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 引述《Ahhhhaaaa (你是個好人)》之銘言:
: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十一章 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 第79條,: 建築基地只要符合第79條所述的五個條件去提供公共開放空間,就能放寬容積和高度限制: ;大致的條件包含建築基地總面積、臨接道路寬度、留設空地比率、提供公共開放空間的: 面積與形狀具體規定、提供公共開放空間面積的比率。
: 再來第80條、第80-1條~第80-5條,都有規定各種土地用途可以提供容積獎勵:
: https://i.imgur.com/3GrMGwP.png

發現貓膩了
80-2 建築基地面積達二千平方公尺以上者,
其容積率及建築物高度得視地區都市計畫情形酌予放寬
因前項優惠容積率所增之收益,淨利益應提供市政府百分之七十為回饋。
京華城如果不照這個規定走,那就有問題,明顯違法
--
不得超過原基準容積百分之三十
推一下這個,昨天也是查到這邊,但
看起來不是適用這條走,而是硬要比
照都更,產生另一個爭議
比照都更是京華城要求的
不知道200億x70%繳回去能不能換無罪?
這個爭議之前查過應該是因為松山機場
的關係
松山機場周圍的建築有限高,後來有放寬
京華城第一次蓋好時還沒放寬,所以矮矮
的,放寬後,高度可以從60公尺提升到90
公尺,於是建商也會想改建增高,京華
城可能也是如此,但建物年資沒有到這
樣,不符合80-2從會議紀錄提到的線索
應該是會與建物設計衝突
不到20年的要用都更
建物限高這一點也是機場周邊住戶都更權
利的痛點
都更權利沒有限制建物年齡
細部規劃書好像有回饋金欸
只是說危老改建優先使用獎勵容積增加利
潤,可以誘導建商從最都市老舊的部分開
始更新
所以即使是危老,用獎勵也是在圖利業
者,政府圖利業者讓他們從最老舊的開始
改建,而不是從精華地段
笑死
假如不符合80-2就不能拿容積獎勵了吧 可
以自己比照都更嗎 搞笑
換個角度想,都計的獎勵條件是一般正常
區域情況,但松山機場對周邊建物的限
制實際影響了週邊居民的發展權利,限
制間接也使其達不到獎勵條件
這種情況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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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如題 先上影片 感覺講很久了 但是各大政論節目好像都沒找他講![[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https://img.youtube.com/vi/_IfTKs7hVUk/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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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他講的可能才是實情 但是現在垃圾名嘴跟節目已經胡扯亂講太久 加上私法以及法綠鐵拳以及 只要德宗不放棄 北七減就不放棄 大家等著看吧 慢慢共產集權化 綠畜理想國爆
先講結論 蔡正元的論點是對的 下列文章轉述蔡正元FB 1990年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通過![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https://i.imgur.com/JM39pod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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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東西我不好說 你講到好大兵,那我真的要講一下台北好好看了 獎勵容積的濫觴 就是從台北好好看開始![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https://i.imgur.com/wqOBaHz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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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的論述不管是不是對的? 但小草的戰略我是真的看不懂 現在大哥在打老三 你不去聯合老二然後你跟大哥說老二也這樣你為什麼不打他? 這次老二除了幾個過氣藝人其他都安靜看戲爆
老實說啦 有認真了解這個案子的 從頭到尾都知道就是檢調找個名目要搞死柯 老實說 柯也是讓人很搖頭 明明現在檢調和媒體就是利用資訊不對稱![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https://i.imgur.com/tbLaAQ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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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北租金又那麼貴 : 反正這筆錢我也用不到 買好像比租划算 : 買一下好了。 其他的我懶得看4
老實說啦 你這也只是講了他人格特質 那不必然是今天柯跌一跤的原因 最大問題他自己也知道 用人失當
用人“失當”??? 木可真正經營主事者是他同學李文宗 同時也是木可董事長 聽說還是他50年的同學 負責經手民眾黨週邊商品X
老實說啦 都沒做錯怎會被抓到小辮子? : 老實說 柯也是讓人很搖頭 : 明明現在檢調和媒體就是利用資訊不對稱 : 然後把柯塑造成貪腐形象 : 藍綠可能都認為打柯 票就會流到他們那邊![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8/27/0/30346485.jpg&s=Y&x=0&y=24&sw=1281&sh=854&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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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都市計畫案不是都更案,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是其他條文,不是用都更案的獎勵辦法。 都市計畫法第85條: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 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台北市是直轄市,市政府可以自行訂定施行細則,叫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https://i.imgur.com/3GrMGwP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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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蔡正元:京華城的爭議 民進黨當權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23
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大家都說京華城違法,沒有法源依據,先來看 都市計畫法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 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https://i.imgur.com/x1gzrw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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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京華城是從728%變成840%吧?京華城早期是唐榮鐵工廠 捐地30% 變更為商三用地 基準容積560% 這塊基地距離南京三民站17
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內政部昨(二)日通過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都市計畫容積總量累計上限規定,於實施都市更新地區的獎勵上限為百分之五十,其他地區的獎勵上限為百分之二十;且舊市區小建築基地合併整體開發重建限縮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額度或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預計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來啦 有法源了 20%不能超過 請問20%有超過嗎9
Re: [討論] 都委會同意840% 的委員有罪嗎: : : : 監察院糾正說唉你不能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給20%啦 :![Re: [討論] 都委會同意840% 的委員有罪嗎 Re: [討論] 都委會同意840% 的委員有罪嗎](https://i.imgur.com/3GrMGwP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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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會 : :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 :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 :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31
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引用自維基 2001年,京華城建築案獲核發使用執照,基地面積16,485 平方公尺, 容積樓地板面積111,919.11平方公尺(地下1層至地下8層並未列入容積樓地板面積計算) ,換算容積率約為678.91%。10月24日開業試賣,成為台灣首例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用 地並興建百貨公司的例子[註]。X
Re: [新聞] 撤銷理由曝!高院認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1;31m→ *[33mhosen*[m*[33m: 沒拿好處,你會甘冒圖利罪無期徒刑的風險 *[m123 這點我也覺得很奇怪,都計法24條是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 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 (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也就是賦予土地權利關係人有主動提出變更細部計畫申請的權利,但是並沒有賦予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