客運已經確定要開往B點 柯文哲開了前半段 交班給蔣萬安繼續開 此時的蔣萬安只能知道有一個已設立的目的地5
只要不是白癡都知道 1500是假的 那些白癡難道覺得一個議員可以拿4600萬 然後一個市長只能拿 1500萬 不會很奇怪嗎? 會覺得市長拿得比議員的要多白癡就有多白癡 看一群白癡在那邊演猴戲真的笑死
81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看到網友一直說北市府說容積合法 但是查了一下北市府新聞稿 「市府重申京華城案進入司法階段 尊重法院判定結果」爆
[討論] 北院: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京華城)北院的裁決書上說: 而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 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 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 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76
Re: [新聞] 曝柯文哲被押前曾說這話 黃國昌回憶裁定出爐心境精神科三本柱之一的蘇偉碩 ,發文說檢察官江貞諭、綠色法官呂政燁, 將京華城自己花錢買來的移轉容積168%都算成不法利益 ,只為了「限期羈押」 ==16
[討論] 蔣市府背書京華城容積符合法令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年1月24日的新聞稿: 今(24)日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 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 糾正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8
Re: [新聞] 白喊「蔣市府認京華城案合法」 李四川:所以現在是 法官覺得違法 人要先押 但符合程序 不必停工 法官覺得抄襲 要判10月 但符合學術倫理 不用撤銷學位 現在公務員不用做事了 都符合程序 但不保證不會違法喔1
Re: [討論] 柯文哲,不敢抗告?不想抗告?還是?現在柯方律師唯一的一招 就是獎勵條款違法認定的問題 雖然羈押庭的法官說客觀上違法 但是現任的蔣市府也認為都委為程序沒問題 但違不違法只能由法院來判定1
Re: [討論] 臺北市政府今年1月認為840%合法?沒關係,先留著,不用急著處理 蔣萬安就等著看吧 如果柯文哲被羈押,判刑確定違法 蔣萬安如果不改結果 那來如果蔣萬安要選總統,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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