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罪二審改判6月 清大教授指法院邏輯謬誤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罪二審改判6月 清大教授指法院邏輯謬誤作者
GYda
(GY大)
時間推噓 2 推:5 噓:3 →:24

這位教授說的......

從學術倫理角度而言
「自我引用」不涉抄襲
學術界早有共識。


所以在學術界來看,這個沒有涉及抄襲問題?
就法律的角度來看,不知道這個是否有涉及抄襲?



好奇問問

按照這位教授說的來看
學術界裡面應該還有其他 "自我引用" 的情況?

自我引用的話,如果沒有備註說明的話
這樣是否也是有瑕疵?
還是說都是自己的論文,沒備註也沒關係?



※ 引述《Audrey23 (奧德麗)》之銘言:
: 高虹安誣告罪二審改判6月 清大教授指法院邏輯謬誤
: 2025-07-31 09:47 聯合報 記者黃羿馨、王駿杰、郭政芬/新竹即時報導
: 新竹市長高虹安挺過大罷免壓力測試,聲勢大漲,誣告案今二審從一審原判10月改判6月徒
: 刑,對其政治前途投下變數。學者認為,「自我抄襲」在法律上並無明確定義,在學術界也
: 從未被普遍承認,法院卻據此作為誣告罪的構成事實,實屬邏輯謬誤。
: 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周卓煇對法院以「自我抄襲」作為誣告罪成立依據深感質疑,對於所謂「
: 抄襲」的認定,已超越法官應有的專業範疇,從學術倫理角度而言,「自我引用」不涉抄襲
: ,學術界早有共識。
: 周卓煇說,許多博士論文原本即建構於先前期刊論文之上,內容重疊是常態。將自己為主發
: 表的多篇期刊論文,彙整放到學位論文,不算抄襲,若將自我引用視為抄襲,那麼國內外將
: 會有許多人要喪失博士學位。
: 周卓煇強調,判決關鍵即在於「抄襲」與「自我抄襲」,甚至是「抄襲」與「自我(彙整)
: 引用」的錯誤界定。所謂「自我抄襲」這個自我矛盾的怪物、名詞,原本就無學術嚴謹性,
: 更無法律明確性,法院卻據此作為誣告罪的構成事實,實屬邏輯謬誤。呼籲司法體系應尊重
: 學術專業界限,回歸法理本質,避免因誤用術語或政治壓力,動搖社會對司法與學術的根本
: 信賴。
: 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周卓煇對法院以「自我抄襲」作為誣告罪成立依據深感質疑,對於所謂「
: ...
: 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周卓煇對法院以「自我抄襲」作為誣告罪成立依據深感質疑,對於所謂「
: ...
: 新竹市長高虹安挺過大罷免壓力測試,聲勢大漲,誣告案今二審改判6月徒刑,對其政治前.
: ..
: 高虹安仍面臨兩項官司,其中貪汙案尚未定讞,二審預計9月30日辯論終結,雖定讞前不影
: 響明年參選與就職資格,但當選後仍有遭內政部停職的風險,今誣告罪二審改判6月,高虹
: 安無疑將再上訴,定讞結果將比助理費案早一步牽動市長職務,若最終定讞、需發監執行,
: 恐使市長寶座生變,藍白新竹布局也勢必重新洗牌。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908069
: 清大教授有比法官更懂論文跟邏輯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
人非聖賢,GY難免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7.113 (臺灣)
PTT 網址

keirto 07/31 12:44所以法官自己的論文就沒有抄襲自己的期刊

keirto 07/31 12:45嘍?

或許,有興趣的可以去挖看看

yggyygy 07/31 12:45學術也要守法啦小草

yggyygy 07/31 12:46學術違法 宏安乖乖進去給獄警掰P股ㄅ

NARUTO 07/31 12:47yggyygy顯示了民進黨青鳥的水準

share8426 07/31 12:47民進黨又來秋後算帳了~

zero00072 07/31 12:47可是指控「學術抄襲」這本來就是在說你

zero00072 07/31 12:47不該擁有這個學位。是很嚴重的指控,人

zero00072 07/31 12:48生的污點。這翁教授難道不明白?

翁教授可能真的覺得對方不配擁有該學位吧?

zero00072 07/31 12:49學術界的事,學術外指控,能這樣玩嗎?

fallinlove15 07/31 12:49你有看外國大學怎麼說的嗎

fallinlove15 07/31 12:49請問學位被撤銷了嗎 好了啦

artyman 07/31 12:50以後論文考試 要有法官參加

fallinlove15 07/31 12:50綠畜党要當低能支持者不要跟著瘋耶

battlewind 07/31 12:50違什麼法? 綠法

好像沒有違法,翁教授好像只是指控 但是好像沒有涉及到法律的部分 這個事件有涉及到法律的部分 好像是高控告翁毀謗,還有翁反告高誣告

※ 編輯: GYda (39.10.17.113 臺灣), 07/31/2025 13:01:10

touurtn 07/31 13:05學者認為,「自我抄襲」在法律上並無明

touurtn 07/31 13:05確定義,在學術界也

touurtn 07/31 13:05從未被普遍承認

touurtn 07/31 13:06到底是文盲還是怎樣 你的問題這教授都說

touurtn 07/31 13:06答案在文章

所以.....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 那麼就是看法官的心證了? 至於學術界有沒有承認,法界可能會參考 但是不一定會按照學術界的觀點吧?

hwsbetty 07/31 13:20某樓的水準,呵呵

※ 編輯: GYda (39.10.17.113 臺灣), 07/31/2025 13:39:50

wellymac 07/31 13:51笑死 學倫會就說沒這件事 但法官說有就

wellymac 07/31 13:51有?好喔~台灣綠色司法萬歲~

m1432012165 07/31 14:12簡單說就是如果是發表的研究,有自

m1432012165 07/31 14:12我引用卻沒標註,通常被視為格式瑕

m1432012165 07/31 14:12疵或是缺失,不會被當作抄襲。至於

m1432012165 07/31 14:13博論,主要是過去研究延伸引述研究

m1432012165 07/31 14:14,且更是未發表,通常都是補正即可

m1432012165 07/31 14:14,哪可能直接視為抄襲

holien 08/01 00:20若不信周教授的話,就到清交兩個大學圖書

holien 08/01 00:20館任選一本理工博士論文詳查就知道了。

waynn1215 08/01 00:53我們台灣法官就是這麼屌啊